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理论的基本构成 -智悲佛网
印度佛教理论基本由佛教的哲学本体论、佛教哲学方法论、佛教宇宙观、佛教人生观、佛教宗教观、佛教政治观、佛教伦理观和佛教美学观等几部分构成。
一、佛教哲学的本体论:“缘起性空”
《中国哲学史》佛教哲学的代表人物僧肇在其“般若”学著作《不真空论》中讲到了佛教的本体论,“缘起性空”,“即万物之自虚”。
印度佛教的空或者无相,乃是从《阿含经》到大乘、密乘经典中反复宣讲的重要义理,被看作佛法的心髓,佛教因而有“空门”之称。
《般若经》中,不但论述了一切因缘和合的有为法空,而且说佛、涅槃、菩提等无为法也是自性空,共说十八种空: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大乘经中还有三空(所空空、空相空、空空亦空)、七空、十三空、十六空等多种说法。
二、佛教哲学的方法论:缘起法——因明学
佛教早期的方法论是作为朴素的辩证法的缘起法,缘起法或称因缘法,乃是释迦思想、佛教教义之基石与纲宗,甚至被强调为即是佛法、即是佛的“法身”。《阿含经》中说“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而由本体论的“空”所引发出的正是否定及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
佛教在后来的发展中,由于与外道的辩论,使其具体的方法论获得不断的完善,形成了自己的方法论,即因明学。因明的一些基本规范就有许多出自外道,只是后来才被佛家吸收采纳,并经陈那、法称等人的改革、创新而形成系统的哲学和逻辑的理论,故习惯上常把因明狭义地界定为“佛家逻辑”、“佛家量论”。
因明学也是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的,早期的佛教因明是由于与外道论证的需要。《阿含经》中已有“知”、“处”、“喻”三支论式,形成三藏之后,论藏中又专列“论事”,其中也涉及“结论”、“小前提”、“命题”等。后来又经历佛教古因明时期的“六庄严”,即六位著名的高僧:龙树、提婆、无著、世亲、陈那、法称的发展,陈那创立了新因明。并写有《正理门论》、《集量论》、《入论》等佛教方法论专著。
三、佛教宇宙观:“三科”、“六大”
“三科”,即三类,指“蕴”、“处”、“界”三类观察世界的方法或宇宙要素、宇宙结构说。“蕴”,指“五蕴”,即色、受、想、行、识五类东西的积聚,五种东西积聚在一起必然有荫蔽、遮盖的作用,因而又可译为五阴,含有这五种东西能荫蔽本性光明,使人心阴暗不明的意味。
五蕴中,色蕴属物质现象,受、想、行、识四蕴为心理、心灵现象,色(物)、心二元结合,集起我人及我人所依止的世界,可以说五蕴所表示的就是佛教的宇宙结构论。三科中第二类“处”,又译“入”,意谓内心与外境交涉,产生心识的处所或门户,是从认识活动着眼观察宇宙人生。而第三类“界”,即指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此六界,后来多译为“六大”,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六大基本要素。到了后来的佛教的真言宗,以六界说为本进行发挥,形成更为精致的宇宙结构论,称为“六大缘起论”。
四、佛教人生观:“四谛”
四圣谛,略称“四谛”,即四条圣智所见、真实不虚、不可移易的真理,成为佛教最为基本人生观。
第一“苦谛”,是对人生诸苦、人生缺陷的揭露,具有人生价值评判的意味。第二“集谛”,是阐明老病死忧悲苦恼等苦果如何生起,以何为因。即人生无常与人要求恒有的对立矛盾造成了众生苦。所以产生了第三“灭谛”,只要从自心中止息、消灭造成诸苦的根源——烦恼,便会从生老病死等众苦中获得解脱,超越生死。而超脱的方法就构成了第四“道谛”,即灭息烦恼,达到涅槃的路径、修行方法,其主要为“八正道”,以此引出了佛教的宗教观。
五、佛教宗教观:三十七道品、六度四摄
从佛教的“四谛”人生观中可知佛教是从对诸苦的认识的开始,为了祛除烦恼,通过一定的宗教修行,从而达到涅槃。而这种修行方法即为佛教的宗教观。
三十七道品在《阿含经》中被多次讲述,为小乘、大乘共通的修行道。三十七道品基本上按修行渐次深入的次第而排列,其内容又可以互相涵摄。三十七道品又可分为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正道分。
