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行者主动了宿债之因果故事
宋朝某禅师,少时酒醉与人争财,奋击某人立毙,俱罪远遁,削发苦修,遂能彻悟,为大禅师,开堂说法,学人数百,年七十余。忽一日洗澡升座,谓大众曰,汝等勿动勿言,看老僧了四十年前一重公案。 坐至午,一营弁(初级武职),扳弓欲射,师合掌曰,老僧奉待已久。弁惊曰,某与和尚不识,一见即欲相戕,己亦不悟。师曰,欠债还钱,欠命换命,公平交易,但请下手,不必迟疑。顾众曰,我死后延此居士,饭讫送归,半语嗔咎,逆天悖道,非我学生也。 弁益疑,坚叩其故。师曰,公两世人故忘之,我一世人故不忘。因述前事告之。弁素不识字,忽大吟曰,“冤冤相报何时了,劫劫相缠岂有时,何不与师俱解释,如今登时往西天”。言讫,手持弓矢耸然立化。师子座前为雉发,安名更衣入龛,师亦跏趺别众而化。 夫杀人于四十年前,偿命于四十年后,索债虽迟,还债则一。幸两人俱是大手段人,故能冤家路上迎面重逢,而恶仇人,反成好人缘耳。其人之死,逼债主修行证道,禅师之待催债主,解结生天,千古难逢之胜缘,浔奇事也。 修行之比丘、比丘尼,持戒、得定、开聪明,自度度人,人天榜样。证得阿罗汉果位者,更是通晓以前未来八万四千劫之事。即使如斯,因果之律,亦是如影随形。 我们看到,大修行者,主动了却人缘业债,若非将此色身完全放下,焉能如斯潇洒,且交卸学生,招待宿世债主。如斯心,如斯行,方能了此宿世业债,而能感得宿世债主,登时而化。如斯看来,宋朝禅师和营弁,亦是以此人缘,度化我等辈人矣! 愿以此文,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 今日韦陀尊天菩萨圣诞,于卧龙寺赡养韦陀菩萨,见证了一位孺子身的女居士,虽年仅二十四岁,而能发无上心,以世界众生为父母,发心削发修道,在此欢乐赞叹!也赞叹常安法师,各种方便度脱之功德! 也以此文,愿发心削发之女居士,英勇精进,早日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韦陀尊天护法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