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吃朋友
萌化了!云南三只野生豹猫幼崽获救,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近日,云南景东县
一村民在地里干活时发现了三只小猫,
随后将其交给了当地森林公安。
经鉴定,这三个小家伙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豹猫。
目前,当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接收了这三只小可爱,
由于三个小家伙还太小,
等它们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会被放归自然。
三有保护动物,
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
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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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岁的陈某是淳安县安阳乡人。2017年2月18日上午,群众举报有人正在小溪边宰杀癞蛤蟆,随后陈某被淳安森林警察抓获归案,109只癞蛤蟆已经被宰杀,还有5只活体被当即放生。
“逮癞蛤蟆也犯法?”陈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疑惑。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警方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森林警察刚去找他时,陈某还很镇定地对身边的人说:“没事,抓癞蛤蟆难道还犯法?”
“幸存”下来的癞蛤蟆
“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癞蛤蟆是犯法。今后,再也不干逮麻雀、捉癞蛤蟆之类的事了。”警察告知陈某违反狩猎法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陈某后悔不迭。
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在浙江省属于一般保护野生陆生动物。“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
办案警察说,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警察表示,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