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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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最后遗教《大般涅盘经》(028)三种僧团

2020-10-04 实证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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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僧团

迦叶!众有三种;一者犯戒杂僧;二者愚痴僧;三者清净僧。破戒杂僧则易可坏;持戒净僧,利养因缘所不能坏。

「僧」这个字在这里是指四个人以上、能够诵戒布萨的出家团体。这个定义并没有大、小乘的分别。逆罪的「破合和僧」或「破羯摩转法轮僧」是把一个和合的僧团分裂成两个,而不是对单一的个人所犯的罪。

有三种出家僧众。第一种是犯戒杂僧,这种人根本不守清规戒律。第二种是愚痴僧,这种人看不懂经教,对佛法的义理也搞不清楚。第三种才是清净僧,这种人不但守戒律,而且有正知见,只要有一条不符合都不能算做清净僧。

犯戒杂僧很容易因为利益不合而一分为二,乃至分裂成三个、四个团体,到最后变成一盘散沙。而既持戒又有正知见的清净僧团,别人是没有办法用名闻利养去破坏它的。要是有人把犯戒杂僧分裂成两个,并不是「破和合僧」,因为犯戒杂僧的性质是必然分裂的,并非佛法中的「和合僧」。

云何破戒杂僧?若有比丘虽持禁戒,为利养故,与破戒者坐起行来,共相亲附,同其事业,是名破戒,亦名杂僧。

第一种,破戒杂僧。在佛法里有破戒和犯戒的区别。破戒表示戒体已经毁破。犯戒表示戒体还在,也就是犯的是比较轻的、可以忏悔的戒。这二者的差别很大。佛弟子不能宣说佛弟子身口意的过失,但是出家人破戒时,不在此限。因为他出家戒体已经毁破,应该要还俗却不肯还俗,宣说他破戒的事由,可以让他不敢再厚颜无耻地接受在家居士的恭敬供养,也可以减少他人受骗上当。

对在家居士而言,比较重大的戒律是五戒。如果你看到一只小蚂蚁,你心里想「踩死一只小蚂蚁有什么关系,反正又没有果报」,就这样没有理由地把它踩死了。这种情况就是犯戒,但还不是破戒。杀人才是破戒。因为杀人是一件很大的事,会让你的戒体毁掉。

再比如五戒中的「不妄语」,指的是「大妄语」。如果只是撒一点小谎,像在愚人节戏弄别人,把夹心饼干里的奶油换成牙膏来整人,虽然这也不好,但并不是很坏的事情,最多只是让人不舒服,还不构成破戒。但是如果你明明不是阿罗汉,却对别人说:「我已经证得了阿罗汉果,你们都要来皈依我、礼拜我、供养我,这样会有大福德。」这是神棍的行为。不管在家居士或是出家人,没有证果却跟别人说已经证果,或是没有证初禅却说已经证初禅,都是大妄语。大妄语就是破戒。破戒的人,他本来守的清净戒律的戒体就毁掉了。

注意!这里讲的破戒杂僧还有一种情况。即便这个比丘自己守持戒律,但他为了利养和破戒的人在一起,不但默许他们破戒的行为,还要分享因破戒得来的利益。这也是破戒杂僧。

比如你自己守戒律,但僧团里有人大妄语,他跟外面的人讲:「我已经是阿罗汉。」甚至跟人家说他已经是地上菩萨,或者已经跟佛平等,甚至超过佛。大家可能觉得这种话很过分,但确实有人这样讲。你明知道他不是阿罗汉,但他收来的钱你还和他一起在私底下分掉。这在刑事法律里叫做共犯。这种情况也是破戒杂僧。

云何愚痴僧?若有比丘,在阿兰若处,诸根不利,暗钝蒙瞢,少欲乞食,于说戒日及自恣[1]时,教诸弟子清净忏悔,见非弟子多犯禁戒,不能教令清净忏悔,而便与共说戒自恣,是名愚痴僧。

阿兰若指清净的地方,比如寺庙。「诸根不利」是指五根—— 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等不是很好。「暗钝蒙瞢」就是对经教的义理也搞不清楚。「少欲乞食」表示这个人还不错,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别人给他的东西不是很好,他也能接受,并不贪求供养。

