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罪要向尽虚空遍法界结罪,这麻烦大了
【若有众生。侵损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这是造极重罪业的第三种。我们一定要记住:第一个是不孝父母,第二个是不敬三宝,第三个是『侵损常住』。侵是侵犯,损是损坏,常住结罪很重,这是属於偷盗戒,这是诸位都应当要知道。一般人把这些事情看轻了,以为这是小事,微不足道,不知道犯了严重的过失。佛在经上讲得很清楚,我们一定要细心去体会。常住有四种:
第一种叫「常住常住」,这是指寺院、庵堂、道场里面这些不动产,土地、田宅、房屋,所以称之为「常住常住」。只可以受用,决定不能够变更买卖,这是常住物,你要是变更买卖,这个罪就极重。
第二种叫「十方常住」,就是我们常讲的「四事供养」:「饮食、衣服、卧具、医药。」这是十方信徒供养出家人,不是指定某一个人的,这个道场里面所有出家人都有分。如果你是侵犯据为己有,这是盗戒。
第三种叫「现前现前」,这是我们得到信徒的布施。这个布施范围比较小,只是现前的这些出家人。不像前面讲十方,十方那是所有一切出家人统统有分。古时候出家人没有家,只要是道场都可以挂单,都可以受用,他应当要接受。因为这个供养是供养十方,所以一切出家人都有分。
第四种叫「十方现前」,现前之物,譬如出家人往生了,他遗留下来的物品,这叫十方现前。虽然是现前,他所遗留下来的东西十方都有分。所以结罪是从这个地方结的。
世间譬如偷盗,你偷一个人的,你欠一个人的债。诸位同修必须要晓得,你要真正了解这个道理,通达事实真相,世间人绝对不会说某人占了便宜,这话不是真话,某人吃亏上当,也没这个话。为什么?这一生你夺取别人的,你来生要还他,这是一定的道理,因果报应。我们夺取,将来在来生遇到这个缘了,我们财物也被别人夺取。我们要去侵占别人的,将来别人也侵占我们的。所以人与人之间佛讲四种缘:「报恩、报怨、讨债、还债」,生生世世永远搞不完的,就搞这个事情。我们到这个世间来干什么?就是讨债、还债、报恩、报怨来的。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恩要报,怨算了,不要再搞,就把这个帐销了,我们欠别人的要还,别人欠我们的不要了。把这个帐从这一生都把它结了,都把它了了,这样才能念佛,才能够往生净土。如果你恩怨债务常常记在心里面,到时候佛来接引拉都拉不动,你在这个世间事没有完,这种事是没完没了的。
所以欠一个人的,你还一个人,这个事好办。如果是地方政府的,譬如说这一个城市、这个地区公共的设施,你要是盗取,麻烦就大了。为什么?这个结罪你要知道,公共设施是这一个地方的人,纳税的财物来建设的。你要盗取,这一个都市的人都是你的债主,你一个一个的还,你要还到什么时候才能还完?诸位一定要晓得,公共设施决定不能盗取,罪太重了。如果这个设施是国家做的,麻烦就更大了,将来结罪,一国人都是你的债主。现在有许多人不知道这个罪的轻重,随便破坏公共设施,这个罪太重太重了,这是向一国人结罪。寺院、庵堂叫三宝物,这个罪比盗一个国家财物的罪还要重,为什么?它是通十方,尽虚空、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人都有分,你这个结罪要向尽虚空、遍法界结罪,这麻烦大了。所以盗三宝物,盗一针一线、一草一木,都堕阿鼻地狱。有人说,这个好像太不合道理了,一草一木、一针一线算什么,为什么有这么重的罪?你一想,它主人是谁?你就明了。它主人是尽虚空、遍法界一切出家人,你向他们结罪。
