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法的出家方式及出家功德
由于出家众条件优越,历来即身证果,弘法利生,为万世师表、法门龙象者,如释尊及其十六弟子、千二百五十大阿罗汉,文殊、弥勒、马鸣、龙树、无著、世亲等菩萨,及诸宗祖师大德,大多数皆出于僧尼中。若无出家众,而由在家众为中心来住持佛法,则佛法难免走样变质,试看今日日本、南韩由在家众所创立领导的不少新兴佛教,其宗旨教义,去释迦的遗训有多远!
然而,僧宝,并非指所有的、个别的出家人,而有其特定范围与标准。经论中说住持僧宝,一般分福田僧(功德僧)与皈依僧两个层次。福田僧为应当供养、尊敬的对象,包括皈依僧在内。福田僧的最低条件,起码须具有正信正见。《心地观经》云:“虽毁禁戒,不毁正见,以是因缘,名福田僧。”此所言毁戒,当指犯四波罗夷之外的可悔轻戒而言,犯了根本戒应被驱摈者,不属福田僧摄。出家具正见而未证圣果,乃至毁犯轻戒的僧尼,与已证圣果的“胜义僧”相对,称“世俗僧”。若出家而无正见,不懂佛法,称“哑羊僧”;既无正见,又毁犯轻重戒,称“无惭愧僧”。只有胜义僧与世俗僧为福田僧,属僧宝摄,哑羊僧、无惭愧僧,非属福田,非属僧宝,而为僧中败类。
皈依僧不仅为应供的对象,又为皈依的对象,称“真实僧宝”、“胜义僧宝”。这在多种经论中,都仅指三乘圣众或贤圣众。加《涅槃经》卷六云:“三乘所有三宝实义,唯取圣位名为僧宝。”《十住毗婆沙论》云:“僧者四向四果,众者于佛法中受出家相,具持诸戒,……依止是僧名皈依僧。”《瑜伽师地论》卷六四云: “先受皈依三乘,皆取见道以上。”《大乘义章》云:“三归僧,唯局分处声闻人中四果四向以为僧宝,凡夫比丘无德可归,是以不取。”“大乘法中通而论之,三乘圣众皆是僧宝。”
密乘皈依偈云:“诸佛菩萨贤圣僧,直至菩提我皈依。”都未说世俗凡夫僧为皈依处。皈依,不是一般的恭敬礼拜,而是投靠依止,以作模楷,以为归宿。凡夫僧未证佛法,未真见道,其见地行持,或有过失,不足以作人皈依。又皈依者,要能靠得住,不仅现在为皈依,而且永远为皈依,自己若未见道证果,连人身都未必能保得住,何堪为人皈依处?难道要人家到地狱、饿鬼中去投靠你?
皈依僧宝,不仅是皈依一师,而是皈依三乘一切圣众,包括文殊、普贤等大菩萨僧,不仅在家人须皈依此类圣僧,出家人也须皈依此类圣僧。皈依圣僧,主要是皈依其正见,皈依其所见证的学、无学法,亦即真如自性,唯此不生不灭法,为究竟的皈依处,而圣僧为已证此法的实体故,值得皈依。至于谁为圣僧,证者自知,未证者也可依经教所示的标准,从其言行为人去判断。现在有些出家人喜为人当皈依师,不知若未证圣果,即使为人授归戒,也只是为之作证明人,证明其皈依三宝,而非皈依自己。弘一大师教诫说:“若皈依三宝时,礼一出家人为师而作证明者,不可妄云皈依某人,因所皈依为僧,非皈依某一人。”至于依止剃度、依止学戒学法的师长,只要实有德行、自己尊敬即可,未必一定要圣贤僧,但这与皈依僧宝尚非一事。
福田、三归二种僧,何名为宝?因此等人即使破犯轻戒,德行尚不无疵漏,但具有正见,为人中的明眼人,能指示给人究竟的真理,使人趋向永恒安乐的大道,其见地超过任何世俗的智者,至为珍贵,故称为宝。《地藏十轮经》云:“破戒诸比丘,犹胜诸外道。”胜,就胜在其具有正见。若更证入圣果,则更为稀有,能作人生死海中度登彼岸的船师,修行路上的师友道伴,为真实可靠的靠山,应该恭敬供养,皈依投靠。恭敬供养、亲近承事世俗僧宝、胜义僧宝,皆能使人出生无量的福德果报,故称福田。
