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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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中宝珠(021)「非断非常」──三种相应

2020-04-01 实证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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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断非常」──三种相应

复次,由三种相应,知诸行非断非常。何等为三?一、以无住行为因故,二、生已无住因故,三、未来诸行因性灭故。此中诸行因无常故,生已住因不可得故,当知诸行非常。能生未来诸行,现在因性灭故,当知诸行非断。

诸行,是一切有为法。在《杂阿含经》当中,大多是强调有为法的无常,也就相当于这里的「非常」。但这里为什么又说诸行「非断」呢?这是因为要是把诸行当成第八识的功能差别,就是「三界唯心」,这样就不能说诸行是断灭法。

就好比你看到波浪。波浪是在变动的。但如果你把它们看作是水,水从来没有变动过。所以,当你把三界万法统统都当成是第八识,它们就一向都是第八识,从来都没有出生过,也从来都没有消灭过,这就是不生不灭。

以上是用大乘法来解释「非断非常」,和《瑜伽师地论》在这里的解释略有不同。因为《瑜伽师地论》这里是在解释《杂阿含经》,所以它需要迁就小乘根器的听众。

三种相应

「相应」可以理解为理由。也就是说,有三个理由可以说明三界有为法既不是断灭法,也不是常住法。

「一、以无住行为因故」,这一句是在解释前面《杂阿含经》中的两小经,意思是说,诸行是以无常法为出生的因。

第八识是真妄和合,真是指常住法的部分—— 能藏的心体,妄是指无常法的部分—— 所藏的种子。一定是无常法才能出生无常法,因为常住法(或者说无为法)既然是无为、没有功能,它便没有办法出生其他的法。无常的种子,才能出生它法。但是,无常的种子,又必须要有一个常住的心体来执持,也就是说,无常的种子必须依附于能藏的心体这个常住法上,才能够有一切的功能差别。

「二、生已无住因」,诸行出生以后,也没有办法久住,必然是剎那剎那变异。

「此中诸行因无常故,生已住因不可得故,当知诸行非常」。意思是说,诸行出生的因是无常的,出生以后也没有可以让它久住的因,所以说诸行无常。

「三、未来诸行因性灭」,这一句是在解释诸行「非断」,这在后面也有说明,「能生未来诸行,现在因性灭故,当知诸行非断」。这一句是说:诸行消灭以后,并非一无所有,它又能够出生未来的有为法。就好比一个五阴,它出生后剎那变异,最后坏灭,但是坏灭后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它所造作的一切业行又会在第八识里下种,招感未来世五阴的出生。又比如说,把一颗树种埋到土里,树种不断变化,到后来种子不存在了,但它长成了一棵树。所以说,诸行也有「非断」的一面。

四缘

复有四缘,能令诸行展转流转。何等为四?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即此四缘,略有二种:一、因,二、缘。因唯因缘,余三唯缘。

这里是在解释前面《杂阿含经》两小经里的「若因、若缘」。缘有四种: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这四种缘又分成两类:一、因,二、缘。在四缘当中,第一个「因缘」,它既是因也是缘;余下的「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统统都是缘。

一、因缘

又因缘者,谓诸行种子。

「诸行」是指包括五阴、十二处、十八界在内的一切有为法。

一切有为法都是第八识流注种子所现起的功能差别。这个法义非常重要。虽然有些人还没有证得,但是一定要先记住。种子是因缘,流注出来就成为阴、处、界等三界万法。

二、等无间缘

等无间缘者,谓前六识等及相应法等无间灭,后六识等及相应法等无间生。

前六识,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相应法,是指与这六识相应的法,比如触、作意、受、想、思、贪、瞋等等。

我们先以眼识为例。眼识的流注,就好比从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一样,先流出第一滴,再流出第二滴,这样一滴一滴地流。前面一个眼识种子,就是后面一个眼识种子的等无间缘,要有前面那个眼识种子流注出来,后面那个眼识种子才能够出来。前六识以及它们的相应法(例如贪、嗔)也都是这个道理。

《瑜伽师地论》卷3 对于等无间缘还有不同的定义,真观认为这个定义比较合用:「等无间缘者,谓若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此是彼等无间缘。」按照这个定义,等无间缘是某个识,必须这个识不断运转,另一个识才能运转,例如第六识是前五识的等无间缘,第七识是前六识的等无间缘,第八识是前七识的等无间缘。

三、所缘缘

所缘缘者,谓五识身等以五别境为所缘,第六识身等以一切法为所缘。

「五识身」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不包括意识。这里的「五别境」指的是五种各别的境界相,也就是色、声、香、味、触等五尘,而不是百法明门中的五别境(欲、胜解、念、定、慧)。

