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修行中,三种层次士夫的划分
三士道总摄一切圣教之理:
佛陀最初发起菩提心,中间积集福慧资粮,最后现证圆满正觉,他所做一切全是为了利益有惰,所以佛陀所说的一切教法亦只是为了成就有情的利益,所以我们应当成就的有情利益,亦有两种:
(一)现前增上生,即是人、天善趣。
(二)究竟决定胜,即是解脱及一切种智(又作遍智)。
“决定胜”可分为两种:
(一)只是出离生死轮回的解脱。
(二)殊胜一切种智。
1、下士道
所有一切达成现前增上生的佛说,均属于“下士”或“共下士”的法门。因为“殊胜下士”不会着重于现世,而是精勤追求后世人、天善趣,并积集能生善趣之因。
《菩提道灯论》说:为了自己的利益,以各种方法,勤求生死轮回之乐,应知这就是“下士”。
2、中士道
所有一切“独觉乘”及“声闻乘”的佛说,均属于“中士”或“共中士”的法门。因为“中士”是发起厌离一切三有(与轮回同义)之心,为自己的利益而追求解脱三有,从而证得解脱的方便,亦即三学道轨(即是戒、定、慧三增上学)。
《菩提道灯论》说:仅是勤求自己的寂静,而背弃三有快乐,断除恶业,即称为“中士”。
3、上士道
《菩提道灯论》说:由明了自身的苦恼,从而真诚希求尽除其他一切有情的苦恼,即称为“上士”。
下文将会详细解释上士达成正觉的两种方便法门,亦即“波罗密多乘”及“密咒乘”。
《菩提道灯论》所说的三士名义,与《摄决择分》(即《瑜伽师地论》的第二分)所说同义。
还有三种士夫(按所持戒律分):
1、一种是已正确受取和戒律相似的断除十种不善戒律。
(注:修十善断十不善并不像戒律一般,必须具有出离心,所以它们不被视为戒律,然而,十善也像戒律-样,具有止恶的功能)
2、一种是巳正确受取声闻的戒律。
3、一种是巳正确受取菩萨的戒律。
当中的第一种是下品,第二种是中品,第三种是上品。
教典又提到多种安立上、中、下三士的方法。世亲论师的《阿毗达磨俱舍论疏》也和《菩提道灯论》一般,对三种士夫的定义作出界定。虽然,下士又分为“着重现世”及“着重后世”两类。但这里所说的是指后者(着重后世),这种士夫(殊胜下士)才会趣修成就“增上生”的无谬法门。
以三士道引导弟子的意义:
虽然上文是说三种士夫,但是,上士的道次第亦包括其余两种士夫的整体道轨,所以这两种道轨是大乘道的一部分或分支。马鸣阿阇黎《修习世俗菩提心论》说:
不害、诚实、梵行、不偷盗,舍弃一切所有,是引生善趣的行为。了知生死轮回之苦,修习除苦道谛及断除两种罪行,是引生寂静的行为。上士应实践这些行为,它们是最胜出离道的文分,通达诸法皆空,生起悲悯一切有情的心流,无量无边的善巧方便行为,是最殊胜的出离行。
所以,这里所说的善知识并不是引导弟子趣入唯求三有之乐的下士道,也不是引导弟子趣入唯求自利解脱生死的中士道,而是采用了一些这两种士夫所共有的道轨,来作为引导弟子趣入上士道的基础前行,把它们作为修学上士道的支分。
所以,若我们已经发起前文所说的尽取暇满人身大义愿欲,使一定要知道如何取得暇满大义的方法。正如清辨论师在《中观心论》所说:
“有谁会把这具像芭蕉树和水中泡沫一样毫不坚实的身体,作为利他的条件,不把它们视作须弥山般坚实呢?那些贤善具悲心的人,每一刹那也会把这具为老、病、死基础的身体,作为增长他人安乐的基础。这具远离八种无暇的有暇身,应以上士行及正法灯,把它善加利用。”
因此,应以这种念头趣入大乘之门:“我的身体犹如芭蕉、水泡毫无实义,它是各种病患的温床,是衰老等痛苦的根源。故应善用自身,昼夜皆应效法上士的行为。”
若是这样的话,最初便应该以上士的修行来引导弟子,修学下士和中上所共同的道轨有什么用处?应知修习这两种士夫所共之道,乃是生起上士道的基础前行。其中的道理在后文将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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