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投胎为讨帐,讨完财债讨命债

2024-10-12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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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持学佛

安徽桐城儒生姚东朗有一个十岁的儿子,病得快要死了,父母哀怜地说:“你难道真的没有缘分作我们的儿子吗?”儿子溘然用北方人的口音说:“我前世本是山东某僧,好不轻易积了三十金,被师兄阴郁发明,把我推落水中,我大叫观音大士救命,随即便见大士说,你的命数合该尽了,而且也是以前世的冤孽呀。因而我就溺死了。

地方上的人发明命案后,急速告官,你就是当时那地方的县令。师兄把我那三十金拿来贿赂你,案情便草草了却。我因为沉冤未洗,就投胎来做你的弟弟,就是你早已过世的弟弟姚嵩绍,追随你二十多年,照样不能讨到债,是以死后又来做你的儿子。这十年来你为我的种莳花费,差不多总算还清那三十金了,我也该走了,但你家有一根拄杖,我很爱好,可以烧了送我,作为补足那三十金的数目。

我的师兄也为讨帐而来,就是你的大女儿,现已嫁给溧阳潘氏,怀孕将要临盆,我死后就到她那里投胎讨命去了。”说完就死了。

[按]这是清朝康熙乙卯年(公元1675年)前蒲月的事。可见六亲家属不外乎冤家仇人。在没有被人说破时,则面前膝下都是自己的骨肉;假如被明眼人点破,才知道前后阁下都是来讨帐的人。但世人仍要为讨帐的人积财敛怨,真不知是何用心?

——辑自《文昌帝君阴骘文图说》印光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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