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天菩萨:要忍受哪些器械呢?
佛指出:“即令是千劫中经由过程布施和供奉佛等获得善业福报,只要你生气发怒一次就会断送干净,抵消干净。”没有比嗔恚更严重的罪孽,没有什么比忍辱更难做的工作。是以,要想尽一切办法,采取各种办法卖力地修行忍受。只要你怀着嗔恚的念头,你的心坎就不得安宁,不能使你获得心坎快乐和身体舒适,甚至连安稳的觉都睡不成。 谁如果用钱财施与人,并尊重他人,人们就会依附于他;假如他是一个暴戾的人,那他手下的人会起来反抗并杀死他。嗔恚的人会使亲人伤透心,众亲离他而去,即就是用钱财拉拢也拢不住其手下的人。总之,从没有一个好动气的嗔恚的人过得舒心。发怒生气这个仇敌把嗔恚者的善根彻底扫尽,从而把他置于此生和下世的苦楚之中。不过只要这小我下决心竭力克服起火之心,那么他就能获得此生和下世的幸福。他人给你使坏而使你不快,或给你作梗而使你好事办不成,这些都邑使你不愉快,成为发怒生气的根源,从而会葬送你的福报。是以,这个时刻一定要克制起火。 由此可见,要断嗔恚这个仇敌的食物,即不高兴这个食物。嗔恚这个仇敌只知加害我,即断送我的善根福源,从而使我在此生和下世刻苦。嗔恚这个仇敌只干这种事,而不干任何其余工作。不论碰到任何情况,决不落空快乐的心情。也就是遭遇一切不愉快、挫折、苦楚,不因艰苦、挫折而使你情绪降低。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你对所碰到的艰苦和挫折,对于加害你的人和事采取起火、仇视等立场是无济于事的,你悲伤、苦楚,并不能赞助你实现愿望。不仅如斯,你悲伤、苦楚、生气、起火会损失你的善缘、善根。假如,加害你的那些身分有办法消除的话,那你生气起火是没有用的呀。 要忍受哪些器械呢?应遭遇下列这些器械:给我和我的亲友带来苦楚、欺负我和我的亲友、咒骂我和我的亲友、损坏我和我的亲友的名声,仇敌却获得幸福安泰、获得财富、受到赞赏、名声远扬等,这些是应该忍受的器械。 这世上使你快乐的幸福的身分很少很少,而使你苦楚的器械却很多很多。这是轮回的特点,是以要忍受一切苦楚。不过,假如你如果有了准确的概念,那么要可变晦气为有利。假如没有苦楚的话,那么就不会产生从轮回中解脱出去的厌离之心。是以,心坎要果断地忍受世间的一切不快和苦楚。既然,那些苦行者和伽纳巴1能够无畏地忍受火烤、刀刃解肢等非人的疼痛,那么,我们为了求得解脱成佛为什么不能忍受一切苦楚和不愉快呢?习惯成自然,这是世间一切事物的规律。 是以,只要能习惯于忍受小的伤害,最终必能习惯于忍受任何大的伤害。既然人们能忍受被蛇咬、被蚊子叮、饥饿以及癣疥等无谓的苦楚,那么,为了完成伟大功业即使众生解脱成佛的善业为何不能忍受一切灾祸呢?面对炎热、严寒、暴雨、暴风,面对疾病、绑缚、挨打等,我决不应该缺乏忍受力。假使缺乏忍受力,那伤害你的程度就更加大起来,使你更加不能忍受。有些人在疆场上看见自己流血就加倍英勇起来,而有些人看见别人流血却吓得晕以前。这是因为勇夫和怯弱者的不合心态造成的。由此可见,要克服一切灾害,不应该让苦楚来胜过自己。智者即使遭到苦楚也不会落空信心,并做到不使自己心烦意乱落空快乐,与贪嗔痴等烦恼较劲时会碰到许多挫折和伤害,然则为了完成伟大功业要克服(忍受)一切苦楚,从而战胜嗔恚等仇敌,这样才算得上勇夫。只会用刀剑去刺杀死尸者不过是冒牌的勇夫。再则,苦楚也有积极的感化,正因为碰到了苦楚,这才悲痛,从而免去了骄傲的情绪。因为自己碰到了魔难,从而怜悯轮回中的众生,从而顾忌犯罪,乐于事善。 既然你能忍受胆病等宿疾带来的苦楚,不生气,那么为什么碰到生灵来伤害你就忍受不住,提议火呢?再者其余生灵来伤害你也是受烦恼这个身分所使令,是以不能责怪他们。这好比一小我生病,完全由不得他,都是在根本不情愿的情况下抱病的。你的仇敌也是在根本不情愿的情况下,因为心情不快等身分促成他大发怒,陷入烦恼地步的。人们虽然事先并不想发怒,然则,一遇小小的变故便动起怒。这个变故也并没有想使某个生灵生气的意图,然而仅仅一点点变故就能引起怒火。所有的罪行、所有的罪孽都是受某种身分使令造成的,完全由不得那个犯罪的生灵。