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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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季芳桐释译

星云大师总监修

总序

自读首椤严,从此不尝人间糟糠味;

认识华严经,方知已是佛法富贵人。

诚然,佛教三藏十二部经有如暗夜之灯炬、苦海之宝筏,为人生带来光明与幸福,古德这首诗偈可说一语道尽行者阅藏慕道、顶戴感恩的心情!可惜佛教经典因为卷帙千浩瀚,古文艰涩,常使忙碌的现代人有义理远隔、望而生畏之憾,因此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编篡一套白话佛典,以使法雨均沾,普利十方。

一九九一年,这个心愿总算有了眉目,是年,佛光山在中国大陆广州市召开[白话佛经编纂会议],将该套丛书订名为《中国佛教经典宝藏》。后来几经集思广益,大家决定其所呈现的风格应该具备下列四项要点:

一启发思想:全套《中国佛教经典宝藏》共计百余册,依大乘、小乘、禅、净、密等性质编号排序,所选经典均具三点特色:

1历史意义的深远性

2中国文化的影响性

3人间佛教的理念性

二通顺易懂:每册书均设有译文、原典、注释等单元,其中文句铺排力求流畅通顺,遣词用字力求深入浅出,期使读者能一目了然,契入妙谛。

三、文简义赅:以专章解析每部经的全貌,并且搜罗重要的章句,介绍该经的精神所在,俾使读者对每部经义都能透彻瞭解,并且免于以偏概全之谬误。

四、雅俗共赏:《中国佛教经典宝藏》虽是白话佛典,但亦兼具通俗文艺与学术价值,以达到雅俗共赏、三根普被的效果,所以每册书均以题解、源流、解说等章节,阐述经文的时代背景、影响价值及在佛教历史和思想演变上的地位角色。

兹值佛光山开山三十周年,诸方贤圣齐来庆祝,历经五载、集二百余人心血结晶的百余册《中国佛教经典宝藏》也于此时隆重推出,可谓意义非凡,论其成就,则有四点成就可与大家共同分享:

一、佛教史上的开创之举:民国以来的白话佛经翻译虽然很多,但都是法师或居士个人的开示讲稿或零星的研究心得,由于缺乏整体性的计划,读者也不易窥探佛法之堂奥。有鉴于此,《中国佛教经典宝藏》丛书突破窠臼,将古来经律论中之重要著作,作有系统的整理,为佛典翻译史写下新页!

二、杰出学者的集体创作:《中国佛教经典宝藏》丛书结合中国大陆北京、南京各地名校的百位教授学者通力撰稿,其中博士学位者占百分之八十,其他均拥有硕士学位,在当今出版界各种读物中难得一见。

三、两岸佛学的交流互动:《中国佛教经典宝藏》撰述大部分由大陆饱学能文之教授负责,并搜录台湾教界大德和居士们的论著,藉此衔接两岸佛学,使有互动的因缘。编审部分则由台湾和大陆学有专精之学者从事,不仅对中国大陆研究佛学风气具有带动启发之作用,对于台海两岸佛学交流更是助益良多。

四、白话佛典的精华集粹:《中国佛教经典宝藏》将佛典里具有思想性、启发性、教育性、人间性的章节作重点式的集粹整理,有别于坊间一般[照本翻译]的白话佛典,使读者能充份享受[深入经藏,智慧如海]的法喜。

今《中国佛教经典宝藏》付梓在即,吾欣然为之作序,并藉此感谢慈惠、依空等人百忙之中,指导编修;吉广兴等人奔走两岸,穿针引线;以及王志远、赖永海等[宝藏小组]人员的汇编印行。由于他们的同心协力,使得这项伟大的事业得以不负众望,功竟圆成!

《中国佛教经典宝藏》虽说是大家精心擘划、全力以赴的巨作,但经义深邈,实难尽备;法海浩瀚,亦恐有遗珠之憾;加以时代之动乱,文化之激荡,学者教授于契合佛心,或有差距之处。凡此失漏必然甚多,星云谨以愚诚,祈求诸方大德不吝指正,是所至祷。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六日于佛光山

编序

敲门处处有人应

《中国佛教经典宝藏》是佛光山继《佛光大藏经》之后,推展人间佛教的百册丛书,以将传统《大藏经》青华化、白话化、现代化为宗旨,力求佛经宝藏再现今世,以通俗亲切的面貌,温渥现代人的心灵。

佛光山开山三十年以来,家师星云上人致力推展人间佛教不遗余力,各种文化、教育事业蓬勃创办,全世界弘法度化之道场应机兴建,蔚为中国现代佛教之新气象。这一套白话青华大藏经,亦是大师弘教传法的深心悲愿之一。从开始构想、擘划到广州会议落实,无不出自大师高瞻远瞩之眼光;从逐年组稿到编辑出版,幸赖大师无限关注支持,乃有这一套现代白话之大藏经问世。

这是一套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反映传统佛教文化的丛书,取其青华,舍其艰涩,希望既能将《大藏经》深睿的奥义妙法再现今世,也能为现代人提供学佛求法的方便舟筏。我们祈望《中国佛教经典宝藏》具有四种功用:

一、是传统佛典的青华书——中国佛教典藉汗牛充栋,一套《大藏经》就有九千余卷,穷年皓首都研读不完,无从赈济现代人的枯槁心灵。《宝藏》希望是一滴浓缩的法水,既不失《大藏经》的法味,又能有稍浸即润的方便,所以选择了取精用弘的摘引方式,以舍弃庞杂的枝节。由于执笔学者各有不同的取舍角度,其间难免有所缺失,谨请十方仁者鉴谅。

二、是深入浅出的工具书——现代人离古愈远,愈缺乏解读古藉的能力,往往视《大藏经》为艰涩难懂之天书,明知其中有汪洋浩瀚之生命智慧,亦只能望洋兴叹,欲渡无舟。《宝藏》希望是一艘现代化的舟筏,以通俗浅显的白话文字,提供读者邀游佛法义海的工具。应邀执笔的学者虽多具佛学素养,但大陆对白话写作之领会角度不同,表达方式与台湾有相当差距,造成编写过程中对深厚佛学素养与流畅白话语言不易兼顾的困扰,两全为难。

三、是学佛入门的指引书——佛教经典有八万四千法门,门门可以深入,门门是无限宽广的证悟途径,可惜缺乏大众化的入门导覧,不易寻觅捷径。《宝藏》希望是一支指引方向的路标,协助十方大众深入经藏,从先贤的智慧中汲取养分,成就无上的人生福泽。然而大陆佛教于[文化大革命]中断了数十年,迄今未完全摆脱马列主义之教倏框框,《宝藏》在两岸解禁前即已开展,时势与环境尚有诸多禁忌,五年来虽然排除万难,学者对部份教理之阐发仍有不同之认知角度,不易涤除积习,若有未尽中肯之辞,则是编者无奈之处,至诚祈望硕学大德不吝垂教。

四、是解深入密的参考书——佛陀遗教不仅是亚洲人民的精神皈依,也是世界众生的心灵宝藏,可惜经文古奥,缺乏现代化传播,一旦庞大经藏沦为学术研究之训诂工具,佛教如何能扎根于民间?如何普济僧俗两众?我们希望《宝藏》是百粒芥子,稍稍显现一些须弥山的法相,使读者由浅入深,略窥三昧法要。各书对经藏之解读诠释角度或有不足,我们开拓白话经藏的心意却是虔诚的,若能引领读者进一步深研三藏教理,则是我们的衷心微愿。

在《宝藏》漫长五年的工作过程中,大师发了两个大愿力——一是将文革浩劫断灭将尽的中国佛教命脉唤醒复生,一是全力扶持大陆残存的老、中、青三代佛教学者之生活生机。大师护持中国佛教法脉与种子的深心悲愿,印证在《宝藏》五年艰苦岁月和近百位学者身上,是《宝藏》的一个殊胜意义。

谨呈献这百余册《中国佛教经典宝藏》为师父上人七十祝寿,亦为佛光山开山三十周年之纪念。至诚感谢三宝加被、龙天护持、成就了这一椿微妙功德,惟愿《宝藏》的功德法永长流五大洲,让先贤的生命智慧处处敲门有人应,普济世界人民众生!

题解

《佛说梵网经》是部重要的大乘戒律。佛说,指此经为卢舍那佛向释迦牟尼佛和众佛所说。梵网,是比喻,以大梵天王宫网罗幢因,有千重而有千光,光光各各相摄不相妨碍,喻无量世界犹如网孔,各各不同,无量教门亦复如是。

该经由三藏法师鸠摩罗什所译,据载:「译讫,融影等三百人一时共受菩萨十戒。」可见译者对它的推崇。

据《梵网经》载,此经大部有一百一十二卷,六十一品,此仅为第十<菩萨心地戒品>。此一品分上、下二卷,上卷阐述菩萨修行阶位,下卷明菩萨戒法。从内容上看:

上卷是修菩萨阶位,所谓「阶位」,亦即修行的次第。在该卷中,修行分四层:一、发趣十心,二、长养十心,三、金刚十心,四、体性十地。简称三十心十地。

所谓「发趣」,指发心修行,趣向佛果,就是说发趣十心,心心皆趣向佛果。发趣十心,具体指:一、舍心(施舍心),二、戒心,三、忍心(忍,即不动),四、进心(精进),五、定心(禅定),六、慧心(智慧),七、愿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愿),八、护心(护持),九、喜心,十、顶心(顶,人顶,喻尊贵)。

「长养」指长养善法,成就圣德,趣向佛果海。长养十心指: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庆他得乐),四、舍心,五、施心(布施),六、好语心(以慈爱语言,摄化众生,亦称「爱语摄」),七、利益心(以身口意诸行利于人,以感化众生,共修佛道,亦称「利行摄」),八、同心(变现种种身入六道,与众生为友,在契机契缘情况下,度化众生,亦称「同事摄」),九、定心,十、慧心。

所谓「金刚」,喻坚固不坏,指长养善法后,当更加坚勇,其心不被魔教、外道侵损。金刚十心指:一、信心,二、念心(修习六念),三、回向心(心心入空,回向菩提),四、达心(通达无碍),五、直心(正直),六、不退心(不退入凡夫地),七、大乘心,八、无相心(心无相),九、慧心,十、不坏心。

「体性」即体性地。入此地中,顿同佛体,灼见佛性,故名体性地。体性十地指:一、体性平等地,二、体性善慧地,三、体性光明地,四、体性尔焰地,五、体性慧照地,六、体性华光地,七、体性满足地,八、体性佛吼地,九、体性华严地,十、体性入佛界地。

从发趣、长养、金刚到十地,这三十心十地是修菩萨道之次第,修道者可依此顺序,由浅入深,一步一步舍凡入圣,直至佛界地。当然从另一方面看,这其中的每一心、每一地亦是互摄无碍,就是说此一地亦具足一切诸地之功德。

下卷菩萨戒律,分重戒、轻戒二大类。重戒亦称「波罗夷」,受戒者若犯了它,可致重罪,被逐出教团,今世不得成佛。重罪过有十种:杀、盗、淫、妄语、酤酒、说四众过、自赞毁他、怪惜法财、瞋不受悔、毁谤三宝。

轻戒有四十八种,若违犯了它,致「轻垢罪」。轻垢罪比重罪轻一点,指玷污净行之垢恶。四十八轻戒依经文,逐段结分为五聚,除最后一聚外,各聚都注明,在大部《梵网》中,那些品内广明。从第一至第十戒为一聚,即:一、不敬师友戒,二、饮酒戒,三、食肉戒,四、食五辛戒,五、不教悔罪戒,六、不供给请法戒,七、懈怠不听法戒,八、背大向小戒,九、不看病戒,十、畜杀具戒;从第十一至第二十戒为一聚,即:十一、国使戒,十二、贩卖戒,十三、谤毁戒,十四、放火焚烧戒,十五、僻教戒,十六、为利倒说戒,十七、恃势乞求戒,十八、无解作师戒,十九、两舌戒,二十、不行放救戒;从第二十一到第三十戒为一聚,即:二十一、瞋打执仇戒,二十二、憍慢不请法戒,二十三、憍慢僻说戒,二十四、不习学佛戒,二十五、不善知众戒,二十六、独受利养戒,二十七、受别请戒,二十八、别请僧戒,二十九、邪命自活戒,三十、不敬好时戒;从第三十一到第三十九戒为一聚,即:三十一、不行救赎戒,三十二、损害众生戒,三十三、邪业觉观戒,三十四、蹔念小乘戒,三十五、不发愿戒,三十六、不发誓戒,三十七、冒难游行戒,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三十九、不修福慧戒;从第四十到第四十八戒又为一聚,即:四十、拣授戒戒,四十一、为利作师戒,四十二、为恶人说戒戒,四十三、无惭受施戒,四十四、不供养经典戒,四十五、不化众生戒,四十六、说法不如法戒,四十七、非法制限戒,四十八、破法戒。

菩萨戒,总有三类,即三聚净戒。三聚净戒:一、摄律仪戒,此戒能断一切恶;二、摄善法戒,此戒能修诸善;三、摄众生戒,即利益众生。《梵网经》戒律,虽分十重四十八轻戒,但收摄起来,也不出这三类。这十重戒是摄律仪戒,四十八轻中的前三十轻,是摄善法戒,后十八轻,则可视作摄众生戒了。当然大乘菩萨戒,又是互摄圆融无碍,就是说,受持任何一戒,三聚戒都具足了。以不杀为例,不杀生又是摄律仪戒,是断恶。不杀生即放生,方便救护一切众生,所以也就成了摄善法戒。不杀生,亦救护一切众生,使众生受益,于是又成摄众生戒。

修菩萨道是慧行,持菩萨戒是行行。二者都是行,亦都是用。有行有用,自然有体,这体就是本源清净心。该经认为,一切众生都有此清净心,只因迷悟不同,而有圣凡区别。诸佛、菩萨悟此清净心,故成佛成圣,众生迷此清净心,故作业受报,轮回六道不得解脱。如来愍念众生,往来三界,只为发明一切众生本有之清净心,使众生修此、证此,以得解脱。而此清净心亦是禀受菩萨戒的根本,是戒体。自性清净心,在此品中亦称「心地」。

《佛说梵网经》在经、律、论三藏中,属律藏。律,梵语是为昆奈耶(Vinaya),有法、戒、别解脱义,是种行为规范。在佛教戒定慧三学中,戒律列在第一位,是禅定和智慧的基础,地位十分重要。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就非常注重戒律,从成正觉到入涅盘四十五年间,他因事制戒,随机散说,在临入涅盘时,更对弟子阿难说:

「汝勿见我入般涅盘,便谓正法于此永绝。何以故?我昔为诸比丘制戒波罗提木又及余所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大师,如我在世,无有异也。」(《大般涅盘经》卷下)

由此可知戒律和佛自身,在同等地位,以后领导教团的不是佛自身,而是戒律。佛灭度后,佛教僧团举行了几次重要的结集,结集的主要内容就是整理、统一戒律。显然大家都遵循佛的教诲,以戒律为大师。

戒律作用在于止恶行善,规范教团僧众的行为,它是佛教精神的外在表现,因之,也可视作佛教信者的标帜。有佛教在必有戒律在,所以,古来就有「戒是佛教寿命」的说法。《梵网经》作为律藏之一,它的价值、地位,亦全在此。

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在汉地流行的大乘戒律主要有:《菩萨璎珞本业经》、《瑜伽菩萨戒本》、《菩萨戒本》和《梵网经》。而影响最大流通最广的,当数《梵网经》。

中土律宗是唯一以律为宗的教派,此宗虽以《四分律》为宗,然亦十分推崇《梵网经》。大师藕益(智旭)曾为全经作注。天台大师智顗,华严三祖法藏亦都为它注疏。由于诸宗的重视,以及唐以后各宗的流变,到了宋元以后汉族各宗僧侣,多依此经受戒、修行。由此可见,《梵网经》对佛教慧命在中国的延续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当然,《梵网经》对每个修佛道者的作用,亦是非常大的。在该经开首处,卢舍那佛就对众菩萨道:我卢舍那经历数百劫,修此三十心十地(即该经上卷),方证成无上正觉。又在下卷告诫众菩萨说,这十重四十八轻戒,是成佛的根本。过去佛受此戒,诵此戒;现在佛、将来得成佛者,亦应受此戒,诵此戒。我虽已成佛,仍半月半月诵此戒,从没中断。佛陀都如此说,可见此经的重要。

从实际情况来看,宋元以后,众僧都依此经受戒,遵此经修行,其中不乏修成大德,证成佛果者。我们虽不敢妄断,说他们仅依此经而成功,但是该经的功德是不可灭的。所以,至今大陆各地的出家僧众,以及在家居士,都受持读诵此经,尤其下卷的戒律。

《梵网经》的伦理学价值,也是不可忽视的。伦理道德是调节个人与社会的行为规范,若没有这种规范,社会道德自难维系。而该经的菩萨戒,亦是这么一种规范,所不同的是,它是用来规范修道者的。因之,其规范更细、更严,要求更高。以不杀为例,它不仅要求佛子不杀生、害生,亦要求他们不穿丝制品,不饮虎骨酒。因为身穿丝制品,饮虎骨酒,是为杀生者,提供便利,亦为犯戒。该戒还要求众佛子行善,希望他们方便救护一切众生。为了便于救护,必要时,可舍去自己一切钱财,甚至生命。这样要求,这样的规范,不可为不高。正因为如此,才能维系僧团的道德,才能对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起着积极作用。

另外,在《梵网经》中,戒与孝是相融通的。「孝名为戒」,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该经还多次重申,菩萨应以孝顺心、慈悲心为怀,广行济度等。这些思想、观点对调节僧团与社会关系,强化修道者的伦理观,维持社会道德品质,都起着重要作用。

大家都知道,「孝」本是儒家重要伦理范畴,是中土封建伦理的基石。而「戒」在佛教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三学之首。故《梵网经》中,戒与孝相融通,无疑对佛儒二种文化的融合起积极作用。尽管其他佛教经典亦有如此思想,也有将五常与五戒融合的论述,但《梵网经》毕竟是开风气之先。它在魏晋时,就译成中文了。

《梵网经》影响范围也很广。早在唐代它就传到朝鲜和日本。在日本,律宗以它为根本经典①,真言宗用来为众僧授戒②。此外,该经还被译成藏文,对藏传佛教亦有一定影响。

《梵网经》译者是后秦的鸠摩罗什,由于他的生平事迹以及译者等早为人们所熟知,这里不再赘述。

《梵网经》在汉地有几种版本,本书以金陵刻经处为底本,并对勘诸版本,因各版本经文出入不大,故只对个别文字进行勘误、补正。

注释:

①《当代佛教》二二四页,杨曾文主编,东方出版社一九九三年七月版。

②《日本文化史》七十四页,孙宗明编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经典

l卷上

菩萨心地品上

译文

那时候,释迦牟尼佛在第四禅天,摩醯首罗天王宫中,与无量大梵天王,以及无量无数菩萨众,转说莲华台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的心地法门品。

这时,释迦牟尼佛全身放如如智慧光,逼照天王宫乃至莲华台藏世界。此间,一切世界,一切众生,见此往未曾有之光,皆欢喜快乐,然不知此光依何因何缘而放,故皆生疑念。不仅地上众生如此,就是有身光之无量天人,因心昏蒙亦不知佛光之因缘。

那时候,聚此听法的无量菩萨中,有位大菩萨,名玄通华光主菩萨,从大庄严光明正定中起定,随承佛之神力,放金刚白云色光,遍照一切世界。十方世界的一切菩萨,因光明所照,皆不约而同集会此处,异口同声问,这光是何因缘,又问证得佛果时乃何等境界?

这时,释迦牟尼佛上擎不接此光所照一切世界之大众,归于莲华台藏世界,百万亿紫金刚光明宫中,见卢舍那佛坐百万亿莲华赫赫放光的光明座上。释迦牟尼佛与大众,皆礼拜卢舍那佛足下。

释迦牟尼佛礼毕问道:「这世界中,地上及广大无边际的一切众生,发菩提心,欲修佛道,然以何『因行』,方至佛果?证得佛果之时,又是何等境界?」(这里仅为略问,在大部六十一品中,对成佛真因种子有详细地论述)。

那时候,卢舍那佛闻此请教,非常欢喜,即将一切诸佛,一切菩萨成佛道,证佛果之根本——正定,显现于大众,令其体悟。接着,卢舍那佛诏告大众,汝等诸佛弟子,当仔细听闻教法,善思惟义理而修行。

我卢舍那已历百数劫,修此三十心十地,以此为因,经历无数劫,方证成无上正觉,号为卢舍那,住莲华台藏世界海。

莲华台上住着本佛(即卢舍那自己),其台四周有千叶围绕,每一叶都为一世界,故有千世界。我这本迹之佛,化身为千释迦(即化迹佛),据此千世界。今就千叶中一叶言之,这一世界,有百亿须弥山,每座须弥山有一日月环绕,故有百亿日月;每一日月,有四天不,故有百亿四天下;每一天下,又有一南阎浮提,合为百亿南阎浮提。千释迦又化为百亿释迦,一一坐此菩提树下,皆说卢舍那佛所传心地法门品。其余九百九十九叶上,释迦亦显现为千百亿释迦,各各皆说此心地法门品。

这千叶上千释迦是我的化身,而千百亿释迦则是千释迦的化身。所以说,我为本源佛,号为卢舍那佛。

原典

佛说梵网经①卷上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②译

菩萨心地品③之上

尔时,释迦牟尼佛,在第四禅地④中,摩醯首罗⑤天王宫,与无量大梵天王⑥,不可说不可说菩萨众,说莲华台藏世界⑦,卢舍那⑧佛所说心地法门⑨品。

是时,释迦身放慧光⑩,所照从此天王宫⑾,乃至莲华台藏世界。其中一切世界,一切众生,各各相视,欢喜快乐,而未能知此光,光何因何缘,皆生疑念。无量天人,亦生疑念。

尔时,众中玄通华光主菩萨⑿,从大庄严华光明三昧⒀起,以佛神力,放金刚白云⒁色光,光照一切世界。是中一切菩萨,皆来集会,与共同心异口问此光,光为何等相?

是时,释迦即擎接⒂此世界大众,还至莲华台藏世界,百万亿紫金刚光明宫中⒃,见卢舍那佛坐百万亿莲华赫赫光明座上。时释迦及诸大众,一时礼敬卢舍那佛足下已。

释迦佛言:「此世界中,地及虚空,一切众生为何因缘得成菩萨十地道⒄?当成佛果为何等相?」如佛性本源品中,广问一切菩萨种子⒅。

尔时,卢舍那佛,即大欢喜,现虚空光体性⒆,本源成佛常住法身三昧,示诸大众。是诸佛子,谛听,善思修行。

我已百阿僧只劫⒇修行心地,以之为因初舍凡夫,成等正觉21,号为卢舍那,住莲华台藏世界海22。

其台周徧有千叶,一叶一世界,为千世界。我化为千释迦,据千世界。後就一叶世界,复有百亿须弥山23,百亿日月,百亿四天下24,百亿南阎浮提25,百亿菩萨释迦,坐百亿菩提树26下,各说汝所问菩提萨埵心地。其余九百九十九释迦,各各现千百亿释迦,亦复如是。

千叶上佛,是吾化身。千百亿释迦,是千释迦化身。吾以为本源,名为卢舍那佛。

注释

①佛说梵网经:佛,梵语佛陀,华言觉者。觉有三义,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这里特指卢舍那佛化为千释迦,千释迦又化为千个百亿释迦,于诸世界,为人天凡夫等说法。梵网,指大梵天王宫中之网罗幢,此网有千重,而有千光,其光各各相摄,不相妨碍,有似法门理事互摄之象,故以无量网孔,喻无量世界,亦喻无量佛教门。经,在佛教来说,凡记载佛说法的东西都称为经,或经典,亦作契经,即上契诸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

②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姚秦,指姚兴之後秦。三藏,佛经很多,略说分为三藏:经、律、论。经藏诠定学,律藏诠戒学,论藏诠慧学。法师,解三藏法,以法为师,又以三藏之法为人之师。鸠摩罗什,人名。鸠摩罗,华言童寿,童年而有耆寿之德,故云童寿;什,善识此方文字知识。

③菩萨心地品:《梵网经》中的一品。菩萨,梵言云菩提萨埵 ,华言觉有情,即觉悟了的众生。当然菩萨特点在于上求菩提,下化众生。心地有二义:㈠就本经言,心即三十心,地即十地。㈡就法而言,即指众生本源心地。品,类也。

④第四禅地:佛教认为色界有四地,初禅名离生喜乐地,二禅名定生喜乐地,三禅名离喜妙乐地,四禅名舍念清净地。第四禅地即舍念清净地。

⑤摩醯首罗:华言大自在,又云威灵、三目。此天为三界尊极之至。

⑥大梵天王:一四天下,有十八梵天,百亿日月,亦有百亿大梵天王。此王为该世界的尊主。

⑦莲华台藏世界:佛经记载,华藏世界大香水海中,有一华台,上大下小,共有二十层,状如莲华形,藏有无边数的世界,故名莲华台藏世界。极乐世界在此世界的十三层中。

⑧卢舍那:即净满,烦恼惑已净,功德圆满。

⑨法门:法,轨持;门,通达。依法修行可直达佛地。

⑩慧光:智光。一切众生皆具慧光,但因无明障蔽,慧光不显,故除尽无明便可发人人心中本有之慧光。

⑾天王宫:大梵王之宫。

⑿玄通华光主菩萨:此菩萨因德行智慧明妙能通达佛放光甚深之道,并能于众中作唱导之主,以此德行故立此名。

⒀大庄严华光明三昧:大即体大,庄严即相大,华光明用大,此乃法、报、化三身之圆果。三昧,即正定。

⒁金刚白云:金刚,喻坚固,表法身德。白,净无瑕玷,表般若德。云,万德丛集,表解脱德。

⒂擎接:擎上接下。

⒃紫金刚光明宫中:紫金刚光明,表菩提智境。宫中,表涅盘理境。理以智明,智系理发,以理契智,圆融无碍。

⒄十地道:十地,指三十心十地中的十地。道,佛果。

⒅种子:佛教取植物种子,喻生起行为或现象的一种精神力量。

⒆虚空光体性:虚空,荡无纤尘。光,遍照法界。体性,实相。

⒇百阿僧只劫:百阿僧只,指无数。劫,又译劫波,这是印度表示极其长久时间的单位。

21等正觉:这是最高的觉者,获得真正觉悟的人。

22莲华台藏世界海:即莲华台藏世界。

23须弥山:山名。须弥,即妙高义。

24四天下:在须弥山四方的大陆,即全世界。

25南阎浮提:地名。它在须弥山南,四大部洲之一,为诸佛示生之处。此洲有一大树名阎浮提,余洲皆无,故以此为名。

26菩提树:释迦牟尼佛在此树下开悟成道,故称「觉树」。此树属桑科的乔木。

译文

那时候,卢舍那佛在莲华台藏世界,又广泛回答千释迦,千百亿释迦所问的心地法品。

诸千释迦,千百亿释迦当知,「坚信忍」中,「十发趣心」,即:一、舍心,二、戒心、三、忍心,四、进心,五、定心,六、慧心,七、愿心,八、护心,九、喜心,十、顶心。这十发趣心皆趣向佛果。

你们当知,从这「十发趣心」入「坚法忍」中,有「十长养心」,即: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舍心,五、施心,六、好语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这十长养心皆趣向佛果。

你们当知,从这「十长养心」入「坚修忍」中,是「十金刚心」,即:一、信心,二、念心,三、回向心,四、达心,五、直心,六、不退心,七、大乘心,八、无相心,九、慧心,十、不坏心。此十心亦趣向佛果。

你们当知,再从「十金刚心」入「坚圣忍」中,是十地,即:一、体性平等地,二、体性善慧地,三、体性光明地,四、体性尔炎地,五、体性慧照地,六、体性华光地,七、体性满足地,八、体性佛吼地,九、体性华严地,十、体性入佛界地。这十地亦皆趣佛果。

诸释迦佛,你们当知,这四十法门品(即上述三十心十地),是我作菩萨时,修入佛果的根源。你们应像我往昔那样,修证这十发趣心、十长养心、十金刚心,乃至十地,以证成佛果。这样诸漏永尽,万德圆极,且不变不迁,又具「十力」、「十八不共法」,而法身、化身、报身三身圆满具足。

那时候,卢舍那佛坐在莲华台藏世界赫赫大光明座上,千华上的佛,千百亿佛,一切世界诸佛,皆会聚在旁。其中有位叫华光王大智明菩萨,从坐着站起,对卢舍那佛道:「世尊,您刚才简略说了十发趣心、十长养心、十金刚心,以及十地之『名相』,然其中之义,未能尽解,请详细解说,详细解说。」而妙觉果海金刚宝藏一切智门,在大部内<如来百观品>中已详明。

那时候,卢舍那佛对大家道:「诸佛请聆听,先为你们说十发趣心。」

原典

尔时,莲华台藏世界卢舍那佛广答告千释迦千百亿释迦所问心地法品。

诸佛当知,坚信忍①中,十发趣心向果②。一舍心,二戒心,三忍心,四进心,五定心,六慧心,七愿心,八护心,九喜心,十顶心。

诸佛当知,从是十发趣心,入坚法忍③中,十长养④心向果。一慈心,二悲心,三喜心,四舍心,五施心,六好语心,七益心,八同心,九定心,十慧心。

诸佛当知,从是十长养心,入坚修忍⑤中,十金刚⑥心向果。一信心,二念心,三回向心,四达心,五直心,六不退心,七大乘心,八无相心,九慧心,十不坏心。

诸佛当知,从是十金刚心,入坚圣忍⑦中,十地⑧向果。一体性平等地,二体性善慧地,三体性光明地,四体性尔炎地,五体性慧照地,六体性华光地,七体性满足地,八体性佛吼地,九体性华严地,十体性入佛界地。

是四十法门⑨品,我先为菩萨时,修入佛果之根源。如是一切众生,人发趣,长养,金刚,十地,证当成果。无为无相⑩,大满常住⑾,十力⑿,十八不共行⒀,法身智身满足⒁。

尔时,莲华台藏世界,卢舍那佛赫赫大光明座上,千华上佛,千百亿佛,一切世界佛。是座中有一菩萨,名华光王大智明菩萨,从坐而立,白卢舍那佛言:「世尊,佛上略开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名相,其一一义中,未可解了,唯愿说之,唯愿说之。」妙极金刚宝藏一切智门,<如来百观品>中已明。

尔时,卢舍那佛言:「千佛谛听,汝先言云何义者,发趣中。」

注释

①坚信忍:从外道、凡夫位,信仰中道佛性,修习坚固,得成于忍,以证发趣位。

②十发趣心向果:十发趣,即十住之位,大乘的修行者到达这阶位,便趣向佛,故称发趣。心向果,一一心皆向佛果。

③坚法忍:从法趣位,修习坚固,得成于忍,乃证长养位。

④十长养:这是十行之位,到这个阶段,便会增长善根,长养圣胎,故称长养。

⑤坚修忍:修长养心,坚固成忍,乃证金刚位。

⑥十金刚:这是十回向之位,到达此阶段,便会坚强地积集善根,故称金刚。

⑦坚圣忍:以中道观,修习圣法,成坚固忍,乃证十地位。

⑧十地:这是修行的最後之位。地,有负荷一切之义;菩萨在这十地中,依持佛智,负荷一切众生,支持他们,故称地。

⑨四十法门:即三十心十地。

⑩无为无相:不是由因缘、条件造作而成的,又无相对形相。  ⑾大满常住:大满,万德圆极。常住,不变不迁。

⑿十力:十种智力。即:㈠知处非处智力,知物之道理与非道理之能力。㈡知三世业报智力。㈢了知诸禅解脱三昧智力,即知四禅、八解脱、三三昧等禅定能力。㈣知根上下智力,即知众生的根机优劣的能力。㈤知种种胜解智力,即知众生种种愿望之能力。㈥知种种界智力,即知众生与诸法的本性的能力。㈦遍趣行智力,即了知众生种种归趣的能力。㈧知宿住随念智力,即了知自他过去世的事的能力。㈨死生智力,即了知众生生死之事之能力。㈩知漏尽智力,即如实了知烦恼断尽的境地与达到的方法的能力。

⒀十八不共行:佛特有的十八种特征或功德,不与其他众生共有。具体指:㈠身无失,㈡口无失,㈢意无失,㈣无不定心,㈤无异想,㈥无不舍心,即照知诸法,无有一法不舍,㈦欲无减,即度众生之欲望不减,㈧念无减,㈨精进无减,㈩智慧无减,(十一)解脱无减,(十二)解脱知见无减,(十三)身业随智慧行,(十四)口业随智慧行,(十五)意业随智慧行,(十六)知过去无碍,(十七)知现在无碍,(十八)知未来无碍。

⒁法身智身满足:法身,佛自身精神主体。智身,具足完全智慧的佛身。满足,法身满足故常住,智身满足故无为无相。

十发趣心

第一舍心

译文

佛弟子,应舍弃一切:国土、城邑、田宅、金银、明珠、奴婢,乃至自己身体等,毫不吝惜。

一切万物,现象虽有,本质却空,只因「无明」蔽障,方使凡夫外道妄计有我、有人、有物,以为情之所知,目之所见皆实,并以我为主宰,生种种贪着。其实一切万法(包括身体、外物)都是假,都是众缘和合而成。

