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胜的“金光明沙”-使用方法介绍
据“大灌顶光明真言经”所记载,持“金光明沙”,洒在亡者的遗体、或坟上,这个亡者即使生前造了重罪,堕在恶道受苦,也可蒙佛光照身,除去罪业,往生极乐世界,莲华化身,不再堕落,直到成佛。
“金光明沙”的使用方法如下:
一、 病人于加护病房内:
应将金光明沙放置病人上衣口袋及枕下,可使病人不受幽冥鬼物之干扰。
二、 病人临终时:
应将金光明沙洒在病人心间(心位于两乳中间)。
三、 病人断气后至入棺前:
应尽量在病人断气后十二小时内,尽早将金光明沙洒于亡者额、喉、心三处,以消除亡者身、口、意的罪障;倘超过十二小时,在亡者遗体移入殡仪馆前,于亡者前额、喉间、心间,再洒上金光明沙;若亡者入敛前因洗涤、换寿衣、化妆而使金光明沙脱落,应立即依法再度洒于三处。
四、 遗体采取土葬时:
1.未盖棺时,应依法将金光明沙洒于亡者额、喉、心三处。
2.已盖棺后,洒于棺木上(相对于额、喉、心垂直位置,用胶水抺于棺木上,再洒金光明沙)。
3.若已埋葬,则洒于墓上而非墓碑上(估计于额、喉、心三处位置垂直上方而洒之。)
4.亡故多年,使用前应以此功德回向亡者,及该处之孤魂野鬼,洒时可边持往生咒。
五、 遗体采用火葬时:
1. 葬前应依前法洒于额、喉、心三处并固定之。
2. 火葬之后,其骨灰置于坛中再洒一些于骨灰坛中。
3. 若骨灰坛已密封,可用少许胶水于骨灰坛盖上,再洒下金光明沙。
(火葬好处很多,一者可避免亡者依恋尸体不肯往生,二者可免亡者尸身腐败,受蛆虫啃噬之苦,且火葬费用最高仅土葬五分之一,节省土葬铺张费用,为亡者印经、超度、做佛事,使亡者真正
蒙益,才是智慧之举。)
平时随身携带金光明沙,可保吉祥平安,在路上若遇死猫狗等动物,往其尸体洒上少许,帮助甚大。
金光明沙系根据密部,持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所加持之土沙。目的即在利益亡者。透过咒力、愿力及心力三者相结合,转变被加持者之心念,助其安度生死大关。使用分量,每次约一指甲之量即可,以其所重者在加持力大小,而非分量多寡。使用时,撒于亡者额头(两眉间上方,约头发与眉毛中间)上。若为火葬,断气前、后,可先撒少许于额上(直接撒,毋须用强力胶固定)。火化后,捡骨毕,装入骨灰坛,将沙撒于骨灰上。若骨灰坛业已密封,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垂直撒下金光明沙。经典有云:凡其投影之处,皆会放光。历来使用此沙之感应,实不胜枚举。
土葬时,无论断气前或已断气,皆可撒少许置额上。盖棺后,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跻少许强力胶,撒上金光明沙。埋葬后,亦同样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若干,切记,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
对已亡故二、三十年者,金光明沙仍有效力。即使亡者转世投胎,撒金光明沙亦可增添其福报。一妇人为亡故十八载之丈夫撒金光明沙,是夜,其夫于梦中现身,言已得度,语罢身躯向上飞升。足见金光明沙确有不可思议之利益。
土葬多年,始获金光明沙,为平等心故,欲撒之前,心作是念:‘愿以此功德,回向XXX,以及此处一切无祠孤魂野鬼、法界众生。’以期亡者皆获利益,同蒙超度。使鬼魂不致牵引我等,而无法找到墓地。撒时可边念佛或持往生咒。
除利益亡者,若有著魔者,亦可使用金光明沙。
咒轮
计有三张。分别为: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及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
咒语为法,咒轮亦为法,乃毗卢遮那佛所说,为佛清净法身,为表重法,不可轻易损毁或火化。
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出自《大藏经》。功用甚大,举凡家中闹鬼、幼儿多病、屋内阴气重、生意不顺、业障深重等,只须将此张咒轮贴于门上,每日由门下通过,即有无量功德。莲花上有一宝塔,临终时置于胸前,其方向为塔尖向上。此宝塔能令一切恶业皆得消灭,决定当得无上正觉,能于现世获福无量,一切善根皆得圆满,一切魔军皆得调伏,一切众生见者欢喜,有无边功德。
