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死、像法、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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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中有“处死、像法、末法”:为“处死时期、像法时期、末法时期”的略称。又称“正像末三时”或“三时”。亦即将佛法住世之时期划分为处死、像法及末法三个时期。假如将历代佛法的施行,分为教(教义)、行(实践)、证(开悟)三方面来衡量,则处死时期即指教、行、证具现的时期。像法时期是虽无得证者,但仍存教、行的时期。至于末法时期则是仅存教法而缺乏行、证的佛教衰微期。经由此三时期之后,即进入教、行、证均无的法灭时代。 关于处死、像法的时限,诸经论有四说,即:(1)处死五百年,像法一千年;(2)处死一千年,像法五百年;(3)处死、像法皆五百年;(4)处死、像法皆一千年。 但对末法的年限为一万年此点则无异议。又,一般多采处死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万年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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