二乘之人以为佛说十二因缘是实法,其实因缘和合而生灭的仅仅是现象,是假有,而本质则是无生灭,是空。本质既不属生灭法,则缘生无合,缘灭无散,亦无受合散者。

十二因缘之三世因果生灭既假,则现在之法:「十二入」、「十八界」和「五蕴」身心等,一切凡夫所计之种种有,都是「一合相」,本无我及我所之相。

总之,一切万法,若内五蕴身心,若外国土、田宅等皆空,故不见有舍者、受者和舍物。菩萨修智观,一当彻见万法皆假,皆幻化,而本性虚空。当修观成就,即入「真空三昧」。

原典

若佛子,一切舍:国土、城邑、田宅、金银、明珠、男女①、己身有为诸物,一切舍。

无为无相,我人知见,假会合成②,主者③造作我见④。

十二因缘⑤,无合无散无受者⑥。

十二入⑦、十八界⑧、五阴⑨,一切一合相⑩,无我我所相。

假成诸法⑾,若内一切法,外一切法,不舍不受。菩萨尔时名如假会观⑿现前,故舍心入空三昧⒀。

注释

①男女:指男女奴婢。

②假会合成:假,假借。假象缘会合而成。

③主者:即主宰。

④我见:外道将五蕴假合之身视为常,执为实我的邪见。

⑤十二因缘:即十二因果关系,具体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⑥无合无散无受者:是指万法与法体的关系。万法因缘而生,法体本来不生,故无合;万法因缘而灭,法体本来不灭,故无散;既无生灭合散,亦无受彼生灭者。

⑦十二入:指内六根外六尘,互相摄入,亦名十二处。具体指:眼、耳、鼻、舌、身、意与色、声、香、味、触、法。

⑧十八界:指六根、六尘、六识。六根、六尘参见注⑦,六识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⑨五阴:又称五蕴。「蕴」,集合、积集。五蕴指构成人类身心的五种条件。即:色、受、想、行、识。

⑩一合相:多种东西集合起来,而成一个相状。众缘和合而成一合相。

⑾假成诸法:指诸法本由因缘和合而成,本来皆是假成。

⑿假会观:从假入空,名为假会观。

⒀空三昧:观空之禅定。

第二戒心

译文

佛弟子,大乘佛戒不同于小乘戒律执着于有,以为有戒相可持,可约束于身;也不是无戒,似凡夫、外道那样,以为无戒可持,恣意妄为,不受束缚。它是种无受而受,无戒而戒的大戒。菩萨以自性为戒,虽了知性体如虚空,本无垢染,亦不妨随之修行。

大乘「十善戒法」,虽师师相授,而实非师授而有,因为这戒法,一切众生本性中各各具足。以此对治的欺盗乃至贪、瞋、邪见等恶法,本无聚集者。此恶法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未生无藏处,欲生无来处,正生无住处,生已无去处,法性无污染也。

虽然如此,佛弟子仍常行法性中,本自具足一切性德。即:慈(不杀)、良(不盗)、清(不淫)、直(不两舌)、正(不恶口)、实(不妄言、不绮语)、正见(不痴)、舍(不贪)、喜(不瞋)等。这十善体性可以制止凡夫、外道的「八种颠倒」。

菩萨了达自性本源之戒,不但恶戒(邪魔外道之戒)体空,即使善戒亦体空,因为俱为对待。既然善恶皆空,则正戒性离,邪戒性离,有戒性离,无戒性离。如此一切性离,则清净体性便显现出来,以益众生。

原典

若佛子,戒,非非戒①,无受者②。

十善戒③,无师说法。欺盗乃至邪见,无集者④。

慈、良、清、直、正、实、正见、舍、喜等,是十成体性⑤,制止八倒⑥。一切性离⑦,一道清净⑧。

注释

①戒,非非戒:寂光认为此句应为「非戒,非非戒」。《续藏经·梵纲经直解》第一篇六十一套第一册十五——十六页。

②无受者:指大乘菩萨戒无受而受,无戒而戒,即不着有、无二边。

③十善戒:受持十善,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这是菩萨的家戒法。

④无集者:即无聚集者,因为恶法本空。

⑤十戒体性:十戒,即十善戒。体性,事物的实体为体,其体的不变性为性。

⑥八倒:即八种颠倒。凡夫有四种:将无常计为常,无乐计乐,无我计我,无净计净。二乘亦有四种:即将常计无常,乐计无乐,我计为无我,净计无净。

⑦一切性离:指正戒性、邪戒性、有戒性、无戒性等皆已远离。

⑧一道清净:指本源清净体性。

第三忍心

译文

佛弟子,菩萨「三忍」皆以「无相慧」(觉诸法为空,无自性之智慧)为体性,本乎此妙慧而起光照,观一切「坏苦」,皆知本空,故名空忍;观一切处「行苦」,本无生灭,故忍亦为名无生行忍;观一切「苦苦」,得具实相(本体),了知实相即真如,故忍名如苦忍。若无此三忍之力,一切行皆不能成就,故无量行,一一名忍。

菩萨以妙慧观「坏苦」境界,内无能受之我,外无能打之人,中间无所用之刀杖等,故亦无瞋心。四者皆无,故名「如如」。

再观「行苦」境界,了知无苦、集等二差别之谛,惟是一真实相;虽无一一谛,而并无无相;虽有一真实相,而亦无有相;亦非心与非心之相,亦无缘与无缘之相。

复观「苦苦」境界,了知立(站立)、住(安住)、动(行动)、止(卧止),我、人、束缚、解脱等,一切法当体皆空,而忍相亦不可得。

原典

若佛子,忍,有无相慧①体性。一切空②,空忍。一切处忍③,名无生行忍。一切处得,名如④苦忍。无量行,一一名忍。

无受,无打,无刀杖瞋心,皆如如⑤。

无一一谛⑥,一相⑦,无无相⑧,有无有相⑨,非非心相⑩,缘无缘相。

立住动止,我人缚解⑾,一切法如⑿,忍相不可得。

注释

①无相慧:证中道之理,离二边之相的智慧。

②一切空:义为观一切坏苦,了知本空。

③一切处忍:智旭注「一切处行苦,皆本无生,名无生行忍」。《藕益大师全集·梵网合注》十一卷,十八页。

④如:真如、实相。

⑤如如:即真如。

⑥一一谛:谛,真理。佛教说谛或真理,有几层面。首先,关于现象的真理,这是俗谛或称为假谛;关于本质方面的真理,则是真谛,或第一义谛。一一谛,即指真、俗之谛。

⑦一相:此处指实相。

⑧无无相:没有无相。

⑨有无有相:虽有一实相,而无有相。

⑩非非心相:亦非心与非心之相。

⑾缚解:缚着与解脱。

⑿一切法如:一切万法,当体皆真如。

第四进心

译文

佛弟子,应在行、住、坐、卧一切时间里,进修菩提,降伏其心,而入于空,观照万法,了知一切假会和成,当体全空。

菩萨将空观、假观互融,直趋中道最高处,于此,观一切有为之法,彻见空无所有,然皆即真如。即所谓,有亦真如,无亦真如,总不离法性。故从天地间等世间法,乃至三宝等出世间法,以及一切贤圣诚信,进修之道等皆为真如显现。菩萨于世间与出世间法,修习精进,证得空、无生、无作三解脱,然亦无三解脱之慧可得。

菩萨起真空观入世谛法,亦与空法无二,以自性清净心,发起种种精进,心心相续,分分增进,直趋佛位,故为无相精进。

原典

若佛子,若四威仪①,一切时行伏空②,假会法性③。

登无生山④,而见一切有无,如有如无。天地青黄赤白⑤一切入,乃至三宝智性⑥,一切信,进道。空、无生、无作⑦,无慧⑧。

起空入世谛法⑨,亦无二相,续空心通达,进分善根⑩。

注释

①四威仪:四,是指行、住、坐、卧。威仪,即有威可折伏众生,有仪可摄受众生。

②伏空:伏,降伏其心;空,入于空。

③法性:法的本性,现象存在的本性,与真如实相同义。

④无生山:中道最高处。

⑤天地青黄赤白:指世间法。

⑥三宝智性:泛指出世间法。

⑦空、无生、无作:为三解脱法。

⑧无慧:此处义为无三解脱慧。

⑨世谛法:世俗之理。

⑩善根:菩提本心,为众善之根本。

第五定心

译文

佛弟子,能定之心与所定之境,虽皆寂灭无相,而能具无量行。「四无量定」不仅三乘圣人所共修,一切凡夫亦皆会证,并依此定力证得自性体性与圣性相应。

一切我见、人见、作者见、受者见都会产生执缚、邪见之性,它们都是障道因缘,一遇散乱境风鼓动心海,便随波逐浪,流转于生死,无有穷尽。然这一切皆可依定力而寂灭,就是说入定后,不着意求寂而自行灭亡。是以凡夫、二乘八种倒见亦皆不寂而灭。

菩萨依静(定)慧观照一切假会之法,皆依此定力而念念寂灭,而一切三界苦果,及其罪性亦皆依此定力而灭。一当苦果、罪性既灭,则生慈悲等一切善。

原典

若佛子,寂灭①,无相无相②,无量行。无量心三昧,凡夫圣人,无不入三昧,体性相应③。

一切以定力故,我、人、作者、受者,一切缚见性④,是障因缘,散风动心,不寂而灭。空空八倒⑤,无缘。

假静慧观⑥,一切假会,念念⑦寂灭。一切三界⑧果⑨罪性⑩,皆由定灭,而生一切善。

注释

①寂灭:涅盘异名。指种种身心动作念虑停息,一切烦恼消失的静寂境地;这是佛觉悟了的境界。

②无相无相:指能定之心与所定之境皆寂灭无相。

③体性相应:指自性体性与圣性相应。

④缚见性:即缚着、邪见种性。

⑤空空八倒:指八种颠倒皆空空。

⑥假静慧观:假,假借;静,定也;慧,智慧。全句为依定慧起观照。

⑦念念:心念刹那刹那。

⑧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

⑨果:苦果。

⑩罪性:诸恶罪性。

第六慧心

译文

佛弟子,真空妙慧非无缘而生,亦非即缘而生,真心是其体,妙慧为其用。凡夫、外道不明其体,分别一切法,假立其名,执「我」为主者。其实这种分别是妄,是错误。尽管如此,它亦与至道相通,即妄而真,就是这道理。

二乘不明其体,妄执空无,不知即有而空,故取得行因,灭罪起福,解脱一切缚着,这是种偏慧,是断见。不过,也是慧体的功用。

凡夫、外道、二乘之人,由于慧性不明,不知常、乐、我、净四德,故或起分别、执着,或欲舍离。是以今应以慧为首修,破有、无二执,证人中道第一谛中。中道既显,方知无明等惑,本非有相,非有来处,非有生缘,非有罪累,非「八倒」,亦无生灭,惟有妙慧光明,独在照耀,如日处虚空。

菩萨以种种方便展转变化,运御神通妙用,化导一切有情众生,这一切皆由智体所为,而空慧是其用。

原典

若佛子,空慧非无缘,知体名心①。分别一切法,假名主者,与道通同②。

取果行因,人圣舍凡③,灭罪起福,缚解,尽是体性功用。

一切见,常、乐、我、净④,烦恼慧性不明故,以慧为首,修不可说观慧⑤,入中道一谛⑥。其无明⑦障慧,非相,非来,非缘,非罪,非八倒⑧,无生灭。慧光明焰,为照乐虚⑨。

方便转变神通⑩,以智体性所为,慧用故。

注释

①知体名心:知体,灵知之体;心,真心。全句义为,灵知之体,名真心。

②舆道通同:即与觉道相通、相同。

③圣凡:圣人与凡夫,前者悟,后者迷。

④常、乐、我、净:这是涅盘的四种德性。即涅盘是永恒的(常),充满安乐的(乐),表现真正自我的(我),且清净无污染(净)。

⑤观慧:观想、观照智慧。这是禅定所表现的智慧。此中所观的,基本上是诸法缘起无自性的空理。

⑥中道一谛:中道,远离两个事物的对立状态,远离断常二见或有无二边,而臻于不偏不倚的中正之境。「一谛」,第一义谛,即绝对真实不虚的真理。

⑦无明:梵语阿尾儞也。闇钝之心,无照了诸法事理之明,即不了诸法。

⑧八倒:指凡夫、二乘所迷执之八种颠倒。略称八倒。即凡夫执有为生灭之法为常、乐、我、净,二乘行者执无为涅盘之法为非常、非乐、非我、非净,故又称为凡小八倒。八者即:㈠常颠倒,于世间无常之法而起常见。㈡乐颠倒,世间五欲之乐皆是招苦之因,凡夫不明此理,妄计为乐。㈢我颠倒,此身皆因四大假合而成,本无有我,凡夫不明此理,于自身中强生主宰,妄计为我。㈣净颠倒,己身他身,具有五种不净,凡夫不明此理,妄生贪着,执以为净。㈤无常颠倒,于如来常住法身,妄计有生灭变异之相。㈥无乐颠倒,于涅盘清净之乐而计无乐。㈦无我颠倒,于佛性真我之中,妄计无我。㈧无净颠倒,如来常住之身,非杂食身,非烦恼身,非血肉身,非筋骨缠裹之身,二乘不明此理,故计为不净。

⑨慧光明焰,为照乐虚:智旭的《梵网合注》认为此句应为「慧光明焰为照,乐虚方便]。其义是慧光明焰,独为照耀,随其意乐,虚融无碍,起诸方便。参见《合注》卷一,二十二页。

⑩神通:凡人不可测度的不可思议的无碍自在能力,或超自然的能力。

第七愿心

译文

佛弟子,应发大愿,数数无尽,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以果地觉悟,行因地行。菩萨以果行因,故所发大愿,相连不绝,如此百劫修行,永无退悔,方能悟得见佛,灭罪无遗。

修此愿时,当定慧圆融,常照常静,常静常照。是以无量邪见、束缚皆以此大愿心,依此观照之定慧之力而得解脱;无量妙行,亦依此愿求心而成菩提。无量功德,皆以愿心而为根本。所以初发愿心,中间修道,行满愿故,佛果乃成。

菩萨以中道一谛起观,了知本无佛道可成,亦无众生可度,本无束缚,亦无解脱,菩提本来具足,功德本来圆满。是以观五蕴非五蕴,十八界非十八界,生灭非生灭,诸见非诸见,解慧亦非二乘解慧。菩萨当知愿即是中道体性,一切万行之本源。

原典

若佛子,愿,愿大求①,一切求。以果行因②,故愿心连,愿心连③,相续百劫,得佛灭罪。

求求至心④,无生空一愿⑤,观观入定照⑥。无量见缚,以求心故解脱;无量妙行,以求心成菩提;无量功德,以求为本。初发求心,中间修道,行满愿故,佛果便成。

观一谛中道,非阴⑦,非界⑧,非没生,见见非⑨,解慧。是愿体性⑩,一切行本源。

注释

①大求:求菩提,即求佛的最高智慧。

②以果行因:以果位之觉,修因地之心。

③连:相续相连不绝。

④求求至心:求求,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至心,至诚之心。  ⑤一愿:即上求下化之大愿。

⑥定照:即定即慧照。

⑦非阴:非五蕴。

⑧非界:非十八界。

⑨见见非:义为诸见非诸见。

⑩愿体性:愿即是中道体性。智旭注「当知是愿即是中道体性,乃是一切行之本源]。《藕益大师全集·梵网合注》卷一,二十二页。

第八护心

译文

佛弟子,应不惜身命,护持佛、法、僧三宝和六度万行一切功德,不使外道邪见、二乘偏空等八种颠倒,娆乱正信,障蔽佛法。我执、法执是娆乱我如是护三宝的根源,故应尽灭之。

护心本具觉知,本具智慧,以此无生灭之观慧,照达真俗二谛。照真不沈空,照俗不滞有,不堕常见,不落断见,二谛圆融,互摄无碍。即此智观成就,则护根本——正信。因为一切功德,皆以正信三宝为根本。而空、无作、无相三解脱门亦应护持之。不过,能护之心与所护之境皆无形相,故护亦为根本无相护。

菩萨依此心里智慧,相连不绝则能证入无生空道(无余涅盘理果),无上智道(无上菩提智果),使理智互融互发圆照,故慧光明焰,普照万法,巨细不遗。

菩萨复从护心起观智(即深入空、智道后,再起观照),照入空假二境,彻见诸法,分分幻化,所起如无,而法体(本质)本无集散、生灭。就是说诸法缘会而集,法体本不生,缘灭而散,法体本来无灭。法体既无生灭,集亦非集,散亦非散,则实无实法可护,所护之法,既不可得,能护之心,亦不可得也。

原典

若佛子,护三宝①,护一切行功德,使外道八倒,恶邪见,不娆正信。灭我缚、见缚②。

无生③照达二谛④,观心现前,以护根本⑤。无相护,护空、无作、无相⑥。

以心慧连慧连,入无生空道、智道⑦,皆明光明光。

护观入空、假,分分幻化,幻化所起,如无如无,法体⑧集散不可护。观法亦尔。

注释

①三宝:即佛、法、僧三种构成佛教的最重要的要素。佛指已开悟的人,法指佛的教法,僧指信奉佛的教法的僧团。

②我缚、见缚:即我、法二执。

③无生:无生灭之慧。

④二谛:即真、俗二谛。

⑤根本:指正信。

⑥空、无作、无相:指得解脱到涅盘之三种法门。略称三解脱、三门。即㈠空门,观一切法皆无自性,由因缘和合而生;若能如此通达,则于诸法而得自在。㈡无作门,又称无愿门、无欲门。谓若知一切法无相,则于三界无所愿求;若无愿求,则不造作生死之业;若无生死之业,则无果报之苦而得自在。㈢无相门,又称无想门。谓既知一切法空,乃观男女一异等相实不可得;若能如此通达诸法无相,既离差别相而得自在。

⑦入无生空道、智道:以能观之智,及所观之(远离生灭)空道。

⑧法体:法之自体。阿毘达磨佛教以为法为实有,具有自体,故称法体。

第九喜心

译文

佛弟子,不仅自修功德,以益众生,而且见他人得世间、出世间快乐,亦常生随喜之心,并将此随喜功德,普悦于一切众生。

菩萨定慧圆修,虽不入有为法,不无寂然大乐。它虽根境无合而有受,以其根境无合而化有法,使之忘相;以有此受此大乐之故,而能彻见之为假。

以平等智一观心、佛、众生法性本来平等,无有差别,故菩萨当心心行于多闻,使观智更加明了,如是三世一切佛行功德,皆能了达,故生随喜心。喜心本来寂静,本具智慧,故恒以此静照之乐心,遍缘于一切已得法乐、末得法乐之众生。

原典

若佛子,见他人得乐,常生喜悦,及一切物①。

假空照寂,而不入有为,不无寂然大乐②。无合③有受④,而化有法,而见云假⑤。

法性平等一观,心心行多闻,一切佛行功德,无相⑥喜智,心心生念。而静照乐心,缘一切法⑦。

注释

①一切物:一切有情物类。

②不无寂然大乐:亦不是没有寂然大乐。

③无合:指六根与外境不合。

④有受:确实有感受。

⑤而见云假:彻见之为假。

⑥无相:不具有相对形相。

⑦缘一切法:遍缘于一切诸法。

第十顶心

译文

佛弟子,顶智超过前九种观智,是人的最上智。此智能灭除贪、瞋、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这十种大惑。

依此顶智相连观照,了知法界中若因若果,皆即真如,故此智名为最上最胜顶智。它犹如人顶,为人身最尊。此最上最胜顶智,非外道身见,六十二种错误见解,五蕴生灭法能束缚,亦非外道所计神我主人能转动,它不受诸法,无行相可得,亦无什么可执着。

菩萨依顶智,进行修证,了知内外皆当体即空,一切法皆不可得,唯道独存。故当值空道,远离诸妄,心心平度,广度有情。菩萨虽心心以度众生为事,然不见有缘相,亦不见有悲缘之相,故安住此顶心三昧。

菩萨于寂灭定中,发起妙行,趋向佛道,如此,则外道所执的我人四相,八种颠倒,生灭因缘等,皆入「不二法门」。所谓行于非道,通达佛道,故不受邪见「八难」之报,亦毕竟不受三界幻化果报。

尔时,菩萨发起慈悲心,令一切众生在去、来、坐、立中修习佛道,灭十恶、生十善,入正道、作正人,得正智、起正行。

菩萨通达观智,妙观成就,既不受六道有漏之果,亦复不退佛种圣性,生生世世生佛家、入佛地,而不离正信。

以上在大部内,<十天光品>中更广说之。

卢舍那佛又对诸佛道:「诸佛请聆听,现为你们说长养十心。」

原典

若佛子,是人最上智①,灭无我轮,见疑身,一切瞋②等。

如顶观连,观连③如顶④,法界⑤中因果,如如一道,最胜上如顶,如人顶。非非身见,六十二见⑥,五阴生灭,神我⑦主人,动转屈伸,无受⑧无行⑨可捉缚⑩者。

是人尔时,入⑾内空值道⑿,心心众生⒀。不见缘,不见非缘,住顶三昧。

寂灭定发行⒁趣道,性实,我人常见,八倒,生缘⒂,不二法门⒃。不受八难⒄,幻化果,毕竟不受。

唯一众生,去、来、坐、立,修行灭罪,除十恶⒅,生十善,入道,正人,正智,正行。

菩萨达观现前,不受六道⒆果,必不退佛种性⒇中,生生入佛家,不离正信。

上<十天光品>广说。

卢舍那佛言:「千佛谛听,汝先问长养十心者。」

注释

①最上智:即智波罗蜜,如如地了知一切事象,成就完全的智慧。

②我轮,见疑身,一切瞋:即利钝诸使。利使有五,此五种利使都是锐利的烦恼。它们是身见、边执见、见取见、邪见、戒禁取见。钝使亦有五种,此五种烦恼与五利使相比,是较为迟钝,但亦能驱使心灵不得自由。它们是贪、瞋、无明、慢、疑。

③观连:观,观照;连,连续不绝。

④顶:即人顶,喻最上处。

⑤法界:有二义,就理而言,法界即是真如、实相。就事而言,法指万法,界指分界;诸法各有自体,分界不同。故此一概念通现象与实相两个方面。

⑥六十二见:即外道六十二种错误的见解。

⑦神我:外道所执取的常住不灭的自我。神我的立场与释迦的无我的立场针锋相对。佛教是绝不容许神我观念。

⑧无受:顶智不受诸物。

⑨无行:无行相可得。

⑩捉缚:即执着。寂光注道「捉缚者,即执着义],《梵网经直解》卷一,二十三——二十四页。

⑾入:观入。

⑿值道:当值空道。

⒀心心众生:心心以度众生为事。

⒁发行:即发起慈悲喜舍广大之心。

⒂生缘:即生灭因缘。

⒃不二法门:不二,超越一切相对的两端(如大小、高下、来去、一多等等)而显绝对的境地。法门,指途径。

⒄八难:闻佛法有障难。具体指地狱、饿鬼、畜生、边地下贱、生不见佛、诸根不具、生长寿天,世智辩聪。

⒅十恶:又称十不善业、十不善业道等。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绮语、恶口、两舌、贪欲、瞋恚、愚痴,这十种邪恶的行为。

⒆六道:即指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这六种生死流转的境地。在这六境地生活的众生,不停地在其中轮回转生,直至证觉悟得解脱为止。

⒇佛种性:成佛的质素。众生生而具足的成佛的本性、佛性。  十长养心

第一慈心

译文

佛弟子,慈以与乐为本,故常行慈心,能使众生离苦得乐。菩萨以无我智观众生,实无苦境,入一切诸法,即于受想行识色等法中,了知一切即空即假即中,无生、住、异、灭,一切法如幻如化,当体即空。然此类「假」法亦与真如本体无二。

菩萨如此一切修行,成就无上法轮,无非广化一切众生,使其不受外道邪魔所教。如是方能获离苦得乐因,才能得究竟慈乐果。此慈乐果,非世俗善恶果报,亦非二乘所证实灭,而是「解空体性三昧」,是诸佛菩萨大法乐也。

原典

若佛子,常行慈心,生乐因已。于无我智①中,乐相应观入法,受、想、行、识、色等大法②中,无生、无住、无灭,如幻如化,如如无二③故。

一切修行成法轮④,化被一切,能生正信,不由魔教。亦能使一切众生,得慈乐果。非实⑤,非善恶果⑥,解空体性三昧。

注释

①无我智:即根本智,能体得究极真理的智慧。

②受、想、行、识、色等大法:受、想、行、识、色,此即五蕴身心;大法,指地、水、风、火这四大法。佛教认为这四大五蕴组成了我们的身体和周围的环境。

③无生、无住、无灭,如幻如化,如如无二:生、住、灭是有为法。生,生起事物;住,安住;灭,坏灭。生、住、灭三相是假相,而无生、无住、无灭,方显真如、实相。如幻如化,即假。如如无二,即中也。全句意为,(无生住灭)即空,(如幻如化)即假,(如如无二)即中。佛教认为最高真理,不当只是中,而是包含空、假两面。而观真理,亦不应只观中,而应观空、假,且要同时而观不应有次第;即先观空,后观假,再观中。

④法轮:佛教真理之轮。法轮转起,可使众生转迷成悟,而得解脱,故应常转法轮。

⑤非实:智旭注为「非为二乘所证实灭」。《梵网合注》卷一,二十八页。

⑥非善恶果:非世间之善恶果。

第二悲心

译文

佛弟子,菩萨之悲,非众生情爱之悲,而是空空无相大悲,依悲心行佛道,不但能灭除自己一切苦因,亦能灭除一切众生之苦缘。

菩萨于众生无量苦中,生大悲智,观一切众生皆我父母,故不杀生;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风火是我原本之体,故不杀法。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不执着于我,唯依中道佛性。菩萨不仅自己永远不杀、不盗、不淫,且教化一切众生,使其渐渐受化,俱发菩提心,这样才能永拔苦因。

菩萨于真空实相理中,了知一切根尘诸法皆实相,本无众生,本无烦恼,无一众生不具法性,只因迷而不悟,故应于一切「种性」中,随其种类,发起大悲智心,为众生说明此义,令其生觉智,修佛道。并于父母、兄弟、姐妹六亲六怨,亲怨三品中与菩提乐智,于上怨缘中,亦令九品尽得「乐果」。一旦体证到万物当体即空时,则不仅自身,而且一切众生皆平等快乐。菩萨起大悲心,拔一切苦,与一切乐,如是行悲,方为菩萨悲心之体用。

原典

若佛子,以悲空空无相,悲缘行道,自灭一切苦。

于一切众生无量苦中生智①,不杀生缘②,不杀法缘③,不着我缘。故常行不杀、不盗、不淫,而一切众生不恼,发菩提心④者。

于空见一切法如实相⑤,种性⑥行⑦中,生道智心⑧,于六亲六怨⑨,亲怨三品⑩中,与上乐智;上怨缘中,九品⑾得乐果。空现时,自身他一切众生,平等一乐,起大悲。

注释

①生智:生起悲智。

②不杀生缘:不为杀生之缘。

③不杀法缘:不为杀法之缘。

④菩提心:表现菩提智慧,能使人开悟成佛道的主体性。它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的略称。又称无上道心、无上道意、道心。  ⑤实相:一切事物的真实的、常住不变的本性。平等的、最高的真理。这与本体、真相、本性等,都有本源的不变的理法之意。而真如、一如、法性、涅盘、实性、无为等都是实相的异名。

⑥种性:即佛及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人各具有可能证得菩提之本性。此有先天具足不变者,与后天修行而得者二种。

⑦行:此处指发起道种心。

⑧道智心:即道种智心。道种智是了知诸法种种差别的菩萨觉智。

⑨六亲六怨:六亲,指父母、兄弟、妻子这六亲。六怨,若反亲为恶,则为六怨。

⑩亲怨三品:亲与怨皆有上、中、下三品。

⑾九品:亲与怨有上、中、下三等,上等中有上、中、下三品,中、下等亦如此,合三为九,故有九品。

第三喜心

译文

佛弟子,菩萨之喜不同于世俗之欲乐,喜心之体本空,无有相状,亦无生灭,故称「无生心」。从无生心起道智,照一切种性体相无不皆空。菩萨自解空理,不受束缚故喜。

既达空法,故心不执着于我所,虽示现种种身往返三界,广度众生,亦与三世因果无牵。菩萨入于一切有中,随处令众生入空观行,当观行成就,故得平等喜悦。

菩萨令众生起空智,趣佛道,各各舍恶知识,求善知识。若众生不解佛法正道,还示其妙道。所以如此,无非令众生生于如来之家,入于佛法之中,常获喜悦。

菩萨虽入佛位,又示身入六道,教化一切众生,使其归依三宝,发起正信,舍弃邪见,入佛位,生生世世脱离六道之苦。正因为如此,菩萨才欢喜。

原典

若佛子,悦喜,无生心时,种性体相道智①,空空喜心。

不着我所②,出没三世③因果无集④。一切有,入空观行⑤成,等喜一切众生。

起空入道,舍恶知识,求善知识,示我好道。使诸众生,入佛法家⑥,法中常起欢喜。

入佛位中,复是诸众生,入正信,舍邪见,背六道⑦苦,故喜。

注释

①道智:即中道智。寂光注「道,即中道;智,即观智」。《梵网直解》卷一,二十五——二十六页。

②我所:我之所有略称。意为我所有的东西,属于我的东西,以至于在我身外为我所对,作为我的外境的东西。

③三世: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

④无集:无有罣碍。

⑤观行:即观心修行。心观其理,身如理而行。

⑥佛法家:即如来家。

⑦背六道:脱离六道之苦。

第四舍心

译文

佛弟子,应常行舍心以益众生,而舍心本空,无造作无相状。于此三解脱法中,观一切法犹如虚空。而若善若恶,若有若无,若罪若福,无不平等一照,知其体性本不可得。此所谓远离一切分别。

至于自身手足等内物、国城、田宅等外物,亦如幻如化,似流水灯焰,皆虚假非实而又不住,故舍此一切永无吝惜。此所谓远离一切执着。

菩萨尽管了达内外皆空,自他体性本不可得,亦无可执着,然仍于自性清净心中修习大舍。

原典

若佛子,常生舍心,无造、无相、空法①中,如虚空。于善恶,有见无见,罪福二中②,平等一照③,非人非我所心,而自他体性不可得,为大舍④。

及自身肉手足,男女国城,如幻如化,水流灯焰⑤,一切舍。

而无生心⑥,常修其舍。

注释

①无造、无相、空法:此为三解脱法。无造,即无作。全句意为以三解脱法,观一切法如虚空。

②二中:即二报中。

③平等一照:以妙智平等照了。

④大舍:舍弃内外一切乃至生命亦毫不吝惜。

⑤水流灯焰:似水流如灯焰,喻变化无常。

⑥无生心:即无生灭之心。

第五施心

译文

佛弟子,菩萨能以施心化度众生,用身、口、意三能施,财物、佛法二所施,教导一切众生,使其得解脱出苦海。

菩萨起慧观,了达内五蕴身心,外国城、男女、田宅等皆当体即空,悉如真如。不仅内外皆空,乃至施物之念亦空,故施者、受者、财物三轮体空。心、色二法缘聚而生,缘散而灭;然缘生如幻,没有合相,缘灭如幻,没有散相。故实无于心可起,实无施行可作,亦无众生可度。尽管这样,仍不妨终日行施,终日度众生。此所谓内达理观,外行布施。

原典

若佛子,能以施心被一切众生①,身施、口施、意施、财施、法施②,教导一切众生。

内身、外身③、国城、男女、田宅,皆如如相。乃至无念财物④,受者、施者,亦内亦外,无合无散⑤。无心行化⑥,达理达施⑦,一切相现在行⑧。

注释

①被一切众生:即化被一切众生。

②法施:指有人求佛法,应尽其所知授于他人。

③内身、外身:内身,即五蕴身心。外身,指身体之外的物品,如国土、田宅、珍宝等。

④无念财物:无念指不起相对的念想、分别心。全句意为,无有一念分别财物。

⑤无合无散:诸法皆空,缘生如幻没有合相,缘灭如幻没有散相。

⑥无心行化:无施心可起,无施行可行,亦无众生可化。

⑦达理达施:内达理观,外行布施。智旭注「达即事之理,达及理之事」。《梵网合注》卷一,三十三页。

⑧一切相现在行:一切种种相状,而现在行施。

第六好语心

译文

佛弟子,菩萨入体性三昧,了知一切法性皆不可说,而有因缘故亦可说,其所说法应顺众生根性,使众生喜爱、快乐,如此方可说入体性爱语三昧。既入三昧,则或说第一义谛之语,或说一切种种真实语言,究竟皆顺入于一乘真语。这样,便可调和一切众生心性,使之无瞋怒之念,无诤之性。

菩萨以空智观万法,了知一切皆空,虽无因无缘。然这并不妨碍常生慈爱心。菩萨顺心而动,随机说法,上顺佛意以契理,下顺众生而契机,恒常以圣人法语教化众生,教众生亦能随本性清净心而动,发起善心,直趋佛位。如此,方为菩萨「爱语摄」。