关于此咒之利益,玆录下文,以供参考。
‘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往昔如来已曾演说。善为利益一切众生。诸有闻者决定不退无上正觉。一切佛法当速现前。一切三昧亦当现前。一切陀罗尼法门亦当现前。能善降伏一切魔军。然大法炬。一切善种当得现前。成就六波罗蜜。一切地狱饿鬼傍生阎摩罗界阿素罗众。闻此咒者皆蒙解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永得超越。当来之世。于此赡部洲。众生有于父母不孝顺者。不敬沙门者。不敬婆罗门者。不敬耆旧者。诽谤正法者。诽谤圣人者。应堕地狱者。诽谤诸佛者。诽谤菩萨者。杀阿罗汉者。造五逆罪者。杀婆罗门者。杀牛犊者。抄劫窃盗者。故妄语者。不与取者。邪淫者。两舌者。粗恶语者。轻秤小斗者。强夺财物者。负言背信者。匿他财物者。一切恶业所摄者。彼等众生闻此陀罗尼。若读若诵若受持。若佩身上若书衣中。若置幢上若书夹内。若书素叠及墙壁牌板。乃至见者闻者及影中过者。或与执持咒人暂相触者。彼等众生由斯陀罗尼大威力故。决定当得无上正觉。能于现世获无量福。一切恶业皆得消灭。一切善根皆得圆满。一切魔军皆得调伏。一切众生见者欢喜。一切众生恭敬尊重。国王大臣及诸眷属见者欢喜。口所出言闻者皆信。手脚柔软。音调和雅。离于贫穷。不受世苦。毒药刀杖火灾等难永相去离。师子虎狼诸恶禽兽不能为害。无劫贼难。无旃荼罗难。无魁脍难。无罗刹鸡。无恶鬼难。无邪魅难。无毒蛇难。无疫疾难。乃至一日病二日病三日病四日病。疟病常病眼病。耳病鼻病舌病口病。齿病唇病喉病项病。手病背病腰病脐病。痔病痢病髀病脚病。疔病肿病班病肚病。疥病庖病癞病癣病。头痛病偏风病。如此病等悉皆除灭。不盲不聋不哑不偻。临命终时心不散乱不失正念。一切诸佛当来现前安慰其人。睡眠觉寤行住坐卧常得安乐。或于梦中见百千万世界刹土。诸佛如来并诸菩萨前后围绕。此陀罗尼有如是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力。
以香花供养此陀罗尼轮。即供养十方三世三身诸佛。及一切如来全身舍利。同样不异。若久能持诵。其福德不可较量。又不择时日。不限斋戒。昼夜六时诵此陀罗尼。所求之事皆得成就。增长善根。获无量福德智慧。’
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出自《大藏经》之密教部,此系梵文,意即‘决定往生净土’。此咒之殊胜功德,可由下文得知:
‘用纸帛等。书此真言。置亡人尸上。或骨上。甚妙。故偈云。真言梵字触尸骨。亡者即生净土中。见佛闻法亲受记。速证无上大菩提。
经言。若有众生。其造十恶五逆四重诸罪。数如微尘。满斯世界。身坏命终。堕诸恶趣。诵此真言。加持土砂。一百八遍。散亡者尸上。骨上。或墓冢上。彼所亡者。若在地狱。饿鬼傍生。修罗等中。以此真言神通威力加持土砂之力。应时即得光明及身。除诸罪报。往于西方极乐国土。莲花化生。更不堕落。直至成佛。
准上所言。由持明者发心之半面工作。即能令彼十恶道鬼。同生西方。其殊玄特妙。更超过净土门中之由“信愿行”三法。乃得生西。为更妙上加妙矣。自然更难令人生信。予近有一事。略可证明佛说之不虚者。略志如次。
癸酉九月。有川西资中县老友。郭李良君等多人。迎予赴县说弥陀法。彼有商人乔姓。先即赞叹欢喜。乃予因他友预函来访。迟期七日成行。而乔死。予闻悯之。非助生西土。不足以答其赞佛之雅意。为彼持上咒。咒碎米。令撒于墓上。而闻者兴起相索。就中有郭君之胞侄女。适姓唐。其夫为科举中人。早死。唐郭氏。持咒米撒其夫墓即日返。遇彼宿信之瑶池教佛堂中。有人放阴问事。彼被术者云。兹过某处。见一人如唐大老爷。但何以服僧衣。戴僧帽乎。而且独作悲啼状者。术者令询之。据答云。困我半生并无特恩于妇。今乃为我,作大提携。感激而悲耳。并嘱之曰。汝千万为我带个口信。修持门中。毕直求生西方。是真不误。不可他修。聊以报也。(因其妻信瑶池教故)唐郭氏闻之大喜。彼即长素念佛矣。有发救亡胜心者。宜依予法。多咒碎米。令多人持撒于冢。及祖坟。普令生西。同成正觉。予于彼咒。并无传承。亦未专修。只每日早晚供佛时。必诵七遍。或三遍而长持耳。’(录自《佛学半月刊》五卷二号及《应用唯识学决定生净土论》)
