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愿善导释》104 他作自受,佛作我受
第二节誓约内涵
一、生佛同体,自他不二
“若不生者,不取正觉”是阿弥陀佛于因地时所立的誓约,此誓约有生佛同体、自他不二、机法一体的内涵。怎么说呢?所谓相依不离、相待而成,岂不是法藏菩萨与十方众生绑成一体而发愿?法藏菩萨与十方众生是自他不二、机法一体(“机”指念佛的众生,“法”指弥陀的本身)的,所以,第十八愿是自他不二、生佛同体、机法一体的本愿,“若不生者”的众生的往生,与“不取正觉”的阿弥陀佛的成佛,是结合一体同时发愿立誓的,所以叫作机法一体。
由此而言,阿弥陀佛不成佛便罢,如果成佛,在他成佛的同时,也完成了十方众生往生的功德。如果有一个众生往生的功德没有完成,阿弥陀佛就不能成佛;必须使十方众生都能往生,阿弥陀佛才能成佛。
可以说,阿弥陀佛的正觉是依能不能使十方众生往生极乐世界而决定的。能够使我们往生极乐世界,他才成佛;不能使我们往生极乐世界,他就不能成佛。我们的往生也必须依靠阿弥陀佛能不能成正觉而决定:他能成正觉,表示我们就能离生死,就能往生成佛;他还没有成正觉,我们就还需要等待,如果他永不成正觉,我们也永远没有往生成佛的希望。
所以,阿弥陀佛正觉的成与不成,关系到众生往生的得与不得;而能使众生往生的得与不得,也关系到阿弥陀佛的正觉成与不成,所以说“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总而言之,阿弥陀佛的成佛与众生的往生,二者是休戚相关、结成一体的,他(弥陀)有成佛,就有我(众生)的往生;能够使我(众生)往生,就能够使他(弥陀)成佛:这就是“若不生者,不取正觉”的誓约。
由此可知,阿弥陀佛跟我们十方众生是一体的,他的成佛依靠我们的往生,我们的往生依靠他的成佛,彼此相依相靠,彼此一体不离。这就是相依不离、相待而成。
不过,刚刚讲依靠我们的往生,并不是我们十方众生去完成往生的功德阿弥陀佛才能成佛,不是这样,是阿弥陀佛为我们十方众生完成我们能够往生的功德,他才能够成佛,一切都是就阿弥陀佛来说的。
“若不生者”之“生”属众生,所谓“往生门”;“正觉”属弥陀,光寿觉体,所谓“正觉门”。
这是将“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分为“往生门”和“正觉门”。
就“往生门”来讲,是属于十方众生,十方众生只要念佛就必定往生。所以,第十八愿也称“念佛往生愿”,这就是往生门。
就“正觉门”来讲,正觉是属于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成为光明无量、寿命无量的时候才能成就他的正觉。所以,光明无量、寿命无量就是阿弥陀佛正觉的体。
光明无量、寿命无量有特殊的深层含义。也就是说,阿弥陀佛是以无量无碍的光明度尽十方世界的无量众生,如果不成为无量无碍的光明,就难以救度十方无量的众生;同时,寿命无量才能救度任何时代――尽过去、现在乃至无穷未来的所有众生。所以,光明无量、寿命无量的正觉果体,对救度十方众生来讲意义非常重大。
正觉成时往生亦成,往生成时正觉亦成,以此为别意弘愿。
阿弥陀佛以自己所成就的正觉功德回向、布施给十方众生,作为十方众生往生成佛的功德,所以,阿弥陀佛因地的愿行与果地的功德,就是十方众生的愿行与功德,在佛法名词来讲叫作“他作自受”――别人的辛劳自己享受。就好比父亲一辈子的丰功伟业完全给他的独子承接,让他的独子白白地、现成地拥有。
阿弥陀佛五劫的思惟、兆载永劫的修行,所有的愿与行给谁呢?就是给十方众生,所以说“正觉成时,往生亦成”。阿弥陀佛成正觉,成就了什么?成就了我们往生的功德。我们往生功德成就的时候,他才成正觉。所以,正觉与往生、往生与正觉是同时成就的。
我们十方众生要往生极乐世界,如果认为自己还不够资格或还没有力量,必须累积功夫、功德,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够资格往生呢?若有这种观念,就表示此人还不了解第十八愿的内涵,不知道“若不生者,不取正觉”的真正意义。
当弥陀成佛的时候,我们众生也具备了往生的功德,只是我们不晓得、不知道去领受,也就是不晓得愿生、称名,所以,十劫以来一直在六道中头出头没,冤枉地轮回。
为什么说是冤枉呢?因为阿弥陀佛既已成佛了,我们就应该可以解脱了,可是因为不知道,所以继续造罪造业,继续六道轮回,继续受苦受难。不知道便罢,现在我们知道了,誓必要领受阿弥陀佛正觉的功德而往生极乐世界。
共命鸟喻
“若不生者,不取正觉”显现出第十八愿是生佛同体、自他不二。“自他不二”即是“彼物即此物,他行即己行”,阿弥陀佛的功德就是我们的功德,阿弥陀佛的愿行就是我们的愿行。如共命鸟,是两个头同用一腹,一方所吃的营养,另一方也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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