原典

若佛子,入体性爱语三昧。第一义谛法语义①,一切实语言②,皆顺一语③。调和一切众生心,无瞋无诤④。

一切法空智无缘,常生爱心,行顺佛意,亦顺一切他人,以圣法语教诸众生,常行如心,发起善根。

注释

①第一义谛法语义:即第一义谛法之语义。又称胜义谛;是最高的、殊胜的真理。

②实语言:真实不诳之言。

③一语:一乘真语。一乘,又称一佛乘。乘是乘载,使人由此移至彼之车乘。一乘是指能导众生臻于绝对觉悟的境地。佛教就方便随机而言,通常说三乘,即是声闻、缘觉与菩萨三种教法与实践方式,但这都是导入一乘的方法,最终都同归于唯一究极的教说,臻于究极的觉悟。

④无瞋无诤:无瞋,无瞋怒;无诤,即无言讼。无瞋怒、无言讼,即是心和、言和。

第七益心

译文

佛弟子,在行「利行摄」时,当以「实相般若」为体,广行「方便般若」,集一切智慧光明,集一切法财(即信、戒、闻、舍、慧、惭、愧七种法财)以益众生。

菩萨虽久离生死轮回,为众生故,示受与众生一样的四大幻身,五蕴形命,入「利益三昧」,以三昧之力,现一切神通轮(身),一切教诫轮(口),一切记心轮(意),方便开示引导一切众生,使末发菩提心者发心,已发心者更增长。由此三轮妙用,震动大千世界,一切所作所为,无非令众生悟真、假、中三观,以得大益获大乐。

菩萨又变现无量形身于六道中,随类(或人或畜生)现形,不以六道无量痛苦为患,但以益人为利。

原典

第七益心①

若佛子,利益心②时,以实智体性,广行智道③,集一切明焰法门④,集观行七财⑤,前人得利益⑥故。

受身命而入利益三昧,现一切身,一切口,一切意⑦,而震动大世界,一切所为所作,他人入法种、空种、道种⑧中,得益得乐。

现形六道,无量苦恼之事,不以为患,但益人为利。

注释

①益心:即利行摄。利行摄,指菩萨随众生,为众生利益做诸善事,如是自然会感动众生,使之服从化导。

②利益心:即欲行利益心。

③以实智体性,广行智道:实智,亦称真智,实相般若。此是了达真谛之智。智道,权智之道。权智,亦称俗谛,方便般若。此是了达事相之智。全句意为,以贵智为体性,广行权智之道。

④明焰法门:一切智慧之门。

⑤七财:即七圣财。在修佛道时,有七种必要条件,以财为喻,称七财。它们是:㈠信财(信受正法),㈡戒财(守持戒律),㈢闻财(能闻正教),㈣舍财(舍离一切,不染着),㈤慧财(智慧照达事理),㈥愧财(于人有愧),㈦惭财(自己有惭)。

⑥前人得利益:此处指使众生得益。寂光注「前人等者,即所益之生也」。《梵网直解》卷一,二十七——二十八页。

⑦一切身,一切口,一切意:即三轮。如来即以此三轮,摧破众生的烦恼。一切身,为神通轮;佛、菩萨欲说法时,先现种种神通,使众生起正信。一切口,为教诫轮;佛、菩萨若说正法,先以方便引导众生,使之改邪归正,改恶从善。一切意,为记心轮;佛、菩萨欲说法时,必先观察众生根性,为利为钝,然后再随其根性而说。

⑧法种、空种、道种:法种,为中观;空种,为空观;道种,为假观。全句意为,令众生悟真、假、中三观。

第八同心

译文

佛弟子,道种性智,同于真空,所谓即俗而真,故证入无生法中,以无人我、无法我二种无我妙智,可示现种种身,而与众生无二,在天为天,在人为人,而不知其为菩萨所化。

一旦了悟毕竟空寂,万法同源之境,则一切诸法皆真如实相,故能于无生、无住、无灭性中,亦现常生、常住、常灭。

而众生不识此常生、常住、常灭之法,迷真逐妄,起惑造业,随业受报,轮转生死,无穷无尽。菩萨见此发大悲心,起「同事摄」,亦现无量身入六道中,与众生同处一处,共同生活,共同工作,潜移默化,摄化众生。

正因为万法毕竟空故,虽示身入于六道而同无生,虽现「我」而同于无物。如此开启,引导众生,使之皆归佛道,故可谓入「同法三昧」。

原典

第八同心①

若佛子,以道性智②,同空无生法中,以无我智,同生无二③。

空同源境,诸法如相,常生、常住、常灭。

世法④相续,流转无量,而能现无量形身色心等业,入诸六道,一切事同。

空同无生,我同无物,而分身散形故,入同法三昧。

注释

①同心:即同事摄。同事摄,菩萨示身六道,与众生共事,在契机契缘的情况下,度化之。

②道性智:即道种智。此智是处理世间的种种事相,有助于自度、度他以成佛的智慧。因此这种智慧的对象,是世间的特殊面,是世间事物的殊相,或具体性格。

③无我智,同生无二:无我智,指人无我、法无我智。人无我,是说作为生命存在的人自身无实在的自性。法无我,指一切诸法、现象都无实在的自性。此二无我智,就是观照无我或空的真理智慧。同生无二,同束生无二无别。

④世法:即世间法。具体指经验的、现实世界的事物。

第九定心

译文

佛弟子,菩萨复从寂定观慧证空理,故能心心寂静。菩萨能于我所法中,了达一切皆空,悉如幻化,并随如幻之境,显如幻之身,入「识界」、「色界」化度众生,而不为二界所动转。

菩萨于识、色二界,逆顺出没,常入百八三昧、十禅支,且不为下界欲恶所染,亦不为二界空禅所拘。以一念相应智彻见一切我人,若内根,若外尘,现行种子等,皆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离散,虚妄名灭,这一切不过由安心所集成,其实一切皆空,了不可得。

原典

若佛子,复①从定心,观慧证空,心心静缘②。于我所法,识界③、色界④中,而不动转。

逆顺出没⑤,故常入百三昧⑥、十禅支⑦。以一念智⑧,作是见,一切我人,若内若外,众生种子,皆无合散,集成起作,而不可得。

注释

①复:又。因十发趣心中第五为定心,现又入定,故为复。

②心心静缘:心心相续,为静是缘。智旭则注为「心心寂静,而遍缘于一切三昧境界」。《梵网合注》卷一,三十七页。

③识界:即识的领域,主要指六识,眼、耳、鼻、舌、身、意识。寂光认为识界,指四空天。此四空天又称四空处,具体是:㈠空无边处,㈡识无边处,㈢无所有处,㈣非想非非想处。此四处只有受、想、行、识四蕴,没有色蕴,故为识界。

④色界:指四禅天,具体是:初禅天、二禅天、三禅天、四禅天。由修四种禅定所生之色界四天,故名四禅天。

⑤逆顺出没:从二禅天起定,入初禅天为逆出没;从初禅起定,入二禅天为顺出没。

⑥百三昧:即百八三昧。就是说有一百八十三昧。

⑦十禅支:即㈠觉,㈡观,㈢喜,㈣乐,㈤一心,㈥净,㈦舍,㈧念,㈨慧,㈩不苦不乐。此十乃是四禅天之定支。

⑧一念智:即一念相应智。一念相应智,指定与慧相应之一念,或理与智相应之一念;将成佛时所发出的智慧。

第十慧心

译文

佛弟子,起慧观照,了知一切邪见、烦恼(即利使、钝使),本无决定体性,菩萨于「顺忍」中证空理,了达邪见、烦恼等全与空同。故五蕴非五蕴,十八界非十八界,十二入非十二入,及众生、一我、因果、三世法等,亦皆如是。

菩萨从妙慧起观照,将慧光明焰彻照万法,内外明了,见其根本皆虚空、寂灭,无有受者。

而此实慧、权慧是十长养心之本,依此二慧能生长养心,依长养心入于人空、法空之理,发中道无生心。运此无生心普载众生,同证十金刚不坏心。

这里仅为略说,在大部内<上千海眼王品>中,已说此十心百法明门。

卢舍那佛继续道:「诸佛,请聆听,现在说十金刚心。」

原典

第十慧心①

若佛子,作慧见心,观诸邪见结患等缚,无决定体性,顺忍空同故。非阴,非界,非入,非众生,非一我,非因果,非三世法。

慧性起,光光②一焰③,明明见④虚,无受。

其慧、方便,生长养心,是心,人起空空道,发无生心。

<上千海眼王品>,已说心百法明门⑤。

卢舍那佛言:「千佛谛听,汝先言金刚种子有十心⑥。」

注释

①慧心:智旭认为「前十发趣中,第六慧心,明于空慧之体,此明起空方便,方便不背真空也」。《梵网合注》卷一,三十八页。

②光光:指智。

③一焰:即慧。

④明明见:照见明了。

⑤百法明门:百八智慧门。

⑥金刚种子有十心:金刚,喻坚硬。指这十心最坚最利,能摧破一切烦恼,所以十回向心,被称为金刚种子。

十金刚心

第一信心

译文

佛弟子,正信是万行之本,众德之母,依此正信可不起外道邪见心,不起一切世间的种种妄见,以及着有、着空的诸种执着。如是必不造善恶诸业,亦不受其果报。

菩萨入于真空无为法中,了知生、住、灭三相当体皆无,无相亦无。故生即无生(无本性),无生即生(有假相),无住而住,住即无住,无灭而灭,灭即无灭。(亦是同样道理)是以不仅无一切法,亦无一切法空。

菩萨以真、俗二谛,尽灭凡夫执色迷空,二乘执空迷色,尽灭异空、色空。异空、色空二相既空,则灭此二空的「细心」之心亦空,不但如此,就连空「细心」之心,其心也空,故云细心心空。如是心心皆空,方生中道实信,信于中道寂灭之理,了知诸法本无体性,和合亦无依。然外道皆从我、人,安名立用,其实都是三界假名,「我」实无相可得,故信亦为无相之信。

原典

若佛子,信者,一切行以信为首,众德根本,不起外道邪见心,诸见名着①,结有造业②,必不受③。

人空无为法④中,三相无无,无生无生,无住住,无灭灭,无有一切法空。

世谛、第一义谛智,尽灭异空⑤,色空⑥,细心心空⑦。细心心心空⑧故,信信⑨寂灭,无体性,相合亦无依。然主者我、人,名用,三界⑩假我,我无得集相,故名无相信。

注释

①诸见名着:诸见,指一切世间的种种妄见;名,名为、称作;着,执着。全句意为,凡夫着有,二乘着空,外道执常、执断等,凡此种种诸见,皆名为着。

②结有造业:能结三有果报,能造善恶诸业。

③必不受:指上句即不造善恶诸业,必不受其果报。

④无为法:与有为法相对,它不是由因缘、条件而和合的,是超越生灭变化的。

⑤异空:指粗惑。

⑥色空:即细惑。

⑦细心心空:细微意识之念亦空。

⑧细心心心空:意为不仅细心之心念亦空,即使空上细心之心,其心亦不可得。

⑨信信:上「信」,指中道实信;下「信」,指信于中道寂灭之理。

⑩三界:此为众生所居的世界;这是三个迷执的界域,众生即在此中轮回流转,不能出离。三界指,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是最低下的界域,具有淫欲与贪欲的众生都居在此。色界在欲界之上,为离淫欲与贪欲的众生的所居地,是绝妙的物质世界,离欲的清净世界,由四禅天而成,由此可再分成十七天。无色界,是最高领域,是超越于物质之上的世界。其中只有精神质素,这是厌离物质而修四无色定的众生的所居地。

第二念心

译文

佛弟子,应作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天、念施。念虽有六,实际皆是第一义谛。

所境之境,无非「一境三谛」,从现象上看是有,而本质却是空,二者并存,无有偏执(即中),所以真、假、中三谛同为「一合相」,圆融无碍。此即所谓「三谛圆融之境」。

而能念诸业(即六念),于受用此法者,无异无别,亦皆是法界「一合相」,共趋「法界智」。就是说若念佛时,佛为法界,一切法皆趋佛;若念施时,施为法界,一切法皆趋施。如是作念,即了知万法是假,本性为空;又能了知空假相融,事理无碍,事事无碍,真可谓「三观圆融之念」。

其实能念之慧,与所念之境,是相互依赖的。能念之慧,可生成佛法之境;而佛法之境,生于所念之慧。这个生起、变化过程,恰似灯柱,焰焰一相,生灭同时。过去、现在、将来亦如是。

当然,从根本上说,能念之慧,与所念之境,亦不可执着,它们本来也是空的。

原典

若佛子,作念六念常觉①,乃至常施,第一义谛。

空②,无着无解③,生、住、灭相,不动,不到,去来④。

而于诸业受者,一合相,回向入法界智⑤。慧慧相乘,乘乘寂灭⑥,焰焰无常⑦,光光无无⑧,生生不起,转易空道⑨。

变前转后,变转化化,化转转变⑩。同时同住,焰焰一相⑾,生灭一时⑿。已变,未变,变变,化亦得一,受亦如是⒀。

注释

①常觉:即念佛。寂光《梵网经直解》卷二,三十一——三十二页。

②空:即真谛。

③无着无解:即俗谛。

④生、住、灭相,不动,不到,去来:生住灭相,现在不动,不到过去、未来。即中谛。

⑤回向入法界智:即若念佛时,佛为法界,一切法趋佛;若念施时,施为法界,一切法趋施。

⑥慧慧相乘,乘乘寂灭:即空妙观。

⑦焰焰无常:焰,喻慧;无常,即相乘。

⑧光光无无:光,喻乘;无无,即寂灭。

⑨生生不起,转易空道:即假妙观。意谓虽生生不起,而复转易空道。

⑩变转化化,化转转变:变,指能念之慧;化,指所念之境。全句意为变化重重,无有穷尽,且不可思议。

⑾焰焰一相:喻同住。

⑿生灭一时:喻同时。

⒀受亦如是:指受用此法者,亦复如是。从注②——⒀,皆参考智旭注。详见《梵网合注》卷二,三——五页。

第三回向心(深心)

译文

佛弟子,深心就是第一义空。菩萨依空智照有(俗谛)、实(真谛)二谛,了达皆归于实谛。

所谓真谛,就是业道相续,从无明到老死十二因缘中,存在着不生不灭,不迁不变之本体的道理。

所谓俗谛(有谛),就是因缘和合假名诸法,致使外道、凡夫妄计我、人,执我为主者的世俗道理。

其实真、俗二谛(即二有谛),本无二法,合为一理,深深入于第一义空。法性本来常静、常恒,无生灭去来,亦不受幻化果报,如为「深深解脱」。

声闻观四谛法,证入空理,名浅解脱。缘觉观俗谛法,证法空理,名为深解脱。菩萨以法界智观空假不二,真俗互融,故为深深解脱。

原典

第三回向心①

若佛子,深心者,第一义空。于实法空智②,照有、实谛。

业道相续③,因缘中道④,名为实谛。

假名诸法⑤,我、人、主者⑥,名为世谛。

于此二有谛⑦,深深入空⑧,而无去来,幻化受果而无受,故深深心解脱⑨。

注释

①回向心:即深心。深心,离有无二边,趋向中道,理极深微,故名之。

②实法空智:即真实法空智。法空智,观万法由因缘而生,无有自性(本空)的智慧。

③业道相续:做善恶业,招致生死果报,在六道中生死轮回,相续不绝。

④因缘中道:即十二因缘中的道理。

⑤假名诸法:诸法皆空,都是假名。

⑥主者:即主宰义。

⑦二有谛:即真、俗二谛。智旭注道「实谛,情无理有;世谛,理无情有,故同名有谛」。《梵网合注》卷二,六页。

⑧深深入空:即深深入于第一义空。

⑨深深心解脱:深深心解脱别于浅解脱、深解脱。声闻观四谛法证入空理,名为浅解脱。缘觉观俗谛法证法空理,名为深解脱。菩萨以法界智观空假不二,真俗互融,故为深深解脱。

第四达心

译文

佛弟子,应通达事理,明照法性,证「忍法」,顺一切法界之性,了达一切诸法之性就是法界之性,二者无二无别,皆本无束缚亦无解脱。故能发四无碍智(即法无碍智,亦称法达;义无碍智,也称义达;辞无碍智,即辞达;乐说无碍智,即教化达),了达三世因果及众生根性,业行皆真如。本无三世因果,本无众生根性、业行,一切诸法,本无实性,不见有生,不见有灭。故无实用,无名用,一切用皆空。所照之法既空,能照之智亦空,而照达此第一义空之理,名为通达一切法空。是以空空之智,如如之理,其相皆不可得。

原典

若佛子,达照者,忍顺一切实性,性性①无缚无解。无碍,法达、义达、辞达、教化达②,三世因果,众生根行③,如如。不合不散,无实用,无用,无名用④,用用一切空。空空照达空,名为通达一切法空。空空如如,相不可得。

注释

①性性:上「性」为诸法之性;下「性」为法界之性。全句为,一切诸法之性是法界真实之性。

②法达、义达、辞达、教化达:法达,能知种种法相;义达,能知所诠之义趣妙理;辞达,能知各种方言;教化达,能知众生根性,为众生乐说自在。此四达亦称四无碍智。

③众生根行:众生根性业行。

④无实用,无用,无名用:无实用,一切法当体即空,故无实用;无名用,实以名显,既无实用,则无名用,名实皆无,则一切用皆空。

第五直心

译文

佛弟子,直心无邪曲、无污染,依直心观万法,公而无私,无所不在故为直照。菩萨以直照将无明、神我(六识分别之我)皆融入无生智中,了知无明、神我本空。而此空亦空。菩萨以「空空」理心,在有不滞有,在无不执无,而又不坏中道种子。

菩萨以无漏中道智一观,在有转有,在无转无,教化一切执有、执无的十方众生,离有相,离无相,令其皆入佛智中。

菩萨内秉直性,外行直行,内外一如,往来于如幻三界,而不受其束缚。

原典

若佛子,直者①,直照取缘②神我③,入无生智,无明、神我空。空中空。空空理心,在有在无,而不坏道种子。

无漏中道一观,而教化一切十方众生,转一切众生,皆萨婆若④。

空直直性,直行,于空三界生者,结缚⑤而不受。

注释

①直者:即真心、真如。

②取缘:无明。智旭注「无明即指取缘」。《梵网合注》卷二,十页。

③神我:外道持取的常生不灭的自我。

④萨婆若:即一切种智,此智是空有不二,真俗互融,是佛陀觉智。

⑤结缚:指烦恼束缚。

第六不退心

译文

佛弟子,不退心指证得果位后,永不退回到一切凡夫之地,他们既灭旧惑,又不集因。一切苦果,皆由因而起,不集因,果自灭。虽示现不同形身入三界,亦常行于空理,故得「位不退」。菩萨证解脱,乃于第一中道一合而行,不同二乘解脱,故得「行不退」。了达生死与涅盘,烦恼与菩提,本来无二,念念恒与佛智相应,故得「念不退」。菩萨于一心中常修位不退智,行不退智,念不退智,善契心体,不染二边,理智互融,直趋佛海。

原典

第六不退心①

若佛子,不退心者,不入一切凡大地,不起新长养诸见,亦复不起集因。相似我人②,入三界业,亦行空,而不住退。解脱,于第一中道一合行,故不行退。本际③无二故,而不念退。空生观智如如④,相续乘乘⑤,心入不二⑥,常空生心,一道一净⑦,为不退一道一照⑧。

注释

①不退心:证得果位后,不退回凡夫之地。

②相似我人:示现不同形身,似有我人。

③本际:最高真理的处所。

④空生观智如如:即位不退智。

⑤相续乘乘:即行不退智。

⑥心入不二:即念不退智。参见智旭《梵网合注》卷二,八页。

⑦一道一净:善契心体,不染二边。智旭注「善契心体,名为一道;不染二边,名为一净」。

⑧一道一照:即理智一如。《梵网合注》卷二,九页。

第七大乘心

译文

佛弟子,唯有大乘能于自己成佛后,转化一切众生,使之皆成佛;且能使二乘解,菩萨解究竟皆归于第一义空。达此毕竟第一义空,故一切行都是法界行,一切心都是法界心,亦可名一乘。

大乘亦可称智乘和行乘。以乘此大乘之智心(即一切种智之心),可任载一切众生,可任用趋佛海。

所谓「任载」,指行乘可任荷一切众生,度三界苦果之河,惑业结缚河,无明生灭河。而菩萨不住彼此二岸,不居中流,而是乘此乘广行济度。

所谓「任用」,是指以智乘载运众生,趋入佛海。所以说智乘、行乘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不可偏废。一切众生,若有一人未得此法界空智任用,则不名大乘,只能名「乘」。大乘是以平等心对待一切众生,必待众生度完而自度。

原典

若佛子,独①大乘心者,解解②一空故。一切行心,名一乘。

乘一空智,智乘、行乘③,乘智心心,任载任用。

任载,任一切众生,度三界河,结缚河④,生灭河。行者,坐乘。

任用,载用智乘,趣入佛海故。一切众生,未得空智任用,不名为大乘,但名乘。得度苦海⑤。

注释

①独:唯有、只有。

②解解:上「解」,指二乘之理解;下「解」,指菩萨之理解。

③智乘、行乘:大乘的两个方面,即智行。

④结缚河:指外道邪见种种执缚之河。

⑤得度苦海:只自度苦海,自善而已。此反显大乘境界之高。大乘必待众生度完而自度之。

第八无相心

译文

佛弟子,无相心是指无生死相,无涅盘相,无烦恼相,无菩提相,无十界差别相,无十界平等相。是以无明与真如,生死与涅盘,若以佛智(般若智)照之皆无二、无别。故烦恼即菩提,业缚即解脱,三世因果等法即法身,彼此本无二理。菩萨依如理妙智,自知将来得成佛,亦知一切已成佛道者是我师,一切三贤十圣等尚未成佛道者,是我同学和伴侣,一起同修,同证此无生空,所以名为无相心。

原典

第八无相心①

若佛子,无相心者,妄想②解脱③,照般若波罗蜜④无二。一切结业⑤,三世法⑥,如如⑦一谛⑧。而行于无生空⑨,自知得成佛,一切佛是我等师,一切贤圣是我同学,皆同无生空,故名无相心。

注释

①无相心:即无生死相,无烦恼相,无菩提相,无十界平等相,无十界差别相。十界,指众生所可能存在的十种界域,此中有迷有悟: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其中由地狱到天六界,是凡夫迷妄的界域;而后面四界,则是圣者的觉悟界域。两者合起来,即所谓六凡四圣。

②妄想:为生死法,指虚妄分别的念想。

③解脱:为涅盘法,指从烦恼束缚中解脱开来,而臻于自由自在的境地。

④般若波罗蜜:即佛智。

⑤结业:结,烦恼惑;业,由身、口、意而来的或善或恶的行为。

⑥三世法: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因果法。

⑦如如:真如。

⑧一谛:真谛。

⑨无生空:此处指无生空智。智旭注「如理妙智,名为无生空智;行于此智,了知自作佛」。《梵网合注》卷二,十一页。

第九慧心

译文

佛弟子,如如慧是指契合中道之慧。菩萨以此慧能于无量法界中,现身益物,而不集因,亦不受果报,不为生生不停之烦恼所束缚,此所谓不落凡情。一切三贤所行道,一切十圣所观真如法,也如是不执着,此即所谓不着圣解。

既不着凡圣二法,则能善用此诸法,是以一切诸佛教化开导众生的巧妙方法,皆集于如如慧心之中,而融通无碍。岂此诸法无碍,即使外道一切论、一切邪定等,一切种种幻化,或佛说或魔说等,皆分别入于非真非俗的中道谛中。

佛说是真谛,魔说是俗谛;佛说非魔说,魔说非佛说,故非一。然佛说、魔说实无二法故非二。又魔佛差别是俗谛,魔佛一如是真谛;真不违俗,故非一;俗不违真,故非二。既达此,则五蕴非五蕴,十八界非十八界,十二入非十二入,惟有如如慧光明,照彻万法,得其真如。

原典

若佛子,如如慧者①,无量法界,无集,无受生,生生烦恼,而不缚。一切法门②,一切贤所行道,一切圣所观法③,所有亦如是④。

一切佛教化方便法,我皆集在心中。外道一切论,邪定功用,幻化,魔说,佛说,皆分别入二谛处。

非一非二⑤,非有阴、界、入,是慧光明,光明照性,入一切法。

注释

①如如慧者:契合中道之慧。智旭注「契合中道之慧,故云如如慧也」。《梵网合注》卷二,十二页。

②一切法门:即指一切三贤所行道,一切十圣所观法。寂光注[一切法门者,乃即一切三贤所修行菩提道,一切十圣所观证真如法,谓此所有贤圣法门」。《梵网经直解》卷二,三十七页。

③一切圣所观法:即一切十圣所观证真如法。十圣,即十地圣者。

④亦如是:指亦如是不缚不解。

⑤非一非二:不是同一也不是别异。超越一、异的相对相,而臻于绝对的境界。

第十不坏心

译文

佛弟子,不坏心能入圣地智,近解脱位,得中道门,明菩提心,居伏忍位,顺于第一义谛空理,故八魔不能坏。是以感动众圣前来摩顶,安慰其心,诸佛劝发,增进其行,以至入摩顶三昧。

入此三昧,即放身光普照十方佛土,亦能入佛威神,形仪如佛,于此十方国土中,出没自在,以佛神力震动大千世界,俨然与入佛地者无二无别。不过,此时尚在初地(即欢喜地)前,非中观知道(只是相似中观,非以真实中观知道)。

菩萨以摩顶三昧之力,于光中见佛,在无量国土中为众生说法。如是即得入顶三昧,无间即证虚空平等地,总一切法,持无量义,知一切法即自性。性具功德,任运现前,一切妙行,当下满足。菩萨所以能舍凡入圣,在于三十心法门,心心行于空理。

以空空中道之智,照中道之理,无理不显,无相不灭。当一切诸相皆寂灭乃得证入「金刚三昧门」,入一切行门,亦得证入虚空平等地。此处仅为略说,广说见《华严经》。

卢舍那佛又说:「诸佛,请聆听,现为你们说体性十地。」

原典

若佛子,不坏心者,入圣地智①,近解脱位,得道正门②,明菩提心,伏忍③顺空,八魔④不坏,众圣摩顶⑤,诸佛劝发,入摩顶三昧。

放身光,光照十方佛土⑥,入佛威神⑦,出没自在,动大千界,与平等地心,无二无别,而非中观⑧知道。

以三昧力故,光中见佛,无量国土,现为说法。尔时即得顶三昧,证虚空平等地,总持⑨法门,圣行满足,心心行空⑩。

空空⑾慧中道,无相照故,一切相灭,得金刚三昧门,入一切行门,入虚空平等地。如《佛华经》中广说。

卢舍那佛言:「千佛谛听,汝先问地者有何义。」

注释

①圣地智:佛初地之智慧。

②得道正门:得中道之正门。

③伏忍:此为菩萨戒位,此位靠近菩萨初地。菩萨有五种阶位即五忍:㈠伏忍,此位虽未断烦恼种子,但能制伏之,不使之起。㈡信忍,初地至三地间,见法性而起正信。㈢顺忍,于四地至六地间,顺菩提道而趋向无生果。㈣无生忍,于七地至九地间,悟入诸法无生之理。㈤寂灭忍,于十地及妙觉间,断尽诸惑,而臻涅盘寂灭之境。

④八魔:㈠色魔,㈡受魔,㈢想魔,㈣行魔,㈤识魔,㈥烦恼魔,㈦死魔,㈧天魔。一至五魔亦称五蕴魔,喻五蕴生灭法,使修行人不能解脱,故名五蕴魔。烦恼魔喻三界中妄惑,烦恼会恼乱人的心神,妨碍成就菩提。死魔会使人夭丧,修行人若夭丧,不能续延慧命。天魔指欲界第六天之魔,此魔会做种种障碍,使修行人不能解脱三界生死。

⑤摩顶:佛授记时抚摩弟子的头顶,预言他将来成佛的事。

⑥十方佛土:即十方诸佛之净土

⑦威神:威严使人畏,神妙不可测。多指佛的不可思议的力量。

⑧中观:即综合两边,又超越两边,以此方法来观照世界,即是中观。

⑨总持:即总一切法,持一切义。

⑩心心行空:指三十心(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这三十心)皆行空理。

⑾空空:指人空、法空。

十地

第一体性平等地

译文

佛弟子,菩萨证入平等慧体性地,以从真实性中产生的佛法,开化众生,故慧行、行行圆满具足。菩萨得转轮王位,游历四天,以平等大慧任意教化,以种种神通力或慈或威地摄化众生,而以(说)何等法摄化皆与实相不相违背。

入此地,菩萨已得十种智力、十种圣号、十八不共法,而安住于如来净土。菩萨住此净土,广发无量大愿,以四无碍辩才说种种法而无畏无惧。不仅如此,一切诸论,一切圣行功德,也无不通达。

菩萨舍凡夫性,入如来性,故一切「异生性障」,凡夫有漏因果至此永离,毕竟不受其报,故大乐欢喜,是以此地名欢喜地。

此地菩萨了知一切国土平等无自性,一即无量,故能横遍十方而无碍。了知时劫亦平等无性,故能以长时为短时,短时为长时。了知法性本不可说,而能以善巧方便,为众生说法,而不违背法性。了知一切法皆空、皆假,即是中道。菩萨在未入此地时,修中道总是离有无二边,今入地,了知中道遍一切法,故常入二谛,而即在第一义中。

菩萨以第一义中道智(下简称一智)了知事理圆融,即事即理,故将十地之事指示众生令其修证,而心心中道。以「一智」了知差别即是无差别,亦知佛土、说法虽随众生根机而有不同,而身心不变。以「一智」了知性善、性恶圆融无碍,性善即性恶,故虽知十二因缘、十恶种性,而常住善道。以「一切智」照有无二相,非执常执断,故虽行出世道,而不住涅盘。以「一智」证入,十禅支观行、三十七道品,而现一切身色于六道中,令众生增长善根,入禅修道。以「一切智」照万法,了知十方内色、外色,分分幻化,入色受执,而心心无缚。

如此六种智,光光普照一切世间出世间染净诸法,当体皆真如。一旦证得,无生信忍、无生空慧便得解脱。依解脱则通达从一地乃至佛地的一切法门,故能一时而行。

此平等地所有功德、行愿,犹如海藏甚深,无量无边,难可具说。上所说的未能尽言,如大海之一滴,至极至微。

原典

若佛子,菩提萨埵 ,入平等慧体性地①,真实法化②,一切行华光满足③。四天果乘④用,任化⑤无方⑥,理化神通⑦。

十力⑧、十号⑨、十八不共法⑩,住佛净土。无量大愿,辩才无畏,一切论⑾,一切行⑿,我皆得入⒀。

生出佛家,坐佛性地⒁,一切障碍,凡夫因果⒂,毕竟不受,大乐欢喜。

从一佛土,入无量佛土。从一劫,入无量劫。不可说法,为可说法。反照⒃见一切法,逆顺见⒄一切法,常入二谛,而在第一义中。

以一智⒅,知十地次第,一一事示众生,而常心心中道。以一智,知一切佛土殊品⒆,及佛所说法,而身心不变。以一智,知十二因缘、十恶种性,而常住善道。以一切智,见有无二相。以一智,知入十禅支行、三十七道⒇,而现一切色身21六道。以一切智,知十方色色22,分分了起,入受色报,而心心无缚。

光光照23一切,是故无生信忍空慧,常现在前。从一地二地,乃至佛界,其中间一切法门,一时而行故。

略出平等地功德海藏行愿,如海一滴,毛头许事。

注释

①平等慧体性地:此为初地,亦称欢喜地。证入此地菩萨智同佛智,彻见大道,尽佛境界,而得法喜,故名欢喜地。

②真实法化:即从真实性中生出佛法,开化众生。

③华光满足:华,表解脱,即是行行(定);光,表般若,即是慧行(慧);满足,圆满具足。

④四天果乘:四天,指须弥山四方的大陆;果,成佛果;乘,乃平等大慧之用。

⑤任化:任运教化。

⑥无方:无有方隅。

⑦理化神通:从理性而起的种种神通。智旭注道「所有神通变化,非关作意,是理性所起,故名为理化神通」。《梵网合注》卷二,十五——十六页。

⑧十力:指佛特有的十种智力。即:㈠处非处智力,㈡业异熟智力,㈢静虑解脱等特等至智力,㈣根上下智力,㈤种种胜解智力,㈥种种界智力,㈦偏趣行智力,㈧宿住随念智力,㈨死生智力,㈩漏尽智力。

⑨十号:佛的十种称号。即:㈠如来,㈡应供,㈢正遍知,㈣明行足,㈤善逝,㈥世间解,㈦无上士,㈧调御丈夫,㈨天人师,㈩佛世尊。

⑩十八不共法:指佛的十八种特征或功德。具体是:㈠身无失,㈡口无失,㈢念无失,㈣无异想,㈤无不定心,㈥无不知己舍,㈦欲无减,㈧精进无减,㈨念无减,㈩慧无减,(十一)解脱无减,(十二)解脱知见无减,(十三)一切身业随智慧行,(十四)一切口业随智慧行,(十五)一切意业随智慧行,(十六)智慧知过去世无碍,(十七)智慧知未来世无碍,(十八)智慧知现在世无碍。