四念处指四种止息烦恼妄念的法门。四正勤是四种以精勤心断恶生善的法门。四如意足意为引发神通的四种法门,为已得禅定者所修之法。五根谓五种能令无漏法生根、坚固不动的东西。五力是由五根增长而自然产生的五种能维持修行、断除烦恼的力量。七觉分是指能使菩提智慧发生、增长、开展的七法。八正道即八种趋向于涅槃的正道。并且有说:“得道有种种因缘,未必是人人皆须依四谛、三十七道品的渐次逐渐修学,只要总观无我一行亦得,若能明见身心无我,便是见道。”
而另有出家僧尼所要遵守的修行方式,即保证持戒清净,不被烦恼系缚的诀要,是“守护根门”——在日常生活中,念念守护烦恼惑业生起的门户、根本——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而三十七道品一般被认为是小乘的修行道,大乘别有其严整的修行体系。与亟求个人解脱、修行重在净化自心的小乘相比,大乘着眼于法界众生,其维持以在众生中、社会活动中带动广大众生共趋佛道为特色,其胸怀、宗旨、果位都要比小乘广大。大乘道的修持,以“发菩提心”为前提,为动力。菩提心以尽度一切众生皆入无余涅槃为内容。已发菩提心的菩萨所修的“菩萨行”或“菩萨道”,总摄于“六度四摄”共十项内容。六度即六种达到涅槃彼岸的途径:布施度、持戒度、忍度、精进度、禅定度、慧度。四摄为四种摄化众生的技巧,第一布施,第二爱语,第三利行,第四同事。
六、佛教政治观:国王十法,跋祗七法
佛陀一直憧憬着一个理想的社会,他虽然没有建成他所理想的国家,但他建立了由他的弟子组成的小社会——僧伽团体。佛陀为这个团体制定的制度、法则,可看作他社会理想的一种体现。《增一阿含经》第42卷中曾提到佛陀的“国王十法”,其中说到:“若国王成就十法,便得久住于世”。佛陀向政治家的劝戒还有很多,比如曾告戒波斯匿王当以“四意”对待臣民。
佛陀的社会政治主张,集中表现于他对跋祗国的赞赏。即跋祗七法:一、人民经常集会,讨论正事;二、“君臣和顺,上下相敬”;三、人皆遵法守纪,不违犯礼度;四、人皆孝事父母,敬顺师长;五、崇重宗教,祭祀祖先;六、性生活严肃,注重贞洁,从不淫乱,“至于戏笑,言不及邪”;七、尊崇养护沙门,敬重持戒有德行者。
佛教的政治观基本可以有几个要点:1、以正法教化人民,奖善惩恶。2、惠施平等,周济贫困。3、仁慈爱民。4、知人善任,选贤用能。5、当政者应注重自身修养。
转轮王盛世中,关于大同世界的幻想,也是佛教政治观的一部分。
七、佛教伦理观:慈悲
佛教的伦理观是与其政治观紧密相连的,其政治观作用到每一个人身上便成为佛教的伦理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作为佛教因果观的伦理教化的“业”的观念。
表现了佛教的两大基本伦理精神的“智慧”与“慈悲”。慈、悲、喜、舍,是《阿含经》到大乘诸经中佛陀反复倡导的精神。慈,意为以深刻、亲切之友情待人,慈悯众生,深心愿给予众生快乐、幸福。悲,原意为痛苦,引申为能感同身受地体察他人的痛苦,深切同情、怜悯,愿为其拔除痛苦。喜,指对众生持欢喜友爱的态度,尤其是对众生的幸福快乐庆幸、喜悦。舍,意为舍弃、施舍,指舍弃怨亲等分别和自己的财物身命。
平等观念也是佛陀一直所强调的,要求均平齐等、没有差别,即从“等视众生”的立场出发,以慈悲心平等对待一切众生,不分怨亲亲疏,不论信佛与否。反对种性差别。
还有在佛陀故事中经常提到的知恩报恩的伦理原则。
另有过好世俗生活的教戒——“现世喜乐”观念。佛陀并非说只有出家才能修行,并非主张一切人都要出家,并非认为任何人出家修道都比其在家要好。反而倡导“人生佛教”或“人间佛教”。
八、佛教美学观
佛教作为一种具体的实践活动,必然少不了通过艺术作品、艺术形象来打动人们,于是产生佛教特有的美学观。但佛教毕竟是一种宗教哲学,其重点不在美学上,所以佛教美学观又是一种不完全的美学观。美在本质上是属于此岸的尘世世界,对于向往尘世生活的人来说,美的诱惑力量和感召力量是巨大的。因此,佛徒们完全有理由回避美。
对于决心成佛的人来说,崇高才更令他神往,佛经上经常提到的“庄严”就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崇高。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佛教信徒对于佛教的最高境界——涅槃境界的追求,是在“庄严”这种审美情绪的感召下进行的。佛徒信仰的动力从根本上说也是一种审美的动力。
佛教在具体的美学实践中表现出一些佛教特有的美学观:1、强调审美主客体的统一;2、佛教故事与寓言折射地反映现实;3、崇尚自然美;4、表现出特有的对人体美的重视;5、通过对恶与丑的描述,产生从反面来表现美与善的思想;6、其色空观对中国美学虚实相生的观点产生了一定影响;7、强调因果报应的审美理想等等。
来源: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