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密须知
如
是
正
闻
添
福
增
慧
一、显教与密教
佛教之分显密,教法上之差别也。药无贵贱,对症者良;法无优劣,当机者尚。众生根器,有宜于显者,有宜于密者,万有不齐,固不必比而同之。顾二教异点维何,允宜分辨。
显者何?明豁之谓也,随众生程度,逐渐晓以显浅之法理,使其步步了解,悦意进修,终于超脱众生境界。此显教之大要也。
众生程度幼稚时,浑浑噩噩,惟有饮食男女诸欲而已。历劫经验,识解渐富,计较争夺之心,与日具进,于是乎有纷扰不宁之社会焉。于纷扰中,深感人生种种烦恼,有求指导之倾向者,则随机为讲因果论,喻以正理,证以故事,令其恍然于善之当为,恶之当去,永遵人道正轨而持五戒焉。是为显教初级教法。
深信因果之人,有希望天福者,自可示以十善之义,使之实践;或更为讲世间禅定功夫,引其上进;倘志存厌世,亟求解脱,则示以二乘教法,令断烦恼。是为显教中级教法。
大心众生,得闻佛法,能发大愿,行菩萨道者,则应示大乘之道,令破“分别二执”(即分别我执及分别法执),借悟真如初境。厥后则令勤修“胜生空观”,以破“具生我执”。次更勤修“胜法空观”,以破“具生法执”。此中教相,虽有顿渐之殊,性相之别,要皆以融入真如性海为归。是为显教高级教法。
密者何?奥邃之谓也。身、口、意三密,为诸佛果德之结晶品。众生程度距佛德太远,未能猝解真义,惟遵其道而行,则法益甚大。其究也,能即肉身而证法佛境界焉。此密教之大要也。
学者以至诚心,接受密教之真言,勤而行之。念头之坚,能不被六尘扰动,则真言妙性,自然乘机流露,消灾障,转顺境,或兼得少许神通。是为密教初级教法。
学者若发明阿赖耶心,会得真言力,在心中作强大熏习,转移恶种,增益善根,粗重之身化为轻妙,能延寿千万亿岁,或以肉身飞升天宫,兼得种种神通。是为密教中级教法。
学者若能游心真如性海,深达本不生际。从此仗三密力,顿入金刚法界,外现受用身,内证自性身。不论因缘所生果报托生何所,此等法身妙境恒常不失。是为密教高级教法。
显密教法虽异,要须互相补助。显教诸经,往往参加陀罗尼,以促学人行持之效。东土僧伽每以大悲等咒为常课,即承此旨也。密教虽直提佛德,然于显教若无相当研究,或致知见不正,误入歧途,佛法翻成魔道。学者不可不知也。
二、唐 密
密教之入东土,唐以前不可胜数,然大都为显教兼习之资,不过中、初两级教法而已。若夫高级教法,唐开元时始有之。善无畏三藏特传胎藏界法门,金刚智三藏特传金刚界法门,不空三藏更广传两门诸轨。于是高级教法大备,成立专宗,或依经文名“真言宗”,或对显教名“密宗”。本宗既建于唐,为别于其他密教,特称“唐密”;他密则称“杂密”。
天台宗之智者大师,华严宗之贤首国师,皆显教中之泰斗也。以时代居先,不知将来有唐密特出,故所判教未能预摄之。间有论及真言,只就方等部中、初教法言之尔。唐以后,吾华大德,又未尝以本宗纲领弘扬于世。唐密之真面目,非惟常人未之知,即号称显教大善知识,亦未能明辨。
佛法盛衰,不离因缘。唐密之在吾华,中断久矣。而流入东瀛之法脉,则滔滔不绝,支派且愈演愈繁。其始东、台二密对峙,后则更分细流。近以种种特殊因缘,返流入华,多年沉寂之唐密,遂得重张法帜焉。
