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宗镜录略讲上册(第三十八章)01

2019-09-29 大德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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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录略讲上册(第三十八章)

南怀瑾教授讲述

第三十八章明暗还天地01

上次讲到见性这个问题,引用了《楞严经》的经文。有很多同学提出来讨论,例如,我们眼睛可看见,瞎子看不看得见?就有一位同学根据《楞严经》的说法,认为瞎子是看不见前面的东西,可是瞎子看见前面黑洞洞的,所以还是看见。另一个同学说,你讲错了,瞎子是看不见前面东西,但是能看见前面黑洞洞,那不叫做看见!那只能够说能见的功能,‘能见’的‘能’看见。这是两位同学很认真也很有趣的辩论。

明暗之辩

我们上次谈过,开眼见明,闭眼见暗。明暗是两个现象,就是开眼看到一切东西,闭著眼睛看不到一切东西,实际上闭著眼睛还是看见了,看见什么?如果在灯光底下,就看见一片蒙蒙的,不过看不见东西而已,如困在黑暗底下,就是看见前面黑暗的,并没有看到东西而已。实际上,那个黑暗和蒙蒙也是你所看见的。拿现代的观念来说,你的眼神经的反应功能还存在。可是假使眼睛瞎掉了,是不是还是这个样子呢?还是这个样子,只是程度加深了,那就是说看到前面暗暗的,不过这个话还要注意。

现代不像佛那个时代,而是个科学的时代,人类文化经过几千年经验的交流与融合,说法、理解又不同了。我们说,瞎子两个眼睛,假使拿掉,看到什么?‘什么都看不见了。’‘那你有什么感觉呢?’‘什么都黑洞洞的。’好,根据这个理论,这个瞎子是因为他过去没有瞎以前,曾有‘看见’那个经验。假定他一生下来就瞎了,什么也看不见,你问他:‘你看见什么?’他会说:‘什么叫看见啊!’对不对?‘我只晓得前面……’你说:‘是不是暗暗的样子啊?’他如果跟著你说:‘是,暗暗的。’那么,这个瞎子说了谎话。为什么?他天生下来没有看见过什么光明、什么黑暗,也怎么晓得这叫黑暗呢?对不对?只能够说:‘我也不懂,我只晓得前面……’,他讲不出来的,因为他没有这个经验嘛!对不对?这是第一个道理。

第二个道理,我们做梦的时候,往往以为看到很多东西,如果某人问你:‘你在梦中看见什么?’你一定会说:‘噢!我看到很多奇怪的景象’,这个话拿科学、哲学的逻辑来讲,是不对的。你是根据人清醒以后的习惯,讲自己在梦中看见什么,实际上你作梦时候并不是看见啊!眼神经并没有张开看见东西,是你那个意识的境界。用弗洛依德的话来讲,是潜意识所呈现的境界,严格讲起来,不能说是看见,你只能够说,我梦见。假使你说,我梦中这个眼睛张开看见了,嘿,老兄你注意,那不是梦,你醒了,发神经了,对不对?所以,这与见性不能混为一谈。这些问题,大家肯讨论,我觉得很好!对于常识研究会有进步,就怕不知道有问题存在。

我们现在倒回来看,释迦牟尼佛他当时的一段话:‘故《首楞严经》云:佛告阿难:若汝见时,是汝非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这里头是有个大问题。

这是个大原则,这四句话佛同阿难讲,当你眼睛看东西的时候,‘是汝非我‘,是你看见,不是我看见。

后面两句话,讲大原则,假使人以眼睛看东西的时候,‘见性周遍,非汝而谁’。你那个见性与明心见性,不能笼统混为一谈。千万注意!这个观念把握不清楚,那就错得一塌糊涂,非常严重。

我们任何一个人眼睛能够看见的这个见性,拿现在的话怎么说呢?你那个能看见的功能,或者说你那个眼睛,能够看的那个作用,叫它作用也可以,功能也可以。古代辞汇不够,而中国人又是喜欢简洁扼要,所以‘见性’、‘性子’、‘性能’、‘感性’、‘理性’、‘明心见性’都是使用这个‘性’字,一切功能也是这个‘性’。比如唯识论的‘诸法无自性’,一般研究唯识学的,都搞错了,认为是绝对空没有自性。实际上,‘诸法无自性’是讲世界上每一个存在的东西,都没有固定性,不是永远在,同明心见性的空性不相干。可是近一、二百年来,大家研究佛学,没有把这个观念搞清楚。换句话说,逻辑的范筹混淆了以后,关于佛法、佛学,在见地、理解方面全错,很严重。如果站在受戒的立场来讲,那更是非常严重的错误。

所以佛告诉阿难,你的‘见性周遍’,无所不在,当你意识看东西的时候,这是你意识见性的作用,如果这不是你自己的见性,还是谁啊?难道还是我替你看见吗?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实?’你的见性这个功能很真实啊!‘性汝不真’,这个真实的见性的功能,在你的生命上的作用是真实的,你为什么怀疑它有假呢?‘取我求实’,这个道理在你自己身上,你为什么从我这里求一个东西呢?

