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论孝道

2016-08-17 汉传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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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孝圆摄世出世间善法

孝之为道,其大无外。一切诸善,无不弥纶。

《增广卷四;循陔小筑发隐记》

孝之一字,局于事亲。通而论之,凡于理于心,能不违悖,均名为孝。否则,均为不孝。学者必须通局兼修,方可名为尽孝。

《续编卷上;复峄县宋慧湛居士书》

推极而论,举凡六度万行,无非孝道扩充。

《佛教以孝为本论》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与我,实为一体。我爱自身,应孝父母,能不辱身,便是荣亲。

《三编卷四;德育启蒙;孝亲》

孝之为道,其大无外。欲令全备,非世法佛法一肩担荷不可。世法必须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佛法必须戒杀护生,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以此自行,复以化他。必使内而家庭,外而社会,一切同人,同修此法,以期现生即了生死。佛法法门无量

《三编卷二;复尹全孝居士书一》

由上可见,孝圆摄世出世间一切善法。根据印祖开示举其大端如下:

1、孝心即是菩提心

令严临终,神识清爽,念佛而逝,可生西方。然无论已生未生,为人子者,固当常为礼拜持诵。以期未往生,则即得往生,已往生,则高增品位。又此之礼诵,非特有益于亡人,实有大益于存者。以以孝亲之心而礼诵,较彼专为自己礼诵者,功德更大,以孝心即是菩提心故也。

《续编卷上;复杨慧昌居士书三》

但愿汝昆弟与阖家眷属,认真为汝母念佛,不但令母亲得益,实则比自己念佛之功德更大。佛所以教人,凡诵经、持咒、念佛、作诸功德,皆为法界众生回向。平时尚为无干涉之法界众生回向,况母殁而不至心为母念佛乎?以能为一切众生回向,即与佛菩提誓愿相合,如一滴水,投于大海,即与大海同其深广。如未到海,则勿道一滴,即长江大河,固与大海天地悬殊也。是知凡施于亲,及一切人者,皆属自培自福耳。知此义,有孝心者,孝心更加增长,无孝心者,亦当发起孝心。

《增广卷二;复周孟由昆弟书》

又须以净土法门利益劝父母,令其念佛求生西方。若能信受奉行,临命终时,定得往生。一得往生,直下超凡入圣,了生脱死,高预海会,亲炙弥陀,直至成佛而后已。世间之孝,孰能与此等者?又若能以此普告同人,令彼各各父母,皆得往生。则化功归己,而亲与自己之莲品,更当高增位次矣。《诗》云:“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欲孝其亲者,宜深思而力行之。

《增广卷一;复邓伯诚居士书二》

当知汝以孝心报恩心,为柴老太夫人念,比专为己念功德更大。是以要人普为四恩三有法界众生回向。况受大恩之老太夫人乎。汝能随类以推,则亦可随机导引矣。

《三编卷三;复温光熹居士书一》

2、孝养父母属于净业三福

当知孝顺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乃往生正因。宜随王虚中、周安士、彭尺木三先生,则不愧为佛弟子矣。

《增广卷二;复周群铮居士书四》

3、戒杀吃素护生为孝

至于论孝,则遍该六道,穷尽未来,故《梵网》、《楞伽》等经,皆令生孝顺心、慈悲心,戒杀放生。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皆于无量劫来,轮回六道,各各互为父母、兄弟、妻子、朋友。言念及此,理宜令其得所,谁忍以口腹之欲,戕害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乎?况既造杀业,必受杀报,谁肯以暂时口腹之欲,于未来世,常被彼所杀所食之众生,一一杀而食之乎?而况近来刀兵大劫,惨不忍言,其因皆由杀生食肉之所致也。人能各依佛法,戒杀护生,吃素念佛,不作杀因,自无杀果,何难胜残去杀,以成郅治。由世道太平,而父母、兄弟、妻子、朋友之伦,方得各乐天常,各尽义分,而无遗憾,方合佛说孝顺心、慈悲心之本旨。由是言之,佛之教孝也,远且大矣。

