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重因果,通常可分几类因果?

2018-08-13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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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梵语(hetu-phala),通常因果在佛门中可分为三种因果,何等为三?分别如下:

一、种因得果

何谓种因果呢?佛法深信一切人事物,乃至宇宙万法,其所形成,必有前因与后果的流程。换句话说,若无前因,果就不能成立。譬如一栋房屋的形成,就是果(结果),但这栋房屋由各种不同的材料、元素、钢筋、水泥、人工、木架、工程师、建筑师,等等条件所共同促成的。若无这些条件,房屋就无法建造完成,既然能成立房屋,就离开不了那些种种材料,水泥……等等,问题出来了,若以佛法而论:房屋建成即是果,那些材料等等即是因缘,若无因缘和合,果即不得生,普天之下,一切的一切,皆必然如此一般,这称为种因得果。

二、双重因果

何谓双重因果呢?就是因中有果,果中有因,因果不二,是名双重因果。譬喻一颗种子而言,种子可因可果,如何而说呢?因为种子当下就是结成的果,是站在果位,但是果的当下,亦可当因来种植于田里,如是具备有双重条件的关系,佛法称之双重因果。

若以时间而论,即是三世因果,过去所造为因,现在所受是果,现在所受之果亦可当因而作,以后再感受果,如是周而复始,至于无穷,佛法称为三世因果。

三、无尽重迭因果

何谓无尽重迭因果?就是无量劫以来,所造作的善恶,因而不断累积重迭,重迭又开花,开花又累积重迭,如是种子起现行,现行薰种子反覆共薰,穷劫不止,形成因果不断周旋,犹如铁炼,一环钩一环,紧密不松,沉沦的众生,起惑、造业、受苦、乃至无尽受生,一切因果亦复如是。

本文选自弘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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