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法身实相
第三篇 法身实相
壹 法身实相的定义
法身是指佛陀证悟的法性,是理知所成的法性之体,是清净离垢妙极之身,不合于父母所生的粗陋垢秽生灭之身;实相是指诸法真实的体性。法身与实相具有相同的意义,《华严经》说: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佛境,弗成得考虑。法身实相是涅槃的三德之一,具足一切功德聪明,永离众患,毕竟安泰,十力具足,妙用无穷,万古不变,历劫常存,福智圆满,万德肃静。经典中除了以实性、实际、一如、真性等来诠释法身实相的真实不变之外,更常以否定的字眼来形容法身实相的弗成考虑,例如:无晦、无明;无名、无相;无强、无弱;非净、非秽;不在方、不离方;非有为、非无为;无示、无说;不来、不去;不出、不入;非福田、非不福田;非应赡养、非不应赡养;非取、非舍;非有相、非无相;弗成称、弗成量、过诸数量;非大、非小;非见、非闻;非觉、非知;无作、无境;无生、无灭;无畏、无忧;无已有、无当有、无今有等。
贰 法身实相的意义
法身实相是佛的自证境界,非说话文字所能形容,诸经论为了化益众生,而别立不合的名称,各宗各派也本著自己的立场付与不合的教义。虽然如斯,百川归于大海,各类教义都是互相融通无碍的。兹将各类说法诠释如下:
1.法身实相是平等一如的理体:现象界的森罗万象彼此消长,互为人缘,其理体是平等一如的空性。在差其余万象中存有无差其余空性,就是万有的实相。
2.法身实相是理事圆融的境界:万有虽然千差万别,但都是由平等的理体所缘起,所以宇宙万有,无非空性,万象的空性,也无非差其余现象。法身实相就是这种有空中道、理事不二的平等世界。
3.法身实相是相即相入的万象:因为万有诸法互相缘起,所以随举一法,都具有万有的特点,每一法的力用都能无远弗届地普及于十方一切诸法,而又不失其本位。此外,法与法之间,无力的诸法含摄于有力的一法中,所以法法都能藉著力用与其他诸法互相容受。以上是就空间而说诸法的相即相入。就时间而言,三世诸法迁流不息,以前之外,没有现在未来;现在之外,没有以前未来;未来之外,没有以前现在。所以,三世诸法相即相入,重重无尽。总之,同时俱起,互相显发,没有前、后、始、终之其余十方三世一切诸法,都是万法的真实边幅。
4.法身实相是本自具有的佛性:世间的形形色色无一不是法身实相,然而凡愚众生因为无明贪爱,执妄为真,将自己执著于万法外面的假相上,所以处处认为障碍隔离。佛陀因为证见法身,所以能超越时空,在清澄的心海中,印现出十方三世、无量无边的森罗万象。由此可知法身实相归于一心,也就是我们本自具足的佛心佛性。所谓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就是这个意思。
参 法身实相的证得
法身在那里?实相是何相?由法身实相的意义看来,法身非身,非不身,因为它包含了全法界;实相非相,非不相,因为随拈一微尘,都是实相的全体。所谓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森罗万象都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互相缘起,肃静无比的一大扶植。苏东坡的一首诗说得好:
溪声尽是广长舌,山色无非清净身。
夜来八万四千偈,异日若何举似人?
一草一木、一花一叶,无非都是法身示现;一沙一石、一山一水,无一不是实相妙谛。甚至涓涓的溪流、飒飒的松涛也都是如来的法音宣流。当我们证入法身实相时,山河大地、宇宙虚空,甚至一切众生,都是从自己清净自性中涌现出来的聪明活泉。所以法身实相就是我们方圆的人、事、物,法身实相就是我们本自具足的佛心佛性,法身实相是物我一如的境界。法身实相虽是诸佛的自证境界,然而每小我都具有佛性,只要我们本著平常心,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可以证见实相。是以,若何与三世诸佛合营遨游在法身实相的世界中呢?
1.无我度生:法性平等,无有高下,契合法性,泯除对待,发同体悲心,度无量众生,在实践无我的当下,就是平等一如的法身示现;在千差万其余众生相里,就可以见到无相无不相的真如实相。
2.无住生活:经云:凡有所住,皆为非住。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幻有的假相,不执不拒,心坎宽广,等如虚空,就能在行住坐卧中体会到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的实相世界。
3.无得而修:我们的本来面貌就是法身实相,假如有修证的意念,便被修证之相所捆扎,就不是如实的修证。唯有无得而修,好比以空印空,以水印水,随到随遣,了无痕迹,才能见到本自具足的清净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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