‘故知明暗差别,是可还之法;真如妙性,乃不迁之门。’这两句话,不是《楞严经》原文,是永明寿禅师加上的。在古文的写作方法上没有错,如果拿我们现在用逻辑的观点去论辩这两句话,就嫌文字太模糊,交代不清。问题出在哪里呢?

我们先看文字,‘故知’,所以知道是根据《楞严经》的说法,所以知道,‘明暗差别,是可还之法’,眼睛张开看到光明,眼睛闭著看不见光明,看见什么?看见黑暗。明来的时候,暗就跑掉了;暗来的时候,明就没有了。明暗有差别,有相待,互相接替的,所以‘明暗差别,是可还之法。’明和暗这两件事情,有本位可归还。

比方说,就在我们这个房间,大家看到了光明是电灯的关系,把电灯关掉以后,这光明没有来,那么这个光明还给电灯去;把电灯打开,光明又来了,那样黑暗还给黑夜了,其实也是还不了啦!这是逻辑观念的假定,在我们的理念上,头脑思想的意识,可以有个范围把它归纳起来,光明还给灯光,黑暗还给夜晚。

当光明还给电灯,黑暗了,那我们看见看不见?看见啊!看见黑暗来了。这个眼睛能见的见性,没有变动过。换句放[话]说,可看见的现象有变动,我们能见本身的功能,没有变动过,你说看到好看的,是看见什么?看见好看的;不好看的给你,你看见什么?看见了不好看的。好看与不好看,它两个现象可以交换,你那个能见好能见不好的功能的那个功能呢?没有变动。‘明暗差别,是可还之法’,我们理解了。

但下面这一句,‘真如妙性,乃不迁之门’之间的关系,永明寿禅师就交待不清楚了。在古文的写作方法,中间可以不必加一介词,但以现在的观念来说,要不通了,拿逻辑来讲更不能,中间交待不清楚,这里要交待一句:‘以此理推。’也就是说,由这个道理推论,我们那个无始以来的那个‘真如妙性,乃不迁之门’,就交待清楚了。

诸位年轻同学如果要写作文,尤其是学法律、学论辩的,在这个关键地方,一个字不能马虎,要交待清楚。

当然大家一看《楞严经》,以为佛讲的这个见性,就等于真如妙性嘛,就是本体功能嘛,马上就把你搞错了。尤其后世一般学佛的人,凡是研究圣人的经典,在心理上早就给圣人吓住了,不敢变动。我们要知道,西方哲学家讲:‘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作学问学道,要老实,我们敬我们的本师释迦牟尼佛,更尊重释迦牟尼佛的佛法。

真理要交待清楚,现在我们加了这句介词,‘由此推理’,接上,‘真如妙性,乃不迁之门。’我们无始以来的那个本性,在佛学上,那个‘本性’又叫作‘真如’。这‘真如’是永远不变的,换句话说,变就是一切诸法无常。无常是指现象来说,一切万有的现象都是无常,都要变化;那个能生万有的本性,是寂然不动的。真如妙性不变,所以叫做:‘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万有的现象是永远在离合之中,所以是无常,而真如妙性是不变的,这个道理我们知道了。

若随物观,局大小之所在;若约性见,绝器量之方圆。

接著说明,‘若随物观’,我们一般人智慧不够,跟著物理世界的变动,观察一切的东西的时候。‘局大小之所在’;‘局’就是范围、限制、局限的意思了。我们看见一个大的东西的时候,感觉这个很大,我们意识见性功能放大了;当我们看小的时候,感觉这个好小,那意识见性功能也跟著缩小了。他说这是眼睛见性的作用现象。

‘若约性见,绝器量之方圆。’‘约’,等于白话文所说的,就什么观点而论。这句话是说,若从性见的观点来说,是不受器量的方圆的影响。比如这个茶杯就是器,它能容纳的水就是它的量。这个器量有方的、有圆的,但能见的功能本身,不能说它是圆的或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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