⑾一切论:指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因明、内明,这五明大论。寂光注「一切论即是四明、五明一切诸论」。《梵网经直解》卷二,三十九页。

⑿一切行:一切圣行。

⒀我皆得入:我,此指入初地菩萨。皆得入,即无不通达。

⒁坐佛性地:喻此菩萨所证真如境界,与诸佛平等无差。

⒂凡夫因果:指凡夫有漏因果。有漏,指有烦恼。

⒃反照:即是知一切法即是中道。智旭注「知一切即是中道性德,名反照」。《梵网合注》卷二,十七页。

⒄逆顺见:逆见,知一切法皆空;顺见,知一切法皆假。

⒅一智:即第一义中道智。

⒆佛土殊品:即指佛土之差别。

⒇三十七道:谓三十七道品,指获得菩提智慧的三十七种实践修行法。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正道。

21色身:物质的身体、肉体。这身体由地、水、火、风等物质要素合成。

22色色:指内色、外色。

23光光照:即智光普照。

第二体性善慧地

译文

佛弟子,善慧地亦称离垢地,因慧能离垢秽。离垢故慧体清净,善慧故明达一切。依此清净之慧,了知十善之法乃是五乘根本,而十善亦不出慈、悲、喜、舍、慧此五品。菩萨从慈、悲、喜、舍、慧这五品观,入大空慧方便道智中,观一切众生无非痛苦,究其原因,皆由识心分别取舍,作种种恶业,堕于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中受诸苦,这是其一:从刀杖逼迫或由人天苦恼中产生痛苦这是其二。识心从此二方面中生于受苦之识,名为苦谛。

「苦谛」有行苦、苦苦、坏苦这三类苦。这三种苦遍于三界,今就眼前易见之事为指点。有三类苦,必有三苦觉和三苦缘,现具体论述如下:一、根身初觉(前五识)。从刀杖等外境和身体相触中产生觉知,此觉知未别苦乐,只随念无计度,故为「行苦缘」。二、意地觉(第六识)。此识缘于前五识所缘,感受到刀杖逼迫苦,身受打伤苦和疮肿苦,故名为「觉苦苦缘」。因苦恼重故名「苦苦」。三、受行觉。因行苦觉心、苦苦觉心,加之身体疮肿欲坏,于此中产生苦觉,故名「坏苦缘」。从身觉、意地觉、受行觉中,次第产生行苦、苦苦、坏苦之觉心,总为苦、苦苦。

一切众生遇此三苦,生无量苦恼,菩萨见之生慈悲心,现种种身于六道中,以无量辩才为众生说苦、集、灭、道四圣谛。先说苦谛。一切众生以苦识为本,它是由身根与刀杖等外尘相触中产生的。当然内根与外尘有时相触,有时则否;而相触就生触识,即前五识。既生五识,则意识(第六识)同时起分别,为造业主。六识造业,还是六识受报,此即所谓自作自受。此觉触之识,亦名「苦识行」。当心(第六识)触于恼害之境,又感身体疮肿之苦,如此二苦交煎,故为苦苦。

而当前五识,刚触及外尘,如刀杖等,尚未感烦恼痛苦,这时只有随念而无计度,故为行苦。意识本源于前五识,当五识将外尘的感受传入意识后,一刹那间便产生了计度、思量、分别,于是有痛苦,这个过程恰似砍石出火,旋砍旋出,在身心中迁流不停,刹那生灭,所以说逼迫生觉。人的身体有散坏转变,当四大分离,身体散坏时,阿赖耶识(第八识)却入于坏缘中,随缘生灭而心苦心恼。由于染着,心心不能舍离,故为「坏苦」。此三苦是三界众苦之本。

二观集谛。从三界众苦追溯其因,了知无明是招致一切众苦的原因,所以无明就是集谛。由于无明聚集无量妄相攀缘之心,作种种恶业,招引苦果,相续相连,过去因招现在果,现在因起将来果。如是集因,集众苦之因,是名「集谛」。三观道谛。以正见破无明,则不作业,不受报,也不须解脱,而作业、受报、解脱空空,惟有智道。道谛虽多,皆以智慧为首。四观灭谛。尽灭一切诸有果报,尽灭一切诸有生因,惟依体性妙智观照,了彻万法当体皆空,本无因果。而证此空空寂灭之理,名为「寂灭一谛」。如是观于「四谛」,则智慧具足,具足则名慧根。依一切慧性(具足慈悲喜舍无量功德和方便行法)起空体入观用,是名初善根。

次释「舍」。一切恶行都因其贪爱、执着,故舍去一切而无所执着,则一切法皆平等空。因其空,故能舍,所舍亦空,本无因无缘,无相可得。由于一切诸法皆平等空,故我观十方地土皆我昔身所用之土,四大海水是我昔身所用之水,一切劫火是我昔身所用之火,一切风是我昔身所用之风。我既入此「善慧地」,证得真如法身,则舍过去四大之身,如此则毕竟不受四大分段生死,不使不净污染己身,而舍品具足。

再释「慈」。菩萨随众生根性次第与乐,令其或得人天乐、十地乐、离十恶畏乐、妙华三昧乐,乃至佛乐,如此则慈品具足。

菩萨住此地中,慧品具足故无痴,舍品具足故无贪,慈品具足故无瞋。无痴即般若德,无贪即法身德,无瞋即解脱德,三德即是三谛(空、假、中三谛),三谛是平等一谛。从一面说,无痴即入一切空行,无贪即入一切中道行,无瞋即入一切有行;而三行为一切万行之本。此智行双运,则可遍游佛界,亦能遍现种种化身(此一一化身即法即报,三身一体,本不可分),而摄受一切众生。此处文义,于大部中,<如一切众生天华品>广说详明。

原典

若佛子,菩提萨埵善慧体性地①,清净②明达一切③善根。所谓慈、悲、喜、舍、慧,一切功德本。从观④入大空慧方便道智中,见诸众生,无非苦谛⑤,皆有识心⑥,三恶道⑦,刀杖,一切苦恼,缘中生识⑧,名为苦谛。

三苦相⑨者,如者,如身初觉,从刀杖、身色阴,二缘⑩中生觉,为行苦缘。次意地觉⑾,缘身觉所缘⑿,得刀杖及身疮肿等法,故觉⒁苦苦⒁缘。重故苦苦。次受行觉二心⒂,缘向⒃身色阴⒄,坏疮中,生苦觉故,名为坏苦⒅缘。是以三觉⒆,次第生三心⒇故,为苦、苦苦。

一切有心众生,见是三苦,起无量苦恼因缘,故我于是中,入教化道三昧,现一切色身,于六道中,十种辩才,说诸法门。谓苦识、苦缘21、刀杖缘,具苦识行,身疮肿发坏,内外触中,或具不具22。具二缘中生识,识作识受,触识,名为苦识行。二缘故,心心缘色23,心触触恼24,受烦毒时,为苦苦。心缘识25,初在根觉缘,名为苦觉。心作心受,触识觉触,未受烦毒时,是名行苦。逼迮生觉,如斲石火,于身心念念生灭。身散坏,转变化识入坏缘,缘集散,心苦心恼,受念后缘染着26,心心不舍,是为坏苦。三界一切苦谛。

复观无明,集无量心27,作一切业,相续相连28。集因29,集因名为集谛。正见解脱30,空空智道,心心名以智道,道谛。尽有果报,尽有因,清净一照,体性妙智,寂灭一谛。慧品具足名根31。一切慧性,起空入观,是初善根。

第二观舍,一切贪着行,一切平等空,舍32无缘33。而观诸法,空际一相,我观一切十方地土,皆吾昔身所用故土,四大海水,是吾故水,一切劫火,是吾昔身故所用火,一切风轮,是吾故所用气。我今入此地中,法身满足,舍吾故身,毕竟不受四大34分段35,不净故身,是为舍品具足。

第三次观慈,于所化一切众生,与入天乐、十地乐、离十恶畏乐36、得妙华三昧乐37,乃至佛乐。如是观者,慈品具足。

菩萨尔时住是地中,无痴,无贪,无瞋,入平等一谛智,一切行本,游佛一切世界,现化无量法身。如<一切众生天华品>说。

注释

①善慧体性地:是第二地,亦称离垢地。在此阶段修行者逐渐远离烦恼、污垢。

②清净:离垢故慧体清净。

③一切:指十善之法。

④从观:即从慈、悲、喜、舍、慧五品观。

⑤苦谛:四圣谛之一。释迦牟尼佛开始说法时,先说四圣谛,这四圣谛中第一谛就是苦谛。由苦追溯造成痛苦的原因,探寻灭除痛苦的方法和途径。而苦谛归纳起来,不出三苦(即:苦苦、行苦、坏苦)和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和五蕴炽盛苦)。

⑥识心:此处指第六识。

⑦三恶道:即地狱、饿鬼、畜生这三种极痛苦的世界。

⑧识:即受苦识。

⑨三苦相:指苦苦、行苦、坏苦。「苦苦」,指对讨厌的东西而感到苦恼。「行苦」,见世间事物无常而感到苦恼。「坏苦」,见美好的东西变坏而感到苦恼。

⑩二缘:此处指刀杖等外缘与色身内缘。

⑾意地觉:即第六识。此识由前五识生觉知。

⑿身觉所缘:身觉,第五识;所缘,即第五识所缘的五尘。

⒀觉:指第六识的觉知。

⒁苦苦:身有疮肿之苦,加之外境刀杖逼迫,岂不苦上加苦。

⒂受行觉二心:指受苦觉与行苦觉二心。

⒃向:以前、向来。

⒄身色阴:即是身根和色阴。身根,五根之一,与触相对应。色阴,五阴之一,人身体皮肉筋骨等皆由四大聚集而成。

⒅坏苦:身体中的四大,互相侵扰而坏去,是名坏苦。

⒆三觉:指身觉、意地觉、受行觉。

⒇三心:行苦、苦苦、坏苦之觉心。

21苦缘:此处指内五根身,因为身为众苦之本。

22具不具:即根与外境具或不具。

23心心缘色:指第六识心缘于外境等。

24心触触恼:心触苦境,苦境触心而生烦恼。

25心缘识:心,即第六识心;识,五识。全句为第六识心缘于五识。

26受念后缘染着:受最后一念染着。

27无量心:指无量无知染污之心。

28作一切业,相续相连:作恶业招苦果,如是相续相连没穷尽。

29集因:此处指「无明」是招集痛苦的根本原因。

30正见解脱:正见,八正道之一,指正确见解。此句意为正见即是解脱。

31根:有多义,主指机能、能力、质素之意。

32舍:指能舍与所舍。

33无缘:即性空。

34四大:指地、水、火、风这四大。

35分段:即分段生死。分段生死又指阶段性生死,即六道众生随其业力,所感果报身命,这些生命都有限定的。

36离十恶畏乐:初心菩萨深畏十恶,未能究竟远离,二地无染性,得无怖畏,故成大乐。

37妙华三昧乐:义指修菩提道,乘智定,证十地果,故得妙华三昧乐。

第三体性光明地

译文

佛弟子,光明体性地亦称「发光地」。此地从禅定发起智慧之光,故静极明达,能了知三世十方诸佛的化导法门即十二法品。此十二法品以文载义,依义成文,文义相成而成经典。所谓十二法品是指:一、重诵,二、记别,三、直语,四、偈(偈子),五、不请说,六、律戒,七、譬喻,八、佛界,九、昔事,十、方正,十一、未曾有,十二、谈说。

十二法品本质相同,实无差别,只因众生有无量心,故有一切法;因有一切法,故立一切名。此十二品文义,虽说无量法门,总不出十品因果,所谓有为受生之法虽分分差别,无不具此十支。一、初入识胎(识支),二、四大增长色心(名色支),三、六住(六入支),四、未别苦乐(触支),五、觉苦乐(受支),六、连连觉着受无穷(爱支),七、以欲我见戒取(取支),八、善恶有(有支),九、识初名生(生支),十、识终名死(老死支)。十二因缘中,除「无明」、「行」,属过去因,余下十品(十支)皆为现在因果。一切众生在此十品因果中生死流转,迷而不悟,菩萨依中道起观,彻见一切因果,无有自性,当体即空,举体即假,全体即中。菩萨得此中道智慧,故证入法界,无有生死。

菩萨证入光明体性地后,具足神通,总持法门,具无碍辩才。具足神通,即指虽心心行空而于十方佛土中,现劫化转化(延促自在,净秽随心),于百劫、千劫中,长养神通,礼敬如来。此菩萨现「六道身」,以「同事摄」摄化众生,以一谛之音说无量法,众生各随根性而闻解,自心所喜之法。菩萨又令众生观苦、空、无我、无常,而证常、乐、我、净四德。

妙华光明地所有功德、行愿,犹如海藏不能穷尽,这里略述一二,而大部内法品中,<解观法门千三昧品>,更广说之。

原典

若佛子,菩提萨埵光明体性地O。以三昧解了智,知三世一切佛法门。十二法品,名、味、句②。重诵③、记别④、直语⑤、偈⑥、不请说⑦、律戒、譬喻、佛界⑧、昔事⑨、方正⑩、未曾有⑾、谈说⑿。

是法体,性、名、一切义别。是名、味、句中说一切有为法,分分受生。初入识胎⒀;四大增长色心,名六住⒁;于根中起实觉,未别苦乐,名触识;又觉苦乐识,名三受⒂;连连觉着受无穷⒃;以欲我见,戒取⒄;善恶有;识初名生;识终名死。是十品⒅现在苦因缘⒆果,观是行相⒇中道21,我久已离故,无自体性。

入光明神通,总持辩才,心心行空,而十方佛土中,现劫化转化,百劫千劫,国土中养神通,礼敬佛前,谘受法言。复现六道身,一音中说无量法品,而众生各自分分得闻,心所欲之法。苦、空、无常、无我,一谛之音,国土不同,身心别化22。

是妙华光明地中,略开一毛头许,如法品<解观法门千三昧品>说。

注释

①光明体性地:第三地。此位菩萨从正定起智,发无量光明,故得名。此地亦称「发光地」,指菩萨于因地修习,果地发大智慧光。

②名、味、句:名,指事之名;味,亦称「文」,指字、字母;句,指语句。名是对诸法自性的描述,如说眼。句是对诸法差别的描述语,如说诸行无常。文则助成名与句。

③重诵:亦称重颂;重新宣颂其义。

④记别:梵语和伽罗,华语授记。意指佛预言其弟子在未来世当成佛,亦能清楚地说出时期、国土、佛名等。这是说法的一种方式 。

⑤直语:梵语修多罗,华言契纪。指经典中直说法义长的行文。

⑥偈:梵语伽陀,华语讽诵。在经、律、论中,通常以诗句的形式来表示佛教思想。

⑦不请说:梵语优陀那,华语自说。指不问自说。

⑧佛界:梵语阇罗伽,华语本生。指佛说自己及诸佛、菩萨于因地受生之事。

⑨昔事:梵语伊帝,华语本事。佛说诸菩萨弟子在因地,为求菩提道所行苦行之事。

⑩方正:梵语毘佛略,华语大方广。大,指体大;方,指相大;广,即用大。喻如来所说大乘等经典,其意如虚空,广博包含,无所不摄。

⑾未曾有:梵语阿浮达磨,华言未曾有。指佛初身时,种种希有之事,如佛下地步行七步说唯我独尊,以及大地震动,天雨众花之类。

12谈说:梵语优婆提舍,华言论议。诸经中凡有问答辩论诸法义处,皆名论议。

13识胎:指第八识(阿赖耶识),投入母胎。

14六住: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15三受:指乐受即知乐,苦受即知苦,平乎之受即觉不苦不乐。

16连连觉着受无穷:连连,不断义;无穷,无尽义。全句为,连连起心贪恋财货和男女情欲。

17以欲我见,戒取:我见,执假我为常的邪见;戒取,亦称戒取见,此是种邪见戒。全句意为,依欲望起贪爱之心执我执人,做种种取舍,并持邪见戒。

18十品:即上文,从初入识胎到识终名死,这十品因缘。

19现在苦因缘:佛教十二品因缘,是三世因果。无明、行,属过去二因。生、老死属未来之果。其余属现在因果。本文此十品,包括现在与未来因果,但主就现在而言之。

20行相:指众生生灭行相。

21中道:即大乘中道。

22身心别化:因众生国土依正二报不同,故此菩萨示现身心,亦随机差别而摄化。

第四体性尔焰地

译文

佛弟子,体性尔焰地亦称焰慧地。此地智慧能照真、俗二谛,了知俗即真,故性无断,真即俗,故相无常。一切法即生、即住、即灭,同在一世、一时和一念中,故不常。然而万法种子各异,薰起现行亦异,故不断。

如是因缘法之中道,当知非一非二。「非一」,现象与本质本不相同,「非二」,二者皆同于空。是以凡圣、真俗、善恶等性皆不可得,而佛界、凡界一一皆是假名,总称世谛。为什么佛界亦称世谛?因为对俗言真,对恶言善,对凡言圣,一一俱是相依相对之故。

菩萨以智道观照,了知「无一无二」,方是中道玄妙正定。诸佛往昔证入佛道时,最初之觉心源于禅定,其次在于十觉支。十觉支顺序如下:一、信觉,二、思觉,三、静觉(禅定),四、上觉(精进),五、念觉,六、慧觉,七、观觉,八、猗觉(亦名轻安),九、乐觉,十、舍觉。此十品虽品品不同,然皆助于修佛道,且能令人心心念念入正定。

菩萨既入定中,依正定发出慧光,明照诸法,荡然一空。若以定中生念,便入于「无住」生心境界,然初获此定,必会起贪爱、逸顺,故安住于此而不动、不转、不起。然而若陷于定,则不合精进,故诸佛于此菩萨正入光光华三昧时,现无量佛,以手摩其顶,一音说法,百千方便起发,使其出定。然此菩萨因住定、味乐定、着定、贪定,犹不出定。即所谓好此定而不移,贪此定而不舍。在定中,短者一劫,长者千劫。

此菩萨因有善根力,故虽久住定,亦毕竟不入涅盘,仍能见佛在莲华上,仍能开诸佛的百法明门。由于在定中,供养听法,又增一劫住定。是故诸佛再现于光中摩顶,二番加劝,使其出定,善知出定、入定之相,去他方利生之相。由于知出相故不没,知去向而不堕,知进相而不退,知向相而不住。不仅如此,就是顶三昧、法上乐忍亦不着,故定爱、法爱二障永尽无余。

菩萨既不住定,便入一切佛国中现身利物,上事诸佛,下拔众苦,修无量功德,智行并举,以种种巧妙方便教化众生,使之皆能见佛性,证如来常、乐、我、净四德。

菩萨既入此地,并于此地行教化度众生法门。从此而去渐渐深妙,使真俗二谛同入于佛性中道。如此,则一切诸佛法品圆满具足,犹如金刚无有缺少。

此处仅为略说,而大部内,<日月道品>中,已详明此地之义。

原典

若佛子,菩提萨埵体性地中。尔真焰俗①,不断不常,即生、即住、即灭②,一世、一时、一有③,种异④异现异⑤故。

因缘中道,非一非二⑥,非善非恶,非凡非佛,故佛界、凡界,一一是名为世谛。

其智道观,无一无二,玄道⑦定品。所谓说佛心行⑧,初觉定因。信觉⑨、思觉、静觉、上觉、念觉⑩、慧觉、观觉、猗觉11、乐觉、舍觉12。是品品方便道,心心入定果。

是人住定中,焰焰13见法行空。若起念,定入生心14,定生15爱顺,道法化生,名法乐忍、住忍16、证忍17、寂灭忍。故诸佛于入光光华三昧中,现无量佛,以手摩顶,一音说法,百千起发。而不出定,住定、味乐定、着定、贪定,一劫千劫中住定。

见佛莲华坐,说百法门。是人供养听法,一劫住定。时诸佛光中摩顶,发起定品,出相、进相、去向相,故不没、不退、不堕,不住顶三昧、法上乐忍18,永尽无余19。

即入一切佛土中,修行无量功德品,行行皆光明入善权方便,教化一切众生,能使得见佛体性,常乐我净。

是人生住是地中,行化法门,渐渐深妙,空华观智,入体性中道。一切法门品满足,犹如金刚。

上<日月道品>,已明斯义。

注释

①尔真焰俗:尔,即真谛;焰,即俗谛。智旭注「尔真焰俗者,尔即真谛,焰即俗谛」。《梵网合注》卷二,二十五页。

②即生、即住、即灭:即,融合、不二、不离之意。指生、住、灭三相合而不离。

③一有:一刹那心念。智旭注道「同在介尔一念有心」。《梵网合注》卷二,二十七页。

④种异:能薰种子异。

⑤异现异:种子既异,则所薰之现行亦异。

⑥非一非二:即双照双泯。双照,即照有、无;双泯,同时否定有、无。意谓超越对待,臻于绝对境界。

⑦玄道:即佛道。

⑧佛心行:诸佛心中行道。

⑨信觉:信,正信;觉,十觉支之一。觉支,获致觉悟的方法。

⑩念觉:明记不忘。

⑾猗觉:身心轻安。

⑿舍觉:舍妄念,舍一切法。

⒀焰焰:指智慧之焰。

⒁定入生心:定入于无住生心的境界。无住生心,不执着生灭心。

⒂定生:由禅定产生。

⒃住忍:安住忍而不动。

⒄证忍:深证此忍而不转。

⒅法上乐忍:指法爱。法爱,指对法的爱执。

⒆永尽无余:指法爱、定爱永尽无余。

第五体性慧照地

译文

佛弟子,慧照体性地亦称难胜地。十力妙慧,观照一切法悉皆通达,而世间、出世间没有与之相等,故名难胜。此十种力由善修习而生成,故名生品,此十种力生品能起一切功德行。所谓十者是指:

一、以一切智了知善恶果报差别,即作善业招恶报,作恶业招善报。建三宝是善业,然假公济私,因而修善不得善报。杀人是作恶,然杀一济多,除害兴善,故作恶反得善报。如此差别报应,皆可名别行处力品。

二、了知一切众生,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作业报应。若作善本受长寿报,而为短寿,作恶本受夭折报,而反为长寿,或贫而富,或富而贫。如此报应,是先世作业之故,所以不可不修善业。菩萨知此,且与众生说,故称业智力品。

三、了知一切众生心中所欲、所求和所愿。所欲,是欲供养三宝,恭敬天地君亲师友,以及欲财色名食等。所求,是求好师友,求名声利养,功名富贵,乃至好子孙眷属等。所愿,是愿生西方乐土,成佛广度众生,或愿生天、生人,乃至愿生地狱六道中。如是愿求差别一一为众生说,故名欲力品。

四、了知六道众生性分不同,或利或钝,或智或愚,如此差别一一为众生说,故名性力品。

五、了知一切众生善根、恶根,或易受教化,或难受教化,如是差别皆与众生说,故名根力品。

六、了知一切外道邪定,小乘偏定,大乘正定,凡夫不定,且一一为众生说,故名定力品。

七、了知六道中,乘有漏因至有漏果;乘无漏因至无漏果;对往昔乘因,今世得果,一一了达,且为众生说,故名道力品。

八、以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这五眼,了知一切世、出世间善恶果报,因缘差别等法,并能见一切众生,随善恶诸业受好坏报应,将此一一示于众生,故名天眼力品。

九、了知众生种种宿命,百千万亿劫前,死此生彼,姓族名子,苦乐寿命,且为众生说,故名宿世力品。

十、能尽灭一切招致分段生死之烦恼,一切受变易生死之无明,故为解脱力品。

此十力品智,不仅知自修因果,亦知一切众生所修因果无差无错。

此地菩萨不但有十力智品,身口意更有无穷差别妙用。因三轮妙用能了达净秽平等,故能使净国土为恶国土,以恶国土为极乐土。能了知善恶性空,故能转善为恶,转恶为善。能了知色空不二,故使色为非色,令非色为色。能知男女无真实相,故能转男为女,转女为男相。能了知凡圣平等,故以六道为非六道,非六道为六道。乃至能知「四大」本无体性,故使地水火风四大为非四大。

此菩萨以大方便智力,观一切众生界即是佛界,随举一法皆见其不可思议。不仅一切众生见了觉不可思议,纵然前地(指第五地以前各地)菩萨亦不能知此地菩萨举足下足之事。

此菩萨之大明慧智,渐渐增进,纷纷证入佛「一切种智」中,所证智光,无量无量,其中一切不可说不可说法门,一一显现于前,所以名「慧照地」。

原典

若佛子,菩提萨埵慧照体性地①。法有十种力生品,起一切功德行。

以一慧②方便,知善恶二业,别行处力品。

善作恶作,业智力品。

一切欲求愿,六道生生③果,欲力品。

六道性分别不同,性力品。

一切善恶根,一一不同,根力品。

邪定、正定、不定,是名定力品。

一切因果,乘是因,乘是果④,至果处乘因道,是道力品。

五眼知一切法,见一切受生故,天眼力品。

百劫事,一一知,宿世⑤力品。

于一切生烦恼灭,一切受无明灭,解脱力品。

是十力品智,知自修因果,亦知一切众生因果分别。

而身、心、口别用,以净国土,为恶国土;以恶国土,为妙乐国土。能转善作恶,转恶作善。色为非色,非色为色。以男为女,以女为男⑥。以六道为非六道,非六道为六道。乃至地水火风,非地水火风。

是人尔时,以大方便力,从一切众生,而见不可思议。下地所不能知觉,举足下足事。

是人大明智,浙渐进⑦,分分智,光光⑧无量无量,不可说不可说法门,现在前行。

注释

①慧照体性地:慧照,指下文十力妙慧,照一切法。慧照体性地亦称难胜地。由于这是极难达致的阶位,故名难胜地。

②一慧:即一切种智。一切种智,是种佛智,是种观假、空的中道智慧。

③生生:有多义:一指在六道中生生死死流转不停。二指使生得以生。三前「生」为名词指六道众生;后「生」为动词,指产生、生成。

④乘是因,乘是果:乘有漏因至有漏果,乘无漏因至无漏果。有漏因,生起迷妄的现象世界原因,指烦恼与业。有漏果,因烦恼与业而生起的果报(即苦)。无漏因,无漏指没有污染、不净的因素,没有烦恼。无漏因,指能导致无漏果报的原因。无漏果,依无漏因而得的结果(寂灭)。

⑤宿世:即过去世。

⑥以男为女,以女为男:指转男相为女相,如舍利弗被天女一指为女相;转女相为男相,如龙女转男而成佛。智旭注「知男女无真实相,应以女身得度,则以男为女;应以男身得度,则以女为男」。《梵网合注》卷二,三十页。

⑦渐渐进:渐渐深远上进。

⑧光光:指智慧之光。

第六体性华光地

译文

佛弟子,体性华光地亦称现前地,因十通智起种种用,故名华光;无为真如,性净明露故名现前。菩萨住此地中,运用十通智以示种种变化。十通智指:

一、天眼明智(亦称天眼通),以此智了知十方三世国土中,微尘等一切色,分分聚成六道众生,微尘细色组成一身形体。

二、天耳智(亦称天耳通),以此智知十方三世六道众生苦乐声,自然界中无情声,以及出世间种种音。

三、天身智(色身通),以此智知国土等外色、六根等内色以及真如法性等非色。由于色即非色,故男女之形为非男女形。以一念遍知,十方三世国土中劫量大小及微尘细色。

四、天他心智(他心通),以此智了知三世一切众生心心所行,十方六道一切众生心心中所念苦乐、善恶等事。

五、天人智(宿命通),以此智知十方三世国土中,一切众生宿世善恶业,现在苦乐果报。知其宿命长短,生死相续经历百劫、千劫等事。

六、天解脱智(灭尽通),以此智了知十方三世众生解脱,断除一切烦恼,从一地至十地次第断惑,直至断尽。

七、天定心智(神境通),以此智了知十方三世国土中,众生心定与不定,非定非不定,「三昧」、「百八三昧」等一切禅定,对起定方法亦有所摄受。

八、天觉智(言音通),以此智知一切众生,已成佛者,未成佛者,乃至六道一切人心中所念,亦知三世十方诸佛,心中所念所说之法。

九、天念智(未来通),以此智了知百劫、千劫、大小劫中,一切众生受命长短。

十、天愿智(无作通),以此智了知圣贤一切众生一一所修行门,一一所发大愿,以及求苦、求乐、求法、求非法、一切求,十愿、百千大愿一一具足而悉知之。

菩萨住此华光地,于十种神通智中,现身、口、意三轮妙用,说此地种种功德,虽百千万劫,亦不能穷不能尽。尔所,释迦牟尼佛仅略说此地十通智,在大部内,<观十二因缘品>中,所说亦与此相同。

原典

第六体性华光地①

若佛子,菩提萨埵体性华光地。能于一切世界中,十神通明智②品,以示一切众生种种变化。

以天眼明智,知三世国土中,微尘等一切色,分分成六道众生身,一一身微尘细色③,成大色,分分知。

以天耳智,知十方三世六道众生,苦乐音声,非非音④,非非声,一切法声⑤。

以天身智,知一切色色非色,非男非女形;于一念中,徧十方三世国土劫量大小,国土中微尘身。

以天他心智,知三世众生心中所行,十方六道中,一切众生心心所念,苦乐、善恶等事。

以天人智,知十方三世国土中,一切众生宿世苦乐受命,一一知。命续百劫。

以天解脱智,知十方三世众生解脱,断除一切烦恼,若多若少,从一地乃至十地,灭灭皆尽。

以天定心智,知十方三世国土中,隶生心定不定,非定非不定,起定方法有所摄受,三昧百三昧。

以天觉智,知一切众生已成佛,未成佛,乃至六道一切人心心,亦知十方佛心中所说之法。

以天念智,知百劫千劫,大小劫中,一切众生受命,命久近。

以天愿智,知一切众生,贤圣十地三十心中一一行愿,若求苦乐,若法非法⑥,一切求,十愿、百千大愿⑦品具足。

是人住地中,十神通明中,现无量身心口别用,说地功德,百千万劫,不可穷尽。而尔所释迦略开神通明品,如<观十二因缘品>中说。

注释

①华光地:华光,十通智起种种用,故名华光。华光地,亦称现前地,喻一切功德智慧,皆现在前。

②十神通明智:即下文的十通智,天眼明智、天耳智、天身智、天他心智、天人智、天解脱智、天定心智、天觉智、天念智、天愿智。

③细色:细微的物质,如原子等。

④非非音:指无情之声。智旭注「非非音,非非声,指无情声」。《梵网合注》卷二,三十一页。

⑤一切法声:指出世音。智旭注「一切法声者,指出世音」。《梵网合注》卷二,三十二页。

⑥法非法:法,指正法;非法,指天魔、外道、邪教等法。

⑦百千大愿:喻愿极多,非实指有几百几千之大愿。

第七体性满足地

译文

佛弟子,体性满足地亦称远行地。菩萨入此地中,具足十八圣人智。十八智唯此地菩萨所有,二乘以及下地菩萨皆不具。所谓十八圣人智指:

一、身无漏过(亦称身无失),菩萨从无始以来,常以诸戒修身,使一切烦恼等皆灭除之,故名身无漏过。

二、口无语罪(亦称口无失),菩萨从无量劫以来,随众生根性说种种妙法,令之皆得佛果。

三、念不失念(亦称意无失),菩萨常修禅定,心无所着意根清净,但随众生机宜,方便摄化,故云念不失念。

四、离八法(亦称无异想),菩萨从因地来,已远离利、衰、苦、乐、称、讥、毁、誉八法。

五、一切法中舍(亦称无不知舍心),此菩萨以大「般若」空慧,照世、出世间一切染净诸法,了知万法当体全空,了不可得,心无贪着,故云一切法中舍。

六、常住三昧(亦名无不定心),菩萨在行、住、坐、卧一切时间里不离正定。

菩萨不仅具足六品,又从六品智中生出六足智:

一、欲具足(亦名欲无减),菩萨虽示身三界,化度众生,毕竟不受三界烦恼与习气。

二、进心足(亦名精进无减),菩萨具足一切功德,一切利生化导法门,所求皆能满足。

三、念心足(亦称念无减),此菩萨能了达世、出世间一切法事,一切劫量大小延促,一切众生因缘果报、寿命长短、苦乐之事,以及一切众生心念等事。

四、智慧足(亦称智慧无减),此菩萨了达真俗二谛,依此二谛,随智随情开导六道众生,故名智慧足。

五、解脱足(亦称解脱无减),此菩萨从「十发趣」人乃至一切诸佛,皆得了知,并能断除一切烦恼,尽灭无明、习气。

六、六通足(亦称知见无减),此菩萨具天眼、天耳、他心、漏尽、神境、宿命六种神通,彻见一切圣贤、众生,并能了知一切他人、自我所化弟子,使之咸除去邪见,证无漏智,远离烦恼,尽成菩提。

此地菩萨不仅有六足智,更具六种智用,六种智用是指:

一、便起智身(亦名身业随智行),菩萨示现诸相,调伏六道众生,依智说一切法,令其解脱。

二、口辩说无量法门(亦名口业随智慧行),菩萨以清净妙语,随智慧而行,亦顺一切众生「心行」,善巧开导令其解脱,证入佛果。

三、随一切众生心行(亦称意业随智慧行),菩萨以清净意业随智慧而行,常入三昧正定,随众生根性,以说佛法除灭无明,是故十方大地震动,吉祥四花如雨而下,以令众生开悟。

四、大明智(亦称过去无碍智),菩萨以大明智,知过去无量劫中,诸佛下生成道为众生说法,开导众生心。即知过去世无碍。

五、无着智(亦称现在无碍智),菩萨以此智,能知现在十方一切国土中,一切诸佛下生成道,入世利生,化导一切众生,令其开悟。即知现在世无碍。

六、神通道智(亦称未来无碍智),菩萨以神通智,知未来一切劫中,一切诸佛出世,教导接引一切有情众生,说种种法,使其觉悟。即知未来世无碍。

菩萨具此十八智,常心心不离正定,观三界微尘,无不是我昔日之身,一切众生悉是我禀受色身之父母。而今入此体性满足地,一切功德,一切神通智光,一切诸佛所行法,乃至八地、九地中一切法门,都已证入。故能于一切国土中,示现出家、苦行、成道、作佛、转法轮,以度众生。于此应缘一期事毕,乃再示现入于灭度。又转教化他方,三世一切国土中,示现种种不可思议,以教化众生。

原典

若佛子,菩提萨埵满足①体性地。入是法中,十八圣人智品②,下地所不共。所谓身无漏过,口无语罪,念无失念,离八法,一切法中舍,常在三昧。是入地六品③具足。

复从是智,生六足智。三界结习毕竟不受,故欲具足。一切功德,一切法门,所求满故,进心足。一切法事,一切劫事,一切众生事,以一心中,一时知故,念心足。是二谛相,六道众生,一切法故,智慧足。知十法趣人,乃至一切佛,无结无习故,解脱足。见一切众生,知他入自我弟子,无漏无诸烦恼习故;以智知他身,六通足。

是人入六满足明智中。便起智身,随六道众生心行④。口辩说无量法门品,示一切众生故。随一切众生心行,常入三昧,而十方大地动,虚空化华故,能令众生心行。以大明智⑤具足,见过去一切劫中,佛出世,亦是示一切众生心。以无着智⑥,见现在十方一切国土中,一切佛,一切众生,心心所行。以神通道智⑦,见未来中一切劫,一切佛出世,一切众生从是佛受道听法故。

住是十八圣人中,心心三昧,观三界微尘等色,是我故身,一切众生,是我父母。而今入是地中,一切功德,一切神光,一切佛所行法,乃至八地、九地中,一切法门品,我皆已入故。于一切佛国土中,示现作佛、成道、转法轮。示入灭度,转化他方,过去、来今,一切国土中。

注释

①满足:指此阶菩萨具足十八圣人智,尽真如际,故名满足。满足体性地,亦称远行地,喻此菩萨要出[三界河」,过[二乘」地,到涅盘城近法王位,故名远行地。

②十八圣人智品:亦称十八不共法。喻此十八种智不与二乘共,下地菩萨亦不及。

③六品:指十八圣人智中,前六种智。

④心行:心所到之处。

⑤大明智:此智知过去无碍,且不昏昧忘失。

⑥无着智:知现在无碍;此智如明镜普照,无有一点执着。

⑦神通道智:知未来无碍;此智具有不可思议神通。

第八体性佛吼地

译文

佛弟子,体性佛吼地亦称不动地。菩萨从胜定出,说法无畏如狮吼,故名佛吼地。此地菩萨与佛心、菩提心、涅盘心悉皆不起,故名不动地。菩萨证平等法性「无生忍」,故名入法王位三昧。此时菩萨智慧与佛无二无别,故十品空慧门无一欠缺而皆具足。

所谓十品空慧门是指:

一、内空慧门:依实慧观五蕴身心,无不当体即空,其相不可得。

二、外空慧门:菩萨以此慧,照六尘诸法,了知皆无自性,故证入外空慧门。

三、有为空慧门:菩萨以此智慧,照有为诸法皆缘生如幻,都无自性,故证入有为空慧门。

四、无为空慧门。菩萨以智照无为诸法,了知一切皆空,本体即真如,故证入无为空慧门。

五、性空慧门。菩萨以智照有为、无为之性,了知二性皆空,无有自性,故证入性空慧门。

六、无始空慧门。菩萨以智照诸法,起无始相,灭无终相,起灭之际无相可得,故证入无始空慧门。

七、第一义谛空慧门。菩萨以智了知诸法中最上第一是涅盘,而涅盘亦无相可得。

八、空空慧门。第一义谛虽空,能空之理犹在,今以智观照,了知能空亦空。

九、空空复空慧门。空理虽空,然空理之智犹在,今空空之智亦空,故证入空空复空慧门。

十、空空复空空慧门。理智皆空,而空空之空仍在,今空空复空亦空,故证入空空复空空慧门。

如是十空唯八地所证,八地前菩萨皆不能知,此地菩萨证得虚空平等地智,不但十空而已,更具不可说不可说之神通智慧。

此位菩萨以「一念相应智慧」,了知一切染净诸法分分差别,故随众生根性教化,而入无量佛国中,在佛前谘受听法,转法轮度一切众生。又以法乐广施一切众生,治其心病,故为大法师、大导师。他能破坏四魔,法身具足,故能展转化化入佛界。

菩萨既入佛位,既是九地、十地上圣数中人,在此九地、十地中长养法身,则得百千陀罗尼门、百千三昧正定门、百千金刚不坏门、百千神通变化门、百千方便解脱门。如是百千虚空平等门中得大自在,故于一念、一时皆能行此种种法门。是以劫说非劫,非劫说劫,因为劫非实有。道说非道,非道说道,俱是相对而立。非六道众生说六道众生,六道众生说非六道众生,因为圣凡平等。非佛说佛,佛说非佛,因为佛魔本非异体。总之从平等境界看,没有延促、善恶、圣凡差别,顺说逆说无非方便说,无非佛事。

此菩萨得此大自在,若出若入,或隐或现皆不离体性三昧正定,且具足十种智照。即:返照观身心,顺照观流转门,逆照观还灭门,前照观过去,后照观未来,因照观诸因,果照观诸法果,空照观真谛,有照观俗谛,第一中道义照观于中道。此种境界唯八地所证,八地前菩萨皆不能及。此种境界(十种智照)不是言思所能表达,不是攀缘心所能想到,它无时不照,非由入定而照。此照性不生亦不灭。

此地所证一切法门,无量无量不可尽说,今略说此地功德百千万亿分之一,恰似一根头发。此处为略说,而大部内<罗汉圣行圣道品>中,已明此义。

第八体性佛吼地①

若佛子,菩提萨埵佛吼体性地。入法王②位三昧,其智如佛,佛吼三昧故。十品大明空门③常现在前,华光音④入心三昧⑤。

其空慧者:谓内空慧门,外空慧门,有为空慧门,无为空慧门,性空慧门,无始空慧门,第一义空慧门,空空慧门,空空复空慧门,空空复空空慧门。

如是十空门,下地⑥各所不知。虚空平等地不可说不可说神通道智。

以一念智⑦,知一切法分分别异,而入无量佛国土中,一一佛前谘受法,转法度与一切众生。而以法药⑧施一切众生,为大法师,为大导师。破坏四魔,法身具足,化化入佛界。

是诸佛数,是诸九地、十地数中,长养法身,百千陀罗尼门⑨、百千三昧门、百千金刚门、百千神通门、百千解脱门。如是百千虚空平等门中,而大自在,一念、一时行。劫说非劫,非劫说劫。非道说道,道说非道。非六道众生说六道众生,六道众生说非六道众生。非佛说佛,佛说非佛。

而入出诸佛体性三昧中。反照、顺照⑩、逆照⑾、前照、后照、因照、果照、空照、有照、第一中道义谛照。是智惟八地所证,下地所不及。不动、不到⑩、不出、不入、不生、不灭。

是地法门品,无量无量,不可说不可说,今以略开地中百千分,一毛头许事。<罗汉品>中已明。

注释

①佛吼地:此位菩萨说法无畏,犹如狮吼。此地亦称不动地,谓真如之理常静,无能动摇。

②法王:法门之王,是指佛而言。佛通晓一切法,并能任运主宰之,不为一切法所缚着。

③大明空门:以大明之慧证法性空。

④华光音:诸佛劝菩萨起定之音。

⑤入心三昧:菩萨受佛加被,证一心妙用,出入无非三昧。

⑥下地:八地以前各地。

⑦一念智:即一念相应智。一念相应智是定慧相应之一念,理智相应之一念,是将成佛时所发出的智慧。

⑧法药:妙法能治众生之苦故名药。

⑨陀罗尼门:即总持门。总持,若名或义,或行地功德皆能持。

⑩顺照:观流转门。流转门,指有关众生的生死流转之事。四谛中的苦、集二谛即说这方面的事。此门相对「还灭门」而说。

⑾逆照:观还灭门。还灭门,是指修证涅盘之事。四谛中,灭、道二谛即说这方面的事。

⑿不动、不到:不是言思所能表达,不是攀缘之心所能想到。智旭注「不动者,攀缘永息;不到者,言思路绝」。《梵网合注》卷二,三十八页。

第九体性华严地

译文

佛弟子,体性华严地亦称善慧地。以佛庄严而自庄严,故名佛华严。菩萨发真如用,善能说法,故名善慧地。此地菩萨形仪如佛,能以佛之威严降伏众魔,制住外道;能以佛仪表供人观仰,开化人天,导引众生。入于如来三昧自在王定,即出即入,即入即出,乃至东方入定,西方起定等,故名出入无时。

此菩萨能以法、报、化身随心自在,于十方三千世界,百亿日月,百亿四天下,示现出生、出家、成佛、转法轮,乃至入于涅盘。如是佛事,皆以一心中,一时示现于一切众生前。所现色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而自在大乐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它具足无量大悲、无量光明、无量相好、无量庄严。它非天示天,非入示人,非六道示六道,虽在一切法外,而不舍一切法,常行六道中,现无量身口意三轮,说无量法门。以此三轮妙用,转魔界入佛界,转佛界入魔界;转一切见入佛见,转一切佛见入一切见;转佛性入众生性,转众生性入佛性。

其地智光,无穷无尽,互彻互融,菩萨不仅得此光明,更具如来之十力、十八不共法,证解脱、涅盘皆无为无相,一道清净。

菩萨入六道,以六道一切众生作父母、作兄弟,为其说法,不厌疲劳,尽一切劫之久,必使其俱得佛果。又于一切国土中,示现一切身,令国人各各相视如父母,亦令一切天魔外道相视如父母。

菩萨居此地中,从无明不觉之生死际起,至究竟本觉金刚际止,其间所修、所行、所证等一切法门,能在一瞬间,显现于一切众生界,令其修证得解脱。如是无量佛法不能尽说,这里仅为略说,其量如海水一滴。

原典

若佛子,菩提萨埵佛华严①体性地。以佛威仪,如来三昧自在王②,王定出入无时。

于十方三千世界,百亿日月,百亿四天下,一时成佛、转法轮,乃至灭度。一切佛事,以一心中,一时示现一切众生。一切色身,八十种好③,三十二相④,自在乐虚空同。无量大悲,光明相好,庄严。非天,非人,非六道,一切法外,而常行六道,现无量身、无量口、无量意,说无量法门。而能转魔界入佛界,佛界入魔界。复转一切见入佛见,佛见入一切见。佛性入众生性,众生性入佛性。

其地光⑤,光光照,慧慧照⑥,明焰明焰⑦,无畏无量⑧。十力、十八不共法,解脱涅盘,无为一道清净。

而以一切众生,作父母兄弟,为其说法,尽一切劫,得道果。又现一切国土身,为一切众生相视如父如母,天魔外道相视如父如母。

住是地中,从生死际起,至金刚际,以一念心中,现如是事,而能转入无量众生界。如是无量,略说如海一滴。

注释

①佛华严:以佛庄严而自庄严。此地亦名「善慧地」,意谓此位菩萨发真如妙用,善能说法。

②自在王:此自在王三昧为一切三昧王。

③八十种好:指佛身所具足的八十种吉相。

④三十二相:如来身体的三十二种殊胜的相状。又称三十二大人相。

⑤其地光:指其光明之体。

⑥光光照,慧慧照:明其无尽无尽。

⑦明焰明焰:指互彻互融。智旭注「明焰明焰者」,显其互彻互融。

⑧无畏无量:指智慧无障碍,无间断。寂光注「无畏,是智慧无障碍;无量,即智慧无间断」。《梵网经直解》卷二,五十五——五十六页。

第十体性入佛界地

译文

佛弟子,佛界体性地亦称法云地。菩萨受佛位,在佛数,故名入佛界地。此地为慈阴妙云所覆,故亦名法云地。第八地中第十门,名空空复空空慧门,今连同大慧而复空之。证如虚空性「平等智」,故得如来十号功德。

一、如来。真空之智与实相之理,本来无二,其体性即是无为,其神虚彻灵通,其体一实(即真如);一切诸法同于法性,名如来。

二、应供。应顺四种四谛和真俗二谛,尽两种生死轮,法养之智与法身之理无二,恒受第一法供养,名应供。

三、正遍知。以根本智与差别智,周遍一切法界,了知一切染净诸法,现象有,本质无,亦知一切众生根性差别,故为正遍知。

四、明行足。「明明」修慧,修行植福,直至证得佛果,方为圆满具足,故为明行足。

五、善善。此位菩萨善能往返三界,示现受生、出家、修行、成道、转法轮,以化导众生。其仪则轨式,皆同于先佛之法。此菩萨入灭,示生人世,无不契理契机,故言善之又善。

六、世间解脱。此位菩萨能行诸佛之功德,现身入世间,广设教化,开化众生,以利一切众生解脱世间一切结习业缚等,故为世间解脱。

七、无上士。此位菩萨能于一切法上显法性理。入佛威神,形仪如佛。如此,大士行处,皆为世间解脱,且无能过者,故名无上士。

八、调御丈夫。善调众生身心二病,使其离苦得乐。因善调善御,恒顺其性,故为调御丈夫。

九、天人师。能于天上人间,教化一切众生,使之一一谘受法言,心获大益,故名天人师。

十、佛世尊。始觉妙合本觉而本来无二无别。佛性玄觉充满法界,无欠无余,故为佛。佛受世间、出世间圣贤众生顶礼、瞻拜、尊重恭敬,故称世尊。

一切世人于此地,谘受奉教,故为佛地。此地亦是一切圣人所入处,故为佛界地。

尔时,此菩萨初入此地,受佛位,坐宝莲华上。卢舍那佛及千华上的诸千释迦,千百亿释迦皆与此菩萨授记,以清净手摩其顶。而同学、同见、菩萨等悉皆欢喜,异口同声赞叹不已。这时,又有百亿世界中,一切佛,一切菩萨,一时云集于此,请转小不可说之大法轮,以益世间。

此地不仅具足虚空藏化导法门,更有不可心思言议之奇妙法门,奇妙三明智慧门,三昧门以及陀罗尼门。这些诸门,非下地诸菩萨所能知解,唯佛以无量身、口、意三轮,可尽识其源。

此处所说,与大部内<光音天品>中,所说十无畏法门,了无差别。

原典

第十体性入佛界地①

若佛子,菩提萨埵入佛界体性地,其大慧空空复空,空复空,如虚空性平等智,有如来性,十功德品具足。

空同一相,体性无为,神虚体一,法同法性,故名如来。

应顺四谛②二谛,尽生死轮际,法养法身无二,是名应供。

徧覆一切世界中,一切事,正智③、圣解脱智④,知一切法有无,一切众生根故,是正徧知。

明明⑤修行,佛果时足故,是明行足。

善逝三世佛法,法⑥同先佛法⑦,佛去时善善,来时善善,是名善善。

是人行是上德,入世间中,教化众生,使众生解脱一切结缚,故名世间解脱。

是入一切法上,入佛威神,形仪如佛,大士行处,为世间解脱。

调顺一切众生,名为丈夫。

于天人中,教化一切众生,谘受法言,故是天人师。

妙本无二,佛性玄觉常常大满⑧,一切众生礼拜故、尊敬故,是佛世尊。

一切世人,谘受奉教故,是佛地。是地中一切圣人之所入处,故名佛界地。

尔时,坐宝莲华上,一切与授记欢喜,法身手摩其顶。同见、同学、菩萨,异口同音,赞叹无二。又有百千忆世界中,一切佛,一切菩萨,一时云集,请转不可说法轮,虚空藏化导法门。

是地有不可说奇妙法门品,奇妙三明⑨三昧门,陀罗尼门。非下地凡夫心识所知,惟佛佛无量身、口、心意,可尽其源。

如<光音天品>中,说十无畏,与佛道同。

注释

①佛界地:此位菩萨所证一切理智、行愿、诸功德,与十方诸佛所证境界等无差别,故名之。此地亦称法云地,喻慈阴妙云覆盖其地,此阴云可降雨,滋润大地,使来生得益。

②四谛:即四种四谛。四种四谛,指生灭四谛、无生四谛、无量四谛、无作四谛。

㈠生灭四谛,苦、集、道三谛,依因缘而有实在的生灭,灭谛亦可视为实在的灭法。如此立于实生实灭上的四谛,称为生灭四谛。

㈡无生四谛,苦、集、道三谛,如幻即空,灭谛本来自空,无实在的生、灭;灭谛亦本来自空,不生不灭。了达此苦、集、道的因果当体即空,而不见有生灭,即谓之无生四谛。

㈢无量四谛,按苦谛涉界内界外,而有无量之相,以至于道谛,亦有无量差别。这都是大菩萨所应修学者。因菩萨不住生死,自己超出三界,但又未得涅盘,亦不住涅盘,不舍世间,要自度度他,故须修学种种方便法门。这即是重视别教的无量四谛。

㈣无作四谛,烦恼即菩提,故无断集修道之造作;生死即涅盘,故不须灭苦证灭的造作。这迷离断证造作的四谛,即是无作四谛。

③正智:即根本智。

④圣解脱智:即差别智。

⑤明明:上「明」是始觉,下「明」为本觉;始觉合本觉,故为明明。

⑥法:仪则轨式。

⑦同先佛法:意谓仪则轨式皆同先佛法身。

⑧常常大满:究竟满足,无有缺余。

⑨三明:即宿世明、天眼明、漏尽明。宿世明,即指知自他宿世生死相。天眼明,知自他未来生死相。漏尽明,知现在之苦相,断一切之烦恼。

译文

尔时(述完三十心十地后),卢舍那佛为此诸佛,开示无穷无尽的无量法门,此法门为不可说不可说的心地品。这里仅为略说,恰似大海一滴。此心地法门品,为三世诸佛所说、当说、今说,也为三世菩萨所学、当学、今学。我经历百劫修此心地品,故号为卢舍那。现在我将此心地法门,传授与你们,望能将它转授给一切众生,为他们开心地道。其实众生本性具足,无有缺少,只因无明障蔽,久成闭塞,故令其开心地。

尔时,卢舍那佛在莲华台藏世界,赫赫发光的狮子座上,发出无量智光。以此光普告千华上诸佛:你们应持我所授的心地法门品而去,转与千百亿释迦以及一切众生。应次第说此心地品。并叮嘱道,你们应受持、读诵,专一其心,精进力行。

卢舍那佛授法门品毕,千华上佛,千百亿释迦,皆从赫赫发光的狮子座前起身告退。各各举身发不可思议光,光光皆化出无量诸佛,一时皆以青、黄、赤、白诸色莲华供养卢舍那佛。如是,得法、谢法、受持心地法门品完毕。

之后,诸佛各各从莲华藏世界隐没,入体性虚空华光三昧,还本源世界阎浮提菩提树下。千释迦出三昧后,至妙光堂前,正坐金刚千光王座说十信法门。再起座至帝释宫说十住法门。复至夜摩天说十行法门。又至第四天说十回向心。又至化乐天说十禅定。又至他化自在天说十地法门。又至初禅(即离生喜乐地)说十金刚。又至二禅(定生喜乐地)说十忍。又至三禅(离喜妙乐地)说十愿。又至四禅(舍念清净地)摩醯首罗天宫说心地四十行法品。

其余千百亿释迦亦复如此,从出定后,示转法轮,亦皆从妙光堂至首罗宫中,十处说法。所说之法与千释迦所说无有差别。卢舍那于此所说,乃是略言其义,<贤劫品>中已广说之。

原典

尔时,卢舍那佛为此大众,略开百千恒河沙①,不可说法门中心地,如毛头许。是过去一切佛已说,未来佛当说,现在佛今说。三世菩萨已学、当学、今学。我已百劫修行是心地②,号吾为卢舍那。汝诸佛子,转我所说与一切众生,开心地道。

尔时,莲华台藏世界,赫赫天光师子座上,卢舍那佛放光。光告千华上佛,持我心地法门品而去,复转为千百亿释迦及一切众生,次第说我上心地法门品。汝等受持读诵,一心而行。

尔时,千华上佛,千百亿释迦,从莲华藏世界赫赫师子座起,各各辞退,举身放不可思议光。光光皆化无量佛,一时以无量青、黄、赤、白华,供养卢舍那佛。受持上所说心地法门品竟。

各各从此莲华藏世界而没,没已入体性虚空华光三昧,还本源世界,阎浮提菩提树下,从体性虚空华光③三昧出。出已,方坐金刚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说十世界法门海④。复从座起,至帝释宫,说十住⑤。复从座起,至焰天⑥中,说十行⑦。复从座起,至第四天⑧中,说十回向⑨。复从座起,至化乐天⑩,说十禅定⑾。复从座起,至他化天⑿,说十地。复至一禅⒀中,说十金刚⒁。复至二禅⒂中,说十忍⒃。复至三禅⒄中,说十愿⒅。复至四禅⒆中,摩醯首罗天王宫,说我本源莲华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

其余千百亿释迦,亦复如是,无二无别。如<贤劫品>中说。

注释

①恒河沙:恒河,是印度的一条主要河流。恒河沙,似恒河之沙,喻数量无限。

②心地:即梵网心地品。

③体性虚空华光:体性即法身德,华即表解脱德,光即表般若德。全句为,彻证如来虚空之体性,则华光任运自现。

④十世界法门海:十世界海,指华藏庄严十世界海。法门,即指十信法门。寂光注一十世界海者,此即华藏庄严十世界海」。「而于此处说十信法门」。《梵网经直解》卷三,六十一页。

⑤十住:即十发趣。

⑥焰天:亦称夜摩天。此天以莲花开合而分昼夜。

⑦十行:即十长养。

⑧第四天:即兜率天,生此天者,五欲具知足,故亦称「知足」。

⑨十回向:即十金刚。

⑩化乐天:此天在兜率天之上,因自化五欲而快乐,故得其名。

⑾十禅定:即普光明、妙光明等十种三昧。

⑿他化天:在化乐天之上;此地有二义:一者,正修十善,兼坐未到定禅,假此得成,自然受乐。二者,遍修十善,假他所化,以成己乐。

⒀一禅:即离生喜乐地。此天已离下界欲恶,忻上妙定,故得名。

⒁十金刚:即菩萨的十种如金刚般坚固的心愿,如觉了法性、化度束生等。

⒂二禅:即定生喜乐地;此地已离初禅之喜,摄心在定,淡然凝静而生胜定,故得名。

⒃十忍:即音声忍、顺忍十种忍。

⒄三禅:即离喜妙乐地;此天已离初禅、二禅喜涌之动,入定得妙乐。

⒅十愿:即敬礼如来,称赞诸佛等十种行愿。

⒆四禅:即舍念清净地;此天已舍二禅之喜,三禅之乐,心无憎爱,一念平静,清净无杂入此禅,故得名。

2卷下

菩萨心地品下

译文

尔时,释迦牟尼佛从莲华藏世界的东方入兜率天王宫,先降魔,说《魔受化经》。说毕,下生南阎浮提迦夷罗国,为净饭王太子。母亲叫摩耶,父亲叫白净,太子叫悉达。悉达七岁出家,三十成道,号为释迦牟尼佛。

释迦牟尼佛从三昧出,即坐金刚华光王座,乃至妙光堂说法,并经历帝释王宫、夜摩天等十处,次第说十种法门。说法已周,观大梵王天宫中的网罗幢因,说无量世界种种差别,犹如网孔各各不同,而佛法随机教化亦如此。我今来此世界八千返,坐金刚王座,乃至摩醯首罗天宫,为此「娑婆世界」一切众生,略开心地法门毕。

释迦牟尼佛再次从天王宫至阎浮提菩提树下,为此阎浮大地上的一切众生、凡夫、痴闇入,说本师卢舍那佛初始发心时,所常诵的第一微妙之戒。此戒能破诸黑暗,能摧毁种种烦恼,广取一切功德法财,故名光明金刚宝戒。不仅我师卢舍那佛依此戒成佛,而且一切诸佛、一切菩萨无不以此戒为根本,一切众生皆以它为成佛种子。(众生虽有佛性,然要持戒然后才能见佛性。既见佛性,乃成菩提。)而众生的「意」(第七识,亦称末那识)、「识」(即分别,亦称第六识)、「色」(五根、六尘等)、「心」(第八识,亦称阿赖耶识),是情、是心,无不入此佛性戒中。既获佛性戒,当发心修行,如此下去,定能证得清净法身之不生不灭之果。

此一戒,又可方便化为十,即化为「十波罗提木叉」(保解脱)。持守此戒可保一切众生得大解脱,故名法戒。是以三世一切众生应该顶戴受持,时时体会,不可忘忽。

今天我为四众八部之大众,再次指出,此十无尽藏戒品,皆依本源自性清净心为戒体。其实本无戒可持,亦无戒可说,今说皆方便法也。

今天,我卢舍那正坐莲华台,周围有千华环绕,每一华上,显有一佛,共有千释迦。此千华中,每一华叶都有百亿四天下,千释迦又化为千百亿释迦,各坐菩提树下,同时成佛道。而这千百亿释迦,都以卢舍那为本。这些千百亿释迦,各各从本源世界,接众生俱至莲华台藏世界,听我诵卢舍那佛所诵的诸佛大戒。此戒法犹如甘露,受持此戒便可得涅盘,亦可离生死。

这时,千百亿释迦又各自返回本源世界,坐在菩提树下,诵本师卢舍那佛所说之戒。此戒有十重四十八轻戒相,它犹如日月能破黑暗,消除身心热恼;亦如璎珞珠,能庄严法身。无量的微尘众受此戒后,皆成正觉。我师卢舍那佛常自诵此戒,我亦随之诵,你们这些新发心菩萨,应尊重佛戒,受持佛戒,并将此戒传与一切众生。

你们谛听我正诵,此一乘大戒是诸佛戒之藏,一切五戒、八戒、十戒等,无不从此戒中流出,一切八戒等无不摄入此大戒中。持此戒者能得大解脱。

诸位当知,佛法大海,唯信能入。若不信自己决得成佛,则有些戒品不能牢固,若谛信自己有佛性,坚信卢舍那依此戒成佛,自然能念念护持妙戒,不使遭毁坏。一切有心者,皆应入佛性戒中。既受此佛性戒,便能入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阶位,真是佛的弟子。是以,一切大众应恭敬、至心听我诵。

尔时,释迦牟尼初坐菩提树下,成无上正觉已,便宣此戒。此菩萨戒(十重四十八轻),戒相虽多,孝顺(父母、师僧、三宝)而尽摄之。所以孝顺就是菩萨戒,亦可名为制止(诸恶)。世间一切善恶果报,皆在孝与不孝。故孝顺所在,自然梵行具足。

佛说到此,口中即放无量光明。这时,百万亿大众、诸菩萨、十八梵天、六欲天于、十六大国王,皆聚集于佛前合掌,诚心诚意地听佛诵菩萨戒。

佛告诉诸菩萨说:我虽已成佛,今尚半月半月自诵诸佛法戒。你们这些发心菩萨,乃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的诸菩萨都应诵。

佛诵戒,故口中发出无量戒光,此光是有因缘的,它不属青、黄、赤、白、黑之色法,非属六尘缘影之妄心法,非有、无之断常见法,亦非二乘修证之因果法。它是一切诸佛所证、成佛之真因,是行菩萨道之根本,亦是诸佛子成佛的根本。所以各位大众诸佛子,应受持、读诵、躬行之。

诸佛子谛听,若能受佛戒,不论是国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黄门,还是淫男、淫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刚神、畜生,乃至变化人,只要能通达法师语,二尽得与他授戒。未受佛戒前,虽有净秽差别,一旦受戒,皆返妄归真,清净无污,故皆名第一清净。

佛告诸佛子说:若能受此根本戒者,应时时读诵,若受戒而不诵,现在失菩萨之位,将来失成佛之种。我已成佛,尚时时读诵。且过去一切菩萨已诵,未来菩萨当诵,现在菩萨正诵,何况你们这些新学佛子。我已略说菩萨戒相。当然戒体本无形相,然持戒者有持戒之相,毁戒者有毁戒之相。所以,你们应时时勤学,敬心奉持,不可怠慢。

原典

尔时,释迦牟尼佛,从初现莲华藏世界,东方来入天宫中,说《魔受化经》已①。下生南阎浮提,迦夷罗国,母名摩耶,父字白净,吾名悉达。七岁出家,三十成道②,号吾为释迦牟尼佛。

于寂灭道场③,坐金刚华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罗天王宫,其中次第十住处所说。时佛,观诸大梵天王,网罗幢因,为说无量世界,犹如网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别异无量,佛教门亦复如是。吾今来此世界八千返,为此娑婆世界,坐金刚华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罗天王宫,为是中一切大众,略开心地法门竟。

复从天王宫,下至阎浮菩提树下,为此地上一切众生、凡夫④、痴闇⑤之人,说我本卢舍那佛心地中,初发心中,常所诵一戒⑥,光明金刚宝戒⑦。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萨本源,佛性种子。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识、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当当常有因故,当当常住法身。

如是十波罗提木叉⑧,出于世界,是法戒,是三世一切众生顶戴受持。

吾今当为此大众,重说十无尽藏戒品,是一切众生成本源,自性清净。

我今卢舍那:万坐莲华台,周匝千华上,复现千释迦。

一华百亿国,一国一释迦,各坐菩提树,一时成佛道。

如是千百亿,卢舍那本身。千百亿释迦,各接微尘众,

俱来至我所,听我诵佛戒,甘露门⑨即开。是时千百亿,

还至本道场,各坐菩提树,诵我本师戎。十重四十八⑩,

戒如明日月:亦如璎珞珠⑾。微尘菩萨众,由是成正觉⑿。

是卢舍那诵,我亦如是诵,汝新学菩萨,顶戴受持戒。

受持是戒已,转授诸来生。谛听我正诵,佛法中戒藏,

波罗提木叉。大隶心谛信,汝是当成佛,我是巳成佛,

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一切有心者,皆应摄佛戒。

求生受佛戒,即入诸佛位,位同大觉⒀已,真是诸佛子。

大众皆恭敬,至心听我诵。

尔时,释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树下,成无上觉⒁,初结菩萨波罗提木叉。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⒂,亦名制止。

佛即口放无量光明。是时,百万亿大众、诸菩萨、十八梵天⒃、六欲天子⒄、十六大国王⒅,合掌至心,听佛诵一切诸佛大乘戒。

佛告诸菩萨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诵诸佛法戒,汝等一切发心菩萨亦诵,乃至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诸菩萨亦诵。

是故戒光从口出,有缘非无因故光。光非青黄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无,非因果法。是诸佛之本源,行菩萨道之根本,是大众诸佛子之根本。是故大众诸佛子,应受持,应读诵,应善学。

诸佛子谛听,若受佛戒者,国王、王子、百宫、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黄门⒆、淫男、淫女、奴婢、八部鬼神⒇、金刚神、畜生,乃至变化人,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皆名第一清净者。

佛告诸佛子言:有十重波罗提木叉,若受菩萨戒,不诵此戒者,非菩萨,非佛种子。我亦如是诵,一切菩萨已学,一切菩萨当学,一切菩萨今学。我已略说菩萨波罗提木叉相貌,应当学,敬心奉持。

注释

①说魔受化经已:释迦牟尼佛先在兜率天宫中,降伏魔,说《魔受化经》毕。

②七岁出家,三十成道:关于释迦牟尼佛出家、成道的年岁,佛经中诸说不一,此亦为一说。

③寂灭道场:略称「寂场」;此处是释迦开悟的场所。道场中的道,是觉悟之意。

④凡夫:指未出三界的众生。

⑤痴闇:烦恼覆心,慧心不明。

⑥一戒:意为第一最上微妙之戒。

⑦光明金刚宝戒:即一戒。此一戒能破诸黑暗,故为光明;能摧毁诸烦恼,故喻金刚;广取一切功德法财,故为宝。

⑧波罗提木叉:保解脱戒,意谓持此戒,可保入到解脱岸。

⑨甘露门:甘露的法门,佛的教法,使人臻涅盘之境的门户。

⑩十重四十八:即指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

⑾璎珞珠:由珠玉与贵重金属珠所串成的饰物。佛教特别以之指佛、菩萨身上的饰物。

⑿正觉:正确的觉悟,即觉悟到宇宙人生的真理。这是指佛的觉悟而言。

⒀大觉:指佛或佛的觉悟。

⒁无上觉:即正遍知。此觉超诸觉之上,无有能过者。

⒂孝名为戒:以孝则不作恶,故为戒,亦名制止。

⒃十八梵天:是指色界的十八天。这即是初禅的三天,二禅三天,三禅三天,四禅九天。

⒄六欲天子:即六欲天之主。丌欲天,指欲界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

⒅十六大国王:西域之十六大国之王。

⒆黄门:阉人。

⒇八部鬼神:即天、龙、夜叉等八部鬼神。

十重戒

第一杀戒

译文

佛说:佛弟子,若杀人(包括自杀),指使杀人,巧设方便,令其致死,鼓励杀,见作随喜,乃至以咒术杀生,以及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一一都为禁止;乃至一切有命者,俱不得故意杀害。

