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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云老和尚:不可穿有佛像的衣服

2020-03-23 溯源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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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云老和尚开示】

衣钵乃受戒正缘,今将衣钵名相,略与诸位说之。

七众受戒,衣式不同,大分之有缦衣、三衣之别。

缦衣者,梵语“钵吒”,此云缦。缦者,漫也,谓通漫而无条相之衣,亦名礼忏衣。原为沙弥、沙弥尼之衣,但曾受三皈五戒之优婆塞、优婆夷,及曾受菩萨戒之在家二众得披之。

然唯听作诸佛事及礼忏之时披着,除是之外,一切时中,若居家,若出入往返,皆不得着。若诣庵寺当以囊盛之随行,如在家宅,可以挂置净处。

三衣者,一五衣、二七衣、三大衣。律制比丘、比丘尼应蓄三衣,坏色,割截缝成长短条堤之相,喻如田畔之畦,能贮水养嘉苗而资形命,表法衣之田,润以四利水,增长三善苗,以养法身而资慧命,是故僧云福田僧,衣云福田衣。

五衣者,梵语“安陀会”,此名作务衣,亦名下衣,亦名杂作衣。纵五条,横一长一短,割截而成。原是比丘、比丘尼三衣之一,凡寺中执劳服役、路途出入往返皆披之。

七衣者,梵语“郁多罗僧”,此名入众衣,亦名上衣,纵七条,横二长一短,割截而成,是比丘、比丘尼常服衣。凡礼佛、忏悔、诵经、坐禅、赴斋、听讲、安居、自恣,乃至一切集僧办事皆披之。

大衣者,梵语“僧伽黎”,此名杂碎衣,谓剪碎缝成,条相多故,是比丘三衣中之最大者,故名大衣。

凡升座说法、半月布萨等时,当着此衣。此衣有多种不同,上中下各有三品。下三品者,谓下下品九条,下中品十一条,下上品十三条,此三品皆两长一短,割截缝成。

中三品者,谓中下品十五条,中中品十七条,中上品十九条,此三品皆三长一短,割截缝成。

上三品者,谓上下品二十一条,上中品二十三条,上上品二十五条,此三品皆四长一短,割截缝成。

此等衣皆应用熟苎麻布缝制,不得用绫罗绸缎纱绢等物,更不可绣佛像在衣上。有人绣千佛于衣上,号为千佛衣,亵渎实甚。

本来佛弟子对佛像只能恭敬顶戴,怎可把佛像在自己身上颠三倒四,甚至压在屁股下呢?

所谓千佛衣者,是指如上三衣,佛佛道同,千佛相传,都是一样,并不是绣千佛于衣上,谓之千佛衣。

又印度气候暖,比丘三衣及下裙外,无别衣服,故衣裙常不离身,睡则为被,死亦不离。

中国气候冷,比丘内穿圆领衣服,只作佛事时才搭袈裟,因此袈裟便不常披,但如出界外,亦应随身携带,离衣是犯戒的。

至于沙弥、沙弥尼衣式,按萨婆多《毗婆沙论》云:“沙弥得蓄上下二衣,一当安陀会,一当郁多罗僧,令清净入众及行来时着。”

又有部律云:“沙弥受缦条衣,若年满二十,可授近圆,师为求三衣钵具。”

毗婆沙所言“当”者,非同比丘五条衣一长一短、七条衣二长一短,割裁缝成田畦之相,但受持借五七之名,缝成不用五七之相,仅是无条相之缦衣。至近圆时,师所求者,方是割截条相,然其间亦可少设方便。

按律制度,沙弥约有三种:一者,年七岁至十三岁,名驱乌沙弥。初小儿出家,阿难不敢度,佛言若能驱乌者听度,故名驱乌沙弥;

二者,十四岁至十九岁,名应法沙弥,谓正合沙弥之位,以其五载依佛调练纯熟,堪能进受具戒,故名应法沙弥;

三者,二十岁至七十岁,名名字沙弥,以其本是僧之位,以缘未及,且称沙弥之名字,故名名字沙弥。

若驱乌及应法沙弥,应披无条相之衣,以其未属僧位。若名字沙弥年满二十以上,决志登三坛戒者,则非局于单持沙弥行法,不过渐次升进,不躐等级而已,所以可权许受持田相之衣,唯不听着僧伽黎。

又附此谈谈比丘戒,本来要年满二十岁才能领受,但有未满者,佛听从出世日算至现在,以闰年抽一月,以大月抽一日补之,故满十八岁便可受具。又凡事要在人格上看,勿过拘执,古来的大祖师未拘在年龄者也不少。

具者,梵语“尼师坛”,此名随坐衣,又名敷坐衣,又名衬足衣,即如塔之有基,受戒者之身即五分法身之塔,以五分法身,因戒生故。此具七众皆可持之。

钵者,梵语“钵多罗”,此云应量器,谓体、色、量三皆如法故。

体则铁、瓦二物,不得用铜、木等制成。

色则用麻子杏仁捣碎,涂其内外,以竹烟熏治作鸠鸽孔雀色,所以熏治者,以夏天盛物不馊、不染垢腻故。

量则上钵斗半,中钵一斗,下钵五升,此乃姬用斗;若准唐斗,上钵一斗,中钵七升半,下钵五升。此钵准出家二众受持。

此三衣、钵、具,是出家二众受戒之正缘,资身之急务,必须自己置办,若借若无并名非法,准律明条皆不得戒。(可参考:世间唯有修行好,天下无钵吃饭难(摘自《虚云和尚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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