而这些聚集起来的身分也是没有意识的,并不会有意识地想到要成为造孽的身分。而那嗔恚等也并不会有意识地想:我要靠某某身分来发怒等。五法具自立为首2和为我之心也不是有意地要当害人的身分。这些身分没有的话为我等也就不会有,是以没有什么有意识想害人的身分。假如有,那是因为陷溺于对象所造成,也是不被壅塞所造成的。假如我是永恒的,就应该像虚空一样成为无所谓的造就者,也就是所谓被造就者。即令是我与其他身分结合了,然则永恒的我因没有变更也就不起什么感化。即便心等身分与你协助,我也还是无变更,那么有利的身分也不能使我有任何变更。有变更就违背了我常。是以,没有什么“这是我的有利身分”这样可以指出的器械。 由此可见,仇敌等加害你、伤害你,都是受某种身分所使令,仇敌们是没有任何自立权的。要懂得这一事理,从而不去仇恨那如幻觉一般的一切伤害你的人。既然一切事物如同幻化,那么任何人去阻挡引起发怒的原因是没有意义的。同样,用以眼还眼,针锋相对的办法去消除苦楚也是不值得的。 是以,当你看见仇敌或亲人在干伤害他人的事时,你就应该想到他们恰是不由自立地、受某种身分的使令所造成的,从而不要去生气,依旧保持乐观的情绪。 假使有选择受不受伤害的自立权的话,那么没有一个生灵是愿意刻苦的,因而所有的众生都不会陷入魔难中。然而事实并非如斯,恰是因为没自立权,所以不能矜持的人自己给自己扎刺来伤害自己;也有一些工资了追逐女色、钱财等,贪婪地采取绝食等手段,自成熬煎;也有一些人或采取上吊自杀,或采取跳绝壁自杀,或服毒,或食用有害食物等断送福泽的手段来伤害自己。既然,人们因为受贪嗔痴等烦恼的使令而对自己都采取伤害或自我屠杀的手段的话,那么被烦恼所使令去伤害他人是很自然的。对于那些因烦恼所使令而采取自我屠杀等行为的人,即令不产生十分的怜悯之心也不应该生他们的气。 既然,伤害他人是如同蒙昧孩童一般的世俗人们的天性的话,那么不应该生他们的气。这好比烧毁它物是火的特点,是以,你自己碰了火而烧伤了自己就不应该责怪火。假如伤害他人是由有时的身分造成的,并不是众生的天性,众生的天性是温和的,那么同样也不能生众生的气。假如生众生的气就好比烟气冲天使你难熬苦楚时生天空的气一样是生错了对象。假如他人用棍子或石优等来打你时,你去恨那小我是没有事理的。那小我是受嗔恚所使令的,要恨首先要恨那棍子或石头,其次应该恨那嗔恚。当你碰到他人加害你或伤害你时,你就应该想到这肯定是前世我用同样的办法伤害了别人,是以,今生我就遭到了今天这种伤害。那小我用来伤害我的武器和我的身体,这两者是招致我刻苦的身分,是他人用武器和我用身子二者结合才造成苦楚,是以彼此的责任都一样,你该生谁的气呢?单单生人家的气是不应该的。这人的身体如同黄水疮一样,稍稍碰一下就疼痛难忍,然而你这个贪婪的、蒙昧的人却偏偏把这样脆弱的身体当瑰宝一样倍加爱护,那么使它受到伤害时为什么要生人家的气呢?世间的凡夫们虽然都不愿意受苦楚,然则偏偏去追逐导致苦楚的身分,从而自己造孽自己刻苦,为什么要怨他人呢?比如,地狱的狱卒、刀叶林等等都是因为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那么你还生谁的气呢?因为我前世造了孽,从而这个业指导他人今生加害于我,而那小我却因加害于我而堕入了地狱,这样不恰是我这小我断送了那小我,不恰是我害了那小我吗? 这些伤害我的仇敌,恰是因为他们加害于我,才使我有机会经由过程忍受来洗去我以前的罪孽,使福资增长,这样仇敌是有恩于我的。然而,我却害了仇敌,也就是因为我仇敌造了孽,进而堕入长时间的地狱之苦中。是以,我害了他,而仇敌却帮了我的忙。我怎么能恩将仇报,无故地生人家的气呢?假如你具有心坎谦让力,那么你就不会堕入地狱;假如因为你采取了忍的立场来使自己免于堕入地狱的话,那么对于加害你的仇敌来说却仍未能免于堕入地狱。不过,假如你对仇敌采取以眼还眼的立场的话,不仅不能使仇敌免于堕入地狱,反而会使你积德积善的行为大大减弱,从而使你落空菩提行之最即忍这个吃苦精神。 注: 1伽纳巴:古印度非佛教的一个教派。他们为了获得梵天的地位便在日食或月食那天自刎。 2五法:即名号、特点、鉴别、真如和无分别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