是以菩萨应怀慈悲心、孝顺心,尽一切方便保护,救济一切众生。若不这样,反放纵自己,泄其怨恨,以杀为乐,杀害众生,则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佛言:佛子,若自杀①,教人杀,方便杀②,赞叹杀③,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④、杀缘⑤、杀法⑥、杀业⑦,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

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⑧,方便救护一切求生。而反态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⑨。

注释

①自杀:指亲手杀众生命,包括自毁己命。这是身造杀业。

②方便杀:为行杀业者提供方便,如指示道路等。此是意造杀业。

③赞叹杀:鼓励人行杀。此属口造杀业。

④杀因:指由无始来的烦恼冲动,忽然掀起一念杀的动意。

⑤杀缘:杀众生之心不断及种种条件助成杀事。

⑥杀法:指以刀、剑、毒药等杀害众生的方法。

⑦杀业:命根未断,未成杀业,命根一断,杀业已成。

⑧孝顺心:佛、菩萨观一切众生都是未来之佛,故应孝顺。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故应孝顺之。

⑨波罗夷罪:弃罪;犯此罪者,永弃佛门之外。亦云堕,谓犯此戒者,即堕落于三恶道。又云断头,谓此罪极恶。

第二盗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己行盗,指使他人行盗,乃设方便,窃取财物,用咒术盗取,以及盗因、盗缘、盗法、盗业,都得禁止;乃至供养鬼神的物品,劫贼盗回的物品,一切有主之财物,乃至一针一线,一草一木,都不得故意盗取。

菩萨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犹如父母,亦如子女,故应生孝顺心、慈悲心,经常帮助他人使其幸福、快乐。若不是这样,反盗人财物,是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第二盗①戒

若佛子,自盗,教人盗②,方便盗③,咒盗④,盗因⑤、盗缘⑥、盗法⑦、盗业⑧,乃至鬼神有主物,劫贼物⑨,一切财物,一针一草,不得故盗。

而菩萨应生佛性孝顺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乐。而反更盗人财物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盗:一切有主之物,不予而取,名之为盗。

②教人盗:教人为我劫取,乃至为我偷税等。

③方便盗:指彼物自来,方便藏取,如顺手牵羊;借而不还,代入保管财物,后来据为已有,都是方便盗。

④咒盗:起咒取物,或以咒遣鬼神盗取等。

⑤盗因:谓由无始以来薰习所成的贼贪种子,而现在生起一念盗心为因,有此因,然后才去进行偷盗。

⑥盗缘:谓由种种的珍贵宝物,或自己所喜爱的东西,呈现在自己面前,诱发自己去盗取,是为助成其盗。

⑦盗法:谓在盗取时,巧设种种的计谋,种种的方法,盗人财物,名为盗法。

⑧盗业:取物离本处。

⑨劫贼物:劫贼盗回来的东西,在劫者看来这些物已为己所有。

第三淫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己行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都不得故意与之行淫,以及淫因、淫缘、淫法、淫业,都为本戒所禁;亦不得与雌性动物,诸天鬼神女行淫。不得非道行淫,不得在不合礼俗、时间里同房。

菩萨观一切众生皆是父母,故应生孝顺心、慈悲心,救度一切众生,且将净法传与他人,令其断淫欲。若不是这样,反教人起淫念淫行,不论对方是畜生,还是母女姊妹六亲等。菩萨若这样做,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自淫,教人淫①,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②、淫缘③、淫法④、淫业⑤,乃至畜生女,诸天鬼神女,及非道⑥行淫。

而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净法⑦与人。而反更起一切入淫,不择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亲行淫。无慈悲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教人淫:自淫其罪较小,教人淫其罪则大。

②淫因:指无始以来所具有的贪淫习气,而于现在初起的一念淫心,名为淫因。

③淫缘:指一念淫心生起后,其心相续不断,于是就对对方加以追逐,多种助成男女会合,名为淫缘。

④淫法:行淫的方法。

⑤淫业:即指成就淫事。

⑥非道:指不分昼夜时节、场所等。

⑦净法:清净梵行之法。

第四妄语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说妄语,令他人传其美名而说妄语,以及方便妄语,妄语因、妄语缘、妄语法、妄语业,乃至不曾见说见,见说未见,身心妄语等都为本戒禁止。

菩萨不仅自己说正语、持正见,而且亦应使一切众生都说正语、持正见。若不是这样,反使众生说邪语,持邪见,行邪业,是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水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第四妄语①戒

若佛子,自妄语②,教人妄语③,方便妄语④,妄语因⑤、妄语缘⑥、妄语法⑦、妄语业⑧,乃至不见言见,见言不见⑨,身心妄语⑩。

而菩萨常生正语⑾、正见⑿,亦生一切众生正语、正见。而反更起一切众生邪语、邪见、邪业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妄语:妄即不真,即不真之语。最大妄语是:未得涅盘,谓得涅盘;未证菩提,谓已成菩提等。

②自妄语:即自己说我是圣人,我已悟道了。

③教人妄语:指使他人扬己功德,说我是圣人等。

④方便妄语:或说天来、龙来,供养自己,或以种种暗示,说自己已证佛果等。

⑤妄语因:无始来的诳贪种子,发生作用,起心要去诳惑他人,以取得名利。

⑥妄语缘:有可欺之人现前,及种种方便助成妄语。

⑦妄语法:使人相信的种种方法。

⑧妄语业:即有人相信,妄语业即成。

⑨不见言见,见言不见:不曾见佛而言见佛,不曾见他人作恶而言见,见他人行善,以嫉妒心而言不见。

⑩身心妄语:以身业表相,令入妄解。如闻其得佛果否,点头示相,问清净否,默示不答等。此时口虽不言,亦为妄语。

⑾正语:如法而说即是正语。

⑿正见:正确的见解。

第五酤酒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酤酒(即卖酒),指使他人为己卖,以及酤酒因、酤酒缘、酤酒法、酤酒业,都得禁止;一切酒都不可酿造、买卖,酒是起祸之因缘。

菩萨度众生,应以开众生之智慧为己任。若不是这样,反酿造、买卖酒,使众生产生颠倒之心,则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第五酤洒①戒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洒,酤酒因②、酤酒缘③、酤酒法④、酤酒业⑤,一切酒⑥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

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⑦之慧。而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⑧之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酤酒:买卖酒。

②酤酒因:初起一念酤酒求取高度利润的心。

③酤酒缘:米、面、葡萄等物及酿酒工人等助成为法。

④酤酒法:于酤酒的过程中,论斤两出纳取与,资具方法。

⑤酤酒业:以上三事和合,使之完成酤酒为业,致使受痴热无知之果报。

⑥一切酒:涵盖一切米、麦等,乃至甘蔗、葡萄、杨梅、枣子等物所酿造的酒。

⑦明达:明,即指宿世、天眼、漏尽这三明。达,即知过去、现在、未来无碍之智慧。具足三明三达,即见性成佛道。

⑧颠倒:即认妄为真,认物为己等。

第六说四众过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说出家、在家之菩萨、比丘、比丘尼罪过,指使他人说彼罪过,以及罪过因、罪过缘、罪过法、罪过业,都得禁止。

菩萨闻外道、恶人、二乘人,说大乘佛法为非法,大乘律为非律,应生慈悲心,教化外道、恶人、二乘人,使其舍邪归正,返妄归真,生起大乘善信之心。如若不是这样,而菩萨反随之说大乘罪过,是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口自说出家、在家菩萨、比丘、比丘尼罪过,教人说罪过,罪过因①、罪过缘②、罪过法③、罪过业④。

而菩萨闻外道、恶人,及二乘恶人⑤,说佛法中非法非律⑥,常生慈心,教化是恶人辈,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萨⑦反更自说佛法中罪过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罪过因:无始以来之三毒染心习气现在生起一念说心。

②罪过缘:求得对方的过失,作为自己说过的资料。

③罪过法:以种种方便善为巧说,使得别人知他的过失。

④罪过业:了了出口,令入领解相信。

⑤二乘恶人:此处指小乘。

⑥佛法中非法非律:说大乘佛法非佛法,大乘戒律非佛制。

⑦菩萨:此指在家、出家菩萨。

第七自赞毁他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己赞颂自己,毁谤他人,说人之短;指使他人赞扬自己,毁谤他人,以及毁他因、毁他缘、毁他法、毁他业,都为本戒所禁。

众生与菩萨本来一体,众生有过,菩萨代受;应把好事归于大众,坏事由自己承担,代众生受辱。只有这样,才能自度度他。如若不是这样,反宣扬自己德行,隐藏他人做的好事,使他人受毁谤,则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口自赞①毁他②,亦教人自赞毁他③,毁他因④、毁他缘⑤、毁他法⑥、毁他业⑦。

而菩萨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恶事自向已,好事与他人。若自扬已德,隐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毁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自赞:自己赞叹自己的功劳,赞叹自己长处。

②毁他:讥人过失,说人之短。

③教人自赞毁他:教人赞我有德,而毁他人无德。

④毁他因:以贪慢等的烦恼发动而于最初生起一念赞毁之心。

⑤毁他缘:以次心相续而助成追求名利为目的的。

⑥毁他法:以种种善行赞毁之方而成自扬陵彼的方法。

⑦毁他业:令人领解完成毁他的事业。

第八悭惜加毁戒

译文

佛弟子,若吝啬,指使他人吝啬(以掩盖自己吝啬),以及悭因、悭缘、悭法、悭业,都为本戒所禁。

菩萨见一切贫穷者来乞讨,应随其所求,供给一切。若因恶心、瞋心,对乞物者,不施一针一线、一草一木;对乞法者不说一句、一偈,哪怕一微尘许佛法,反而辱骂来者。若这样,则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自悭,教人悭,悭因①、悭缘②、悭法③、悭业④。

而菩萨见一切贫穷人⑤来乞者,随前人所须,一切给与。而菩萨以恶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钱一针一草;有求法者,不为说一句、一偈、一微尘许法;而反更骂辱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悭因:无始以来具有悭吝之心,而于现在起这念心。

②悭缘:这悭念心相续不断的延续下去,见求财法的人来,与自己不相契合,以遮护自己的财法不给。

③悭法:对方一再向自己求取,而利用种种善巧遮护财法的方法,不予施舍。

④悭业:由悭因、悭缘、悭法三事和合作意成就其事。

⑤贫穷人:指贫于财,穷于法的人。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起瞋心,教他人瞋彼以泄己恨,以及瞋因、瞋缘、瞋法、瞋业,都为本戒所禁。

菩萨度众生,应先令一切众生增长善根,而无讼诤之事,又常生慈悲心、孝顺心,视一切众生如父母、似子女。若不能这样,反对一切众生,乃至非众生(主指幻化人),恶口辱骂,手打杖击,如此瞋心依然不息;所瞋之人,前来悔过,善言道歉,瞋犹不息,意欲报复,这岂为菩萨行。菩萨若如是做,是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①、瞋缘②、瞋法③、瞋业④。

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中善根⑤无诤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顺心。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乃至于非众生中,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犹瞋不解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瞋因:无始含恨薰习所成的瞋恚种子,由彼种子现起一念瞋心。

②瞋缘:一念瞋心生起后,继续不断的等流下去,再加所瞋对象现于前,以助成对他的瞋恚。

③瞋法:设计如何使他受辱,乃至种种打骂的方法。

④瞋业:由瞋因、瞋缘、瞋法三事和合,使得对方领解。

⑤善根:这里指不贪、不瞋、不痴。

第十谤三宝戒

译文

佛弟子,若自谤三宝,指使他人谤三宝,以及谤因、谤缘、谤法、谤业,都为本戒所禁。

菩萨闻外道以及恶人,以一句半言谤三宝之声,其痛苦之情,犹如三百矛刺心,何况自谤三宝。菩萨见三宝不生正信之心、孝顺心,而反助恶人、邪见人谤三宝,是犯波罗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自谤三宝,教人谤三宝,谤因①、谤缘②、谤法③、谤业④。

而菩萨见外道及以恶人,一言谤佛音声,如三百鉾刺心,况口自谤。不生信心、孝顺心,而反更助恶人、邪见人谤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注释

①谤因:无始来具有邪见之心,好邪论议,现在动起一念邪见之心,欲兴毁谤。

②谤缘:有一念邪见之心,一旦遇有因缘,就作邪说方便。

③谤法:巧词伪谤,著作邪书,惑乱人心。

④谤业:谤因、谤缘、谤法三事和合,造作成谤,前人领解,而成三恶道的谤业苦果。

译文

各位善学菩萨,你们应当学此「十波罗提木叉」,此中戒律不得违犯,纵然违犯如微尘许都不许,何况具足犯十戒。若犯一戒或十戒,现身不得发菩提心。因为菩提心,即是清净光明宝戒之妙觉心,今既破戒,即失此心。菩提心是福、慧之根本,根本既失,佛果何成。是以犯戒者,既失国王位、转轮王位,比丘、比丘尼位,亦失十发趣心、十长养心、十金刚心、十地因位功。因位既失,妙觉果位岂可得,是以佛性常住妙果位亦失。如此一切皆失,即堕于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中,经二劫、三劫之久,听不到父母名字,何况三宝名字。所以这十重戒,一一不可违犯。

你们这些菩萨,今受菩萨戒者,今学;当来受菩萨戒者,当学:已受菩萨戒者,已学。如是十戒,应当学,应当敬心奉持,终身不忘。此十重戒,这里仅为略说,在<八万威仪品>中,当有详细解释。

佛对诸菩萨说,此十重戒已说完,不面当说四十八轻戒。

原典

善学诸仁者①,是菩萨十波罗提木叉,应当学,于中不应一一犯如微尘许,何况具足犯十成。若有犯者,不得现身发菩提心,亦失国王位、转轮王②位,亦失比丘、比丘尼位③,亦失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佛性常住④妙果,一切皆失。堕三恶道中,二劫、三劫,不闻父母三宝名字⑤。以是不应一一犯。

汝等一切诸菩萨,今学,当学,已学。如是十戒,应当学,散心奉持。<八万威仪品>当广明。

佛告诸菩萨言,已说十波罗提木叉竟,四十八轻今当说。

注释

①仁者:赞叹之词,指在会的菩萨。

②转轮王:以十善法教化国民,名叫转轮王。转轮王分四种:金轮王,统领四天下;银轮王,统三天下;铜轮王,统二天下;铁轮王,统一天下。

③比丘、比丘尼位:比丘尼以清净自守,犯重破梵行,即失比丘、比丘尼位。

④佛性常住:佛性是永恒不灭的。

⑤不闻父母三宝名字:在地狱中众生无父母,饿鬼是化生,亦无父母,畜生有父母,长大后不识父母,故云不闻父母名字,何况三宝名字。

四十八轻戒

第一不敬师友戒

译文

佛弟子,将受国王位、转轮王位,以及百官受位时,应先受菩萨戒。如是,一切鬼神会护持王身,百官之身,诸佛亦会欢喜,来保佑国家安宁,人民快乐。

既已受戒,诸佛弟子,应生孝顺心、恭敬心,遇上座、和尚、轨范师、大德、同学、同见、同行,应起身奉承迎接,礼拜问讯,如法供养。菩萨若不是这样,反生骄心、慢心、痴心、瞋心,不起身承迎礼拜,不依法供养,非菩萨行。若无财物,难以供养,应自卖己身、国城、奴婢、七宝等。若不能如是礼遇、供养,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欲受国王位时,受转轮王位时,百宫受位时,应先受菩萨戒。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诸佛欢喜。既得戒已,生孝顺心、恭敬心,见上座①、和尚、阿阇黎②、大德③、同学、同见④、同行⑤者,应起承迎,礼拜问讯。而菩萨反生憍心、慢心、痴心、瞋心,不起承迎礼拜,一一不如法供养。以自卖身、国城、男女、七宝、百物而供给之,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上座:上座有三种:㈠生年上座,先受戒者在先。㈡福德上座,众所推敬。㈢法性上座,证入圣位。此处指第一种。

②阿阇黎:轨范师,主要教授威仪,示人轨式。

③大德:对修行者的尊称。

④同见:心同一解。

⑤同行:做同样业。

第二饮酒戒

译文

佛弟子,不可故意饮酒,酒会生无量过失。假如以手拿酒具劝人饮酒,亦会遭五百世无手之果报,何况自饮酒了。

所以,菩萨不仅不能自饮,亦不可教人饮,广而推之,不得教畜生饮。一切酒都不能饮,若故意自饮,教人饮,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故饮酒,而酒生过失无量①。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②,何况自饮。

亦不得教一切人饮,及一切众生③饮酒,况自饮酒。一切酒不得饮,若故自饮,教人饮者,犯轻垢罪④。

注释

①酒生过失无量:指酒使人无惭无愧,打人、骂人、迷心乱性、失菩萨威仪等。

②五百世无手:劝人饮酒,五百世无手,堕落鳝、蚯蚓类。

③一切众生:这里指畜生。

④轻垢罪:此罪比前十重罪仅减一等,非指轻细。

第三食肉戒

译文

佛弟子,不可故意吃肉,一切众生(包括水中、陆地或天空中的飞禽走兽)的肉,都不可吃。一切众生皆有佛性,食肉者,即断无量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到都会远离舍去,所以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的肉。食肉者,会遭无量罪,菩萨若明知而故意食,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众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①,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断大慈悲佛性种子:《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四云:「《涅盘经》云:『夫食肉者断大慈大悲之种。此则食肉违害大悲性种失自利也。』」佛性种子,这里指众生之佛性种子。

第四食五辛戒

译文

佛弟子,不得食五种辛物:大蒜、韮菜、葱、小蒜、兴渠(产于印度,汉地无此种辛物)。这些辛物,既不可单食,亦不可杂在食物中吃。若明知而故食,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苳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①。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一切食中不得食:指不能作配料夹杂在食物中吃。但若患病,确实需要,不在此例。

第五不教悔罪戒

译文

佛弟子,若遇众生犯八戒、五戒、十戒、七逆、八难,以及一切禁戒,应教其忏悔。若菩萨见他人犯戒,不教忏悔,而自己与他同住、同僧利养、共其布萨、同一住众说戒,而不举其过,不教他忏悔,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见一切众生犯八戒①、五戒②、十戒③、毁禁、七逆④、八难⑤,一切犯戒罪,应教忏悔。而菩萨不教忏悔,同住,同僧利养⑥,而共布萨⑦,同一众住说戒,而不举其罪,不教悔过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八戒:即不杀生、不与取、非梵行、不虚诳语、不饮诸酒、不涂饰鬘歌舞观听、不坐高大华丽床、不非时食。

②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在家男女所受之戒。

③十戒:指沙弥十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宝、不歌舞观听。

④七逆:指七种逆罪。即:出佛身血(伤害佛陀)、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阇梨、破羯磨转法轮僧(指破坏教团的团结)、杀圣人(阿罗汉) 。

⑤八难:犯戒之果报。即:㈠地狱,㈡畜生,㈢饿鬼,㈣诸根不具,㈤生于邪见家,㈥生长寿天,㈦佛前佛后,㈧边地。

⑥同僧利养:清净比丘是不可与犯戒比丘同受施主的供养。

⑦布萨:佛教教团的定期集会,进行反省、忏悔。

第六不供给请法戒

译文

佛弟子,若遇弘扬大乘法师、学习大乘的同参道友、同见、同行来到寺庙、舍宅、城邑,不论远近,或百里,或千里,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国王等都应起身迎来送去,尊重恭敬,礼拜供养。应日日供应上妙而丰富的三餐,提供衣、食、住、医药等方便,尽力满足来者的一切需求。

为求大法,菩萨应以清净之口业,启请法师在午前、午后、初夜这三时,演说妙法;应以清净身业,日日三时礼拜供养;应以清净意业,对待法师,不生瞋心,不生患恼之心。菩萨为求解脱道,不仅三业虔诚,纵然为佛法焚身断臂亦在所不惜。菩萨若不能如是,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见大乘法师、大乘同学、同见、同行来,入僧坊①、舍宅②、城邑③,若百里千里来者,即起迎来送去,礼拜供养。日日三时④供养,日食三两金,百味饮食,床座医药,供事法师,一切所须,尽给与之。

常请法师三时说法,日日三时礼拜,不生瞋心⑤,患恼⑥之心。为法灭身⑦,请法不懈。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入僧坊:约出家菩萨。

②舍宅:约在家菩萨。

③城邑:约王等。

④日日三时:约时分也。谓辰旦供养小食,斋时供养正食,余时供非时汤药等,故为三时也。

⑤不生瞋心:身受难忍之苦,不生瞋心。

⑥患恼:患供养繁费。

⑦为法灭身:连身都不怜惜,何况外财。此所谓举重况轻。如《贤愚经》第一卷,释迦过去作毘楞竭王,为求一偈身受千钉。又如雪山童子为求半偈高岩舍命,如是等故云为法灭身。

第七懈怠不听法戒

佛弟子,若遇法师在寺庙、大宅、山林、树下,及一切处,演说「法毘尼经律」,应持经律前去听受,如不解其义,应一一谘询请问。新学菩萨,尤应如此。若不去说法处谛听,始则怠慢佛法,终则无恶不做。所以菩萨若如此,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一切处有讲法毘尼①经律,大宅舍中有讲法处,是新学菩萨,应持经律卷,至法师所听受谘问。若山林树下,僧地房中,一切说法处,悉至听受。若不至彼听受谘问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毘尼:即律。梵语毘尼,此云调伏,谓调三业,治伏六根,灭一切恶,生一切善。亦云善寿,谓毘尼住世,即佛法住世,毘尼若灭,佛法即灭。

第八背大向小戒

译文

佛弟子,若心背大乘经律,言大乘非佛说,且又受持二乘声闻之法,外道恶见,以及一切禁戒、邪见、经律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经律,言非佛说,而受持二乘声闻①,外道恶见②,一切禁戒邪见经律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声闻:闻佛音声而悟道。

②外道恶见:指诽拨一切佛所说法。

第九不看病戒

译文

佛弟子,遇一切患病者,应主动供养,犹如供养佛一样。在佛教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所以无论是父母患病,或是师僧、弟子患病,或先天诸根不具,乃至受百种病之所苦恼,都应以平等心,如法供养,照顾病人,至病愈为止。

作为菩萨,若因瞋恨之心,不照料病人;在寺庙、城邑、郊野、山林、道路上,遇患者不去救济,不去供养,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八福田①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若父母、师僧、弟子病,诸根不具②,百种病苦恼,皆供养令差③。

而菩萨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房④中、城邑⑤、旷野、山林、道路⑥中,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八福田:㈠佛,㈡圣人,㈢和尚,㈣阿阇梨,㈤僧,㈥父,㈦母,㈧病人。此八种,皆堪种福,故称为「田」。若人能尽力从事此八种,亦犹农人之力田,则获秋成之利。

②诸根不具:指眼、耳、鼻、舌、身五根有所残缺,如眼盲,耳聋,或腿跛,或口哑等。

③供养令差:供养直至病好为止。

④僧房:指师僧弟子病处。(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⑤城邑:指父母等病处。(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⑥旷野、山林、道路:通一切病苦处。(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第十不畜杀具戒

译文

佛弟子,不得收藏一切刀、杖、弓箭、斧等战鬬工具,以及罗网、陷阱等杀生用具,一切皆不得藏。菩萨对杀父母之仇人,尚不加报,何况杀一切无故众生?所以不得收藏杀众生工具。若明知而收藏杀生用具,犯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应当敬心奉持,在<六度品>中有更详细解释。

原典

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鉾斧、鬪战之具①,及恶罗网②杀生之器,一切不得畜。而菩萨乃至杀父母,尚不加报,况杀一切众生?不得畜杀众生具,若故畜者,犯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下<六度品>③中广明。

注释

①闘战之具:即武器。

②恶罗网:此指杀生器具,可以网鱼、网走兽、网飞鸟。

③下六度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云:「下六品等指广本,以彼六品之中有开有释,如彼应知。」《菩萨戒本疏》卷下本:「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下六品中当广明。……下六品者指广本也。」

第十一国使戒

译文

佛说:佛弟子,不得因利养、恶心而接受传递情报的使命。双方军队对垒,兴师征伐会残杀无量众生。菩萨连往来于军中都不允许,何况故意作国贼,若故意作,犯轻垢罪。

原典

佛言: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①。军阵合会,兴师相伐,杀无量众生。而菩萨尚不得入军中往来,况故作国贼②,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通国使命:身为国使,通致两头论斗战事;或但在一处,示其图策令得相害,亦犯此戒;或示得行兵等法;或入车传言,立期交阵,令多人命断。(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②国贼:民为国之本,害民即害国,故称国贼。

第十二贩卖戒

译文

佛弟子,不得贩卖良人、奴婢、六畜(牛、马、猪、羊、鸡、犬),不得贩卖棺材等。不但不应自作,而且亦不应教人作。若故意自作,教人作,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故贩卖良人①、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②。尚不应自作,况教人作。若故自作,教人作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良人:善良人家的子女。

②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若作此业,心念必希望多人死亡,这是恶念。棺材即是板木,或板木者棺外椁等木。(见《菩萨戒本疏》卷下本)

第十三谤毁戒

译文

佛弟子,若因恶心故,无事毁谤良人、善人、法师、僧人、国王、贵人等,为言犯七逆、十重戒。菩萨应以孝顺心、慈悲心对待一切众生,视其如父母、兄弟和亲人。若不是这样,反更加害众生,使其无地自容,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①故,无事②谤他良③人、善④人、法师、师僧、国王、贵人,言犯七逆十重⑤。父母兄弟六亲中,应生孝顺心、慈悲心。而反更加于逆害。堕不如意处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恶心:《菩萨戒本疏》卷下本云:[唯欲毁他无利益。]

②无事:无三根恶事。(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三根指三不善根(贪、瞋、痴烦恼)。

③良:《菩萨戒本疏》卷下本云:[想净故名良。]

④善:《菩萨戒本疏》卷下本云:[实净故名善。]

⑤十重:即本经的十重戒。

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译文

佛弟子,若因恶心,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尤其是四月乃至九月间放火是绝对要不得的。若延及他人房屋、城邑、寺庙、田木、鬼神、官物等,都为犯戒。一切有主之物,都不得故烧。若故意烧,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①,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房、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主物,不得故烧。若故烧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四月乃至九月放火:四月至九月,是蛇虫鼠蚁繁殖之期,若放火烧山,杀生无量,故得禁止。

第十五僻教戒

译文

佛弟子,应教导自家佛弟子,外道恶人,六亲,以及一切善知识,受持大乘经律,教导他们了解经中第一义谛实相妙理,并令他们发菩提心。应教他们按十发趣心、十长养心、十金刚心,这三十心中一一次第修证下去。菩萨若因恶心、瞋心,不教其大乘道法,而横教小乘经律,枉其根性;或以外道邪见,使之不能出生死,不得解脱,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自佛弟子,及外道恶人,六亲①,一切善知识②,应一一教受特大乘经律,教解义理,使发菩提心。十发趣心③、十长养心④、十金刚心⑤,于三十心中,一一解其次第法用。而菩萨以恶心、瞋心,横教⑥二乘声闻经律,外道邪见论等,犯轻垢罪。

注释

①六亲:此处指俗眷。(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②善知识:指法侣道友,素相亲善者。

③十发趣心:一空一切空,一切法入心内都是空,属空观。圣一法师讲《梵网经菩萨戒浅说》一0七页。

④十长养心:从心内流出一切法,如念佛布施等六波罗蜜,自利利他之行,都是幻法,属假观。出处同③。

⑤十金刚心:不出不入,不生不灭,是真如法界,如金刚般坚固,是中观。其出处同③。

⑥横教:非依病与药,而是违机倒说。

第十六为利倒说戒

译文

佛弟子,应以上求佛道,不化众生之心,先学大乘威仪经律,并广泛而精微地通晓其旨意,方可规范后学,自利利他。

佛弟子,若遇新学菩萨,无论远近,或百里,或千里,赶来求大乘经律,应按照佛法,为其演说,先修苦行,后从行得解。苦行法中要求烧身、烧臂、烧指,若不能如是,就是着相凡夫,非为出家菩萨。出家菩萨甚至应舍弃自身肉手足去供养饿虎、饿狼、狮子、一切饿鬼等众。

说完苦行后,再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令其心开意解。而菩萨若只为利养、名声,应答不答,不按次第说法,则上违佛宝,中背经戒,不乖求者。如是作者,反说是三宝之教,是为谤三宝,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应好心先学大乘威仪①经律,广开解义味②。

见后新学菩萨,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应如法为说一切苦行③,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④,乃至饿虎、狼、狮子、一切饿鬼,悉应舍身肉手足而供养之。

然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而菩萨为利养故,为名闻故,应答不答,倒说经律⑤文字,无前无后⑥,谤三宝说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威仪:有威可畏,有仪可仰。指行、住、坐、卧四威仪,为化导之轨范。

②广开解义味:致广大而尽精微。

③说一切苦行:《菩萨戒本疏》卷下本:「见后新学菩萨下,正辨为他无倒说法。于中有二:初说苦事以试其心,后说正法以开其解。以试心为欲发其大行故说正法以开解。说苦事中以二事试之。一烧身以供诸佛,二舍形以救饿苦。」

④非出家菩萨:上文义为,若不烧身、烧臂、烧指,则我、法、空三执未破,故不名为菩萨。

⑤倒说经律:指不先说苦行持,即说荡空毁其戒躯,令失正行,故云倒说。(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⑥无前无后:回前作后,回后作前,中置前后,前后置中,令乖义理,故为失也。(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

译文

佛弟子,若为求好饮食、求钱财、利养、名誉,去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持这些显贵势力去求名求利,乞索饮食钱财。若不如是,便打拍牵挽,横逼强取,一一皆为犯戒。

如是,一切求利,是为恶求、多求。若自求不得,又教他人求,令人生怨恨,都是无慈悲心,无孝顺心。如是作,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自为饮食、钱财、利养、名誉故,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恃作形势①,乞索打拍牵挽,横取钱财。

一切求利,名为恶求②、多求③,教他人求,都无慈愍心,无孝顺心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形势:《菩萨戒本疏》卷下本:「显籍彼令谓之形,密凭彼力谓之势。」

②恶求:不合理的求。

③多求:贪无厌足。

第十八无解作师戒

译文

佛弟子,应学十二部经,日日六时诵持菩萨戒律,解其义理佛性之性。

菩萨若不解其中一句一偈之义,及制戒因缘,而诈言能解,即为自欺、欺他。若不明白一一制戒因缘,又不知一切法的实相,而为他人作师授戒,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应学十二部经①,诵戒,日日六时持菩萨戒,解其义理佛性之性②。

而菩萨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缘,诈言能解者,即为自欺诳,亦欺诳他人。一一不解③,一切法不知④,而为他人作师授戒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十二部经:乃指佛陀所说法,依其叙述形式与内容分成十二种类。即:应颂、长行、重诵、授记、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论议等。

②义理佛性之性:悟第一义实相妙理,就是佛性之性。

③一一不解:即一一法门中不解。(见《菩萨戒本疏》卷下本)

④一切法不知:于一切法总不知。(见《菩萨戒本疏》卷下本)

第十九两舌戒

译文

佛弟子,因恶心,遇持戒比丘,手持香炉,行菩萨之德行,即在两边制造是非,令其发生诤斗,使其彼此交恶。如是谤欺贤人,无恶不造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①故,见持戒比丘,手捉香炉②,行菩萨行,而鬬遘两头③,谤欺贤人,无恶不造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恶心:乖和合,损净行,故云恶心。(见《菩萨戒本疏》卷下本)

②手捉香炉:行道威仪。(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③鬬遘两头:两边说是非,令其发生诤斗。

第二十不行放生戒

译文

佛弟子,应以慈心,广行放生义举。一切男子皆是我父亲,一切女子皆是我母亲,我生生世世,无不从此而得到此身,所以六道众生都是我父母,若杀而食之,就是杀我父母,就是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风火是我本来之体,所以当常行放生业。

佛弟子,应于生生受生之中,常行放生,因为这是常住之法,不仅自行放生,还应教人放生。若见有人杀畜生时,应尽一切方便去救护,使之脱苦难。当然,如此救护仅能救济有限的生灵,不能广行救护,所以佛弟子还应教化大众。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应请法师讲说菩萨戒经律,以佛戒功德资助亡灵,离三途苦,生人天上,或见佛闻法;未死即救,已死则度,若不如是行事,犯轻垢罪。

上述十戒,应当学,应当敬心奉持。在〈灭罪品〉中,有详细解释。

原典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应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当行放生业。

