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南答:念彼观音名号,求男得男,求女得女等等,有这些效验,请问这是不是迷信?
问:法华经普门品上说,念彼观音名号,求男得男,求女得女,火不能烧,水不能没,刀兵不能害,有这些效验,请问这是不是迷信?怎样可以证实不是迷信?(慈福)
李炳南答:此段经文,一切效验,要在‘一心’二字,故能感应道交,亦犹弥陀经一心不乱,命终现佛。彼为心佛合一,此为心与观音合一。既然合一,所得感应,自是本分。若疑此是迷信,就是根本不承认有观音,至于证实问题,古今持名得救的记载甚多,事实就是确证。
文:李炳南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