(注):东密为弘法大师所传,因道场在东寺,故以“东”名。台密为传教大师所传,因兼讲天台教义,故以“台”名。其实,皆唐密也。
唐密之在东瀛,因种种机缘关系,诸祖师手眼,自然有施设不同之处。吾华复兴斯道,当以唐密本轨为宗,兼采他密精要,以顺机宜,斯善矣。
三、敬 佛
佛法原忌空谈,密宗尤重实习。实习之道,自敬佛始。佛之本义,在显教研究有素之人,容有了解能力。若未经显教熏习,遽行学密,对于“佛”字,未免茫然。今略述大要如下。
佛之名,在梵语具称“佛陀”,略译曰“佛”,义为“大觉者”。佛原以探究众生本源为宗旨。真理太微,非甚深智慧不能洞彻。众生莫不潜含智慧,因为凡情所诱,迷惑于六尘之中,以致不克发展。世人所诩聪颖,乃流露意识间之浅智小慧耳。欲求甚深智慧,必先大破凡情。凡情既破,真理自显。能契此境,斯谓之“觉”。从此广度众生,圆修五智,及其究竟,无所不通,无所不明,斯谓之“大觉”。具此大觉之人,斯谓之“佛”。
佛恒以圆满之大智,运平等之大悲,而化度众生。在所化范围内,佛光弥漫,普贯众生身中。学者倘明此理,能以虔诚之念,专注于心,日积月累,心中一点佛光,自然浓厚。更从阿阇黎亲受普礼、普供等真言,日对十方诸佛敬礼供养,则十方佛光,同时荟萃于心,力量尤大。
夙世与佛有重大因缘者,于礼敬之间,能以心光开为色尘,得见诸佛瑞相。然多有误认法尘虚影为色法者,此须审慎,勿自着迷。纵见色尘佛相,仍应缄默,向人自炫,反增业障。此亦学者所当知也。
(注):《大方等陀罗尼经》第二云:“即时得见现前诸佛。……如是见者,慎莫语言。若言见者,尚不得福,况出生死?还堕三涂,经百千万劫苦痛难处,此人现身得癞病……”此文足供参考。
四、忏 悔
依教敬佛,往往有行之多年,毫无朕兆者,此非佛性有所未周,徒以迷情深厚,遮蔽正智,心欲专注,辄为六尘诱惑,扰动不定。欲祛此弊,必须真下决心,力忏前非。诱惑一来,便迎头痛击。能作是行,方为彻底忏悔。若更从阿阇黎受真言以摄持之,收效尤速。世有口诵忏文、真言,心被诱惑自若者,此不足谓之忏悔也。
众生迷惑之行,不可胜数。一一对治,势难周备,举要忏悔,约分二端:
(一) 通恶业,内分三类:
甲 身业三:杀生、偷盗、邪淫。
乙 口业四:妄言、绮语、恶口、两舌。
丙 意业三:贪欲、瞋恚、邪见。
(二) 别恶业,内分二类:
甲 无间业五:杀父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譭谤三宝。
乙 口腹业三:饮酒、食肉、食五辛。
此等恶业,显教论之甚详,今不赘。密教为速求破惑证真,亦有逐条忏悔之必要。除无间业五种,现生未必具犯外,其余皆吾人所难免,不可不随时警惕。然忏悔之道,非徒忏悔前非便了,必也永断相续,更不敢造,乃有效果。其不能遽断者,要当渐次断之。
以上忏法,见不空三藏译《受菩提心戒仪》,无畏三藏《禅要》所述相同,故为学密正轨。行持愈力,效果愈大。若敷衍自欺,佛性殊难开显。
Q1
学密必须断酒肉乎?
密教诸经,每垂此戒,故宜力矫斯习。
Q2
为境所迫,未能素食如何?
心心在斋,不贪肉味,亦无大碍。但所处之境,可以素食而犹不肯舍肉,斯则为凡情所缚,不能自拔,学虽勤苦,大效难期。其有小验,或误与食肉鬼神感通,或只与外金刚部相应耳。有志上进者,愿慎思之。
Q3
准提法独许在家人不断酒肉,抑又何也?