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律,福资亡者,得见诸佛,生人天上。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灭罪品>中,广明一一戒相。

第二十一瞋打报仇戒

译文

佛说:佛弟子,不得以怨报怨,以打报打。若我父母兄弟六亲被杀,不得寻报;若国王为他人杀害,亦不可报仇。杀生报仇便再杀生,如此生生世世互杀不已。菩萨视一切众生如父母,杀生即杀父母,如是做非孝道。菩萨不能畜养、打骂奴婢,因为天天都在起身、口、意三业。三业中纵然犯口业(即辱骂),亦生无量罪过,更何况犯七逆罪了。

出家菩萨,应怨亲平等,人我两忘。若无慈悲心,意欲报仇,乃至为六亲报仇,犯轻垢罪。

原典

佛言:佛子,不得以瞋报瞋,以打报打。若杀父母兄弟六亲,不得加报;若国主为他人杀者,亦不得加报。杀生报生,不顺孝道。尚不畜奴婢打拍骂辱,日日起三业。口罪无量,况故作七逆之罪。

而出家菩萨,无慈心报仇,乃至六亲中,故作报者,犯轻垢罪。

第二十二憍慢不请法戒

译文

佛弟子,刚出家菩萨,对佛经未有所解,应该虚心请教法师指点经中奥义。若自恃聪明,是贵族、是尊辈,或恃自己是大姓、高门、大解,财产殷实,以此生憍慢心,而不虚心请教,不接受先学法师的正解,为本戒所禁。若法师,或小姓、年少,或卑门、贫穷、下贱,或有残疾,但实为有德,且能正解一切经律,就应虚心求教。

而新学菩萨不得因法师种姓低下,就不去请教法师对第一义谛的正解。若这样做,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聪明有智,或恃高贵年宿,或恃大姓①、高门②、大解③,大富饶财七宝,以此憍慢,而不谘受先学法师经律。其法师者,或小姓、年少、卑门、贫穷、下贱,诸根不具,而实有德,一切经律尽解。

而新学菩萨,不得观法师种姓,而不来谘受法师第一义谛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大姓:刹利诸大姓等。(《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五)

②高门:指望族。

③大解:大学问家。

第二十三憍慢僻说戒

译文

佛弟子,自佛灭度后,欲以好心秉受菩萨戒时,应在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当于七日,在佛菩萨塑像前忏悔,罪障消灭时,得见好相(如佛来摩顶,或见光明、莲花等),便得戒。

若不得好相,还要继续忏悔,应十四日、二十一日,乃至一年,以见好相为止。若不见好相,纵在佛像前受戒,亦不名得戒。

若佛灭度以后,现前有先受菩萨戒法师,而在此法师前,秉受菩萨戒时,不须见好相。为什么?因为法师的清净戒,是由前一法师传给他,而最初得戒的法师,是由佛传戒给他,所以无须见好相。而受戒者受戒时,要以至极心、清净心,若有一丝妄心,不能得戒。

若千里内没有授戒师,就应自己在佛菩萨前自誓受戒,且一定要见好相。

如果法师内恃能解经律、大乘学戒,外恃有国王、太子、百官为友,攀高忘下。而新学菩萨来请问经义律义时,法师以轻视心、憎恶心、骄慢心,不一一如法答问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佛灭度后,欲以好心受菩萨戒时,于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当七日佛前忏悔,得见好相①,便得戒。

若不得好相时,应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已,使得佛菩萨形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虽佛像前受戒,不得戒。

若现前先受菩萨戒法师前受戒时,不须要见好相。何以故?是法师,师师相授,故不须好相。是以法师前受戒时,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

若千里内无能授戒师,得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见好相。

若法师自倚解经律,大乘学戒,与国王、太子、百官,以为善友。而新学菩萨来问,若经义律义,轻心、恶心、慢心,不一一好答问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好相:指佛来摩顶,或见光明,见莲花,见一佛或百千佛放光等。

第二十四不习学佛戒

译文

佛弟子,大乘有佛宝、经宝、律宝、法宝、正见、正性、正法身这七宝。若不勤学修行,反舍七宝,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阿毘昙、杂论、一切书记。如是作,是断佛性种子,是内惑正解之因,外乱正修之缘,是非行菩萨道。若明知故为,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有佛经律大乘法,正见、正性①、正法身②,而不能勤学修习,而舍七宝,反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③,阿毘昙④、杂论⑤、一切书记⑥,是断佛性,障道因缘,非行菩萨道者。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正性:《菩萨戒本疏》卷下本:「正性者,谓大乘理。」

②正法身:《菩萨戒本疏》卷下本:「正法身者,谓大乘果法。」

③俗典:指世间一般学人所著的典籍,如科学、哲学、政治学、军事学、诗书等等。

④阿毘昙:即小乘诸部诤论相违损害大乘。(《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

⑤杂论:《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小乘外道及以世典杂糅成论,故云杂论。又如世中四违陀等论皆名杂论。」

⑥书记:神话传记之类。

第二十五不善知众戒

译文

佛弟子,佛灭度后,无论为法师、律师,或为院主、教化主、坐禅主、行来主,都应以慈悲为怀,善调斗讼,使未争不起,已争息灭。善守三宝财物,使用三宝财物应如用己物一样,注意节俭。

佛弟子,若不能调和斗争,不能善守三宝财物,反乱众争斗,挥霍三宝财物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佛灭度后,为说法主①,为行法主②,为憎房主③,为教化主④,坐禅主⑤,行来主⑥,应生慈心,善和鬬诤;善守三宝物,莫无度用,如自己有。

而反乱众鬬诤,恣心用三宝物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说法主:即讲经说法之师。

②行法主:指善知戒律、如实奉行的人。

③僧房主:院主或当家。

④教化主:指能教化道俗,启发人作福,教人种善根。(《菩萨戒本疏》卷下本)

⑤坐禅主:即禅堂内之维那。

⑥行来主:指照应四方往来僧众的负责人,即知客僧。

第二十六独受利养戒

译文

佛弟子,先住僧若遇客僧来寺庙、舍宅、城邑、国王住所,乃至夏坐安居处,以及大会中等,应尽地主之宜,迎来送去,供应饮食、房舍、卧具、绳床、木床等,事事皆供给。若无财物,应自卖己身、奴婢,乃至割身肉去卖,供给所需,悉以与之,不得吝惜。

若有施主来请僧供养求福(但不是普请,只是限请),客僧亦应有利养分,僧房主应次第派客僧应供。若只有先住僧受请,而不差遣客僧去受请者,则犯无量罪。这样做,只贪现利不见后过,所以与禽兽无异,不合僧礼,非出家人,不合佛心,非释迦弟子。如是作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若见客菩萨比丘,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①,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先住僧应迎来送去,饮食供养,房舍、卧具、绳床、木床,事事给与。若无物,应卖自身,及男女身,应割自身肉卖,供给所需,悉以与之。

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僧坊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而先住僧独受请,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无量罪。畜生无异,非沙门,非释种姓,犯轻垢罪。

注释

①国王宅舍中:王所立安僧宅舍。

第二十七别受请戒

译文

佛弟子,施主的一切供养,不可私受独占,此利养是属十方僧众所有。若先住僧独领,即是夺十方僧物归己所有。八福田中物,即诸佛、圣人(罗汉僧)、和尚、阿阇黎、僧、父、母、病人之物,若取而自用,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己,而此利养属十方僧,而别受请,即是取十方僧物入己。八福田中,诸佛、圣人、一一师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轻垢罪。

第二十八别请僧戒

译文

佛弟子,出家菩萨、在家菩萨,以及一切施主,若要请僧福田求愿时,应先入僧寺告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知事答道,若以平等心次第请僧,僧房派僧人受供,所派之僧,代表一切僧宝,那你即得供养十方贤圣僧。

然而世人,常以分别心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如是作者,不如于众僧中次第请一凡夫僧。若分别请僧是外道之法,七佛中无别请之法,是不顺孝道。若故分别请僧者,就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请僧福田求愿之时,应入僧坊问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知事报言,次第请者,即得十方贤圣僧。

而世人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别请僧者,是外道法,七佛①无别请法,不顺孝道。若故别请僧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七佛:毘婆尸佛、尸弃佛、毘舍浮佛,此三如来在过去庄严劫中,已成正觉;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释迦牟尼佛,此四如来,是现在贤劫中已成正觉者。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译文

佛弟子,若因恶心,为利养而贩卖男、女色,自己弄食,磨谷舂米,占男女婚嫁相又相手纹,解梦断凶吉,占卜孕妇生男、生女,以咒驱遣鬼神,做种种幻术,凭其精工,造作巧妙的东西,以及调鹰犬打猎,配制百种、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等,都是邪命自活。如是作者,无慈悲心、孝顺心,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春①,古②相男女,解梦吉凶③,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都无慈愍心,无孝顺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春,《大正藏》本作「舂」。

②古,《大正藏》本作「占」。

③解梦吉凶:或替人解梦中所见梦事吉凶。

第三十不敬好时戒

译文

佛弟子,由于恶心所致,若身业不净(即自身谤三宝),身业不净(即诈现亲附),口业不净(即口便说空,行在有中),全由恶心所致。出家菩萨,若为在家人媒嫁,做交会等缚着众生之事;若每月六斋日,每年三斋月,作杀生、行劫、破斋犯戒者,犯轻垢罪。

如此十戒,应当学,应敬心奉持。而在<制戒品>中有更详细解释。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故,自身谤三宝,诈现亲附,口便说空,行在有中①;为白衣②通致男女,交会淫色③,作诸缚着;于六斋日④,年三长斋月⑤,作杀生、劫盗、破斋犯戒者,犯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广明。

注释

①诈现亲附,口便说空,行在有中:《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如怨诈亲,谓诈现亲附,依三宝荫以自活命,而实诽谤三宝未尝信受,此亦犯第十重也。口便说空等者,释显诈亲实谤之相。谓口诈说空,似顺佛语。行中执有,谤佛所说。」

②白衣:指在家人。

③交会淫色:男以女为色,女以男为色,起贪欲烦恼,渴爱烦恼,不能自拔,不能解脱。

④六斋日:指每月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月小是二十八、二十九)。此六日是天神巡狩人间,考察善恶之期。

⑤三长斋月:是阴历正月、五月、九月。此是帝释天巡狩之日。

第三十一不行救赎戒

译文

佛说:佛弟子,在佛灭度后,于恶世中,若见外道一切恶人、劫贼等,贩卖佛菩萨和父母塑像、画像及经律,贩卖比丘、比丘尼以及发菩提心菩萨、修道之人等;或被劫掳盗去,卖到官府中,为做官的之所遣使,或是卖与世人作奴婢;而菩萨见到诸不如意事后,都应发慈悲心,尽力救护,用钱去赎。如果自己力量做不到,亦应处处教化檀越,令他出资取彼物,并赎佛菩萨形像,及比丘、比丘尼、一切经律。若见此类情况不去救赎,犯轻垢罪。

原典

佛言:佛子,佛灭度后,于恶世中,若见外道、一切恶人、劫贼,卖佛菩萨、父母形像①,及卖经律,贩卖比丘、比丘尼,亦卖发心菩萨道人;或为官使,与一切人作奴婢者,而菩萨见是事已,应生慈悲心,方便救护,处处教化,取物赎佛菩萨形像,及比丘、比丘尼、一切经律。若不赎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佛菩萨、父母形像:《菩萨戒本疏》卷下末:「一云佛是大慈父母,故云菩萨父母像。一云刻铸作父母形像,如丁兰之类,故云父母形像。」

第三十二损害众生戒

译文

佛弟子,不得收藏刀、杖、弓箭,不可在贩卖中偷斤减两,侵损众生的所得,不可依恃官势,夺人财物,害心系缚,损坏他人快成功的事业。不得饲养猫、狸、猪、狗(猫狸捕鼠,猪终要被杀,狗拿他物),此是养生害生。若明知故为,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不得畜刀杖弓箭,贩卖轻秤小斗。因官形势,取人财物,害心系缚,破坏成功。长养猫狸猪狗。若故养者,犯轻垢罪。

第三十三邪业觉观戒

译文

佛弟子,不可因恶心,观男女戏舞色情之事,军队相杀,盗贼劫掠斗杀之事。亦不得听螺呗、鼓角、琴、瑟、筝、笛、箜篌,以及歌叫妓乐之声。亦不得去赌博、下围棋、象棋、弹棋、双陆、踢球、掷石、射箭,不得牵道八道行城。不得以圆光、蓍草、杨枝、搅水碗、髑髅法等种种卜卦之法,为人占祸福。不可作盗贼使者,传递恐吓消息。上述种种,若观、若听、若作,一一不得为。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故,观一切男女等鬬,军阵兵将劫贼等鬬。亦不得听吹呗、鼓角、琴、瑟、筝、笛、箜篌①,歌叫妓乐之声。不得樗捕、围棋、波罗塞戏②、弹棋③、陆博、拍毱、掷石、投壶④,牵道八道行城⑤。爪镜⑥、蓍草⑦、杨枝⑧、钵盂、髑髅⑨,而作卜筮。不得作盗贼使命。一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箜篌:一种乐器,竹身,二四弦。

②波罗塞戏:是西国兵戏法。谓二人各执二十余小玉,乘象或马于局道,所争得要路以为胜也。(《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

③弹棋:谓以妆奁为戏。是汉时宫人仕女玩的一种戏。

④投壶:捉杖于壶中如嵇康等。(《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

⑤牵道八道行城:这是天竺的一种棋戏,纵横各有八路,八道交络,以棋子行之,如行城的法式。

⑥爪镜:承闻西国术师以药涂爪甲咒之,即于中见吉凶。(《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

⑦蓍草:古代用它的茎来卜卦。

⑧杨枝:此是巫师咒祭樟柳成神,附人耳边,报人祸福。

⑨髑髅:即取新尸首,以邪咒术祭它,就能从人耳边报种种事,或凶或吉,或祸或福,世俗称为耳报神。

第三十四踅念小乘戒

译文

佛弟子,应该严格护持戒律,于行、住、坐、卧中,一切时间里,日夜六时,读诵戒律,使之不忘,犹如金刚一样的持心坚固;亦如带持浮囊能渡苦海;似如系比丘之生草,使之敬持,不敢违犯。

诸佛弟子,应常生大乘善信,信自己是未来之佛,现在不敢破戒,信诸佛是因过去持戒,故今已成佛。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诸菩萨应由正信,发菩提心,以坚定自己的信念,严持禁戒的菩萨,绝对不可起一念二乘、外道之心,否则就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护持禁戒,行住坐卧,日夜六时,读诵是戒。犹如金刚。如带持浮囊①,欲渡大海。如草系比丘②。

常生大乘善信,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诸佛是已成之佛,发菩提心,念念不去心,若起一念二乘外道心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持浮囊:明用坚心正持戒品,若轻若重无犯纤毫。如浮囊,尘许漏别溺。(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浮囊,渡海之具。

②草系比丘:此有个典故,佛在世时,有一比丘被贼人以草缚着。比丘持戒不伤生草,偶遇王过,方得解脱。

第三十五不发愿戒

译文

佛弟子,应常发十大愿:一愿,孝顺父母生育恩,孝顺师僧训导恩;二愿,得好师;三愿,得同学好友;四愿,常教我大乘经律;五愿,修十发趣;六愿,修十长养;七愿,修十金刚;八愿,修十地;九愿,使我开解,如法修行;十愿,坚持佛戒。

佛弟子,宁舍身命,亦不可一刻舍此戒心。一切菩萨若不发此十大愿,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常应发一切愿;孝顺父母、师僧;愿得好师①,同学②、善知识③;常教我大乘经律,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使我开解,如法修行;坚持佛戒。

宁舍身命,念念不去心。若一切菩萨不发是愿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好师:教以菩萨所修正行。(见《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

②同学:同师同行。

③善知识:未必同师,但同行相资,此并是成行胜缘。

第三十六不发誓戒

译文

佛弟子,发十大愿后,应持佛禁戒,发如下誓愿:宁愿以自身,投入炽燃猛火,受焦烂苦,或投大坑刀山,受粉身碎骨之苦,终不毁坏、违犯三世诸佛经律,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

又作是愿,遇寒冷时,宁愿以烧热的铁罗网千重周匝缠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信心施主的一切衣服。

又作是愿,饥饿时,宁愿以口吞热铁之丸;饥渴时,宁以此口饮大流猛火,受焦肠烂肺之苦,历经百千劫,终不以破戒之身,吃信心施主供给的百味饮食。

又作是愿,疲倦时,宁愿以此身卧在极大流、猛火中,躺在烧热的罗网热铁地上,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信心施主的百种床座。

又作是愿,患病时,宁愿以自身受三百矛刺,经历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信心施主的百昧医药。

又作是愿,居止时,宁愿将此身,投入热铁笼中,经历百劫、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信心施主的房舍、园林、田地等。

又作是愿,自尊、自重时,宁愿用铁锤打碎此身,从头到脚,令如微尘,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信心施主的恭敬、礼拜。

又作是愿,当眼欲观色时,宁愿用百千烧红的尖刀,挑其双眼,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视其美丽景物。

又作是愿,当耳欲闻声时,宁愿以百千铁锥,刺破耳根,经一劫、二劫之久,终不以此破戒之心,听其好声音。

又作是愿,当鼻欲闻香时,宁愿以百千刃刀割去鼻子,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嗅种种香味。

又作是愿,饮食时,宁愿以百千刃刀,割断其舌,终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净食。

又作是愿,身好触时,宁愿以利斧,斩破其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着好触。

又发愿道,我今求佛道,非为个人解脱,为普化一切众生,悉皆成佛。菩萨若不发此十三誓愿,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发是十大愿已,持佛禁戒,作是愿言: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大坑刀山,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

复作是愿,宁以热铁罗网千重,周匝缠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一切衣服。

复作是愿,宁以此口吞热铁丸,及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口,食于信心檀越百昧饮食。

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卧大流猛火,罗网热铁地上,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种床座。

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受三百鉾刺身,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味医药。

复作是愿,宁以此身投热铁护,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千种房舍、屋宅、园林、田地。

复作是愿,宁以铁锤打碎此身,从头至足,令如微尘,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恭敬礼拜。

复作是愿,宁以百千热铁刀鉾挑其两目,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视他好色。

复作是愿,宁以百千铁锥,劖刺耳根,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听好音声。

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齅诸香。

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断其舌,终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净食。

复作是愿,宁以利斧斩斫其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着好触。

复作是愿,愿一切众生成佛。菩萨若不发是愿者,犯轻垢罪。

第三十七冒难游行戒

译文

佛弟子,应常在春、秋二时节头陀(指在衣、食、住方面尽量克制的寡欲生活,使自己精神得以升华),冬、夏二季坐禅。夏天尤宜安居。佛弟子,无论坐禅或头陀,都应携带十八种物品。即:杨枝、澡豆(即肥皂)、三衣、瓶、鉢、坐具、锡杖、香炉奁、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镊子、绳床、经、律、佛像、菩萨像。

菩萨头陀时及游方时,无论行来百里、千里,都应随身带此十八种物品。若行头陀时,应在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即春分时),及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即秋分)。在此二时节头陀,应随身携带这十八种物品。它们犹如鸟之两翼,不可缺少。

若布萨日时,新学菩萨当半月半月布萨,诵此十重四十八轻戒。若诵戒时,群僧集于佛菩萨像前,一人布萨,一人诵戒;二人、三人乃至百千人布萨,亦是一人诵戒。诵者应高座,而听者下座,各披九条、七条、五条袈裟。盛夏安居,亦一一如此,不可违。

若行头陀时,切莫入危险处:发生灾害的国家,恶王执政的国度,地势过高过低处,草木丛生地,以及狮、虎、狼,水、火、风灾,劫贼出没的道路,及毒蛇经常出没处。总之一切危险处,皆不可去。不仅行头陀不可去此类地方,就是盛夏安居亦不可入这些地方。若明知而故去,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常应二时头陀①。冬夏坐禅②,结夏安居③。常用杨枝④、澡豆、三衣⑤、缾、鉢⑥、坐具⑦、鍚杖⑧、香炉⑨、漉水囊⑩、手巾、刀子⑾、火燧⑿、镊子⒀、绳床、经、律、佛像⒁、菩萨形像⒂。

而菩萨行头陀时,及游方时,行来百里千里,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头陀者,从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是二时中,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如鸟二翼。

若布萨日,新学菩萨,半月半月布萨,诵十重四十八轻。若诵戒时,于诸佛菩萨形像前诵,一人布萨,即一人诵;若二,及三人,至百千人,亦一人诵。诵者高座,听者下座,各各披九条、七条、五条袈裟⒃。结夏安居,一一如法。

若头陀时,莫入难处⒄:若国难恶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狮子虎狼,水、火、风,劫贼道路,毒蛇,一切难处,悉不得入。若头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诸难处,亦不得入。若故入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头陀:亦称抖擞,抖去客尘烦恼,以求无上正道。头陀有十二种苦行:㈠阿兰若处住(即指荒野处),㈡常乞食,㈢次第乞,㈣日中一食,㈤节量食,㈥中后不饮菓浆,㈦粪扫衣,㈧但三衣,㈨冢间住,㈩树下止宿,㈦露地坐,㈢但坐不卧。

②冬夏坐禅:冬、夏二季,不宜头陀远行,只宜坐禅。

③安居:分前安居、后安居。前安居,由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后安居,由五月十五日至八月十五日。

④杨枝:刷牙用。

⑤三衣:即五条、七条、九条的袈裟。

⑥鉢:即应量器,用瓦或铁制成,不得用金银铜木七宝制造。

⑦坐具:敷之坐禅用。

⑧锡杖:是圣贤标志。

⑨香炉:表信心。

⑩漉水囊:喝水时,恐水中有虫,故先要过漉,然后才喝,免得杀生。

⑾刀子:用以剃除须发,断爱根,别俗相。

⑿火燧:用以取火,表有智慧。

⒀镊子:古时头陀,赤足行,若有刺伤足,用此拔之。

⒁佛像:佛之形象。佛,是佛教修行之最高果位。

⒂菩萨形像:菩萨之形象。菩萨,即指以智上求无上菩提,以悲下化众生,修诸波罗蜜行,于未来成就佛果之修行者。

⒃九条、七条、五条袈裟:即出家人之三衣。

⒄莫入难处:入难处,法身不会损伤,但色身会损伤,若无色身,如何修行?而念佛、参禅全赖色身。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译文

佛弟子,应按照佛法次第而坐,先受戒者坐前面,后受戒者坐后面。不论老少,比丘、比丘尼,贵人、国王、王子,还是太监、奴婢,皆应按受戒前后,次第而坐。不可像外道、痴人那样,只认年老年少,不知戒腊深者坐前,戒腊晚者坐后,犹如兵奴法。

佛法中,按戒腊先后,次第而坐,而菩萨若不按法次第坐,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应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后受戒者在后坐。不问老少,比丘、比丘尼,贵人、国王、王子,乃至黄门、奴婢,皆应先受戒者在前坐,后受戒者次第而坐。莫如外道痴人①,若老若少,无前无后,坐无次第,如兵奴之法。

我佛法中,先者②先坐,后者后坐,而菩萨一一不如法次第坐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痴人:外道无智慧,不知佛戒为道,故名痴人。

②先者:先戒腊者。「戒腊」,僧侣受具足戒后的年数。

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译文

佛弟子,菩萨应常教化一切众生,建立寺庙,广建山林园田,建立佛塔。冬夏安居坐禅处所,一切行道处,皆应立之。而菩萨应为一切众生讲说大乘经律。若人患重病、遇国难、贼难,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去世日,及二十一日、二十八日、三十五日,直至四十九日,都应讲说大乘经律。

还有一切斋会祈福,应诵此戒律,以满足众生所有心愿,令其成就。若出入往来经商,应讲诵此经律,能够成就众生的珍宝利益,用以周济世间,无有缺少。若为大火所烧诵此戒律,便能解除一切热恼,令其清凉。若为大水所漂而诵此经律,能超脱一切爱河,抵达彼岸。若遇黑风吹船舫而诵此经律,能解除一切无明,稳驾法船,度生出苦海。若遇江河大海罗刹之难而诵此戒,能令其害心顿歇,鬼气消亡。不仅如此,一切罪报,三恶、八难、七逆以及杻械枷锁系缚其身,若诵此经律,可令身心迅速解脱。而多淫、多瞋、多愚痴、多疾病时,皆应讲此经律,它能灭一切贪、瞋、痴、疾病苦,能除一切心病。而新学菩萨(久学菩萨自不待言),若不依文中所说,读诵大乘经律,犯轻垢罪。

如是九戒应当学,应当敬心奉持。在<梵坛品>中有更详解释。

原典

若佛子,常应教化一切众生,建立僧房①,山林②园田,立作佛塔③。冬夏安居坐禅处④所,一切行道处,皆应立⑤之。而菩萨应为一切众生讲说大乘经律。若疾病、国难、贼难,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灭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应讲说大乘经律。

一切斋会求福,行来治生,大火所烧,大水所漂,黑风所吹船舫,江河大海罗刹之难,亦读诵讲说此经律。乃至一切罪报,三恶、八难、七逆、杻械枷锁系缚其身。多淫、多瞋、多愚痴、多疾病,皆应讲此经律。而新学菩萨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梵坛品〉当说。

注释

①建立僧房:为众僧栖息修道提供方便。

②山林:指建立山林让修行的大众,得到山林的覆荫,不致感到酷热。

③立作佛塔:以供广大人群的瞻礼,与诸人天作殊胜的福田。

④冬夏安居坐禅处:指建立安居坐禅处,使众僧息定有归止,易于得定。

⑤一切行道处,皆应立:建立多处以使修佛者,处处得以安稳修道。

第四十拣择授戒戒

译文

佛说:佛弟子,与人授戒时,不得拣择对象。无论是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还是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无根、二根、太监、奴婢,以及鬼神,都应尽得受戒。

授戒虽不拣择,授衣有拣择。出家人所着袈裟,都为坏色以期与道相应。应将其染成,似青非青,似黄非黄,似赤非赤,似黑非黑,似紫非紫色。所有的染衣,甚至卧具也都是用坏色。比丘所着衣服,一切染色,应与国中俗人俗服有别。

若欲授戒时,应问受戒者,今生是否犯七逆罪。若今生犯了,菩萨法师则不得为其授戒。七逆是:出佛身血、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阇黎、破羯磨转法轮僧、杀圣人。若犯具此七逆,即现身不能得戒,其余一切人尽得受戒。

出家人法:若出家后,不再向国王、父母等礼拜,不敬六亲,不拜鬼神,发心受戒者,但能解得法师语。若有人从百里、干里来求佛法,诚心受戒,法师当以慈悲心、平等心,与之授戒。若以恶心、瞋心,而不即与授一切众生戒者,犯轻垢罪。

原典

佛言:佛子与人授戒时,不得拣择。一切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无根、二根、黄门、奴婢,一切鬼神,尽得受戒。

应教身所着袈裟,皆使坏色,与道相应。皆染使青、黄、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卧具,尽以坏色。身所着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国土中,国人所着衣服,比丘皆应与其俗服有异。

若欲授戒时,应问言,现身不作七逆罪耶?菩萨法师不得与七逆人现身授戒。七逆者:出佛身血、杀父、杀母、杀和尚、杀阿闍黎、破羯磨转法轮信、杀圣人。若具七逆,即现身不得戒,余一切人,尽得受戒。

出家人法,不向国王礼拜,不向父母礼拜,六亲不敬,鬼神不礼①,但解法师语②。有百里千里来求法者,而菩萨法师,以恶心、瞋心,而不即与授一切众生成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不向国王礼拜,不向父母礼拜,六亲不敬,鬼神不礼:此句谓不向国王礼拜,因出家后,以道自重,不务世礼,所以不向国王礼拜。不向父母礼拜,六亲不敬,为离爱念故。鬼神不礼,离谄媚故。

②但解法师语:指受戒出家后,以道自重,不务世礼,但能解得法师说戒之语。

第四十一为利作师戒

译文

佛弟子,菩萨应教人生起信心,亦教人受戒。与他人作教诫法师,若见有欲受菩萨戒者,应请得戒和尚和阿阇黎(轨范师)。二师首先应审明受戒者今生是否犯七逆罪。若现身有犯七逆罪,就不能替他授戒;若无,可与其授戒。

若曾有犯十重戒者,应先教其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以至诚恳切心,诵此十重四十八轻戒。以苦心礼拜三世千佛,直至得见好相。若无好相,则立七日,十四、二十一日乃至一年,毕竟要见好相。所谓好相,指见佛来摩顶,或见光,见莲花,见种种异相,以此证知,便得灭罪。若无好相,罪不得灭,虽忏悔亦无灭罪之利益。这类人现身亦不得戒,只为未来受戒,创造好的条件。

若犯四十八轻戒,只要向大和尚,或首座或后堂师父,自首忏悔,罪便得灭。而教诫师,于忏悔法中,一一好解:七逆罪,现身不得戒;十重罪,忏悔至见好相;四十八轻,对首忏悔。

教诫师应了解四十心的心地法门,亦要了解十重四十八轻的心地戒。若不知此经戒,不知犯戒之轻重是非之相,不解作持、止持,不解大乘经律第一义谛之理,不解习种性、长养性、性种性、不可坏性、道种性、正觉性。对上述诸性中,多少观行出入,十禅支以及一切修行法门,一一不解其中之意,要自利尚难,何况利人。

菩萨若为利养、名声,而一味的恶求多求。自本不解经律,而诈称能解一切经律,广收徒众,仅为多得供养,是自欺欺人,如是与人作师授戒,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教化人起信心时,菩萨与他人作教诚①法师者,见欲受戒人,应教请二师,和尚、阿闍黎②二师。应问言,汝有七遮罪否?若现身有七遮罪者,师不应与授戒;若无七遮者,得与授戒。

若有犯十重戒者,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到礼三世千佛,得见好相者。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若无好相,虽忏无益。是人现身亦不得戒,而得增长受戒益。

若犯四十八轻戒者,对首忏悔,罪便得灭。不同七遮。而教诫师,于是法中,一一好解。

若不解大乘经律,若轻若重,是非之相,不解第一义③谛,习种性、长养性④、性种性、不可坏性⑤、道种性⑥、正觉性⑦。其中多少观行出入⑧,十禅支⑨,一切行法,一一不得此法中意。

而菩萨为利养,为名闻故,恶求多求。贪利弟子⑩,而诈现解一切经律,为供养故,是自欺诈,亦欺诈他人,故与人授戒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诚,《大正藏》本作「戒」。

②阿阇黎:又名羯磨和尚。戒和尚传戒,羯磨和尚作法,令人得戒。

③解第一义:即是十信位。

④习种性、长养性:即十发趣心。

⑤性种性、不可坏性:即十长养心。

⑥道种性:即十金刚心。

⑦正觉性:即十地。智旭注《梵网合注》卷七,十六页。

⑧多少观行出入:习种性空观少,长养性空观多,性种性假观少,不可坏性假观多,道种性中道观少,正觉性中观多。

⑨十禅支:即四禅中所修观法——初禅五支,觉、观、喜、乐、一心。二禅四支,内等净、喜、乐、一心。三禅五支,舍、念、慧、乐、一心。四禅四支,不苦不乐、舍、念、一心。

⑩贪利弟子:贪多供养,多收徒众。

第四十二为恶人说戒戒

译文

佛弟子,不得为名闻、利养,在未受菩萨戒者前,如外道、恶人、邪见人面前说此千佛大戒。除国王外,其余一切人均不可说此大戒。如来灭度时,以三宝咐嘱国王长者掌护,令三宝得以住世。国王知有如是戒,可以护法,故与之说戒律无碍。

这些恶人不信佛戒,不受佛戒,公开作恶,无惭无愧,与畜生无异。他们贪瞋障心,淫欲覆体,世世在三恶道,有眼不见三宝相,有耳不闻三宝名,犹如木石一样,毫无感觉。其实他们与木石无异。而菩萨在这些恶人、邪见人面前说七佛教戒,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不得为利养故,于末受菩萨戒者前,若外道恶人前,说此千佛大戒。邪见人前,亦不得说。除国王,余一切不得说。

是恶人辈,不受佛戒,名为畜生。生生不见三宝,如木石无心。名为外道邪见人辈,木头无异。而菩萨于是恶人前,说七佛教戒者,犯轻垢罪。

第四十三无惭受施戒

译文

佛弟子,以信心出家受佛正戒,应受施主供养。以后,天长日久,懈于持守,生起慢心,毁犯圣戒,则不堪受一切施主供养。也不可以在国王地上行走,不可以喝国王水。

不仅如此,五千大鬼常恼乱其人,常遮其眼前,使一切所作,皆不吉祥,骂他是大贼。若入城邑、房舍,五千大鬼扫其足迹,不使足迹污染房舍。一切世人亦会骂他是佛法中贼,一切世人,都不愿见他。犯戒之人,仍披袈裟受人供养,无惭无愧,与畜生无异;不知止恶修善,与木头无异。出家人若故意犯戒,除得重罪外,还得故毁正戒之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

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贼。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复常扫其脚迹。一切世人皆骂言,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不欲见。犯戒之人,畜生无异,木头无异。若故毁正戒者,犯轻垢罪。

