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块肉,失了三条人命

2024-11-14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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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持学佛

清朝康熙辛亥年(公元1671年),大旱,七月十五日这一天,昆山榭麓地方有夫妻正在戽水,溘然雷雨鸿文,震死妇人的丈夫。然而她丈夫日常平凡为人诚实,人人都猜不出他是什么原故被雷击死。他妻子低声叹说:“只为十八斤肉罢了!”世人争着问清启事,她说:“去年冬天丈夫入城交纳租税,将船停在岸边,回来时见空船上有一肩肉,没人来取,便乘机将肉取来赶紧划船回家,用称一称,重十八斤。而这肩肉是岸上一户富有人家的,他家有个使女将此肉放在船上洗涤,有时因为其余事暂时离开,及至回来肉已不见了,主母盛怒之下拿起棍子就打,结果失手把婢子打死了。他丈夫见闹出人命关天的祸事势必破家,与妻子大闹;妻子很生气,也上吊死了。现在我丈夫遭雷击死,肯定是这因为这个原故啊!”

按]途径上见到人家遗失的器械,往往有人有时拾取,乃至惹来丧失身命的灾祸,就像上面这一类就是。其结果是连累别人遭祸,自己也被天谴,何必贪这非义之财呢?所以正如苏东坡说的:“寰宇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辑自《文昌帝君阴骘文图说》 印光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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