因果故事
屠夫杀猪,母猪突然变少女
陈毓赞,现年四十三岁,福建尤溪中仙乡人,祖父陈良钗,父亲陈帮唐,祖宗三代以杀猪为业。
陈毓赞三十三岁开始杀猪,一九八二年三十五岁时,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早晨,堂兄陈毓锐五十寿辰,拟备酒筵,庆贺一番,请陈毓赞来家杀猪。七时许,陈毓赞到其家持刀杀猪。突然发现被杀的母猪,变成一少女,年约十五、六岁,着青色上装,蓝色长裤。陈毓赞大吃一惊,以为眼花,再定神一看,实为一少女躺在猪案上。陈毓赞惊恐万分,魂飞魄散,拖着无力的两腿回到家中,将所见的情形告诉了母亲和祖母,老祖母遂回忆数十年前,有一小名叫阿坑头的女孩,是堂兄陈毓锐之妹,在十六岁那年得暴病而死,死时所穿戴的衣服竟与陈毓赞杀猪时所见的少女模样一样。
当日中午,同村的肖英芳买了陈毓锐家所杀的母猪的猪蹄炖了吃。晚上睡觉时,做了一噩梦。梦见一女孩对她说:怎么不买肉而只吃蹄呢?我的脚疼的很厉害。肖英芳问其为何许人?女孩回答说:我是陈毓锐的妹妹,死后投生为猪,偿还前生之债。
第二天,肖英芳去陈家问陈毓锐,是否有一妹子?陈毓锐说是有一个妹妹,但已死多年,肖英芳遂将昨晚之梦告知。陈毓锐才知道所杀的母猪,乃为死去的妹子,便把所剩的猪肉埋于地下。
陈毓赞对母亲说:儿经此事后,再也不敢杀猪了。从此改行,放下屠刀,矢志信佛,皈依三宝。(道仰记于一九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