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业经》:破和合僧――破和合僧佛受流果

2019-05-30 佛教经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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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摘录)

《百业经》是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宣说因果不虚的一部甚深经典。共有一百多个公案,涉及到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仙人、国王、大臣、婆罗门、施主,居民、妓女、猎人等人物,形象地阐明了善恶之因必感善恶之果的真谛。龙猛菩萨在《中观宝论》中曾有“无见堕恶趣,有见生善道”的教言,即没有因果正见的人难免堕落恶趣,而有因果正见的人自然能往生善道。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也在六千余名四众弟子前强调:“凡听闻、读诵、受持此《百业经》的人,若能对因果不虚生起坚定的信心,谨慎遵循因果,并且精进修持忏悔罪障,一定不会堕落。”故弟子们对此经生起了极大信心。.....。

在翻译《百业经》的过程中有很多人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在此谨表谢忱。以此功德,愿我们及一切有情坚信因果,同生极乐!愿增吉祥!

译者

一九九九年一月三十日

法王晋美彭措金刚上师传讲

堪布索达吉译导

(57)破和合僧――破和合僧 佛受流果

一时,佛在王舍城,整个城市遭到了一场大灾难,众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乞丐无处乞食。世尊告诸比丘:“自现在起,我将闭关三个月静修,除十五诵戒日,你们可以供养我一些饮食、亲近承侍请教我以外,其它时间,请不要到我这里来。”对大众白已,世尊便开始了三个月的闭关。僧众内部也特别规定:每人必须依教奉行,除十五日外,不得打扰世尊。

如是规定以后,提婆达多便乘机而入,欲破坏世尊教法下的和合僧。他对众比丘说:“释迦牟尼佛在圆满安乐之时很关心你们,现在大难临头他却舍弃你们,独自闭关去了。这也没什么,你们中间无衣无食的比丘们到我这里来,我来照顾你们的生活。”当时,有五百比丘听信了提婆达多的花言巧语,跟随他去了。提婆达多集中五百比丘,对他们宣讲:“从现在起,我将制定五条戒律:第一、世尊常说安住寂静处,而我们应住城市中,以寂静处生诸多烦恼、具诸多过患故。第二、世尊开许食三净肉⑴,而我们不应食,以杀诸众生故。第三、世尊开许食咸盐,而我们不应食,以不净水所生故。(师言:以前外道曾传说,是大自在的贪心所生的水份变成了盐,故盐吃得越多贪心越大。)第四、世尊开许饮用牛奶,而我们不能饮用,以危害小牛犊故。第五、世尊教剪去法衣下面的须须,而我们不能剪,以浪费信施之财故。”如是宣毕,又说:“你们愿意受持此五戒者,可以取一个筹码⑵,不愿意受持者可以不取。”此五百比丘全部受了筹,愿持此五戒。提婆达多将他们带到另一个经堂,他的大弟子果嘎勒嘎、堪达扎夏、嘎达莫嘎、加尔及加措新五位上坐,其余僧众在下面排列而坐。提婆达多为他们传了一些相似的佛法,此时他已作破和合僧⑶竟。他的整个僧团不闻思修,不诵经不诵戒,僧众的智慧不见增长,也没有任何觉受和验相。

时诸比丘往世尊前请问:“世尊,以何因缘,今提婆达多已破和合僧竟?愿为吾等演说这前后的因缘。”世尊告诸比丘:“这是我往昔所造恶业的果报。众生所造之业不会成熟于外面的地水火风上,而是成熟于自身的界蕴处,‘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很早以前,印度鹿野苑有位梵施国王。在他的国土上有两位仙人:一位是在鹿野苑附近的仙人,他具五神通,有五百眷属。一位是南方来鹿野苑的仙人,他具有智慧,精通十八明,带有五百眷属。他来鹿野苑安住了一段时间后,原来仙人的弟子们渐渐对他有所了解,常去他那里请教。他因他们还未舍弃原来的上师,故不肯赐教。后来,那些弟子们觉得:原来的上师虽然把我们的衣食安排得非常周到,但不能象这位仙人那样赐给我们殊胜的教言,还是舍弃原来的上师,好好依止这位新来的上师。他的神通大,精通十八明,故值得依止。

这样抉择后,他们就来到南方仙人前说:‘我们依止您,原来的上师虽然对我们的衣食照顾得到很周到,但我们不愿意依止他,可以舍弃他。’这样,南方仙人就很乐意地摄受了他们,对他们说:‘如果你们早舍弃你们的上师,我早就会给你们传授教言了。’从此,南方仙人就摄受了原来仙人的弟众,使他们师徒间产生了很大的矛盾。以后的日子里,南方仙人对他们这些弟子也布施财食和教言。

诸比丘,当时那位南方仙人就是已证如来正等觉的我,当时我破了他们师徒僧团的和合,以此业,我曾于千百万劫中在地狱受苦。(师言:以后在摄受弟子的过程中,不要心存嫉妒,如果强要别人的弟子作为自己的眷属,那是给自己的生生世世结恶果。)(译者:希望以后的各位法师、堪布、堪姆们在摄受弟子时,要以恒时究竟利他的大慈悲心去摄受,不要用其他的一些不如法的作法,强使他人舍弃自己的上师,对自己的上师生邪见,这样既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生生世世中将遭一些违缘。就象世尊已成佛了,但在因果不虚的显现中,提婆达多经常给世尊造违缘,在弘法利生中仍是受业报的。)后来,得人身时,无论在何地,都经常有破和合僧的违缘,所以,当时作仙人造了这样的业,才有现在提婆达多对我僧团破和合僧,离合五百比丘的果报。原因即在于此。”

注:⑴三净肉:有三种肉,病者可食,称为净肉。一、眼不见杀,自眼不见是生物为我而杀。二、耳不闻杀,於可信之人,不闻是生物为我而杀。三、不疑杀,知此处有屠家,或有自死之生物,故无为我而杀之嫌。

⑵筹码:僧众举行安居等法会时,用以计算人数的柽柳制成的木筹码。

⑶破和合僧:略称破僧。即破坏和合之僧伽,为五逆罪之一。可分二种。破***僧,立邪法以破坏听闻佛陀教法之和合僧。二、破羯蘑僧,在同一结界内,别立羯磨,以破坏僧伽的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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