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树增实修般若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在这里讲到,一个法的平等观问题。比如说,你在这里读经,感受特别好,而我在一旁扫地,我们的法有差别吗?没有!因法是平等的。你用念经的方法,体悟如是之心;我用扫地的方法来体会如是心,法性是一样的。
所谓善法,既非善法,是名善法。也就是说诸法本来是平等的,只是安了个名叫善法而已。你我所做的相虽然不同,但实际法性是一样的,我们都在体悟佛性。诸法是平等相故,也就没有高低上下。
又比如,你在磕大头,我在一边吃饭,实际上法性还是一样的。你用磕头体会自性,我吃饭也是在自性中体悟如是之心,我们相虽不同,但法是平等的。
修行要了解诸法平等、法性平等,但业果不同,是因善法得善果,恶法结恶果。净法和染法也是如此。
从根本上说一切法性在宇宙本体中是平等的,这个平等必须建立在如是心的基础上。
——摘自《金刚经解义》
如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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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修般若》连载——真正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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