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出自密部,其功德威神不可思议。新亡眷属或一切亡灵,若得此咒轮加持,敷盖胸部,决得灭罪离苦,顿超六道,往生莲邦。
此三张咒轮放置顺序并无明文规定,然一般多先放置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次放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而以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置于最上。放置时,三张重叠即可,不必参差或摊开成扇形。
如欲土葬,尚未更衣即可先将三张咒轮置其胸前,如此便有无量功德。倘未气绝,而已行助念,亦可先放,俟助念二十四小时,衣衫更换毕,仍置于胸前。
拟采火葬者,于盖棺前应先将咒轮取走,垂直对胸部,置放棺盖上,用一稍有重量之物压住,使其固定。火化时,此三张咒轮须取走,等火化后,撒完金光明沙,再置咒轮于骨灰上。亦即,此三张咒轮系置于骨灰坛内。若亡者已往生多年,骨灰坛无法打开,可征求寺院住持同意,将咒轮放置于骨灰坛上,以保鲜膜或他物固定,俾不被吹走即可,唯固定物以透明为宜。
往生被
往生被又名‘陀罗尼被’。其来源非出自《大藏经》,而系明季密宗盛行,金刚上师为慈悲救世故,集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书于布帛,犹似坛场、《藏经》,倘经加持,其效力更不可思议。将此被覆盖亡者遗体,能令其消业灭罪,阴间众生见之为一片光明,可免亡者遭宿世冤家、魔障损恼。此物虽极珍贵,然当时市井并无流通,李炳南老居士曾言:‘(此被)或由藏地传入,但知于前清时代,二品以上王公大臣命终之后,由朝廷敕赐,而普通官民不得擅用,今则无禁矣!’
陀罗尼之真实境界,字字句句皆诸佛无相法身,唯佛与佛能知,然其威神力,则可普被众生。
往生被色泽为金色,展开约比人高,使用时须盖对方向,有‘南无阿弥陀佛’字样者在上。一般而言,只须盖至胸部即可,不必从头覆盖。又市面流通之‘莲花被’,仅上印莲花图样,并无加持力,其作用在看似美观庄严而已,与往生被大不相同。若病者坚持欲盖莲花被,可在莲花被上加盖往生被。
此被虽名为‘往生被’,乃系方便之称谓,因其作用非仅限于往生时,即令平日亦可使用,兼有消灾解难之功,甚或鬼魅魍魉缠身,亦颇有效应。近年旅游风气盛行,不妨随身携带,或置放投宿之旅馆,期能快乐出门,平安回家。缠绵旨病榻,饱受病苦者,亦可使用。
请回之往生被,平日应折好,安置腰部以上之佛桌、抽屉,或择佛堂、清净处供养,早、晚课时请出,念往生咒二十一遍加持之。
从古迄今,因盖往生被而往生时面貌安详、脸色红润,犹胜生时者,不可胜数,佛力不可思议由兹益显。若亡者行持精严,生死自在,毋须藉助往生被、咒轮及金光明沙,自是甚佳,然我辈为生死凡夫,既有因缘得知此宝,何妨一试!上述三物(金光明沙、咒轮、往生被)应于平日预先备妥,莫待临欲用时四处求告。
前已述及,往生被盖至胸部即可,但若死相难看,如:车祸、意外等,死状凄惨,不忍卒睹者,可覆盖至头顶。拟火葬者,在尚未断气时,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咒轮,再盖往生被),俟助念完,掀开往生被,更衣毕,依旧覆盖之。遗体放进棺内,往生被亦随之入棺,直至即将盖棺、火化,方可将往生被取出、折好,俟骨挟放入骨灰坛内,再以往生被将骨灰坛包起,此乃最正确处理方式。唯因避免往生被沾污,可将之折为小块,放入骨灰坛内。但应俟遗骨温度冷却后,始置之坛内,以免余温过高,致往生被损毁。在此之前,应先将三张咒轮置于骨灰上,再放往生被。所投影处,即有无量功德,可超度亡者。
土葬时,往生被直接盖于亡者身上,盖棺后,再随棺入葬。
病者临危吐血,或身体溃烂、肝癌,致往生被沾染脓血等,可置于头边或脚后,不可火化,因往生被上有咒轮、佛号,焚毁有过。但下列数种情况则另当别论。
◎车祸或意外死亡,整件往生被皆沾染血迹。
◎大量吐血,致往生被沾满血迹。
若不得已而火化,当以恭敬心为之,火化时持念‘阿弥陀佛’佛号。
往生被不慎弄湿,应另取一新被为亡者覆盖,待湿被晒干,再铺于新被下。土葬时,依此次序放入棺内。火葬时亦按此顺序置于骨灰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