《增广卷三;佛川敦本学校缘起序》

4、不邪淫为孝

《梵网经》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当生孝顺心、慈悲心”。如是则尚保护扶持之不暇,何可以起恶劣心,而欲污辱乎?明有一生患淫,不能自制,问于王龙溪。龙溪曰:“譬如有人谓汝曰:‘此中有名妓,汝可搴帏就之。’汝从其言,则汝母女姊妹也。汝此时一片淫心,还息否?”曰:“息矣。”龙溪曰:“然则淫本是空,汝自认做真耳。”人果肯将一切女人,作母女姊妹视之,则不但淫欲恶念无由而生,而生死轮回,亦当由兹顿出矣。

《增广卷三;〈不可录〉敦伦理序》

5、依教奉行,方名为孝

光惟佛教以孝为本。故《梵网经》云:“孝名为戒,亦名制止”,“孝顺至道之法”。夫依教奉行,方名为孝。能依教奉行,则凡佛所得者,己悉得之。则即烦恼以成菩提,即生死以证涅盘。方可不辜佛化,不负己灵,为出格之丈夫,作如来之真子矣。若不依教奉行,则袈裟之下,失却人身,三途恶道之苦,穷劫未能尽说也。愿受戒诸佛子,各各勉旃。

《增广卷三;扬州普照寺同戒录序》

6、报亲恩而扬亲德为孝

庆泽述其母之心行大略,祈余发挥,以为世劝。噫!人子扬亲之德,固为分所应尔。然扬亲之德,而不修德慎行,则更甚于诬亲以恶,故《孝经》以“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为孝之终。如孔孟等,未见叙述父母之德,而天下后世,无不尊其父为圣父,母为圣母。欲表彰亲德者,不可不知。世孝如此,可谓极矣,而于亲之灵识,无大裨益。若以佛法论,亲在则谕亲于道,俾其返迷归悟,背尘合觉,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亲没则志诚念佛,为亲回向,设祭待客,概不用荤,庶可令亲未往生则即得往生,已往生则高升莲品,此固如来普度众生,令复本具佛性之要道。人子欲报亲恩而扬亲德者,当终身奉行而广为化导,其利益唯佛能知,非语言文字所能形容也已。

《增广卷四;孙母林夫人事实发隐》

7、劝亲往生方为真孝

为人子者,当以超凡入圣,了生脱死之道劝亲。令亲于此生中,即得高预莲池海会,亲炙弥陀世尊。使与弥陀世尊,同其寿量光明。其为孝也,方为真孝。至于传布亲之行实,虽为孝行之一,曷若自行化他,普令见闻同修净业,同生净土,同证无生,以至同成觉道之为愈乎。

《三编卷四;甘肃定西县郭公子固暨德配冯孺人事略题辞》

二、导父母往生西方净土成佛为孝之极致,功德极大无比能成就亲生西方,即是成就亲作佛,其功德极大无比。

《续编卷上;致高契理居士书》

但宜勖诸子女媳等,以成就母往生之志为孝。认真代母念佛,俾莲品转高,华开转速以尽孝。切勿徒效世人作无益以害有益也。

《增广卷二;复黄涵之居士书二》

既嘱儿媳女辈早晚灵前多念佛,阁下当开示彼等,祈以妥亲之神识,为孝之极致。即真实往生,亦须志诚念佛,以祈莲品高升,无生速证,以各尽孝思。此虽为利亡者,实则令儿女媳辈同种善根也。孙之能念者,亦令随之而念。

《增广卷二;复黄涵之居士书三》

今阁下欲生西方了生死,但当愿高曾祖父母等神识,仗自己自行化他修持净业之力,即蒙佛慈接引往生,则可谓大孝尊亲。其不绝先祖祀,及复祖业等,皆世间凡情所共知见之浅近境界也。

《增广卷一;复高邵麟居士书一》

二位令亲在堂,宜以净土法门,感应事迹,常时解说,令其发欢喜心,信受奉行。若不以此为孝,则纵能尽世之所谓孝者,究竟于亲有何利益?大禹,大圣人也,不救于鲧之神化为黄能(音乃平声,即三足鳖),入于羽渊。观此,可不惕然惊,憬然悟,以求导亲之神,高预海会,亲炙弥陀,以证夫即心本具之无量光寿乎。

《增广卷一;复永嘉某居士昆季书》

三、孝的误区和要要戒除的不孝之行

《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由是言之,一言一行,有不合道,皆为不孝。故曰:孝弟为仁之本,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凡为人子者,可不深长思而亟自勉焉!

