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界限为何?
请问“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界限为何?世间法的范畴为何?出世间法有范畴吗?
答: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不同,就是一切的世间法又叫做动摇的法,他是不确定的。世间法也是我们修行要观照的目标,因为它具有无常相、苦相和无我相。而出世间法一共有九种,即:四种圣道心、四种圣果心以及涅 。在九种出世间法当中,前面的八种是属于有为法,他还是属于心,虽然它是出世间法,但是它是属于出世间的有为法,因为出世间道心、出世间果心还是无常、还是苦的、无我的,是不是?只不过我们不用去观照它为无常、苦、无我而已因为圣道心一生起就立刻怎么?就灭去了,所以它还称为有为法。对于世间法来说,它表现为我们一般说的身和心,或者说它是因缘聚合、还会毁灭的法,它是动摇的法,它是不确定的法。而出世间法可以说是佛陀教法的目标。出世间法就包括了有为出世间和无为出世间。无为出世间只是一种,即:涅 ,因为涅 离了一切的生灭。然而无论是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也好,它都是无我的。就是我们不能够执着于涅 或者世间法有一个恒常的我有一个实质在。对世间法来说它包括三世,它还会有烦恼、会有种种的杂染,会受到这些污染的,它都拥有生灭相、由种种的因缘组合所构成的。从世间法来说,它就包括了二十八种色法、包括了五十二种心法和包括了八十一种世间心,这个是世间法。而出世间法的范畴,就包括了八种出世间心和一种涅 ,这是出世间法。
文:玛欣德尊者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