第四十四不供养经典戒

译文

佛弟子,应一心一意受持读诵大乘经律。愿剥皮为纸,刺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佛戒,流通于世。愿以树皮谷纸,绢素竹帛,书写经律(舍轻财);以金、银、瑠璃、玛瑙、真珠、琥珀、碑磲七宝,无价香花,以及其他宝物为箱、为囊,盛放、供养经律。如不依法供养,即惜世财,而轻法财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常应一心受持、读诵大乘经律。剥皮为纸,刺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佛戒。木皮谷纸,绢素竹帛,亦应悉书持。常以七宝,无价香华,一切杂宝为箱囊,盛经律卷。若不如法供养者,犯轻垢罪。

第四十五不教众生戒

译文

佛弟子,应常生大悲心,若入城邑、舍宅,见一切众生,应唱:汝等一切众生,各各皆有佛性,因无始以来,不受持戒,背觉合尘,而轮回于生死六道中。今当觉知前非,舍恶从善,尽受三归十戒。

若见牛、马、猪、羊等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等虽是畜生,亦具佛性,因汝迷此本觉真心,而有无明妄心,今教汝发菩提心,翻破无明之不觉心,永离畜生道苦。

若到一切处,山林、田野,应使一切众生都发菩提心。身为菩萨,若不如是教化众生生起菩提心,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见一切众生,应唱言:汝等众生,应尽受三归十戒。

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

而菩萨入一切处,山林川野,皆使一切众生发菩提心。是菩萨若不发教化起生心者,犯轻垢罪。

第四十六说法不如法戒

译文

佛弟子,应以大悲心说法,滋养菩提苗。若入檀越贵人家,一切庶民众中说法时,不得站立为在家人说法,免使在家人不尊重佛法,而生轻法之心。说法时,应在白衣众前,高座上坐,座前以香花供养法宝。至于法师比丘,不得地上站立为四众白衣说法,若说法时,法师应高座上坐,座前当以香花供养。而四众听法者,各各次第下坐,如敬师孝顺父母,不敢少怠慢,亦如婆罗门事火,火种昼夜不熄。其说法者,若下如法高座,香花供养,而为其说法,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入檀越贵人家,一切众中,不得立为白衣说法。应在白衣众前,高座土①坐,法师比丘,不得地立为四众白衣说法。若说法时,法师高座,香华供养。四众听者下坐,如孝顺父母,敬顺师教,如事火婆罗门。其说法者,若不如法说,犯轻垢罪。

注释

①土,《大正藏》本作「上」。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译文

佛弟子,皆应以信心受持佛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贵,毁灭佛法戒律,以法度限制我四部弟子,不许新增出家(破僧宝),不让建佛像、佛塔(破佛宝),不许造印经律(破法宝)。对已出家僧人,又别立统官制众,安其簿籍记僧名字,令照世应役,与民无异。菩萨比丘是为僧宝,宜当尊重,敬以高座,而反令其站在地上;世俗之人,未受佛戒,求解脱道,理应敬三宝,当站立在地上,而反使高座。广行非法,令出家人当兵、服劳役,使菩萨比丘,如兵奴一样事主。菩萨本应受人供养,而使之反为官家走卒。如此非法而制,非律而限,实为不该。

国王、太子、百官,即是初以好心受戒,求解脱之道,切莫做破坏三宝之事,若明知故为,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皆以信心受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合弟子,自恃高贵,破灭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①,不听出家行道,亦复不听造立形像、佛塔、经律。立统制众,安籍记僧。菩萨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广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萨应受一切人供养,而反为官走使,非法非律。  若国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宝之罪,而故作破法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四部弟子:这里指童男、童女、居士、居士妇。

第四十八破法戒

译文

佛弟子,初时为了脱生死,为求道出家为僧,后来受名、利染习,转为只图名闻利养,亲近国王百官,在其前说佛戒律,并指控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犯戒,仗彼威力,压迫自己同道,使无辜受罪,并用对待狱囚之法,兵奴之法束缚出家人,使其不得自由,俯首听命。如此做,犹如狮身之虫,自食狮子肉。狮子乃百兽之王,任何飞禽走兽,都不敢食其肉,只有狮子身上虫,方能吃其食。所以说,佛法是最完美无暇,非外道天魔所能破,惟自佛子自破佛法。因此,若受佛戒,就应像保护独子,侍奉父母一样,护持佛法,不可毁破。

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诽谤佛戒,如三百矛刺心,亦如干刀万杖打拍其身,痛难可受。他们宁愿自己入地狱,经历百劫千劫,受长远之苦,也不愿闻一句谤佛之声,何况自破佛戒,教人破戒了。无论自破戒,教人破戒,都毫无一丝孝顺三宝之心,若明知故为,犯轻垢罪。

以上九戒,应当敬心奉持,勿忘失也。

原典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为名闻利养,于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横与①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作系缚事,如狱囚法,兵奴之法。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非余外虫。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应护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毁破。

而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佛戒之声,如三百鉾刺心,千刀万杖打拍其身,等无有异。宁自入地狱,经于百劫,而不闻一恶言,破佛戒之声。况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缘,亦无孝顺之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

注释

①横舆:僧人若犯戒,依内典而治,是为直治,不依内典而治,名为横治。

译文

诸佛子,你们应受持这四十八轻戒,过去诸菩萨已受此戒,诵此戒,未来诸菩萨当受当诵,现在诸菩萨今受今诵。

诸佛子谛听,这十重四十八轻戒,是成佛之戒,成佛后亦不敢忘戒。是以,过去佛已诵,未来佛当诵,现在佛今诵。我释迦佛,亦如是半月半月诵。你们一切大众,不论是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以及一切既受菩萨戒者,都应受持读诵,解说戒相,书写戒卷,流通三世,展转流传,化化不绝。如此持戒清净,则能于清净心中,得见千佛;又得千佛授手提携,生生世世不堕恶道,不逢八难,常生人天道中,见佛闻法。

我释迦今在此道树下,略开过去七佛所说,一切众生,修因证果心地法戒(即十重四十八轻戒),汝等一切大众,应一心学此法戒,并欢心奉行,勿自怠惰。当然此处仅为略说,在大部中,<无相天王品>劝学文中,有更详细解说。这时,在会的诸菩萨,闻佛自诵这十重四十八轻戒,皆心心顶戴,喜跃受持,不敢忘也。

尔时,释迦牟尼佛说上莲花台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中,十无尽戒品毕。其余千百亿释迦亦如是说。他们都从摩醯首罗天王宫,至此菩提树下(其间共十处),为一切菩萨,及不可说大众,受持读诵、解说其义亦复如是。

不仅如此,还为千百亿世界,莲华藏世界、微尘世界中的一切众生,说一切佛心藏(通则一切诸法皆属心,别则指三十二心),地藏(通则一切诸法皆名地,别则指十地)戒藏(通则一切诸法皆名为戒,别指十重四十八轻戒),无量行愿藏(通亦收一切法,别指六度万行十大愿等),因果佛法常住藏(通则一切诸法,皆名因果佛性常住之藏,别则如佛性本源品等)。如是,一切诸佛所说,一切法藏已竟。

而千百亿世界中,一切众生皆受持欢喜,一一奉行。佛说法度众生大略如此,若广开心地「相相」之义,在《梵网经·佛华光王七行品》中,详其所说。

明智之人的定力、慧性皆强,能持心地戒法,将来成佛无疑。且未成佛道时,已安然自获五种利益:一者,十方诸佛愍念,常为守护,使其进道无魔,得以绍隆佛种。二者,命临终时,得正见,见净土,心生欢喜,远离颠倒梦想,无恶境现前。三者,既生净土,自然生生世世,在在处处,与菩萨为友。四者,一切功德具足,戒度悉成就。五者,从今向后,见自性戒体,福慧圆满。得此五种利,真是佛子。明智之人,当细细思量、体会此心地戒而修行。

凡夫计我、着有,不能信此无受而受,无持而持的清净戒法。二乘断空守寂,亦非下菩提种之处。欲使菩提心苗增长,使智慧光明普照十方世界,于此心地戒中,发起无碍清净之慧,静观诸法实相。诸法实相,不属生灭法,故不生亦不灭;它刹那无住,又万古恒如,故不常亦下断;它与万法类殊、相别,而又同体难分,故不一亦不异,迎之不知其所至,去之不知其所终,故不来亦不去。它既非生灭、断常、一异、去来,即是什么?唯是清净心。

此一心即是三十心、十地,及十重四十八轻戒之体,悟此本体,然后观察(即理方便)、持戒(即事方便),以庄严无上菩提。如此解慧,如此妙行,实非外道、小乘所能作,乃是大乘菩萨所应作,应当学的。当学四十地法门时,研真断惑有法可学,研穷惑尽无法可学。于此不生分别想,既不别有,亦不别无,方为中道第一义,亦称是大乘。而一切外道二乘戏论皆从此(中道第一义)而灭,一切诸佛智慧,无量功德,皆从此而生。所以诸佛子,若求中道无分别智,应用大勇精进力;对于诸佛净戒,必护持如明珠,勿使遭损染。

此大戒为三世菩萨所学,是本因地中所行处,亦是本师卢舍那佛常所称扬而赞叹。我亦随师如是说,且将随之而聚的无量功德,施与众生,以使大家共向一切诸佛种智。我愿凡闻此戒法者,能当下疾证无上菩提,迅速得到圆成佛果。

原典

诸佛子,是四十八轻戒,汝等受持,过去诸菩萨已诵,未来诸菩萨当诵,现在诸菩萨今诵。

诸佛子,听十重四十八轻戒,三世诸佛已诵、当诵、今诵,我今亦如是诵。汝等一切大众,若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萨戒者,应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众生化化不绝。得见千佛,佛佛授手,世世不堕恶道八难①,常生人道天中。

我今在此树下,略阴七佛法戒,汝等大众,当一心学波罗提木叉,欢喜奉行。如〈无相天王品〉劝学中,一一广明。三千学士②,时坐听者,闻佛自诵,心心顶戴,喜跃受持。

尔时,释迦牟尼佛说上莲华台藏世界,卢舍那佛<心地法门品>中,十无尽戒法品竟。千百亿释迦亦如是说,从摩醯首罗天王宫,至此道树下,住处说法品,为一切菩萨,不可说大众,受持读诵,解说其义亦如是。

千百亿世界,莲华藏世界,徽尘世界,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无量行愿藏、因果佛性常住藏③。如是一切佛说,无量一切法藏竟。

千百亿世界中,一切众生受持,欢喜奉行。若广开心地相相,如〈佛华光王七行品〉中说。

明人忍慧强,能持如是法,未成佛道间,安获五种利:

一者十方佛,愍念常守护。二者命终时,正见心欢喜。

三者生生处,为诸菩萨友。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后世,性戒福慧满。此是诸佛子,智者善思量。

计我着相者,不能信是法,灭寿取证者,亦非下种处④。

欲长菩提苗,光明照世间,应当净观察,诸法真实相。

不生亦不灭,不常复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

如是一心中,方便勤庄严。菩萨所应作,应当次第学。

于学于无学⑤,勿生分别想,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诃衍⑥。

一切戏论恶,悉从是处灭,诸佛萨婆若⑦,悉由是处出。

是故诸佛子,宜发大勇猛,于诸佛净戒,护持如明珠。

过去诸菩萨,已于是中学,未来者当学,现在者今学。

此是佛行处,圣主所称叹。我已随顺说,福德无量聚,

回以施众生,共向一切智。愿闻是法者,疾得成佛道。

注释

①八难:有两义,一指犯戒之果报(见四十八轻戒之第五戒注)。二是指八种苦难处:道路有毒蛇、恶虫之难,水有漂没之难,火有焚烧之难,贼有谋命夺财之难,病难,人难,非人难,王难。

②三千学士:即指在会之菩萨。

③因果佛性常住藏:由于佛性非因非果,而因果又不离佛性。所以大乘因,就是诸法实相;大乘果,亦为诸法实相。而且因亦佛性,果亦佛性。佛性常住,因果亦皆常住。故言,通则一切诸法皆名因果佛性常住之藏,别则如〈佛本源品〉。智旭《梵网合注》卷七,二十九页。

④下种处:这里指下菩提种处。

⑤于学于无学:圣一法师注「不见有学相可得,亦不见无学相可得」。《梵网经菩萨戒浅说》二一九页。

⑥摩诃衍:即大乘。

⑦萨婆若:即一切智。一切智,即观万法皆空之智。

源流

《梵网经》是部重要的大乘戒律,按该经说法,《梵网经》是卢舍那佛(卢舍那梵语Vairocand的音译,原意是太阳,象征佛智的广大无边。他是华严教的本尊,是在无量劫海中,修成功德而成正觉的,莲华藏世界的教主,是本佛),在莲华台藏界,为众佛、菩萨所说。而学术界一般认为,该经是大乘思潮兴起后,而出现的一部律。本来大乘在印度兴起之初,只是种思想运动,是种思潮,没有戒律之必须。只有当大乘思想流行起来,僧团出现后,才有制度、规范的需要。所以从这方面看,《梵网经》只能说出现于大乘思想兴起之后。

明代律宗大师智旭,在《梵网玄义》中,指出梵网与华严同部。近代学者李世杰更明确地认为,「《梵网经》是继承了《华严经》的思想,一方面又继承了《涅盘经》的东西,也可以说《涅盘经》是《华严经》和《梵网经》之桥梁的东西」①。

《梵网经》的内容亦能证明这点。吕澄先生在《中国佛学源流略讲》中,指出《华严经》一个重要特点,是十方成佛思想和成佛的次第。这些在《梵网经》中,都有明确表述。如在该经开首处,这样说「我已历数百劫,修此三十心十地,以此为因,经历无数劫,方证成无上正觉,号为卢舍那,住莲华台世界海」。

「莲华台四周有千叶围绕,每一叶上都有一世界,故有千世界。我这本迹之佛,化为千释迦,据此千世界。……千释迦又化为百亿释迦,一一生此菩提树下,皆说卢舍那佛所传心地法门品。」

下卷还明确道「一切众皆有佛性,都可修道成佛」。「众生虽有佛性,然要依持戒律,然后乃见,既见佛性,乃成菩提」。

关于修道次第,《华严经》提出了十住、十行、十藏、十回向、十定、十通等六十法阶次。《梵网经》虽只有四十次第。即: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和十地。但其内容,是大同小异,且都用十进位法。

此外,两经都以卢舍那佛为教主,且次第说法。《华严经》说法处有九处,《梵网经》说法处有十处,也基本相同。

从上述证据看来,说《华严经》与《梵网经》同部,或《梵网经》继承了《华严经》的思想,都是有道理的。

《涅盘经》,初由北凉昙无谶译。此经是就佛涅盘一事讲起,提出了佛法身常乐我净和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的思想。

佛身本具常、乐、我、净四德,和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在《梵网经》中,随处可见。如上卷第六慧心说:「凡夫外道,二乘之人,由于慧性不明,是以或起分别、执着,或欲舍离。菩萨应尽灭外道、二乘一切倒见,使之证得菩提之常、乐、我、净四德。」

第四体性尔焰地载:「菩萨既不住定,则入一切佛国中,现身利物。上事诸佛,下拔众苦,修无量功德,智行并举,以种种巧妙方便,教化众生,使之皆能见诸佛之性,证如来常、乐、我、净四德。」

佛身具常、乐、我、净四德,和众生皆有佛性思想,在大乘早期流行的经典中,并没有如此明确地表述。或者根本没有表述。同此认为《梵网经》中这些思想、观点从《涅盘经》中吸收而来,亦是说得通的。

大宝积经》亦是早期流行的大乘经典之一,据吕澄和《中国佛教》介绍,该经提出了以中道观为根本正观的思想,反对执有、执空。认为空观原对实有而言,实有固然不对,若定以空为实在的空亦不对。中道观原在部派佛学时期偶尔谈到,现在大乘把它扩大,而固定在正观方面运用,是从《宝积经》开始的。

《梵网经》上卷,三十心十地,几乎处处都以中道为正观。所以说二者有承继关系。

从上述情况来看,《梵网经》是以《华严经》为直接源头,在形成过程中,亦吸收了其他各经的思想。

所以提出这样看法,并不仅因为《梵网经》与大乘早期流行的经典,有相同相似处。前面已经谈过,大乘戒律应在大乘思潮之后兴起。这是其一。作为思想史的逻辑发展顺序,一种思想,一种观点,在初提出时,并不完善,并不很明确,随着思想史的发展,这一思想、观点,当渐趋完善。这是第二。用这样的观点,看《梵网经》与《华严》、《宝积》、《涅盘》等经的关系,就自然会得出上述结论。因为在这些早期流行的经典中,不论是十方成佛,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还是中道正观,都刚刚形成,而《梵网经》却已形成了完全的体系。这个体系中已融纳了各部经典的思想,所以我认为它是以《华严》为源,并吸收各经思想后,而形成的一部经典。

依据同样道理可以认为,《梵网经》对《菩萨璎珞经》亦有重要影响。二经重戒(十重戒)完全一样,轻戒《璎珞经》要多些,完备些。此外,在《梵网经》中,三聚净戒的说明还不明显,到了《璎珞经》,才把三聚净戒整理详解起来。如此看来,我们虽不敢妄定,认为《璎珞经》是《梵网经》之流,但是后者对前者的影响是明显的。

下面谈一下,《梵网经》注疏的源流。

据《梵网经》载,该经大部有一百十二卷,六十一品。现流传于世的,仅是第十品即〈菩萨心地品〉,此品分上下卷。

《梵网经》在中国流通时,有全本(即〈菩萨心地品〉上下卷),亦有单行本(即该品下卷)。由于《梵网经》下卷,是菩萨戒,故流行范围较广,影响较大,注疏亦较多。现抄录如下:

一、《梵网经菩萨戒经义疏》二卷,(隋)智顗说灌顶记,《续藏经》第一篇五十九套第三册。

二、《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唐)法藏疏,《大藏经》四十册。

三、《梵网经菩萨戒疏》四卷,现存上卷(唐)法铣撰,《续藏经》第一篇六十套第三册。

四、《梵网经记》二卷,(唐)传奥述,《续藏经》第一篇五十九套第五册。

五、《梵网经菩萨戒注》三卷,(宋)慧因注,《续藏经》第一篇六十套第三册。

六、《梵网经菩萨戒经义疏发隐》五卷(卷一末尾附半月诵戒仪式),(明)袾宏述,《续藏经》第一篇五十九套第五册。

七、《梵网经菩萨戒经义疏发隐问辩》一卷,(明)袾宏述,《续藏经》第一篇五十九套第五册。

八、《梵网经菩萨戒略疏》八卷(半月半月诵菩萨戒仪式注一卷附),(明)弘赞述,《续藏经》第一篇六十套第五册。

九、《梵网经菩萨戒初津》,(清)书玉述,《续藏经》第一篇九十五套第一册。

十、《梵网经菩萨戒浅说》,当代圣一法师讲。

由于有单本流行,故隋代就有人认为《梵网经》下卷,梵网菩萨戒,是《菩萨戒本经》的异译。隋代《法经录》载:

《菩萨戒本》一卷,后秦弘始年罗什译。

《菩萨戒本》一卷,北凉昙无谶与惠高等译。

右二戒经同本异译。

然把二经放在一起,发现此看法并不确切。因为,一、《菩萨戒本经》是菩萨弥勒、无着根据佛说及当时的情况,纂集而成。而《梵网经》则是卢舍那佛亲自宣说。二、《菩萨戒本经》在重戒上仅有四种,即不自赞毁他、不悭、不瞋、不谤三宝。而《梵网经》则有十重戒,即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说四众过、不酤酒、不自赞毁他、不悭、不瞋、不谤三宝。三、《菩萨戒本经》没开性罪一条,《梵网经》则许之。

若是同本异译,当不会有这么大的差异,所以,可以认为他们是不同的二部经。至于二经在不少地方相同、相似,这也很自然,因为都是菩萨戒,当然会有相通,相同处。

《梵网经》上卷,文字艰涩,历代为全经作注者较少,主要有下面几位。

一、《梵网经古迹记》(新罗)太贤集,《大藏经》四十卷。

二、《梵网经菩萨戒本述记》(梵网经述记),(唐)胜庄撰,《续藏经》第一篇六十套第二册。

三、《梵网经合注》七卷,(明)智旭注,《续藏经》第一篇六十套第四册。

四、《梵网经直解》四卷,(明)寂光直解,《续藏经》第一篇六十套第一册。

五、《梵网经顺硃》二卷,(清)德玉顺硃,《续藏经》第一篇六十一套第三册。

附带说一下,近代以来,一些学者认为《梵网经》是汉人所造,是伪经。然太虚法师等教内人,又持相反意见,以为此经是佛说。这都由于该经传译文字与事迹,记载不详所引起。不过目前尚无确切证据、资料,说明此经是汉地所造。

注释:

①《现代佛教学术丛刊·律宗思想论集》(89) 张曼涛主编,第九十一——九十二页。

解说

《梵网经》是随大乘思潮兴起后,而流行的一部菩萨戒律。它宣示了大乘佛教的基本理论和根本精神,阐述了修菩萨道的阶位和十重四十八轻戒,对大乘佛教在中国的流行,起了积极作用。下面就对该经重要精义,做个简单阐述。

无量的慈悲心

《梵网经》虽分上下二部,然无量慈悲心,则贯穿始终。佛教的慈悲,指对一切众生的深切关怀。慈,是指把快乐施予众生;悲,是指拔去众生之苦恼。

通常我们说慈悲心,就是种爱心、仁心。但细细推敲,它又与人们常说的爱心、仁心不同。一般说爱心、仁心是指人对人的一种情感,是人对人的一种关爱;而佛教的慈悲,就不仅仅限于人类,它的范围要广得多,不仅包括爱人、关心人,而且亦包括关心或爱一切众生。「众生」,指众多的法和合而生,包括人、畜生以及一切有情识的众生。

众生由于「无明」的蔽障,迷而不悟,作业受报,轮回六道不得解脱。菩萨因众生有慈悲心,他们不仅要救度人,亦要救度一切众生,「若有一众生不出苦海,决不自度」。

菩萨并不反对自利,然自利与利他是有着统一性的。菩萨既要自己觉悟,入净土,亦要使众生皆觉悟,入净土。自己觉悟入净土是自利,使众生皆觉悟入净土是利他;菩萨自利目的全在利他,正因为如此,才显现出无量的慈悲。

要利他,就得从多方面着手。

首先是布施。《梵网经》要求菩萨广泛布施——当来者需要钱财时,应毫不吝惜地,将自己的田地、房宅、车马、珍宝乃至身体都布施出去;当遇求法者时,菩萨应尽其所知,将自己对佛法的正见、正解,传与来者,使其觉悟。

其次是救济。该经要求菩萨广泛救济众生。若遇贩比丘、比丘尼,贩佛、菩萨塑像,贩三宝;若见比丘、比丘尼已为人奴,已为官府走使;应主动上去救济,尽一切办法,将其赎回。若无钱财,纵然自卖己身亦不吝惜。

菩萨或外出,或在家,遇病人、病僧,应主动提供方便:食宿、医药、车、床等。若需要还应为之求医,日日侍候在侧,直到病愈为止。

菩萨不仅应救济人,亦要救济一切有情众生。若见杀生,应上前劝止,若见贩鱼、贩鸟、贩龟等,应尽力赎下放生。总之一切众生有难、有急,都应救济之。

第三是教育。该经认为,布施、救济固然重要,但总是有限的。因为人的精力、财力毕竟有限。这样,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况且利他的目的全在使其觉悟。若众生觉悟了,自然能相视如父母,相亲如兄弟,自然能做善止恶,从根本上得解脱。

为了便利教导,该经有「四摄化」的方法。四摄化,指布施摄、爱语摄、利行摄、同事摄。布施摄,是通过布施钱财、佛法,使双方情谊逐渐加深,从而利于教化对方。爱语摄,是让菩萨随众生根性,以温和慈爱语言相对,使其生喜欢,感到菩萨和蔼可亲,愿意与菩萨接近,这样便可教化对方,达到度他的目的。利行摄,是以身、口、意诸行,皆利于人,以损己利人的行为,感化众生,共修佛道。同事摄,是让菩萨深入社会各阶层中,与各行各业的人接近,和他们作朋友,一起共事,在契机契缘的情况下,度化众生。

要教育自然需教科书,佛教的教科书主要是经、律、论。当然亦包括《梵网经》。该经上卷,说明教育修道者,修佛道的次第;下卷,提到教育他们,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作为教育,自然包括身教与言教。菩萨行布施,广济度,实质就是身教;演说佛法,解释经义,就是言教。二者如鸟双翼,不可偏废。

第四是精进,《梵网经》特别重视精进。精进,指勇往直前,不知疲怠,朝真实之道进发。佛教亦和《梵网》都认为,行慈悲做善业,都得要有精进精神。若没有精诚不断地努力,何以证佛果,何以度众生,何以为佛子。

大乘的原义,是大的车乘,意谓依此大的车乘,可普载一切众生出苦海,得涅盘。所以身为大乘菩萨,在志修佛道时,首先得发大愿,要有大的愿心,即誓度众生出苦海,才能行大乘行。

当然发大愿,仅仅是精进的开头,只能算是发心,修道的重点,在于践行。只有践行,才能达到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目的。要践行,当然离不开精进。这种精神要求每个修道者,守戒不违,要求他们入定而不住定,要求他们证入涅盘后,及入六道之中,不停化度众生,不以六道度生为苦,但以益人为利。

《梵网经》中,三十心十地是修道次第,它要求修道者,沿此阶位一步一步修证下去,直至入佛界地。所以说,精进亦是个无限地上升过程。

止一切恶

《梵网经》是部戒律,当然包括着种种戒相,包含着种种禁止。行善是从积极方面着手,止恶是从消极方面着手,两者并行不悖,而又相辅相成。

《梵网经》止恶(即禁止)范围很广,从戒相上看,有十重四十八轻,共五种禁止。主要指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说四众过、不酤酒、不自赞毁他、不悭、不瞋、不谤三宝这十重,以及不敬师友、不食肉、不食五辛、不教悔罪、不饮酒、不供养请法、懈怠不听法、不背大向小、不瞻病苦、不畜杀具等轻戒。

《梵网经》在止恶方面,是具体又严格的。以不杀为例,它不仅禁止杀人,亦禁止自杀,认为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亦算犯戒。若自己没杀人,亦没自杀,只是鼓励,指使别人去行杀业亦不行。若自己没杀,也没指使,赞扬别人行杀业,但心有杀生之念,亦得禁止。就是说,该戒不仅要求身业清净,亦要求口业、意业清净,不然就为犯戒,这是其一。

菩萨若身、口、意三业皆清净,但若穿了丝织衣物,饮虎骨酒,蛇胆等都算违犯。因为它们皆由杀生、害生所成,故当禁止。这就是说菩萨不仅不能直接犯戒杀生,亦不能为他人杀生者提供方便,使其有利可图。至于为杀人者引路,畜杀生用具,传递军事情报等,都在禁止之内,这是其二。由此可见此要求之严、之细。

当然梵网菩萨戒,亦是可圆通的,不然就与小乘戒没区别了。菩萨戒的圆通,一是表现在它有戒而不着施戒。比如,杀人本算犯戒,但杀恶人,杀一济多,则不为犯戒。食荤算犯戒,但治病需要,不得不吃,吃过漱口再诵经,亦不为犯戒。自赞毁他是为重戒,但轻毁外道,称扬佛法,以此方便,令众生舍恶法,修善法,也不为犯戒。就是说戒律中,亦有积极精神。

二是表现为,允许犯轻戒者,忏悔出罪。大凡是人,总免不了会出错。同理,出家僧侣亦免不了犯戒,不过有轻有重吧了。若犯重戒,自应按内典处治;若犯轻戒,则允许忏悔、改过。具体做法是,犯戒比丘在每半月的布萨集会时,举罪忏悔,接受批评,决心改过,便不做过度处治。若犯戒者,确实改过,出罪后,照常称为清净比丘。此正体现了佛教悲重于严的一贯精神。

般若智慧

佛学是智慧之学,觉悟之学。「佛」本是梵语buddha音译,原义是智慧、觉悟。佛的智慧不是我们的智慧,而是种究竟圆满,对宇宙人生彻底了解的智慧,是种对过去、现在、未来,无所不知的智慧,是种般若智慧。

在普通人眼里,世界万物,山川河流,日月星辰,都是有,都是真实地存在。佛教并不否认,但同时认为这个有,是假有,本性是空。因为一切万法,皆缘会而起,缘散而灭,本无自性,所以是空是无。这种以现象为假有,本质是真空的智慧就是般若。以般若来观万法,而不执着有、无二端,就是中道正观。

《梵网经》中,尤其佛说〈心地品〉上,集中体现了中道正观。以「施心」为例:

「若佛子,能以施心被一切众生,身施、口施、意施、财施、法施,教导一切众生;内身、外身、国城、男女、田宅,皆如如相;乃至无念财物、受者、施者,亦内亦外,无合无散。无心行化,达理达施,一切相现在行。」

大意是说,菩萨应广行布施,要毫不吝惜地把身外之物,如田宅、财产等,乃至自己身体都布施出去。从根本上看,一切万物当体皆空,本无施者、受者,亦无财物可施。如此内达空理,外行布施,方为菩萨行。

凡夫贪念财物不愿布施。施心认为,万物假有真空,本无财物,亦无施者、受者。此是破「有」。二乘执空斥有,以为万物皆空,何须布施。而施心认为,真空不排假有,真空假有,本应圆融无碍,故菩萨以内达空理,外行布施。此是破「无」。有、无皆破,方显在有不滞有,在无不沈无的中道理观。

施心是这样体现中道正观的,其余各心地亦复如此。

为了防止对空的执着,《梵网经》做了种种破执:一是人空,即观五蕴身心皆空;二是法空,即六尘诸法皆空;三是有为法空;四是无为法空;五是有无为皆空;六是无始空慧门,即以智观诸法,了知起、灭皆无相,起灭之际亦无相可得;七是第一义谛空慧门,即真、俗二谛皆空;八是空空慧门,第一义谛空了,然能空之理仍在,今了知能空亦空;九是空空复空,空理虽空,能空之智仍在,今能空之智亦空;十是空空复空空,理智虽空,而空空之空仍在,今空空之空亦空。如是破空,为要根本断除对空的执取,让人们了达空的真实意义。这样方为「般若」智慧。

般若智慧,虽很高深,但并不是脱离世间,远离社会的智慧。远从释迦牟尼佛创教以来,佛关注的中心,一直在世间,佛的智慧亦一直为解脱世间痛苦服务的。释迦灭度后,这种关注世间,为世间众生服务的根本精神,一直延续发展下来了。所以,世间的一切作业,一切修行,皆可依此为指导。

般若智慧,既是本体论,又是方法论。作为前者,它指出万法本体是空,是真如;作为后者,它要求人们观察事物,应从现象、本质和二者关系着手,即要了知现象是假,本质为空,亦要了知空假二者是圆融无碍的。这种智慧,这种理论,对世间的指导,亦是这样。

人世间的种种闘争,种种残杀,种种欺诈等一切恶行,都源于人们对财富、权力和功名的执取和追求。所以如此,全在于有「我」。由于有「我」,有这个体生命的存在,便有了主、客观的分别,便有了对事物的执取,从而便有了种种恶业。

那么我是否实有,是否存在呢?一般世人认为,个体的生命是存在着的,我亦是有的。因为身体、生命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这些器官),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六种功能),以及六境(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认识对象),都是有,都存在着。对于此,般若并不否认,亦同意它们是有,但同时认为这些有是假象。就是说从现象上看,它们是有:从本质上看,却是空。它们本无自性,皆依因缘而生。

当然要从根本上破我,还得从我的成立处去破,得从「无明」处去破。

依佛教的「十二因缘」理论,个体生命即「有」,源于无明。从般若观照,则知无明本空,无常无我。如是观之,则无明灭;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如此推论,直至有灭,生死灭。

既然我灭,我是空无,那么所执取的外境亦既空无;既空既无,又有什么可执取,可追求呢?所以用般若智慧来指导人生,指导修行,便可出三界苦,得涅盘乐。

般若除了对灭除我执、造恶业有指导意义之外,对持菩萨戒,修菩提道,亦有重要指导作用。以持戒为例,它告诉人们,菩萨戒不是有,即如小乘那样执着戒相,流行形式;也不是无,即像凡夫外道那样,以为无戒可持,便肆意妄为,不受束缚。它是一种无戒而戒,无持而持的大戒。它以本性清净心为戒体,虽了知戒相本空,亦不妨持戒修行。这种智慧对指导持戒、修行,无疑是有益的,起码可以免除盲目的行为,所以佛教一直提倡智行合一,智行并重。

《梵网经》认为,自心本具觉知,本来寂静。所以说般若智慧,亦源于自性清净心,是从清净心中生起的智慧。当然这种智慧,所以能起观,本心寂静是首要条件,因而佛法十分重视禅定,强调禅定作用,认为定慧双运,才能直趋涅盘。

《梵网经》虽是千年前,就已流行的经典,其三十心十地以及十重四十八轻戒,虽主要是指导修道者的,但它的基本精神,诸如兴一切善,止一切恶等,以及对宇宙世间的大智慧,对于我门现在的生活,对于教内外一切人,都仍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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