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四众供养谋私利,恶报多半是痴呆症

2019-03-16 更多文章

Hi 陌生人你好!

繁体 推荐 纠错 目录 说明

返回到上一页 存储网页 随机浏览

往年我曾经随道安法师到日本访问,发现许多道场,他们都经营工商业,以营利方式做道场基金,未尝不是一个方法。

当然经营不需要出家人,道场拿出资金,有真正热心在家信徒、护法,交给他们经营。

我们在日本看到许多四星级、五星级旅馆,是佛教寺院经营的,还有一些工厂也是佛教寺院经营的。现在既然没有土地,没有田地,没有山林,用营生利益作为道场生活固定来源,可以叫修行人身心安稳。

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负责经营事业这些在家信徒、护法,要发真诚心,不为自己谋私利,那是无量功德。如果利用寺院资金、供养谋私利,就造无量无边罪业,罪福真的在一念之间。

三宝的钱来自十方,佛经讲,出家人供养(独居)母亲,母亲可以消受,供养父亲,不能消受,何况其他人?那要多大福报才能消受出家人的四众供养?

这些道理,经论讲得很多,现在人不读经不晓得,跟他讲还要提出反驳,这些人只图眼前小利,不顾将来恶报。这种造业,现世罪人,多半是老人病,痴呆症,都归这一类。

本文节录自2001新加坡【阿难问事佛吉凶经】33集

下一篇:跟一切众生结法缘,有百利而无一弊

如果觉得资料对您有用,可随意打赏。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发表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