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二谛之安立 究竟胜义非心境
第121课摘录
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
万法皆住二谛,
轮回和涅槃所摄的一切法,全部住于世俗有法唯显现和胜义法性之空性中,除二谛以外无第三谛。
是以诸法的胜义实相者,远离一切有、无、俱有、俱无之边,并非心意的行境,
心中所显现的现相,无论是眼观、耳闻、鼻嗅乃至内心感受,皆为根识互相观待作用之后的执取之相,所以绝不可能超越有、无、是、非、俱有、俱无之边。心中所显现的现相,是心和境二者互相观待而存在的。有心意则必定有境,有境则必定有心意,心境互相观待时一定有执取,所有的一切法在这种缘起下,绝不会超越是此、是彼、非此、非彼的分别执著,定会被是此、是彼的分别戏论所束缚。戏论之相绝不是法性的空性。故而,离戏的实相绝非心意的行境。
胜义即见解,不是心意的境界。眼耳鼻舌身意前所显现的一切,无论是山河大地还是无量天宫,净与不净,悉皆是世俗虚妄之相,决非真正的见。
因为有无等分别心及言语之声为世俗而非胜义。
语言中的表达如桌子、杯子……等,以及心意前的是非、有无等一切分别判断及感受,皆在心上成立。无论认为法界是空的判断,还是认为法性是有、是无、又无又有或是离戏等等,所有一切判断的念头以及判断时的言说,都是心缘对境所产生的分别,皆是虚假,因此是世俗而非胜义。
是故当知无有思维言诠超越心意是胜义谛的法相,
无论是有无、是非或非有、非无等任何的心意判断和言语定义,甚至空或双运的概念,都不是胜义谛的法相。胜义谛的法相是唯一远离思维言诠,超越一切空有之边,直到彻底远离任何心意的戏论。大圆满里的觉性亦如是,在心前树立的见,不是真正的见。
而有对境的迷乱心意是世俗谛的法相。
但凡心有所缘,无论缘空、缘有或缘现空双运,有所缘之相就非真正的胜义。无论对实相有何认识,都只是心意的对境。有对境即迷乱,是世俗谛的法相。在心境互相观待作用下,要么是非,要么是是,或排除是非后,凭空创造二者双运等,凡是心境观待而下定义,就不可能真正达到现空双运。因为现空双运的本质并非是心境互相观待,排除一个概念后,再去建立另一个概念。心意前的迷乱景象,无论是空是有,不论怎样定义和言诠,都是世俗谛。
总而言之,若就究竟实相而言,所谓“世俗中有、胜义中无”之有、无二者的法相并非各自偏袒而住。
胜义和世俗、显现和空性二者并非各住各边。有缘的心识认为显现归显现,排除显现之后可树立空性,或排除空性后可树立显现,如果定要将二者放在一起,仅仅是意识中勉强将它们拧在一起,现空无法真正双运。此非胜义。
真正的实相并非胜义是空或世俗是有,排除空时必建立有,而排除有时定建立空,这些皆为心识的分别。因此,所谓的世俗中有或胜义中无,这种二谛只是针对未超越心识能力的初学者而暂时安立的空,以对治实有的执著,并非真正的双运。实相是远离了有无等一切承许与否认的边,一切现空平等大双运,超越了心识的境界。
如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如《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所说,藏文直译“色不异空”为色外无他空,“空不异色”为空外无他色,指现即是空,空即是现,现外无空,空外无现。究竟实相是现空双运,所谓的明空、现空、想空皆双运,二者非拧在一起,也非各自排除对方而单独存在。究竟实相是现的当下即为空,空的当下即为现。因心意会偏袒一边,建立一法时定会排除另一法,所以在心意前无法显现实相。在实相中当下显现即为空,非断空,是显现不灭的,此为真正的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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