《增广卷四;〈唐孝子祠校发隐〉》

1、缺父母妻室之养违背孝道

又念佛固贵专一。然居士上有父母,下有妻室。分外营谋,妄希富乐,实所不应。至于分内所当为者,亦须勉力为之。非必屏弃一切,方为修行也。若屏弃一切,能不缺父母妻室之养则可,否则便与孝道相背。虽曰修行,实违佛教,是又不可不知也。

《增广卷一;复邓伯诚居士书二》

2、临终扰乱正念是落井下石之孝、罗刹女之爱之孝

要把饬终津梁请一本,寄到家中,令他们看,就晓得人到临终如何有益,如何有损。既知世俗所行,通是落井下石之事,便不至也以此事为孝,而令亲不得往生,反加堕落也。……能成就亲生西方,即是成就亲作佛,其功德极大无比。若破坏亲之正念,令不得往生,其罪过亦极大无比。汝其志之。

《续编卷上;致高契理居士书》

不知当此之时,只好一心同声念佛,万万不可张罗铺排(指沐浴、更衣、令坐等)。若一张罗铺排,即成落井下石,切记切记。令慈年迈,光若不说此弊,汝后会以尽孝之心,阻亲往生,俾长劫流转于生死中,莫之能出也。

《增广卷二;复郁智朗居士书》

未死即为洗澡,换衣,若因搬动疼痛,则起瞋心。即不至起瞋,然一经搬动,心便不得清净矣。倘平素念佛求生西方之人,一经如此,定规打失正念,不得往生。若未死先哭,则令彼生爱恋心,亦是牵令堕落耳。临终一关,要紧之极,固宜为之助念。助念之人,必须熟阅饬终津梁,使其家儿女眷属,通依助念人之指示,庶可不至因孝心,而致亲反受堕落之苦耳。

《续编卷上;复杨慧昌居士书二》

倘或狃于习俗,不以成就正念为事。或预为洗澡,换衣,一经触动,心已纷动,若或疼痛,必生瞋恚。若或哭泣,必生恋爱。纷动,则正念已失,莫由往生。瞋恚,则或致堕落毒虫之类。恋爱,亦属生死根本。人非病狂,谁忍以行孝之愚诚,坏亲正念,令其失了生脱死,以至成佛之巨益,致堕三途恶道,及常劫轮回之极苦乎。此之行孝,与罗刹女爱人何异。罗刹女谓所吃之人曰,我爱汝,故吃汝。愿一切孝子贤孙,及诸仁慈眷属,同随顺佛度众生之心,切勿与罗刹女之爱相同。则亡者存者,通皆得大利益矣。

《续编卷下;海门汲浜镇助念往生社缘起》

汝家眷属,尚欲汝开荤,可谓痴之其极者。尚须以临终助念之利益,及预先揩身换衣哭泣之祸害,为认真训示。否则或致行罗刹女之爱之孝,则彼与汝同受实祸矣。此事须常说令听熟。现在就要令儿女媳孙于朝暮陪念。念熟,则临终之助,方有可靠。否则王少湖朱石僧之话,恐被一念孝心所破坏。不做到推之下井,又加以大石群相打击,决不甘心。世之孝子贤孙不知佛法者,一千人绝无一个不是如是之孝。此与罗刹女谓所吃之人曰,我爱汝,故吃汝,了无二致。罗刹女因爱而吃,是为真爱。无知眷属因孝故令开荤,因孝故预先揩身换衣哭泣,使亡者正念全失,念佛之功尽弃。本可以了生死超凡入圣,必使其圣境现而复灭,又复入于地狱饿鬼畜生之三恶道,方肯歇手。此无知眷属之大孝特孝也。

《三编卷二;复倪文卿居士书》

彼以瞎张罗,宰杀生命,宴客聚友为荣者,乃落井下石之大不孝者之所为也,其相殊奚啻天渊哉。

《续编卷上;与吴慧德女士书》

3。杀生吃肉为大不孝

又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理宜戒杀护生,爱惜物命,切勿依世俗知见,谓奉父母甘旨为孝。彼未闻佛法者,不知六道轮回之事理,妄谓为孝,尚有可原。若已闻佛法之人,杀过去父母亲属,以奉养现在父母及丧祭等,岂但不是孝道,直成忤逆矣。是以通人达士,由闻佛法之真实义谛,悉不肯依世俗之权法以行。以此权法,殆姑顺世俗迷情而立,非如来洞彻三世因果之道故也。若欲深知,取《文钞》中诸戒杀文,及《观音颂》之《普劝戒杀挽劫文》,阅之自知。