是法首标“具戒清洁”之文,然为普摄群机起见,设此方便法门,俾于环境拘束中,觅一出路。其功效自较“具戒清洁”者为逊。吾人立愿,须求弘大。非遇不得已时,勿安于小就也。
五、菩提心戒
敬佛、忏悔二事,显教初亦如是。继此则视学者根机,或授小乘比丘戒数百条,以对治诸惑;或授大乘菩萨戒数十条,以发展行愿。比丘戒惟限于出家人,菩萨戒则在家、出家皆有之。
菩萨戒以发起菩提心为基。菩提胜义,于五蕴皆空时,然后显现真切。播为外迹,则为广度众生之种种慈悲行愿。学者对于显教高级教法,果能深心默契,即是已见胜义菩提心。从此应诸外迹,靡不与菩萨戒条相符。此心保任不失,是为胜义菩提心戒。
学者情执犹盛,菩提心隐没不彰,则须求宗师(大乘教中已通宗者)极力提撕,以显本性。虽为凡情遮障,未能发觉此性之活跃于心,但能从外迹菩萨戒条申其行愿,莫敢或渝,是为行愿菩提心戒。
两种戒相,深浅不同,要以真如性海为归。真如境界,寂灭平等,凡情虽尽,佛智未备,终涉显教范围。此外更有三摩地菩提心戒,则密宗特具之法门也。
三摩地菩提心者,密教大阿阇黎以三密加持力,于学者心中,迳提出大圆镜智种子。俟其熏发浓厚,心中自然流露真相,若月轮然。此相实为三昧力凝成,故冠以三摩地之名。诸佛之能洞见十方如来众生者,即赖此大圆镜智之力。证此者,始称入佛境界,亦云“入佛三昧耶”。
密教既以直提大圆镜智为宗,故学者所受之菩提心戒,特称“三昧耶戒”,或称“诸佛内证无漏清净法戒”。虽应诸外迹,亦参用显教菩萨戒条,而主旨固自不同。唐密特殊之点,即在于是。
三昧耶戒,实为戒中之王。精心受持,斯与佛伍,远离二乘境界。故乐受此戒者,以后不更受小乘诸戒。其中途忽转入小乘者,或未得明师指授之过,或其人本非唐密根机耳。
六、灌 顶
学者能以至诚之念,接受三昧耶戒,自然永植其种于心。由此勤修月轮观,镜智于以日固。三昧既成,十方诸佛皆有机感之力。然只遍照诸佛之种子平等一味,对任何佛之妙相,皆未能发现其真实庄严之境,于是更有灌顶之事。
灌顶者何?先从众多佛中,决定一尊为己所欲承事者。即求本尊加持之功德水,由顶灌入自心,俾成道种。由是以三密力自加发展,日就月将,自心开敷等于本尊。应诸外迹,本尊妙相亦可流现。斯则灌顶之妙用也。
学者功行,非深入寂灭平等之境,原无自行求佛灌顶之能,故须求阿阇黎作法加持之。所欲承事之本尊,或取决于投花,或依自己之素愿,得体察机宜行之。
本尊既定,阿阇黎即将其功德藏发挥于坛中,其间供养品如水涂花香等,同沾法味。阿阇黎功行愈高,法力愈大。当是时,学者亦身沐法海之内。无形之佛德,自顶入心,绵绵不绝。惜为凡习所蔽,不自觉而知已。阿阇黎为欲增厚其观念,俾法种强大,特取所加持之功德水,亲洒学者顶上。学者如能以至诚之心,观此顶上之水沁入自心,则所植本尊种子,转加炽盛。继而阿阇黎授以本尊三密,亦须虔诚接之,庶乎成功较速也。