前五识能够了别的对象(五尘)叫做「所缘」。五尘,分别是前五识的所缘缘。比如你要看,就要有一个看的对象。这个被了别的对象(青、黄、赤、白等显色),就成了眼识的所缘缘。

「第六识身等以一切法为所缘」,第六识就是意识,这里「一切法」中的「法」指的是法尘,而不是一切有为法,因为意识是以法尘为所缘。其实前五尘本身也是法尘的一部分,只要是被第六识所了别的,统统可以说是法尘。但是第六识没有办法了别种子,也没有办法了别第八识心体,因为第八识心体根本就是无形无相的,不可能用识直接了别得到,必须推论间接得知。

四、增上缘

增上缘者,谓五识等以眼等各别所依为增上缘,及以能生作意等为增上缘;意识身等以四大种身,及能生作意等为增上缘。又先所造业,望所生爱非爱果,当知亦是增上缘。如是资粮望道,道望得涅槃,当知亦是增上缘摄。

除了因缘、等无间缘和所缘缘之外,其他的缘一律称为增上缘。

「谓五识等以眼等各别所依为增上缘」,先以眼识为例,眼识的出生一定要有眼根。但是眼根不是因缘,因缘专指诸行种子;眼根也不是等无间缘,眼识的等无间缘是前面已经流注出来的眼识种子;眼根也不是所缘缘,所缘缘是青黄赤白这些显色。既然这样,眼根就属于眼识的增上缘。前五识都是同样的道理。

「及以能生作意等为增上缘」。作意是五遍行之一,是八个识统统都有的。但这里作为前五识增上缘的作意,应该是意识和末那的作意。《成唯识论》说:「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虽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说引心。」真观常讲:「一切有为法皆是第八识流注种子现起的功能差别,若离业力与妄想,它们什么都不是。」所以,作意之后所起的心种,其中必须有世界观的部分,七转识才能够了别。这种世界观可以分为如理与不如理两种,如理作意就是明,不如理作意就是无明。

这里已经是属于百法明门的部分,我不是非常懂,也没有绝对的把握,请大家依三量抉择法义。

「意识身等以四大种身,及能生作意等为增上缘。」四大种身是指色身。色身是由地、水、火、风四大种拼凑出来的,所以叫四大种身。对于欲界和色界的众生来讲,要有四大种身,意识才能够存在。所以四大种身是意识的增上缘。但是无色界有情没有四大种身,仍然可以用四空定的定力安住在无色界。至于他们为什么能做到,我们不晓得,只能等以后修证层次到了,再来观察。

这里的「能生作意」是指末那识的作意。当意识不存在的时候,一定要有末那识的作意,意识和前五识才能够出生。乃至意识必须继续运转,产生下一个意识种子,也必须有末那识的作意。

「又先所造业,望所生爱非爱果,当知亦是增上缘。」「爱果」是可爱的异熟果报,「非爱果」是不可爱的异熟果报。

比如人、天果报就可以算作可爱的异熟果报。因为有的人觉得做一个人还不错,他或者是很满意自己的外貌,或者是觉得可以吃喝玩乐,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样挺好的。而三恶道—— 畜生、饿鬼、地狱—— 就算是不可爱的异熟果报。因为一般人不会喜欢自己下三恶道。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过去世所造的善业或恶业,就是招感可爱异熟果报或不可爱异熟果报的增上缘。过去世所造的业不是因缘,因为造业只是一个能够熏种子的缘,但不是种子;它也不是等无间缘或所缘缘;所以它只能是增上缘。

「如是资粮望道,道望得涅槃,当知亦是增上缘摄。」唯识经典把大乘法的修行分成五个位阶:一、资粮位,二、加行位,三、见道位,四、修道位,五、究竟位。

而这里,则是把小乘法的修行也做了划分,分为三个位阶:一、资粮,二、见道,三、涅槃。在见道以前所做的修行都叫做资粮,例如供养、亲近善知识。因为要见道,就需要有善知识为你讲解怎样观行「五阴非我」。

即便当初那个善知识还没有证果,如果你和他结下善因缘,等到他善根圆满,证得果位的时候,你也会因为之前供养、亲近过他的缘由,积累你的资粮。比如说,儿子对父亲很孝顺。尽管当初这位父亲还没有证果,但是到未来世,这位父亲善根圆满,证得了声闻见道的果位。这时候,这个儿子因为过去世和这位父亲关系很亲密,相互之间也很熟悉、很信任,所以这位父亲讲的话,这个儿子也很乐意听。这样,他就会因为听闻正确的佛法而证得声闻初果。

所以这里就说,资粮是见道的增上缘。声闻见道之后,接着要修道,直到最后证得声闻道的究竟果—— 涅槃。所以见道又是涅槃的增上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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