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书》:掏鸟巢两脚烧枯
恭摘自《安士全书白话解》
掏鸟巢两脚烧枯节选11
冀州有一个小孩,经常去掏鸟蛋吃。有一天,来了一个人,说“有个地方有鸟蛋,可跟我一起去取。”于是,带他到了桑田中。忽然见到路边有一座城,繁华热闹,小孩感到奇怪,问:“这座城什么时候建在这里的?”同行的人要他不说话,牵他进了城。进城后,城门忽然关闭,只见满城都是烧红的铁和火焰,烫得脚痛不可忍。小孩大声呼叫,奔向城门,但四面八方的城门都已紧闭。这时,有一个采桑叶的人,看见小孩在田里号叫哭泣奔跑,以为他发了疯,就回去通知孩子的父亲。他父亲来了,叫他的名字,小孩应声倒地,城与火都不见了。父亲见他两个膝头以下已经烧焦。小孩将经过讲了出来,父亲抱他回家,请医生治疗,但两膝以下只剩下了骨头。
地狱本是自心所造,自心所显现的。福力深厚的人,地狱就成天堂;罪业深重的人,天堂变为地狱。就好象害疟疾的人,一时冷得全身发抖,咬牙切齿,好象卧在冰天雪地之中,一时又汗流如雨,热不可耐,好象坐在火炉之中,而没有害病的人并不感到奇寒酷热。这就说明一切唯心所造。小孩听到有人说有鸟蛋,这是自心的无明①所显现的声音;桑田边出现的城镇,是自心所现的冤业城;满城是火,这是自心所现的烦恼火;城门紧闭不能出来,这是自心所现的牢狱门。因此说,地狱不远,就在目前,随人的业报②而显现。
注:
①无明,就是说愚痴昏暗之心无法明了诸法事理之明。即痴的别名。一切众生都因无明而轮回六道。本业经上说:“无明就是不明了一切法。”大乘义章二说:“于法不了为无明。”同四说:“无明就是愚痴昏暗之心。体无慧明,故曰无明。”唯识论六说:“云何为痴?於诸事理迷 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②一切众生所造善恶业因的苦乐果报。又是说业因与果报。造善因得善报,造恶因得恶报。宝积经九十六说:“阎罗常常告诉那些罪人,你们的罪一丝一毫都不是我捏造的,你们自己造罪,今天得业报,自作自受,无人替代。”南本涅 经六说:“那些薄福人受业报故。”法华经序品说:“善恶业缘,受报好丑。”宗镜录二十六说:“命是一期之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