凡修任何本尊,若未经灌顶阶级,虽勤苦修持,终无效果,以心中无真实法种也。犹植花木然,其先未播种于盆,而欲求花木之滋长,无有是处。
灌顶既为扶植法种之要道,则阿阇黎之人选,自当审慎。盖法种之强弱,与阿阇黎功行之深浅成正比例也。根机特出之士,夙生曾经强有力灌顶,且行持纯熟者,现世暂有隔阴之迷,不能记忆;遇密教灌顶坛而参加之,借此增上缘力,夙生功德复活,成效奇速。此等根机,虽值寻常阿阇黎,亦无不可。
七、梵 字
唐密原以“真言”名宗。“真言”二字,意义不可不讲。法界活动力随物作响,流为自然之音。钟声铛铛,鼓声冬冬,皆纯音也。含识之伦,其笑也嘻嘻,其哭也呜呜,亦纯音也。就人身论之,播音之口,因部位之殊,流出之纯音互相差异,所表之法界作用,其境自然不同。喉也,颚也,龈也,齿也,唇也,舌也,鼻也,交相发动,成为法界外迹之种种符号。佛之言语,恒称法界性而为音,音无不纯,谓之真言。人类始亦纯音,迨社交日杂,随事立名,假借牵合,不一而足。言语渐失天然符号,流为假言矣。
释迦如来之演化天竺也,未尝不俯就假言而说之。然一涉密咒,必用真言。以密咒纯从诸佛功德藏流出,非假言所能代表也。其时天竺人发音符号,称具足。以通俗梵字纪录佛之真言,尚觉相肖。转流他处,每因音符未备,诸多迁就,未免失真。故欲学密咒,必先习梵字。
梵字韵母十六,声母三十三。韵之中有平韵,有重韵,有随韵,有半韵。平韵有短有长,重韵有简有复。声之中有发声,有止声,有硬吹气声,有软吹气声 ①。(① 以上三句,底本句序是“韵之中有平韵,有重韵,有随韵,有止声。平韵有短有长,重韵有简有复。声之中有发声,有半韵,有硬吹气声,有软吹气声”。语句疑有错置。论韵中间突兀言声(“有止声”),论声中间忽然说韵(“有半韵”),文理皆不通顺。今将“有止声”与“有半韵”互换位置,文理立显通顺。智者谅之。)发声有五类,类各有五势。缀音之法,又有种种规矩。一一精究纯熟,然后取梵文密咒而读之,自能逼肖真言。较诸译本之依稀彷佛,功效相差甚远。佛典之谈梵字,屡见不一,而译音每苦不能一一吻合,此势之无可如何者也。《悉昙字记》,述缀音之例甚详,而声韵要领未及精究,故标准之音尚难确定。欧洲学者争研古代梵文,允称明晰。近日英、法、德、日各有专书,欲考梵音不患无所措手矣。
密部诸经,多以咒音不正为忌,为其妨碍功效也。
Q1
吾国先例,有习六字大明咒,误读“吽”作“牛”,而功效不虚;后勉遵善友之教,改正其音,功效反失。此理维何?
