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与动物,无情与有情为什么“杀生”的界定不及于植物?)
圣严法师开示:植物与动物,无情与有情(为什么“杀生”的界定不及于植物?)
一般初学佛的人,对众生的定义不明,而且现在更有人说,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情感,若说不杀生,应该既不杀动物,也不杀植物。其实生命有它的层次,植物是无情众生,动物是有情众生。所谓众生,可分作三级,高级的为人类,具有三个前提:一、有活的细胞;二、有神经的反应;三、有思惟及记忆。初级的为植物,只有活的细胞,没有神经和记忆,虽有死活的反应,没有苦乐的感到,更没有思惟及记忆,所以叫做无情。中级的是动物,只有少数如狗、猴子、马、象等高等动物有若干的记忆力,但没有思惟力。至于下等动物除了神经的本能反应,没有记忆和思惟,然其既有神经就有苦楚,就会怕死。所以虫蚁都邑自然地知道回避灭亡的危险,植物则不然。是以,杀生的界定,就是能够知生怕死的动物而不及于植物。
佛戒比丘弗成砍伐草木,是因初级的鬼神,依草附木,以草木为卵翼,为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坏其居处,并非为了草木弗成杀的来由。微生物如细菌,从生物学上看,它是介于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生物,既没有神经更没有记忆和思惟,不属于有情众生,可以说是活动的植物,所以,杀菌不是杀生。关于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细菌之外,尚有比较高等的生物,他们虽也没有神经,但已可以算在动物之列,是以,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经由过程滤水囊的过滤,把比较大的微小众生滤出,比较小的就不管了。这是基于慈悲的概念,不忍目见生物而不救度。假如肉眼不能见,或虽见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无情众生,那就理会不到了。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计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灭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合,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假如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调和、和平、合作、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有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清楚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然则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概念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弗成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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