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佛教伦理学
佛教伦理学在wiki网上有两个主题:佛教伦理学和佛教伦理学(戒律)
佛教伦理学概述
佛教的伦理学是以传统的佛教观点为基础的,这些观点是从佛陀证悟的视角,或者其他随行佛陀觉悟的有情的视角来考察的观点。道德的教言存在于佛经中或流传下来的传统中。因此大多数佛教伦理学的学者都依靠佛经的考证,并且采用来自传统的佛教团体的人类学的证明,从而判断所弘扬的佛教伦理的本质。
根据传统佛教,对在家居士来说,佛教伦理学的基础是五戒:不杀生、不偷窃、不妄语、不邪淫、不饮酒。在成为一位佛教徒的过程中,或肯定一个人对佛教的承诺过程中,鼓励在家居士发誓要禁戒这些负面行为。这些戒律不是强迫的公式,但作为修行规则,居士自愿进行有利的实践 。
从佛教思想来看,檀那与道德行为意愿的培养可以将自己的意识提炼到这样一个水平,即使没有进一步的佛教修行,投生在一个较低的天界是有可能的。为获得这一水平的目标没有什么不合适的或非佛教徒的限制。佛教出家的男众和女众则要遵守数以百计的这样的誓言(见戒律)。
佛陀提供一些基本的指导方针,可接受的八正道的一部分行为。最初的戒律是要对所有的生灵,从最低的昆虫到人类,都不伤害或非暴力。这条戒定义了对于每一个活着的有情,都要有非暴力的态度。佛教的修行之路并不会延展到极端耆那教所展现出来的那样,但从佛教徒和耆那教这两个角度来看,非暴力建议对所有活着的有情要有一个亲密的参与和亲密的关系。
佛教伦理学的社会焦点问题
伦理学的社会问题也包括:杀生、导致他人杀生,战争,堕胎,死刑,安乐死,素食,性行为,同性恋等。
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Buddhist_ethics
佛教伦理学(戒律)
佛教伦理作为学术领域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学科,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兴盛。很像批判佛教和佛教现代主义,它是东方和西方思想交流的一个结果。普遍认为,佛教伦理学作为佛教研究的一个分支,其学科的研究内容涵盖了历史、哲学、宗教、人类学和更多的其他学科,它试图理解佛教的最基本问题:人应当怎样生活?
对佛教伦理的具体研究工作可以追溯到1920年。早期佛教伦理学的描述性解释包括立花俊道的《佛教伦理学》(1926),集中在上座部的伦理学,及普辛的基于大乘佛教教义的《佛教伦理学》(1927)。其他早期表示对佛教伦理学有兴趣的作者包括卡罗琳·奥古斯塔·弗利·莱斯·戴维斯与艾萨琳·布络·何娜。1979年,日本的《宗教研究杂志》专门开辟一个专栏报道上座部伦理学的研究,有四个知名学者在佛教伦理学的研究中起重要作用。
(注:立花俊道(Sunto Tachihana)(1877-1955),日本佛教学者;普辛(又译普珊)(1869~1937),比利时佛教学者;卡罗琳·奥古斯塔·弗利·莱斯·戴维斯(1857- 1942),戴维斯教授的妻子,知名佛教学者,爱好神秘玄学和通灵术;艾萨琳·布络·何娜(1896-1981);《宗教研究杂志》,由日本宗教研究会,日本宗教学会主办。)
2.1、历史
随着关大眠的著作《佛教伦理学的本质》出版,佛教伦理学于1992年成为一个学术学科。后来在1994年,关大眠共创了《佛教伦理杂志》,这进一步固化了在佛学研究中这个新领域学科的诞生。在关大眠的著作出版之前,只有极少数的著作和文章试图深入研究具体的佛教伦理学的问题。
然而,更令人沮丧的是,“伦理学”与佛教的其它部分相分离。佛教被称为一个不寻常伦理的宗教。关大眠和其他人也就这一点有些争论,对此特有问题,佛陀认为是一个纯粹的伦理问题,即,“人类要引导的最美好生活的长远问题。”
(关大眠(又译:达米安·基翁),佛教伦理学家,生物伦理学家。目前任教于伦敦大学历史系。1977年毕业于兰卡斯特大学,获文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牛津大学东方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著有《佛教伦理的本质》(1992)、《佛教与生物伦理学》(1995)、《佛学概论》(1996)、《当代佛教伦理》(2000)等。)
