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宗教哲学

2013-07-31 佛学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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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宗教哲学周予同中国的原始宗教含有两种要素:一是承认鬼神之客观的存在,一是窥探鬼神的意志而产生的术数。古代所说“阴阳家者流”,并不始于战国时代。而是春秋战国以前原始宗教的总称。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所产生的儒、道、墨三家,就宗教思想方面说,都是阴阳家的反动或修正者。简言之,就是:阴阳家是主张鬼神和术数的原始宗教,道家是反对鬼神和术数的急进哲学,儒家是去鬼神而取术数的宗教修正者,墨家是去术数而取鬼神的宗教再修正者。孔子是儒家的开创者,所以他的宗教思想,简单的说,就是一方面否认鬼神之客观的存在,一方面却又利用术数以为修养道德的工具。孔子虽没有积极的否认鬼神存在的话,但将鬼神问题搁而不论,颇有消极的否认的意思。据《论语》所记载,“鬼神”是孔子平素所不说的四种之一。孔子的弟子子路曾经问孔子奉事鬼神的道理,孔于回答说:“还不能够事人,怎么能够事鬼?”子路又问到死,孔子回答说:“还没有知道‘生’,怎么知道‘死’?”平素曾经说:“敬事鬼神而远避他们,可算是‘智’了!”又说:“不是应该祭祀的人鬼而去祭它,这是谄媚啊!”虽没有正式否认鬼神的存在,但将鬼神问题故意撒开,那是很明显。孔子曾经说过:“祭祀宗庙,好像先存在的样子;祭祀百神,好像神存在的样子。”又说;“吾不亲自致祭,和不祭一样。”鬼神真的存在,而说鬼神好像在,这不是否认鬼神吗?既然否认鬼神的存在,但是不废祭祀,而且很恭的去祭祀,这似乎是矛盾,实不然。孔子对于当时社会鬼神的思想,不愿取反抗的否定的急进态度,而只是在利用它以为自己道德哲学的辅助。所以孔子以及后代儒家的祭祖先、郊天地等举动,只是想由外部的仪式,引起内心的“反古复始”、“慎始追远”的敬意,以完成其个己与社会的伦理。所以孔子的祭祀论已脱了“有鬼论”的旧见,而入于宗教心理的应用。然而孔子虽不袭用阴阳家的“有鬼论”,却仍旧保留阴阳家的“术数论”。《论语》一书谈到天、谈到命的颇不少,已详于孔子的本体论一节,现不再赘。假使我们追问下去,孔子为什么要保留术数的思想呢?这或又是孔子借术数以为道德陶冶的辅助工具,与借祭祀以修养“仁孝”道德同一作用。孔子以为社会应当改善,但改善的手段应当采用渐进的、改良的方法,而不应采用急进的、革命的方法。当社会还没有改善之前,即孔子没有得位行道之前,社会一切现象自多不合理或不平的地方。对于这不合理或不平的社会现象,在孔子的意思,以为不当采愤怒抗争的态度,而只应采容忍期待的态度,就是孔子所谓“不怨天不尤人”的态度。所以孔子对于有知识的分子,劝他们安贫乐道,他们轻视物质生活而着重精神生活;对于无知识的一般大众,主张有天,主张有命,使他们对于现在不合理或不平的境况,发生一种无可奈何而只得隐忍的心理。这对于维持社会的秩序有绝大的作用。所以孔子的天命论,说得好一点,是一种精神的社会政策;说得坏一点,只是一种拥护旧社会制度的麻醉剂而巳。摘自《孔子与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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