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鬼神观:敬畏鬼神 诚则通天

2012-10-22 佛学入门

Hi 陌生人你好!

繁体 推荐 纠错 目录 说明

返回到上一页 存储网页 随机浏览

关于“鬼神”一词,若分开使用,则“鬼”为“人所归”,亦即“人死为鬼”;“神”则泛指神明,如孔子所云:“山川之灵,足以纪纲天下者,其守为神。”(国语·鲁语)可见山川有灵,守山川者可称为神,推而至于有“百神”之说。在《论语》中,“鬼”与“鬼神”并未严格区分,用以泛指包括祖先在内的的神明界。首先要肯定的是:孔子从未怀疑鬼神的存在。孔子对大禹没有任何批评,而第一项理由就是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泰伯)。在此,显然可见的是:鬼神是指祖先,并且孔子若是怀疑鬼神的存在,则这句话毫无意义可言。其次,孔子批评某些人是:“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是其鬼而祭之,非谄也”。在此并未怀疑鬼神的存在。至于“敬鬼神而远之”(雍也)一语,则是回答“樊迟问知”的,既然对鬼神要“敬”,又怎么会质疑其存在呢?至于他回答子路的“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一语,更未涉及对鬼神的怀疑了。至于“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一语,则是强调孔子不谈论这四项题材。他不谈论的,并不代表“不存在”的,而是代表不合常态或者不易作合理说明的。关于孔子的鬼神观,在《论语》之外倒是有些材料可以参考。《礼记·祭义》的一段记载最为完整。其文如下:“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而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者也,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蓄也。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由这段文字看来,人死为鬼,身躯归于野土,没有什么作用可言;但是,人还有某种“气”,在死后仍可显示某种作用,或者说,仍可使活人感应其“昭明”(光景),“蒿”(气味)与“凄怆”(伤感)。这三种感应究竟是死者的神或气所产生的,还是活者的心灵能力所引发的,则并未说明。不过,重要的是,“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依此可以推行教化,让百姓“畏服”,遵守某些行为规范,藉以安定人间秩序。其次,在《中庸·十六章》直接连系鬼神的作用与祭祀的效应。其文如下:“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如此夫。”的确;鬼神无形无状,但是它所产生的作用却盛大无比,在万物中无所不在。人们在祭祀时,会感觉鬼神的临在。其目的则在提醒生者“神的来临,不可猜测,人怎能懈怠呢?”然后,隐微的将会显扬,一如真诚的意念与力量是无法压制的。换言之,人若能够“诚”,则可以感通鬼神。不过,这依然没有谈到鬼神“在其自身”是何种情状。儒家本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政)此一原则,显然不可能谈论人死之后灵魂是否获得公平报应的问题。以上所述的鬼神观,可以代表孔子当时(亦即春秋时代)知识分子的一般观念,显示了合乎理性又兼顾人文主义的精神。然而,对孔子而言,这种一般观念并不足以充分说明人生的终极信念。理由很简单,就是:如果光是肯定人死为鬼,而无法肯定善恶的报应,那么人在世间有什么必要非要行善避恶不可呢?因此,在祭祀鬼神之外,孔子特别明白表示:他只向“天”祷告。也正因此,若要询问孔子的信仰,则他所信的是天,是像位格神一般的天。

下一篇:佛教中的二十四诸天

如果觉得资料对您有用,可随意打赏。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发表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