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持戒律的人,没有任何值得恐惧怖畏的事!
六波罗蜜多之第二为持戒,此者可分三: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此为大乘之分法,下面分别释之。
初者律仪戒者:包括自性罪和佛制罪,凡是佛教所规定者,都应善加取舍,不要违越,此为律仪戒。
其次摄善法戒者:以摄持善法而言,诸如转塔、念经、闻法、阅书等,以及诸多善法之修行,只要能令善根增长,即使甚微之善行,自己亦应去尽力积集,广为行持,此即摄善法戒。
其三饶益有情戒者:自己一切所为所行,皆应从饶益一切有情众生而出发,此律亦是佛法之戒,《入菩萨行》中言:“前理既已明,应勤饶益他,慧远具悲者,佛亦开诸遮。”其意即指此戒。一切饶益有情之事,皆应尽力行持,即为饶益有情戒。
如此戒律若要细分,还可分为比丘戒、沙弥戒、居士戒等七众所持戒,或有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等多种分法,但从总体而言,持戒波罗蜜多则应分为此三者。此处之偈颂,宗喀巴大师则一面称扬戒律之功德,另一方面讲述持戒波罗蜜多之意义,于此广为示之。
首先,戒律犹如清净凉爽之水,可洗尽身、口、意之一切罪垢污染。《入中论》言:“彼戒圆满德净故,梦中亦离犯戒垢,身语意行咸清净,十善业道皆能集。”戒律以梵语则称“尸罗”,汉文译为“持戒”,有遣除烦恼,熄灭“三业炎火”之义。
此者于《入中论》中有所讲示,但《入中论》、《现观庄严论》对此所释稍有差异,而此处依《入中论》之义,则谓凡得清凉者即为持戒。释迦佛赞叹出家行时曾言:出家已得清凉地,在家仍留炽焰坑。因佛法之戒在家时尚未全部具足,待出家后方可圆具。而戒律之清凉,却如明净之水,清净身心之中一切罪障过患,其所具功德极为殊胜。
龙猛菩萨曾言,万物之基为大地,一切功德之源乃戒律。如人未受戒时,身心备受种种炽热恼障之害,真正难以生起功德,如若受持诸戒,则可趣入清凉之境,渐次去除诸种烦恼,一切功德亦油然而生。
戒律又喻作是解除障惑恼热之月光。佛法之中亦用月光表示清凉界,犹如炽炎之地酷热难忍,若当一轮明月出升时,皎洁之月光刹那遍满深蔚之蓝天,身心内外皆得清凉,一切恼热由此寂灭。
其次,戒律又具庄严之义。凡能严谨持戒,遮止诸种过患,如此之人必然举止安详,行为端正,具足一切肃严威德之相。是故无论于诸天界还是人间彼等堪为众中之庄严,如同于一般之群山众峦,须弥山已摄具一切威仪庄严,巍然耸立,坚不可摧,是为众山之王。
如此严持戒律之人,实无需任何特殊装饰,其外表显现亦自然威严肃目,令人起敬。如释迦牟尼佛曾于别解脱戒中云:“持戒比丘具净光。”真正守持戒律的比丘,身上是有光的,有非常微妙、殊胜之光。
于外在显现之处,持戒有如此殊胜之功德。同时,再以内心修持而言,严持戒律之人亦没有任何值得恐惧怖畏之事。如若有人犯戒,其内心深处自然会生起畏惧和忧虑,或怕他人耻笑或者恐惧堕入恶趣,有很多迷惑和烦恼。而真正清净持戒之人,却能轻易远离如此种种之恐惧。
经论中言:凡持戒者,上品得圣果,中品生天,下品亦可复得人身。是故,凡能守持清净之戒,来世易得解脱之果报。如此之人,内心安宁而没有恐怖,外表庄严而具威德,身体亦能发出妙光。无论于天界或是人间,彼者皆可令诸众有情尊敬和倾仰。如释尊所言:“我之装饰是清净戒,金和花鬘实为愚者之饰。”《入中论》中亦云:“尸罗田中长功德,受用果利永无竭。”
如是戒律具足内外诸多殊胜功德,我等了知以后就应严谨守持。对于清净之戒律,有智慧的修行者都知道应如保护自己眼珠一样地护持。一旦遇到危险,谁都会首先保护自己的双目,因为眼睛是全身最重要的部分。而守持戒律,应比自己的眼珠还重要,比生命还重要。无论遭遇何种情况,首先都应把戒律护持好。
汉地的弘一大师就特别提倡戒律,藏地也有蒙拉格瓦仁波切等,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高僧大德都是十分重视弘扬戒律。由此可说,戒律确实非常重要。如今已是末法时代,众生业力深重,守持戒律实为不易,但持戒之功德亦尤为殊胜,此可详见《持戒功德如意宝树》一文。
学佛之人应始终守持戒律而不放逸,宗喀巴大师如此引导言:瑜伽士我宗喀巴于学佛之道中亦如是严持戒律修行的,你等欲求解脱,也应如是修行持戒波罗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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