其人初惟皈敬于佛,借六字以摄心,所得功效乃一心不乱之小果,非大明咒特别功能。厥后勉强改正,未免含有疑心。疑念作梗,功效自失,此一定之理也。世人专念大悲等咒,初未尝灌顶,而咒音又多乖舛,间亦有效者,大都收效于一心不乱也。
八、月轮观
唐密以发明三摩地菩提心为正因,从此乃能进观诸佛真实庄严妙相。否则虽有所见,只属随缘而生之影像境界。故学者于受戒灌顶之后,亟宜修习三摩地法。其法维何?即月轮观是。
学者于入密之前,在显教确已通宗,能空五蕴,其观月轮,成功甚速。此等根机,姑置弗论。今所论者,普通方法也。欲作此观,先须独处静室,屏绝万事,跏趺而坐(全跏者固佳,否则宜用半跏),用阿阇黎特传印明(“印”,即手印;“明”,即真言)加持自身。然后执珠持明,至少以诵百零八遍为限。限数既满,然后如法运心礼佛献供,及力忏夙愆,大发弘愿,次乃修月轮观。
此观原以严注自心为下手功夫。然凡情气息浮动,心易外牵,故须先调气息,俾能与正念相应。正念既活现于心,徐徐扩充其量,由寸而尺而丈,乃至无边,终则渐渐收敛,惟留一肘量(约当吾华八寸),明净洁白,犹如月轮。此观成就,名曰“月轮三昧”。
有一类根机,调气沉静,未能于自心发现一点正念,可假想面前有圆明洁白之净月。其径一肘,距身四肘,眼惟微,只以心见。初虽冥冥无睹,久则渐渐有征。观已明彻,则亦扩充其量,终乃收归自心。
“月轮”二字,本以状况观境,非真有质碍物当前,如世间月轮之丽乎天也。观之纯熟,轮相斯隐。唯觉遍周法界,无非寂静光明。身不可得,心不可得,万法不可得,虚空亦不可得,乃至不可得亦不可得。一切烦恼,不假对治,自然不起;根本正智,不由他悟,自然通达。功夫至此,便与本有毗卢遮那法性相契。
宗门极则之禅,的的见性,境与前同。根机稍逊者,虽获无生法忍,只能遮遣情执,于寂静光明之法界本性,犹隔一重薄雾也。
九、即身成佛
即身成佛者,行者于现生肉身中,亲证佛之种种法身也。此义为三乘教所未谈。一乘教虽有直超如来地之说,而语焉弗详。此中境界可分三门论之。
其一、真如法界之即身成佛
外脱六尘,内脱六根,万丈深潭,直穷到底,一点灵光,普照一切,头头是道,法法皆如。行者实证至此,斯与真如法界相应。肉身虽与众生同形,本性却与诸佛齐耀。此境禅宗大德咸能证之,谓之自性天真佛。然万法流现,全仗因缘力配成。夙生若无浓厚之因,今生未能迳显其境。如定中能发见某佛之相,生前必曾经种种供养承事也。密宗则以此为初门,作以下两门之基础。
其二、莲花法界之即身成佛
于真如法界中,以甚深妙观察智,提起诸佛之特种法轮而开展之。不论何佛之法性,苟能依法获得其种子,以真言力涵泳之,由微而着,渐成莲花法界,终则本尊自性显耀于行者身中,遍身莫非妙法流行之处,肉身当体成为本尊之等流法身。从顶门出,特现本尊之受用法身;从毛孔出,普现本尊之变化法身。常人视之,惟见行者趺坐入定;肉眼殊者,得见行者周身发光;而夙与本尊结深厚之缘者,能于光中睹佛瑞相。
其三、金刚法界之即身成佛
莲花法界,虽能流现本尊种种法身,而自性身犹属浑涵。必也以大圆镜智为主,修成大雄猛之心,而后十方如来之自性法身,微细开显,运入行者自身,则明现自受用法身,而与等流法身交互辉映。夫如是,乃与金刚法界相应。从此回入莲花法界,本尊受用及变化诸法身,尤为玲珑透彻,庄严殊胜。密宗即身成佛之义,到此方成究竟也。
