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忍之心接受小的痛苦,可以避免承受更大的痛苦
一个人若能不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生起怨怪嗔恨之心,那么他的收获是使自己免受之后可能出现的悲惨后果﹝地狱刑罚﹞。因为若是一个人用嗔恨心回应这些不利于己的情况那么非但不能使自己免受眼前伤害,更雪上加霜地造下恶业、累积将来受苦的业因。反过来说,若一个人面对伤害时,心中不起嗔恨而修习安忍心,那么虽然会暂时感受不适或伤害,但这份短暂苦痛却能使自己免于往后更大的灾难。那么在此情况下,藉由忍受较轻微的问题或困难,能使一个人未来幸免于更多痛苦。
若有个死刑犯可以用砍去手臂的代价来换取自己性命,他岂有不对此救命机会心怀感激之理?只要忍受失去臂膀的痛苦,就能免于死亡这更大的刑罚。这样做有另一个好处:它不仅让我们免受未来可能临身的更大灾难,还能因体验伤害的缘故而消去自己过去所累积的各种罪业。因此这可以达到双重目的。
以安忍坦然接受小的磨难,也给予人机会应用其他的修行。一个人可在心中立誓回向:「愿借此受苦经验,消我往昔所造之恶业。」一个人也可利用此机会来修行拔苦与乐,亦即大乘修行法门中的「施与受」。这法门是当人在经历痛苦磨难时,心中要想着:「愿我所受诸苦痛代替所有可能将经历这些痛苦的有情众生。愿借着我所经历的一切,能解救其他众生免受此苦。」所以一个人能借此代他人承担苦难,并利用这些受磨难的经历来做为自己修行的机会。
这个法门在对治疾病之苦方面特别有用。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先采取各种预防性的措施,使自己不受疾病侵袭,像是采取正确饮食或其他种种方法等。而当一个人生病时,也不能忽视要有适当医疗以及其他必须的治疗方法。但在此有个极重要的差异点,那就是人在面对疾病时的态度。如果一个人面临病痛缠身时不自怜自艾、不被焦虑忧伤所击倒,而是采取健全的态度,不受这些额外心理负担的折磨,那么即使他的生理病情并未减轻,其内心仍能藉由思量「愿借此病苦,使我能帮助和解救其他跟我遭受相同经历的人」,经由这方法把病痛化为一种灵性修为的机会。换言之,就是修行拔苦与乐观修法,或是「施与受」。虽然此类修行法不一定能使身体痊愈,却绝对可使人免受额外心理负担的折磨之苦。除了此项优点之外,一个人也可能因心境的转换,非但不在心理上因受病痛侵袭而哀伤,反而还视其为一种恩赐。事实上它该是个令人高兴的大好机会,因为此特殊经验会使得一个人的生命更加丰富。
有时由于对业力的因果法则有所误解,人们会把每件事都归咎于业因,想借此为自己脱罪,或做为不肯采取行动的借口。一个人可能会很轻松地说:「这一切全由我过去业障而起。我能怎么办呢?我无能为力呀!」这真是对业因的一大误解。因为虽然我们的经历乃是过去行为的结果,但这并不代表一个人别无选择或者没有改变的余地。这情形在生命中各个领域皆然。一个人不应该拿「世间万事皆为因果业力运作使然」来做借口,而变得人生态度消极,只想为自己卸责。如果吾人对因果业力的概念有正确了解,就会了解它代表的是「行动」,而这是非常积极的运作过程。
当我们谈到因果业力或行动时,它就牵涉到做出行动的行为者,这里所说的就是过去世的自己。所以我们未来世会过着怎样生活,有很大部分是决定于我们今日的所作所为。此外,我们也不能将业力想成是一种消极、静态的力量,而应视之为积极的运作过程。这表示那个始作俑者本身扮演着重要角色,因为是他决定了业力发展的方向。例如,想像一个很单纯的满足个人食欲行为。为了达到这个单纯目标,一个人必须为自己采取某些行动:需要去觅食,烹调准备,然后吃掉食物。这表示即使是个简单的目标,也需藉由行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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