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涅槃那一天告诫学生不要放纵五种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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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贼祸,殃及累世。 《佛遗教经》:“汝等比丘,已能住戒,当制五根,勿令放逸,入于五欲。譬如牧牛之人,执杖视之,不令纵逸,罪人苗稼;若纵五根,非唯五欲将无崖畔弗成制也,亦如恶马不以辔制,将当牵人坠于坑陷;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贼祸,殃及累世——为害甚重,弗成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随,持之如贼,不令纵逸;假令纵之,皆亦不久,见其磨灭。” 注:“各位比丘!假如你们已能持守戒律,还应当管好眼、耳、鼻、舌、身五根,切切不要放纵他们,导致自己陷入色、声、香、味、触这五种欲望之中。就像放牛的人,手中拿着鞭子紧盯着牛,不能让牛自由放纵,去侵犯践踏他人的庄稼;假使放纵五根,不仅导致五欲泛滥成灾、无边无际,毫无办法遏制,也像恶性烈马缺少缰绳制约一样,会直接驮着人掉入大坑陷阱之中;又像是被强盗抢劫,所遭遇损失和魔难最多只限于这平生,而五根之贼带来的灾祸,将会使人生生世世遭殃——五欲伤害如斯严重,弗成以不非分特别谨慎。是以有大聪明的人,经常制约五根五欲而不会跟着它们转,防备五欲就像防贼,毫不让它自由放纵;借使让它放纵,都在不久见到那种覆灭性的伤害。”《佛遗教经》,别名《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姚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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