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可以吃,猫狗禁止食用!
2020年2月25日晚,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官方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全文仅2300多字、共23条,不仅给出了禁食的“黑名单”,还直接制定了可食的“白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第(二)点:“禁止食用用于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该立法已通过,这将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法规层面,明文规定禁止食用宠物。2020年5月1日之后在深圳制售、食用猫狗均属于违法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此次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中,首次将“禁食宠物”列入其中。草案规定禁止食用用于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及其制品。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宠物动物是人类文明的共识,宠物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同时由于供科研实验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也不适宜食用,应当排除在可食用范围之外。呼吁了这么多年,深圳第一次站出来,为这些用一生时间陪伴人类的小伙伴们发声了!此处应该有掌声!
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深圳无愧于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称号,大爱深圳️️️。明确禁食猫狗肉,希望北京上海跟上先行明确立法,带领早日实现全国范围禁食猫狗肉,让那些黑产猫狗肉陋习早日铲除!保护中华田园犬及禁止猫狗肉,离不开深圳城管领导们的推动,感恩您们希望大深圳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希望深圳文明人性的执法理念可以影响整个中国大陆。2020年5月1日起,深圳地区,举报狗肉馆,举报买卖狗肉,有法可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