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本非佛门名称
中国佛教僧人聚居和举行宗教活动的地方,一般称为“寺”,如“少林寺”、“法源寺”等,但是“寺”并非由来就指佛教寺庙,在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就有此名称。寺,《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因此,“寺”原来并非专指佛寺,而是一般官署、官府的通称。大理寺是中央的审判机关,太常寺则为掌管宗庙礼仪的部门。西汉建立“三公九卿”制,“三公”的官署称为“府”,“九卿”的官署称之“寺”,即所谓的“三府九寺”。以“寺”作为对佛教僧侣基本生活和活动场所的称呼,与鸿胪寺及其掌管事务有关。相传东汉明帝时,天竺僧人以白马驮经东来,最初住在洛阳“鸿胪寺”,因为鸿胪寺是招待四方宾客的国家宾馆,非僧侣久居之地,后来另建居所,取名“白马寺”。于是寺就成了僧人住所的通称。梵语中,“寺”叫“僧伽蓝”,意思是“僧众所住的园林”。隋唐以后,寺作为官署越来越少,而逐步成为中国佛教建筑的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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