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观相即
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虽言初后,无二无别,是名圆顿止观【《摩诃止观》卷一上,《大正藏》卷四六,1c~2a。】。
在圆顿止观里,止观的层次差异,只有逻辑上的先后,就其根本而言,止与观体性不二、纯一实相,彼此相即,并没有物理时间意义上的先后关系。
北宋中兴晒台宗的知礼(960~1028),强调晒台宗所讲的相即,只能是当体全是。他说,平日所谓的相即,可以有三种形式:一是二物相合,二是后头相翻,三是当体全是。知礼认为,假如以烦恼即菩提、死活即涅槃为纲格,这种二法相合算不上相即;假如用迷悟来表示,也照样一法相翻,仍然算不上相即。他说,烦恼定非本无,菩提定非本有,只有晒台宗的当体全是,才称得上相即【参知礼:《十不二门指要钞》,《大正藏》卷四六,707b。】。这种相即,无论是在空间上,照样在时间上,都是表示诸法当体全是、体性不二,它们彼此之间既是同体又是同时的。
这种当体全是的相即,所要表达的内容,其实是我们对于诸法实相的把握。然则,我们体认诸法实相的途径,从来就是多面向的:站在小我自身的立场来看,世界具有一种诸法实相;而站在宇宙全体的角度,世界又有一种诸法实相。在第一种情况里,小我把自身规定为主体,付与自我一种主体性,人与外境处在主客体关系之中,所谓的诸法实相,就要采用熟悉论上真理的表达形式,表现诸法最根本的依据。这种基于个体立场的主客相即,是指有关个体的各类关系或属性的统一。我把这种相即称为圆融相即,属于一种同体相即,事物在空间上彼此渗透,耗费各类对立的相待法,形成完全没有质碍的、绝对统一的无分别状态。在第二种情况里,小我假如把自身理解为宇宙全体,其他的生命个体亦有一致的价值与意义,那么,人与外境就构成了一与多的关系,所谓的诸法实相,就要采用解脱论上佛性的表达形式,表现觉悟后了的境界。这种基于宇宙全体的一多相即,是指不合个体的互相涵摄。我把这种相即称为互具相即,这是一种全体相即,三千世界可以同时涵摄在一念心里。
当然,谁去站在宇宙全体上呢?只有那位小我。所以,第一种与第二种情况,最终也是相通不二的,只是在理论上各有侧重。同体相即是要消融主客的对待;而全体相即则是消融一多的对待。
智顗的摩诃止观,最终落其实他的观心论里,重点是在诠释一心三观或一心三止。智顗有一卷《观心论》,是他的临终遗言。所以,具体地说,止观相即,是实现所止之法与能止之心、所观之境与能观之心的统一,达到心与色或心与物、境与智的不二。一心在晒台宗的理论体系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假如把它狭义地舆解为众生自己的一念心,就会有晒台宗三谛圆融的结论;假如广义地舆解为心、佛、众生三法无差的一念心,那就推向晒台宗十界互具、一念三千的境界。在我看来,这两种情况分别表达了圆融相即与互具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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