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03

2019-08-20 汉传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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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狭义的法相宗之根本经典与传承。至于广义的「法相」,则泛指大乘唯识宗、小乘俱舍宗、及六足论、发智论、大昆婆娑论等。兹将以上所说,简单表解如下:

最后,从瑜伽宗的根本经典之六经来看,除了最后二经中土未译外,其余四经(解深密经、华严经、密严经、楞伽经),皆是所谓「性相圆融」,亦即,有性有相,并非纯是法相之学。更有进者,这四部经同时也是性宗的根本经典;尤其是楞伽经,更是禅宗达摩祖师傅以印心的(直到六祖改成金刚经)。可见,即使在禅宗的正法眼藏用以印心的,在六祖以前,本是性相圆融、性相不分的。不但性相不分,而且也是显密不分的:因为华严、密严、解深密,乃至楞伽也是显密二教所共尊的。然而其后,以众生根器转钝,不堪受持全体大法,因此分门修学,各擅其长。然而依法之本源与发展来看,此系不得已之事,并非法本有分派,而实系人根转浅所致:并非法有二种、三种或多种;种种法敦实系如来法身之一体;众生不堪全体大法,故别受其部分之法。然其要者,若欲求无上菩提,切莫以自所修学之一部分法,或性或相、或显或密,执摸象之解而言:「这就是如来法的全部!」因而得少为足,甚或是自非他、种种妄想分别,乃至互相攻讦、诤斗,如是即是迷人,枉受辛勤,不入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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