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
戒律(佛教解释)
梵语尸罗,S/ila译曰戒,防非止恶之义。梵语优婆罗叉Upalaks!a,译曰律(净影),梵语毗尼Vinaya,译曰律(南山),法律之义。多指有条文规定的宗教徒必须遵守的生活准则。
禅指概念
戒,防非去恶;律,也就是发.清规戒律,指佛门弟子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戒律.佛门弟子的修行可以概括为"戒,定,慧 三学,其中戒为基本.<楞严经>卷六:"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佛教的戒律观
甲骨文的“戒”字中间是一把长戈,左右两侧是两只手,合起来像两只手紧握长戈,以防来敌。金文和小篆把两只手移到“戈”下。《说文》曰:“戒,警也。从?,持戈,以戒不虞。”“戒”的本义是“防备”、戒备。由“戒备”引申为“警戒”。这个意义后作“诫”。由“警戒”引申为“告诉”、“预告”。由“告诉”引申为“晓谕”、“命令”。由“警戒”又引申为“戒除”、“禁戒”。由“戒除”引申为“斋戒”。由“戒除”又引申指“佛教的戒律”。由“戒备”又引申为“准备”、“具备”。因“防备”含有“谨慎从事”意,所以又引申为“谨慎”。
我国与日本之佛典
用‘戒律’一语之例颇多。然在印度经律论中缺乏典据,亦不见其定义。如长阿含卷十五种德经(大一.九六下):‘舍家财业,弃捐亲族,服三法衣,去诸饰好,讽诵比丘具足戒律。’
原语
上引之中,‘戒律’原语,对照南传长部 Son!adan!d!a sutta,其相当字为 patimokkhasamvara,即梵语pratimoks!asamvara 。此梵语通常译为波罗提木叉律仪,或别解脱律仪。波罗提木叉译为戒律之例,亦见于杂阿含经卷二十五。又分别功德论卷一(大二五.三二上):‘此戒律藏者亦如是,非沙弥、清信士女所可闻见,故曰律藏也。’其中,‘戒律藏’之原语为Vinaya-pit!aka,然而,普通 vinaya 仅译为律。 由上例,可见戒律之原语并不一定。通常,戒之原语为 sila 或 sila。此外, siksa, sikkha(译作学)亦译为戒,又有 s/iks!a^pada(译作学处)亦然,例如二百五十戒之戒字原语即为 s/iksa^pada。又 pra^timoks!a, pa^timokkha(音译波罗提木叉)译为戒本、戒经等,upasam!pada^ 译为具足戒。故知‘戒’之原语,极为复杂。律之原语,除特殊情形外,泰半为 vinaya。由此,戒与律之原语,可视为 s/i^la 与 vinaya;然而 s/i^la-vinaya 合成语在巴利三藏中并未发现,汉译之小乘律及大乘经论中均无此语,故戒律一语实难下定义。
概言
戒,系以自发之心守规律;律,则含有他律规范之意义。盖佛教教团之确立,须赖教团秩序之建立,故有分别制成之规律条文,与违反时之罚则,凡此,皆称为律。若由内心自发遵守一切律文,则称为戒。或亦有以戒律仅为一般之规范者,此一说法甚为普遍。要之,戒之范围窄,律则包含一切律仪,僧人之威仪亦含摄其中;即就广义而言,‘戒律’一语实有戒、律、律仪等义。〔四分戒疏卷一上、大乘义章卷一、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之一、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三章、第四章(印顺)〕
戒与律的并称
【戒律】《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 戒与律的并称。戒,梵语尸罗(s/i^la),指防非止恶的戒法。律,梵语优婆罗叉(up-alaks!a),或毗尼(vinaya),指生活上的规律。《大乘义章》卷一云(大正44.468a)∶ ‘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非焚烧行人,事等如热,戒能防息,故名清凉。(中略)以能防禁故,名为戒。(中略)所言律者,是外国名优婆罗叉,此翻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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