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金玉:省庵大师的持戒念佛

2017-05-10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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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庵大师德相 网络图

清代彭际清所撰《省庵法师遗书》叙中评论说:“师生当像季之余,因瞻舍利,顿发大心。其生平行在《梵网》,志在西方。发而为言,披肝露胆,一片血诚。救焚拯溺,不足为喻,真末法之精进幢也!”

省庵大师的持戒念佛思想可以从他的多篇著述中显示出来,从他制度规约的设计上表达出来。他在《重建涅槃忏会叙》说:“痛哉末世,孰挽颓风?伤矣吾徒,罔遵遗诲。”在《涅槃会约叙》中说:“然有始鲜终,圣人所诫;初勤后怠,人之常情。不以誓愿自要,何以保其永久?不以轨则为准,何以约束身心?于是斟酌事宜,设为《规约》,以告大众。如或事可通行,愿共相保守。如其不可,幸有以教之。”在《祷灵鳗菩萨文》中也有这样的论述:“既为佛弟子,岂可不持佛戒?”在《应赴说》中更有恳切的告诫:

余曰:“必不得已,则有一说。应其请,生难遭想。入其家,生道场想。对经典,如对佛想。诵其文,思其义,行其事,践其实。必使身与口合,口与心合,不昏沉,不散乱,不懈怠,不厌不倦,不贪求,不计利,知因知果,知惭知愧。兢兢焉,业业焉,若涉大川而履薄冰也。如是则不期度生而自度,不期利益而自利益。孔子曰:‘禄在其中矣。’自既得度,他亦复然。若夫鼓橐籥而为经,舂杵碓而成礼,身对尊像而目视他方,口诵佛言而心存妄念。吾见其口食信施,即同铁丸。身着袈裟,即同铁鍱。如是则不待身后堕落,即今早已堕落。不待未来受苦,即今已受无量大苦。《宝梁经》云:‘比丘不修比丘法,大千无唾处。’明文灼然,可为诫训,慎之哉!”

清释律然所撰《省庵法师传》,更是将大师一生行迹作了充分的展示。大师生即不茹荤,总角时有出尘志。父既早殁,母张氏知其夙具善根,命为释氏子。七岁礼清凉庵僧容选为师,聪慧爽朗,经典过目不忘。十五薙染,兼通世典,能诗,善书法,前辈钱玉友、许旸谷,皆执节与交,然未尝顷刻忘生死大事也。性笃孝,母亡,于佛前跪讽《报恩经》七七日。岁时伏腊,必设像修供。他日,至普仁寺,见一僧死仆地,师瞿然悟世无常,益加鞭策。年二十四,受具足戒于昭庆。严习毗尼,不离衣钵,日止一食,胁不帖席,率以为常。

后爰禁足于真寂寺,日阅三藏梵筴,夕课西方佛名。三年期满,寺众请讲《法华》,师升座开演,河悬泉涌,沛然莫御。戊戌首春,止杭之隆兴寺,绍昙法师命师代讲经律,每击节称善。可见大师对律部是非常熟悉的。

“又尝应永福、普庆、海云诸禅席,每进院,模范一新,清规肃穆。”他遵莲池大师持戒念佛之遗风,制定净业清规。后退隐杭城仙林寺,不出户庭,力修净业。屏绝诸缘,纯提净土。结长期念佛会,严立规约,昼夜六时,互相策励。人皆谓永明再来也。先后主刹十余载,得度弟子及乞戒、归依者凡数百人。间有学诗文者,师痛戒曰:“人命在呼吸间,哪有闲工夫学世谛文字?稍一错过,便成他世,欲望出离难矣哉!”题其室为“寸香斋”,作诗以明志,有“省公鬻产构禅房,古寺重开净业堂”,及“同人共结三年社,对客空余一寸香”之句。有尊客相见,略叙道语,寸香之外,念佛而已。其《寸香斋铭》云:“尊客相逢,勿谈世谛,寸香为期,唯道是语。不近人情,不拘俗礼,知我罪我,听之而已。” 掩关寸香斋,限昼夜课佛十万声。

省庵大师牙舍利(网络图)

大师曾撰《涅槃会规约》《念佛规约》《净业堂规约》等,致力于丛林制度建设。

念佛规约(并引)

夫生死海深,非念佛莫能济度。菩提路远,非净土孰可依凭。然苟非精进,念佛无自成功。未得一心,净土何由可到。今则三七为期,六时无间,四方善友俱集,一时胜会宏开。第恐懈怠易生,精勤难致。若无约束,何以策我身心。不有规模,何以生他敬信。谨酌事宜,略陈条列如左:

一、五更闻钟声,一齐下单,洗面后齐集大殿念佛。无得晏卧不起,避懒偷安。

一、明相既出,即用粥。粥后嚼杨枝毕,即入堂持佛名。候一寸香过,起身经行,打大木鱼,至香余一寸,即归位坐,默然而止。少顷,用茶毕,打小鱼子两下,方可起身抽解。

一、粥后三枝香,用小食。四枝香,用午饭。克定时候,不宜错误。

一、坐香过一寸,二人起身行幡巡香。少顷,鸣鱼、引磬二人亦起身巡香。有昏沉者,即持幡与之,令其行香执幡遣睡。如是展转,递相警策。至香余一寸,鱼磬二人先归本位,次行幡者至佛前问讯收幡,然后各归本位。

一、佐食菜蔬,以四菜一汤为准。

一、午饭后六枝香,用晚粥。明相既没,念佛六枝香。俟第六枝香将半,即向上长跪,称观音、势至、清净海众,各满百声。诵《小净土文》,礼佛十二拜,归单养息。余日例此。至第七夜,诵《西方发愿文》,礼佛四十八拜。余日二七亦例此。

