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成瘾并非尼古丁作用的结果,理解了这一点成功戒烟将不再难
在戒烟事情上,我们始终奔走在错误的路上。
比如:戒烟者普遍认同的、“吸烟成瘾就是尼古丁成瘾”这一吸烟成瘾机制的结论,就偏的离谱,如果按照此结论展开的戒烟行动,根本就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只会将吸烟者推向成瘾的泥潭而难以自拔。怎么讲?
首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成瘾?所谓的“成瘾”是指,对某种身心行为无法做到有效取舍而产生依赖。其具体特征就是欲罢不能,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之所以会有欲罢不能特征,是因为一旦脱离成瘾行为,就会招致包括:焦躁、抑郁、坐立不安、神不守舍、愤怒等难受、痛苦体验。其产生的难受和痛苦程度,比成瘾行为本身所带来的不适影响,更加的不适。为了化解由脱离、或停止成瘾行为所产生的痛苦体验,成瘾者只好无奈地重复着成瘾行为、并产生依赖。
显然是停止成瘾行为所招致的痛苦体验,导致了欲罢不能。或者说,之所以欲罢不能,就是为了缓解脱瘾后的痛苦感。
以上是对成瘾行为的了解。下面再来看看“吸烟成瘾就是尼古丁成瘾”结论。
此结论的意思是说,停止吸烟、或者戒烟后的难受和痛苦体验,是烟草及尼古丁缺失的结果。其依据就是“停止吸烟就难受、痛苦,及时吸烟难受、痛苦感便会立即消失”现象(尼古丁成瘾理论,也是通过这个现象,预设了“烟草的缺失会令人难受”这一结论,然后再进行科学论证)。然而通过这个现象所得出的上述结论,不仅片面、粗糙,而且极其不靠谱。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同样的一个行为,既能令人产生愉快,同时也能令人产生难受、不爽等体验。这主要取决于、与其行为相应的心理活动,而不是行为本身。
比如:同样都是饮酒、或者打麻将、刷手机、咀嚼槟榔、购物、当然也包括吸烟等行为。有的人会很快乐、愉悦,甚至是欲罢不能而成瘾。可是对有的人,却会觉得不舒服、厌恶或者是可有可无、无所谓,并且能轻易地放下。
可见这其中的体验、及取舍的差异、与行为本身无关,而是因为不同心理活动作用的结果。
其二、人的行为都是由综合因素构成的,单一的因素不可能对人产生作用。
比如:只给一个无法动弹的、强烈渴望吸烟的人一支烟,再什么也没有。这时他会说,这是在逗他。如果再多给他一个打火机,他会说,这还是在逗他。而只有把烟送到他的嘴里,并帮他点上火,让他用力地吸上一口,他会说,这才是在真心关心他。
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吸烟行为不是一个单一的,而是一个由众多因素构成的,而且只有在所有相关因素都同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够完成的行为。其中就包括:肢体动作、身体器官、烟制品、打火机、空气、吸烟环境以及渴望吸烟的念头等等。就如同生活当中其它的行为一样。
比如:开车。就是一个由司机、公路、燃油、行车执照等因素构成的行为。
再比如:吃饭。像食物、盛器、场合以及想要吃饭的人等因素,一样都不可以少。
因此行为当中的单一因素,是不会对人产生作用的,因为这不可能实现。
就好比,一个吸烟者,如果只有烟,而没有火;或者是有烟也有火,但环境不允许吸烟;或者是全都条件都具备,但呼吸系统有障碍,不能吸烟。这时你能把无烟可吸的难受、痛苦,归因是火、是环境或者是呼吸系统吗?显然不能。
因此戒烟后的痛苦体验,并非是由吸烟行为中的某个因素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由现象反映出的“吸烟成瘾就是尼古丁成瘾”结论是荒谬的。然而正是这个荒谬的结论,却一直在充当着戒烟路上的指路明灯。
比如:《中国临床戒烟指南》中就指出:烟草依赖的本质就是尼古丁依赖。
显然如果对于吸烟成瘾机制的认识,还是停留在“尼古丁成瘾”这个荒谬的结论上,想要有效控烟,或者是成功戒烟,就和此结论一样的不靠谱。反之,当我们认识到了此结论的错误,并厘清了戒烟后痛苦的真相,那么成功戒烟便不再是难事。具体的内容,就体现在“推广成功戒烟路径的基地”专栏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