但是,出家人的戒律有规定,如果有破戒的人在场,必须把他赶出去,不能让他在那里一起听戒律。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定,虽然没有跟破戒的人分享利益,也是不如法的。这就叫做愚痴僧。

云何名清净僧?有比丘僧,不为百千亿数诸魔之所沮坏,是菩萨众本性清净,能调如上二部之众,悉令安住清净众中,是名护法无上大师善持律者;为欲调伏利众生故,知诸戒相若轻若重,非是律者则不证知,若是律者则便证知。

「有比丘僧,不为百千亿数诸魔之所沮坏」,这里讲的百千亿数诸魔,象征的是各种烦恼、邪见、恶行、破戒的行为等等。魔的种类很多很多,但可以分类为四魔—— 烦恼魔、天魔、死魔、五阴魔。清净比丘僧能够不为百千亿数诸魔之所沮坏,这就需要正见。因为有正见的人才不会被烦恼魔、阴魔这些东西所左右。而且,不仅要有正见,还要能够守戒,才能称得上是这里的清净僧。如果对戒律或佛法正见不了解,就一定会落入破戒杂僧或愚痴僧。

「是菩萨众本性清净,能调如上二部之众,悉令安住清净众中,是名护法无上大师善持律者」,如果在一个清净僧团当中,有一些破戒僧或愚痴僧也加入进来,而原来的清净僧能够调伏这些破戒僧或愚痴僧,让他们在僧团中得到利益。这就说明这个僧团的领导人很不得了,能够护持佛法,可以称之为「无上大师」。照理说,只有佛世尊才能称为「无上大师」,但是菩萨法师能够做到这个地步,等同是佛陀再来人间。这样的菩萨法师,也是「善持律者」。「律」是指戒律,「持」是能够护持,也就是说,他能够让徒众都按照戒律的要求去过僧团的生活。除了出家僧团以外,在家弟子需要遵守什么戒律,他也都知道,而且能够清楚地区分:戒相当中,哪些轻,哪些重;如果不是戒律他就说不是戒律,如果是戒律他就说是戒律。

之前讲过,佛法可以分成三种:正法佛教、像法佛教、末法佛教。从戒律方面来讲,末法佛教会有「非律言律、律言非律」的现象,也就是把戒律颠倒过来,不是戒律的被说成是戒律,是戒律的被说成不是戒律。这是末法佛教的特征之一。比如,出家人不能够娶妻生子,结果到了末法时代,就有人说「出家人可以娶妻生子」,这就是「律言非律」的情况。有些人主张「在家居士必须禁绝一切的性行为」,但是世尊并没有制定这样的戒律,所以这是「非律言律」的情况。「非律言律」和「律言非律」都是末法佛教的特征。

而像法佛教在戒律上也会有不如法的现象,叫做「轻戒说重、重戒说轻」。比如,把杀人说成是没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就和杀一条狗一样,稍微忏悔一下就好了。其实,杀一条狗罪比较轻,杀人一定是比较重的,更重的就是杀阿罗汉、杀父、杀母。把杀人这样重大的事情,当成是和杀畜生同等的事情,这就是重戒说轻。

轻戒说重的例子,比如有人偷了一块钱,就被说成「是偷盗,五戒已经毁破」。但其实,偷盗戒对数额是有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偷的钱比较少,不构成刑事责任的话,是不构成破戒的。想想看,有人偷了一块钱,警察会把你抓起来吗?不至于如此吧!当然,偷一块钱也是不好的,但没到破戒那么严重。有人未经许可使用所属宗教团体的标志,被要求依偷盗罪(又译为「不予取」)忏悔,这也是不对的。因为在戒律当中,「不予取」只限于有体物,不包括无体物。偷盗有体物一定是损人利己,但未经允许使用商标,对于商标权利人未必有害。

轻戒与重戒是相对的,「说四众过」[2]是《梵网经》菩萨戒的重戒,但是相对于七逆罪[3],则是轻罪。在戒律上,这两个效果不同,说四众过而毁破菩萨的人,失去菩萨戒体之后,可以重受菩萨戒。但是犯七逆罪的人,不但失去菩萨戒体,此生也不得重受菩萨戒。若是把说四众过,说成逆罪,即是轻戒说重。反过来说,允许曾经犯过逆罪的人重受菩萨戒,将犯重罪的人按轻戒来处理,即是重戒说轻。重戒说轻和轻戒说重,也是一种破坏戒律制度的行为,只是没有那么严重,这是像法佛教的戒律观。