一、临睡入观,称佛千声,即默念佛名而卧。

一、经行、趺坐时,睡眠时,及大小便利时,不宜杂话。

一、坐香过二寸香,不归堂者,即移蒲团在佛前,跪香一枝。

一、昏沉时,行幡至不起身者,跪香一枝。

一、不得出外闲游、归寮养息,及交头接耳、杂话戏笑,有犯者跪香一枝。

一、会中有老病者,自应方便随顺,不拘常例。或随喜念佛,暂来即去者,亦不在此例。

一、设有病缘,当告假,不得随意自便。

一、众中或有去就乖角、语言相争、搅群乱众者,即移单出堂。

一、每一七完,养息半日。或静坐,或睡眠,俱默念佛名,切忌闲游杂话。

一、每日巡照师,各寮巡察放逸。每夜击板念佛,以警策睡眠。

以上条约,有犯者,悦众师应举。举而不服者罚,知而不举者同罚,跪香一枝。

净业堂规约(并引)

夫生死海深,非念佛畴能济度。菩提路远,非净土孰可依凭。然苟非精进,三昧无以成功。未得一心,九品安能自致。今以三年为限,数子同居。但专持乎六字洪名,唯致力乎一心不乱。第恐时长行久,懈怠易生。实丧名存,劬劳徒设。不加鞭策,无以约束身心。必有条章,方能齐一彼此。幸相规而相劝,无争我以争人。俾净业速成,华台早就。见弥陀于现在,证三昧于此生。诚如是,则所愿不虚矣。谨立规约如左:

一、每日课程,十时念佛,九时作观,一时礼忏。虽大寒、大热,无得暂亏。

一、黑白半月,诵《菩萨戒本》。朔望日,讽《梵网经》。经毕,长跪诵《发愿文》回向

一、凡遇佛降生日、成道日、涅槃日,及僧自恣日,俱宜设供献佛,随力为之。

一、每年新正,起念佛七,祝延圣寿。腊月起七,以济年终被杀众生

一、每夜黄昏候,到大殿施食,持《变食真言》四十九遍,念佛千声,以济鬼神。

一、每日念佛、受斋,俱搭衣。朔望日午饭,应持钵。非时食戒,佛制最严,宜并持之。

一、宜禁止游行,不得出寺观望、入城闲走。除为父母、师长看病因缘,或可暂时告假,余俱不可。

一、告假须克定日期,若过期还者,罚跪香。或托事延缓,久假不归者,各宜自便。

一、宜谢绝迎送。尊客相看,略叙道话数语。寸香之外,念佛而已。若有问法因缘,不在此例。

一、宜屏弃杂务,凡经书、笔墨、诗偈、文字,一切置之高阁,不应重理。

一、不得应酬人间佛事,纵施主到山讽诵经呗,不宜辄许。设不得已,只可礼《弥陀忏》,念佛而已。

一、堂中除念佛外,一切不应杂话。纵有要事问答,亦宜低声。

一、念佛昏沉时,用小幡一首巡香,互相警策。

一、昏沉时,行幡至不起身者罚香。有过不忏悔,屡谏不止者罚香。动气发粗,彼此斗争者同罚。一人忍,一人瞋,瞋者罚香。

一、凡有过,宜互相规谏,设有违诤,即应忏悔,不得隔日、隔夜、隔时。

一、无故闯寮聚谈杂话者罚香。非要事,止静不归堂者罚香。

一、朝暮课毕回堂,维那合掌厉声念《呵责铭》,以诫策我。我当长跪佛前,合掌承受。

有学者注意到,师之《西方发愿文注》题下署名“后学沙弥实贤注”,叙后署名“东吴虞山沙弥实贤书于海南蛟门之海云精舍”。省庵大师于二十四岁受比丘戒,已有十七年。此年自居沙弥,有仿蕅益大师尊戒敬律之风。省庵大师在《劝发菩提心文》中曾言:“今我等日用之中,一举一动,恒违戒律。一餐一水,频犯尸罗。一日所犯,亦应无量。何况终身历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为优婆塞戒,尚不具足。何况沙弥、比丘、菩萨等戒,又不必言矣。问其名,则曰我比丘也。问其实,则尚不足为优婆塞也。岂不可愧哉?”

大师有《偶成四首》诗,述其掩关精修净业的情形,其一:“无能只合住深山,一室萧然独掩关。寄语世人休见召,此生终不到人间。”其二:“百八轮珠六字经,消磨岁月度光阴。平生只有西归愿,肯为他缘负此心?”其三:“为善初勤鲜克终,愿精一戒举吾躬。从今日影过中后,粒米休将入口中。”其四:“破舟救溺理无由,抵死须撑到岸头。等得篙师登陆后,更移新棹入中流。”皆体现出大师持戒念佛的门风。

大师在梵天寺与众结三年念佛长期,规定不得应赴世间佛事,其态度可见于所作《应赴说》一文。文中认为佛法以济人为本,度生一事,诚非多事。然而自既未度,焉能度人?古时的瑜伽法事都是登地菩萨利生之事,非初心凡夫所宜。今则多属贸易行为,即使虔诚也难赎贪求财利之过,又况且未必虔诚呢?假若作佛事时散漫懈怠,必造堕落之报,备受无量大苦,因此一定要慎之又慎。

清乾隆间彭际清居士编定《净土圣贤录》,以省庵继莲池、蕅益为净宗第十代祖师。清道光间悟开师作《莲宗正传》亦同。至民国印光法师推截流为十祖,尊省庵为十一祖,而为定论。

文:温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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