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戒律中的「三聚净戒」
《菩萨戒义疏》云三聚戒:“聚、集也,戒、禁戒。此三种戒,能摄一切大乘诸戒,故名三聚戒。”
《庄严论》云:“初律仪戒,以禁防为体,后摄善摄生二戒,以勤勇为体。”
一、摄律仪戒:摄律仪戒者,谓一切律仪,无不聚摄也。律、即法律,是禁止之义。仪,即仪式,是轨范之义。法苑珠林云:“摄律仪者,要惟有四。”
一者,不得为利养故自赞毁他。
二者,不得故悭不施前人。
三者,不得嗔心打骂众生。
四者,不得谤大乘经典。
持此四法,无恶不离,故名摄律仪戒。
二、摄善法戒:摄善法戒者,所行之行,能行一切善法也。谓身口意所作善法,及闻思修三慧,布施等六度之法,无不聚摄,故名摄善法戒。
三、摄众生戒:摄众生戒者,谓能摄受一切众生也。能摄之行,即是慈、悲、喜、舍。
慈名爱念,能与众生乐故。
悲名怜愍,能拔众生苦故。
喜名庆喜,庆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故。
舍名无憎无爱,常念众生同得无憎无爱故。
以此等法,摄诸众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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