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04
二、「相宗系列」撰注缘起
佛法之修行之四大门即:信、解、行、证。故若信而不解、解而不行,即无由断证。更何况不信、不解、不行,甚或虽饱览佛经,却于如来正法,不能起正信、正解,乃至种种曲解、邪解、谬解;如是不但自不能起正修行,更会误导他人。
佛法之显教大致分为性宗与相宗二大部,而相宗即是唯识学、或法相学,或二者合称为「法相唯识」。然而「法相」与「唯识」是不一样的:如前所说,所有的瑜伽部,乃至小乘的大毗婆娑论、六足论,及介于大小乘之间的俱舍论,都可以说是属于广义的「法相」之学,故法相学含义较广,它可以包括一切大小乘的法相之学。至于「唯识」,则是大乘的不共法,小乘法没有。因为唯识学所研析的众多「名相」,也是属于法相所摄,故亦通称大乘唯识学为「法相宗」,而「法相宗」一词便俨然成为唯识宗的代名词。实则,据理而言,「唯识」得成一宗之名,因为「唯识」一词之中,即有自宗的主张。但「法相」一词,则毫无特色、主张,且为多宗所共享,故实不适合成为一宗之名。然以历代以来皆如是相传,故亦姑且随顺「传统」,亦时随而称之为「法相宗」或「相宗」;但读者诸君须知「法相」与「唯识」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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