2011年10月,哥伦比亚大学专门为佛教伦理学举办了第一届会议,会议的名称是“当代佛教伦理学透视”。
2.2、趋势
可以说,最富有成效的定义佛教伦理的尝试已经存在于西方理论术语中,这些术语来自于亚里士多德(美德)、康德(道义论)、边沁和詹姆士·穆勒(功利主义)。然而,主要是非西方学者的其他人,已经开始寻求用更直接的或传统的形式表达佛教伦理学的思想。
2.2.1 亚里士多德/美德
在作为美德伦理学的佛教伦理学中,尼克·吉尔将佛教的伦理教言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理论进行了比较:“像希腊的美德伦理一样,佛教伦理学也是人本主义和彻底的人格主义。”
(注:尼克·吉尔,美国爱达华大学哲学教授)
关大眠在揭示两者的关系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声称佛教在本质上是功利主义的。但后来他继续研究佛教的伦理结构,具体重点研究道德(巴利语:siila)。他的结论是佛教伦理学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最相似。
詹姆斯·怀特希尔,在《西方语境的佛教伦理学:美德的方法》一书中说:“在西方,佛教的正当化可以部分地被证明是一个面向美德的、面向性格品质的、关注社区的伦理学,与具有美德传统的西方伦理学相称。”
2.2.2 康德/道义论
少数的开拓工作旨在检测康德与佛教伦理学之间的相似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布拉福德·克科莱特的“反思康德与业因果报应”。
(布拉福德·克科莱特(获美国西北大学博士学位),美国迈阿密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道德伦理学)
“鉴于近期流行一种言论认为佛教伦理学是一种美德伦理学,为此我应该辩论,佛教伦理学家也应该回应康德和康德学派学者的批评,西方版本的美德伦理,并声称大多数康德主义的美德伦理批评停留对康德和康德主义的误解。”
具体参见,J.B.苏尼文德“美德的不幸”《伦理学》杂志,101卷,1990年,42 – 63页,芭芭拉·赫尔曼“制造人格化的房间”和阿伦·w·伍德“自爱、自仁和自负”都收录于《康德、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学派》一书中,该书由詹妮弗·薇婷和斯蒂芬·恩格斯特洛姆编辑,剑桥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以及澳诺拉·奥尼尔的《走向正义和美德》,剑桥大学出版社,1996年,13页。”
(芭芭拉·赫尔曼,是美国著名的康德伦理学研究专家)
2.2.3 边沁/米勒—功利主义
马克·斯德利兹提出“我”(anatta)的学说为“德性结果论”提供了基础,目的是减轻众生的苦难(认识到没有一个“我”要解脱于他人),他追随一系列佛教伦理的思想家。
2.4 传统的佛教伦理学
两个关键的传统的佛教伦理学教师是哈马拉瓦·萨达提沙和德·席尔瓦以及帕德玛斯瑞·德·席尔瓦。萨达提沙是一个斯里兰卡佛教僧侣,1970年他写了《佛教伦理学》(转载于1987年、1997年,并于2003年重印),德·席尔瓦也有类似的著作《佛教、伦理学和社会:我们时代的冲突与困境》(2002)。第三个著作,不如前两本著作著名,是派因亚希哈尊者的《社会和谐的方式》(1989年,可网络在线阅读) 。
这些著作作为进入佛教的入门知识,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能引导人们进入重要的佛教三藏经典,如《善生经》。
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Buddhist_Ethics_(discipline)
智悲翻译中心
译者、校对:圆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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