法身本来无相,从真如法界证得,固平等一味;而莲花、金刚两种法界,虽五大法性交错显现,犹性上差别;但行者参以识大反应力,则差别性凝然变现妙庄严相。五大者,坚、湿、暖、动、虚五性也。识大,即相宗所谓唯识性也。密宗之有相法身,原由六大法性构成之。此等法理,精邃至极;非经过真修实证功夫,无由契会其妙。若从文字讨论,只能比知其理路而已。显教中人,每以多劫修成之庄严色身为成佛之相,于上文圆顿深旨,未免疑。自密宗观之,此等因果佛,只属色尘摄,与六大缘起之妙相迥别。学者若未到此境,慎勿妄议,借免谤法之咎。
十、阿阇黎
“阿阇黎”,梵语也,义译“轨范师”。显密诸宗凡对于所提倡之法门,深达其教义,彻悟其宗旨,堪为后学导师,皆得为其宗之阿阇黎。顾此名特盛行于密宗。
密宗阿阇黎,以导后学即身成佛为主旨。忏悔也,授戒也,灌顶也,层层启迪,无非扶植佛种之道。然欲学人实受法益,阿阇黎不可不具两种道行:
(甲) 通宗 观行功力能与上节三种法界一一相应,方称深达本宗。不能与真如法界相应,尚缺宗师之基。不能与莲花法界相应,未足为人作胎藏界灌顶;不能与金刚法界相应,未足为人作金刚界灌顶。但依教法行事者,亦可为夙根素具之人作增上缘,使既植之佛种复活耳。
(乙) 通教 阿阇黎居于接引众生之位,对于后学,非善巧指示不为功。故密教妙义固须通达,即显教诸义,亦须切实研究。盖使不精显教,无以衬出密教之特点,浅境或误作深境,而对来机种种非难,亦未能如理摄伏之也。
此外尚有诸种德相,为阿阇黎所应备者,详见《大日经•具缘品》,及《苏悉地经•分别阿阇黎相品》等,可供参考。
一乘大教,直显佛性。修持之人,固不论缁素;而为导师者,亦无在家出家之分。默契深旨者,自能洞解。然三乘教法中,颇有困于“不了义”,疑在家人不合作密宗阿阇黎者。《苏悉地经》及《大日疏》,虽有释疑之文,而文理稍繁,浅学或未能猝晓。惟《微妙大曼荼罗经》,立言直捷,且再三提示。今摄其大意如下:
(一)持金刚之阿阇黎,不论比丘、优婆塞,皆当远离五罪(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信行三密,以三摩地起智慧方便,教化有情,令生信解。
(二)若有比丘或俗人,奉行密教为阿阇黎,能令一切有情生正等正觉种子者,四众对之,皆应尊重恭敬供养,与对佛无异。
(三)阿阇黎及诸行人,或独持菩萨戒,或兼持比丘戒,皆须远离身邪行过。独持菩萨戒者,虽不废夫妇之伦,而不溺于情欲,故亦得三摩地智,转利有情。
上文所谓“优婆塞”、“俗人”,以及“独持菩萨戒”者,皆指在家之人。但举一条,既足显明阿阇黎之不拘缁素,况至再至三也耶?
《大曼荼罗经》对于阿阇黎之不得饮酒食肉,更有严重诰诫。下文即金刚手菩萨与佛问答之言:
金刚手白言:“若阿阇黎受行世法,恒取快乐,恒食酒肉荤辛之味。彼阿阇黎云何度弟子入坛?云何度弟子免轮回之难?云何得真言悉地?我今疑惑。其事云何?”佛言:“金刚手,无有阿阇黎受行世法,恒取快乐,乐食酒、肉、荤、辛之味者。”
观此文,可知贪着世乐酒肉之徒,虽号称阿阇黎,引人入坛,自他均不能得真言悉地之益,并不能脱离轮回之苦。
Q1
垂迹大士,间有从游戏三昧出,故意饮酒食肉者,此如何辨?