「盗」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限於偷盗,盗在佛经里面的解释叫「不与取」。常住负责管理的人,他要权衡、衡量,你要的东西该不该给你;该给你,他不给你,他犯戒,他也犯盗戒,他据为己有,故意刁难不给你。不该给你,他给你也犯戒,所以相当不容易。管理三宝的财物,一不小心就造严重的果报,这个道理我们一定要懂得。我们如果说浪费三宝物,也是这个戒条。我们为三宝节省一分钱,节省一块钱是你自己种福,你种的福很大很大。为什么?你是给十方一切出家人,在他们面前修福。换句话说,你要是浪费侵损,这个罪过就重。今天一般人懂得这个道理的人,是愈来愈少了。出家人也不讲,现在讲经的法师,谁讲戒律?讲戒律人家骂你。你讲戒律,展开经本你天天在骂我们,谁愿意听骂人的?你讲戒律,一个听众都没有,但是那是讲真话。所以阎浮提众生,地藏菩萨讲「起心动念,无不是罪」,这话是真的,一点都不过分。念念在造罪业,念佛往生谈何容易,这是我们一定要知道、要警惕,要晓得果报的严重性。
...【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后面两句是他应得的果报。『常住』,前面说过了,四种常住。你要是用盗心,偷盗的心窃取,或是你自己用,你偷盗自己来享受,或者是给你家亲眷属去享受,都犯这个罪,这个罪非常非常之重。《观佛三昧经》里面说,盗三宝物,他的罪过超过杀八万四千父母,杀害父母,前面就是阿鼻地狱罪业了。偷盗三宝物,那个罪比杀父母的罪还要重。重到什么程度,我们无法想像,佛在经里面举的比喻,比杀八万四千父母那个罪过还要超过。华聚菩萨在经上说过,「五逆四重我也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华聚菩萨是等觉菩萨,跟观音、势至、地藏菩萨是相等的,他们说的话是真话,不是假话。
现在我们这个地方,这个道场是居士道场,居士道场弘护正法,它的因果是跟寺院庵堂相同。这些我们都必须要认识清楚,我们有所需求可以向常住说明,常住供养,这是正确的。决定不可以,瞒著常住自己来窃取,这就错了。最容易犯的常住物:纸张,像通常讲信封、信纸,我们随便拿来私人写信,很小的事情,不学佛的人哪里会知道?一般社会上,在政府机关做事也好,私人公司里面做事也好,公家的物品像这些东西,都随便拿来自己用,不懂得佛理。我在台中亲近李炳南老居士十年,李老居士在奉祀官府服务,他当主任秘书。他告诉我们,他每一次去领信纸、信封,一定要向奉祀官报告:「我领的信纸、信封,有的时候我私人写信也要用。」那个奉祀官嫌他罗嗦,「哪一个不是这样?为什么你每一次来领的时候要说这么几句话?」他说:「我说这几句话,你答应了,我不犯盗戒;我没有得到你同意,我用公家信封自己写信,我犯偷盗戒。」这是明理的人,一张信纸、一个信封,他都这么谨慎,可见其余了。所以小小戒要留意,不可以轻慢,认为这是很小的事情没有罪,没有那么严重,那是我们想错了、看错了。
我曾经跟诸位同修说过,我以前念中学的时候有个校长周邦道先生,是江西人,以后他来到台湾。过去在中国大陆他做过江西省教育厅长,抗战胜利之后,在台湾他作考选部政务次长,政务次长在中国就是第一副部长。公家配给他汽车,他老人家公事出门用公家的车,私事出门自己乘巴士。为什么?不敢浪费公家的汽油,不侵损国家的财物。在这个时代还有这样的官员,这是我们应当要学习的。都是在家居士,天天读经,明白道理,了解事实真相,他们做出榜样来给我们看。家里面有公家给他装的电话,不是公事不用家里电话,家里面小孩都不准打电话。念念都能够为国家想,替国家节省一分钱都是好事情,一点都不敢浪费。我们今天拿到国际电话,不懂得长话短说,罗哩罗嗦的一打打好久,「侵损常住」。你本来重要的事情,几句话可以能解决的,拿起电话在那边聊天问长问短,这个电话费用常住付,侵损常住,大家不晓得这个利害。
地藏菩萨本愿经(第九集)1998/5新加坡净宗学会档名:14-01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