随顺违法、违戒的主张,会使得正法佛教变成像法佛教或末法佛教,所以这等同破法,是最严重的业。有正知见的人宁可身犯五逆,也不愿随顺违法、违戒的主张,因为身犯五逆只有自身受殃,但是随顺违法、违戒的主张却会加速佛教的灭亡,使得众生蒙受极大的苦果。

有的人知道某些行为可能会破法、破戒,就用请示佛菩萨的方法来自欺欺人。例如,某甲有一天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已经成佛,于是到佛菩萨圣像前面请示:「请问世尊,我是不是已经证得究竟佛果?」然后掷筊,结果不是圣杯(一正一反)。但是,他不死心。明天又继续请示:「请问世尊,我是不是已经证得究竟佛果?」……有一天,终于连续卜得三个圣杯。然后,他对外宣称:「我已经得到世尊的印可,确实已经究竟成佛了。」为什么这种行为是自欺欺人?因为佛教是理性的宗教,佛陀曾经在《大般涅盘经》中说过:「于我所说若生疑者,尚不应受,况如是等!」有没有证得果位是事实问题,即使佛陀当面为你印可,若是证据不足,你也不应该接受。当面的印可尚且如此,何况是在佛像前面的掷筊!

同样的道理,是律非律、是重戒还是轻戒,必须依三量而定。一个具格的菩萨法师应该懂得正确的戒律,才能领导一个修行团体,不然大家各自去掷筊就好了,又何需布萨和羯摩呢?所以,用掷筊来取代布萨和羯摩,是用迷信来破坏戒律。搞迷信和权威崇拜原本是神棍的作法,到了末法时代大家却变成见怪不怪。正法佛教重视四依三量,不搞迷信和权威崇拜。二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有的道场,戒律被有权势的执事拿来做为斗争的工具,有人犯了轻戒,却被认定为重戒,要求他必须依毁破重戒而忏悔,后来发现与戒律明显不符,主事者便说:「犯轻戒而用重戒的标准来忏悔并没有什么不好。」这种说法也是随顺违戒的主张,是破坏佛戒的行为,将正法佛教硬生生地推向像法佛教。这个时候,你要是能够出来反对,才是勇健的大乘行者,能够独立荷担如来家业。一条牧羊犬,就可以把一群绵羊管得服服贴贴。随波逐流的人也是一样,有权势的宗教师不管讲什么荒唐话,他们都乖乖地听从,如果大家都这样,佛法非提前灭亡不可。

清净僧团里的菩萨法师,一定能够把重戒和轻戒分得很清楚,把是戒律和不是戒律也分得很清楚。这两个条件都具足,才称得上是「正法佛教」的戒律观;如果有其中一条不符合的话,就会变成「像法佛教」或「末法佛教」的戒律观。

[1]「钵剌婆剌拿,《音义指归》云:『译为随意。』《寄归传》云:『凡夏罢岁终之时,此日应名随意,即是随他于三事之中,任意举发说罪除愆之义。』旧云自恣者,是义翻。然则自恣之言,涉乎善恶,今局善也。故《事钞》曰:『九旬修道,精练身心,人多迷己,不自见过,理宜仰凭清众垂慈诲示,纵宣己罪,恣僧举过,内彰无私隐,外显有瑕疵,身口托于他人,故云自恣。』」《翻译名义集》卷4(CBETA, T54, no. 2131, p. 1123, a20-27)

[2]「若佛子自说出家在家菩萨比丘比丘尼罪过,教人说罪过,罪过因、罪过缘、罪过法、罪过业,而菩萨闻外道恶人及二乘恶人说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悲心教化是恶人辈,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萨反更自说佛法中罪过者,是菩萨波罗夷罪。」《梵网经》卷2(CBETA, T24, no. 1484, p. 1004, c13-18)

[3]「七逆者,出佛身血、杀父、杀母、杀和上、杀阿阇梨、破羯磨转法轮僧、杀圣人,若具七遮,即现身不得戒,余一切人尽得受戒。」《梵网经》卷2(CBETA, T24, no. 1484, p. 1008, c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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