真垂迹者,必吞针及食种种极秽物无不自如乃可,否则只为凡习驱使耳。勿混视之。
十一、持 诵
持诵为密宗要道,亟须说明。金刚法界之持诵法,精细微妙,初学遽难契机,暂置弗论。今惟就莲花法界言之:
凡曾如法忏悔,持菩提心戒,得入坛受胎藏界灌顶,传得本尊印明者,应随力庄严道场,供养本尊圣像,日日依轨修习真言。
按普通程式持诵满十万遍,能破初重妄执,得与本尊变化身相应。满二十万遍,能破第二重妄执,得与本尊受用身相应。满三十万遍,能破第三重妄执,得与本尊法性身相应。
若灌顶之前,既深契真如法界者,能以少数当三十万遍。其或根器低下,或事相缺乏,或俗务牵缠,但能忆持不忘,且复依时念诵,则持满百万乃至三、四百万遍,亦得破初重妄执。满千万遍,或破二重,或破三重,随人而。然欲计程收效,除不忘菩提心外,应守下列诸戒:
(一) 须力行十善。
(二) 须力矫饮酒、食肉、茹辛诸习。
(三) 念诵时,须一心系念真言,不得攀缘他事。
(四) 真言须字字正确,不得以依稀彷佛之译音读之。
(五) 念诵中间,若不获已,而有涕唾咳嗽等事,则此遍不计数。
(六) 念诵声音,勿太缓,勿太急,勿太高,勿太低,勿太大,勿太小。中间不得与他人共语。
(七) 持诵本尊真言,务须专一,未到破执境界,不应改持他尊。
(八) 从阿阇黎处受得真言,不应滥授他人。
(九) 不起憍慢之心,常存慈悲之念。
(十) 求大悉地者,中途不应作摄伏魑魅魍魉等事,亦不为人禁诸恶难。
上文汇集《苏悉地》、《苏婆呼》等经要旨,约为十条,俾便省察。如能遵守,成就非难。有所抵触,收效斯小。若多所违犯,自无成就可言。
十二、辨 境
学人依法持诵,日有常功,自然渐感法验,惟境界正当与否,不可不细加分辨。
吾人为六尘所惑,耳目昏迷。人趣环境中,眼所见者,限于当前最炽之境,稍涉疏远,便不能睹,无论其他诸趣也。
此方人类,福德非厚,诸天善种,自难流露于心;而鬼神恶种则随时具备,乘机显现,而人不及察焉。其屏俗虑,讲修行者,心稍宁静,鬼之影像遂得倏见于前,外道重视此事,以为大效在是。佛门之具正知见者,不惟不取,且恐鬼境频起,熏习渐浓,临终将牵入鬼趣。密宗以培植佛种为旨,诸天境界尚所当轻,鬼影若现,亟宜放弃。学人所当知者一也。
功行幼稚时,凡情犹盛,未易从现量中的见本尊。有等根机,或循夙习,能随意识开为法尘,宛若佛菩萨当前,此属独影境。亦有邪种出现,认识未清,由意匠辗转幻作佛菩萨相,此属带质境。两种境界皆非真实,执着不舍,势入邪道。学人所当知者二也。
持诵过程中,渐达于一心不乱之境。本尊种子或流现于眼前,得见瑞相。其威仪若与本尊符契,且有种种光明,斯固正当法验。倘威仪不类,只属夙善随缘偶露,非与本尊相应。学人所当知者三也。
上述境界,纵与本尊相应,只见化身,若遽生欢喜,且起分别之见,则凡情复炽,境界随失。其能泯去分别二执,庶得与本尊相见焉;然仅安住于此,临终不过往生本尊化土。得少为足,非密宗本旨。学人所当知者四也。
得见本尊化身,斯破初重妄执矣。从此精进不懈,再破二重妄执,开顶门眼,能见本尊受用身。功行到此,克证无生法忍,生前堪为人天导师,临终得生本尊报土;然不过菩萨境界,非密宗即身成佛主旨。学人所当知者五也。
百尺竿头更能进步,摧破三重妄执,则于莲花性海中提出本尊法性,遍布行者肉身一切支分,从一一毛孔流出光明,普及大千世界。当是时,内离能运之心,外泯所达之境,法法无相,惟一片佛性,妙用无边,而亦无一片之见。入此大舍三昧,行者肉身即是本尊法身,当下便处本尊常寂光土。若更精研自心三十七尊妙性,而一一证之,斯契密宗究竟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