近世以来,佛教衰落,僧人素质下降,而居士运动却颇为活跃,出了不少弘扬正法的法将,这也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因此而认为无僧宝可皈依,则属邪见。皈依僧宝者,皈依三乘圣僧,难道文殊、观音等大菩萨僧,阿罗汉声闻僧,马鸣、龙树、无著、达磨、慧能等祖师,不够皈依僧资格?即使证到圣果,直至成佛,尚且要皈依僧宝,何况未证圣果。若论僧人素质低落,则在家人素质低落者,更为多见。僧团虽现衰相,但精进修持,有定有慧,乃至证入果位、恢弘正法者,在汉地一直代有其人,如近代的虚云、太虚、印光、弘一等高僧,其德行智慧,不逊前贤,难道不堪为在家人师表?汉传僧界,直至近今,尚保持独身、素食、农禅一体的优良传统,较之有些地方的僧人娶妻吃酒肉,犹胜一筹。虽经十年浩劫之磨难,不变信仰、不还俗、勤修不辍者,亦不乏其人。若论行持验证,如最近圆寂的通愿、净如、慧净等法师,茶毗后舍利数千,九华山大信法师,化后肉身不坏,在古代也属罕见,起码证明其几十年梵行无玷、戒珠圆明。即就一般出家人而论,具正信正见、基本守戒者尚属多数,在福田僧宝之列,应该为在家人恭敬供养。
出家、在家二众,犹若股肱,不可分离,出家众为在家众的核心、导师,在家众为出家众的外护、基础,应互相爱护,互相团结。爱护、供养、监督出家众,尤为在家众的职责。在家众素质低,出家人有责任,出家众素质低,在家众同样也有责任。在家众应该尽力帮助寺院培育僧才,培养出一批贤圣僧宝,住持佛法,为众生作皈依。因嫌出家众素质低而不皈依僧、不维护僧宝,其结果必然是佛、法二宝,出家在家二众同归于毁坏。
在家众不满出家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以贤圣僧宝的标准来要求出家众,不体谅出家众也是众生,同样生活于充满污染的社会环境中,只不过出家修道而已,而且修持条件不比古昔,不可能一出家便成为圣人。仅其能出家、梵行、耐清苦生活,便已胜在家人一筹,非在家者所尽能为,应该爱护、尊敬,至于他们有缺点,乃属正常之事,不宜背后议论,可当面奉告。对破重戒应驱摈、教育的僧人,应协助寺院,予以教育、清除。如果要求出家人都成圣人,那么在家人也理应证到初二三果,为什么不先自检自责?苛求出家人,显然是嫉妒心理在作怪。
另一方面,有的出家人见在家人通佛法、有修行,讲经说法,也喜欢非议挑刺,说白衣上座,乃佛教衰落的征象。这同样是嫉妒心理在作怪。当知出家在家,只是修持条件不同,在修道、证道上是平等的。在家人若证圣果,亦在皈依僧宝之列,其所证之道,起码应为凡夫僧所皈依。
一些曾还过俗的出家人,往往为出家、在家众所瞧不起,这也属对出家之制无透彻了解的表现。当知出家与还俗,全凭自愿,出家有种种条件,还俗却十分自由,还俗后还可出家,乃佛所制。僧人还俗,是正常现象,证到初、二果的圣人,尚可能还俗,何况凡夫僧。还俗后再出家,说明于道有进。还俗、还俗后出家,及婚后出家,对修行断惑来说,未必不是好事。体验了家庭生活,比未经体验者更易于看破,更易于断离,而且有利于对在家人说法。看一个出家人,主要观其见地、行持,及弘法方面的才智和贡献,不在于是否童子出家、还过俗与否、年龄长幼、戒龄长短。实际上,南传佛教界采取的短期出家,是一种很好的制度,可使更多人受到出家生活的锻炼,广种善根,汉传佛教界也不妨试行。
作为出家人,既已舍世俗欲求,便应该不愧僧相,努力修持正业,不做哑羊僧、无惭愧僧,争取做真实僧宝,以续僧慧命,为法良将,方不负出家披剃的一大殊胜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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