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把婚前性行为定义为邪淫
问:佛教中对婚姻的要求是一心一意,而现在社会价值观是在谈恋爱时就同居,与婚姻相同,都是单一性伴侣。谈恋爱有可能会分手,但结了婚也可能会离婚,为何佛教却把婚前性行为定义为邪淫?
大安法师答:这就是五浊恶世、末法的时候在婚姻生活当中的混乱。一谈恋爱就开始同居,实际上对双方都不好,也说明双方都不成熟。
一定要相互了解,一定要有一个过程,这样的婚姻才有基础。一谈恋爱就同居,对于女青年还更为有伤害。所以特别是女众更要把控得住,要慎重。
如果一谈恋爱就同居,那结了婚,离婚的概率就会大;如果谈恋爱的过程比较慎重,那婚姻的基础也可能会比较好。
儒佛的圣人对家庭、夫妇这一伦是非常重视的,要符合礼的规范,它是对男女双方一辈子的负责。
如果说一个人恋爱阶段就可能分手,结了婚也会离婚,离婚了又把控不住又要结婚,从一个围城又进到另外一个围城,那就一辈子没有一个安定的港湾了,一辈子就活得很痛苦,很无奈了。
所以,还是要尽量保持家庭的稳定。家庭的稳定就取决你建立正确的恋爱观,恋爱过程当中一定要有一个充分了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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