《增广卷二;复周孟由昆弟书》

至于奉养父母,蔬食岂无甘旨之味,而必须肉食,以陷吾亲于生生世世被杀,以偿受吾孝养之怨债乎?使不知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事理,尚有可原。今人畜循环,报应昭着,其事迹散见于《二十四史》,及诸载籍,犹复固执陋习,不肯改革,必期于吾与吾亲,同受此报,其人谓非丧心病狂,以砒霜鸩毒奉亲,期享长寿安乐乎?哀哉!

若论自奉,更不宜杀,……以吾父母所遗之气质,由食肉故,使潜移密化成物类之气质,则为大不孝。

《增广卷四;普劝戒杀吃素挽回劫运说》

当孝顺父母,无违无逆。委曲宛转,劝令入道。断荤吃素,持戒念佛,求生西方,了脱生死。父母若信,善莫大焉。如决不依从,亦勿强逼,以失孝道。但于佛前,代父母忏悔罪过,斯可矣。

《增广卷四;为在家弟子略说三归五戒十善义》

宜吃长素,切勿以血肉供亲为行孝也。此系不知佛法人之迷信。吾人既知食彼之肉,将来亦当以身命还,则此之行孝,直是令亲生生世世受人屠宰也。此孝,乃害亲于生生世世之孝,可不哀哉。

《续编卷上;复智乐居士书》

汝母既能念佛,当令诸媳陪母念佛。又当令其吃长素,以助成母之道业为孝。若唯以勿念佛,恐劳心力,勿吃素,恐不卫生,以为孝,此孝,乃与罗刹女之爱人相同。此孝,是破坏母之道业,俾可以了生脱死者,反令其常在生死。其孝,乃是推之下井,又打以石之孝。乃令母不得超生,长劫堕落。孝则孝矣,而不知其反为忤逆也。

《续编卷上;复王心禅居士书》

4。误亲往生之罪,较杀亲为更甚

世之不念佛者不必论,即志心念佛者,其子女多皆于将终时,号哭、洗濯、换衣等,俾彼既生悲伤,又生瞋恨,遂致打失正念,仍复永劫轮回于三途六道中,莫之能出。彼犹自谓为尽孝,不知误亲往生之罪,较杀亲为更甚,而举世不知,良可悲伤。

《增广卷四;徐母杨太夫人生西记》

又切不可未死以前,及才断气,就揩身换衣哭泣。此等行为,皆是拉他下海。世间人以此为孝,其破坏正念,不能往生,反令堕落,罪同杀亲,要紧之极。

《三编卷三;复开生宁生昆季书一》

5、邪淫为不孝

聪明人,最易犯者唯色欲,当常怀敬畏,切勿稍有邪妄之萌。若或偶起此念,即想吾人一举一动,天,地,鬼,神,诸佛,菩萨,无不悉知悉见。人前尚不敢为非,况于佛天森严处,敢存邪鄙之念,与行邪鄙之事乎。孟子谓,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若不守身,纵能事亲,亦只是皮毛仪式而已,实则即是贱视亲之遗体,其不孝也,大矣。故曾子临终,方说放心无虑之话云,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未到此时,尚存战兢。曾子且然,况吾辈凡庸乎。

《续编卷上;复徐书镛居士书》

现在后生,已知人事,即当为彼说葆精保身之道。若知好歹,自不至以手淫为乐,以致或送性命,或成残废,并永贻弱种等诸祸。未省人事不可说,已省人事,若不说,则十有九犯此病,可怕之至。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他疾,均无甚关系,冶游,手淫,贪房事,实最关紧要之事,故孔子以此告之。而注者不肯说明其大厉害处,致孔子之话,亦无实效,可叹也。

《续编卷上;复念佛居士书》

6、放弃教育子女的责任为不孝

汝与德森师书,说一年半后,当以家事推于汝妻,来苏专心修持净业,光绝不以为然。若汝妻是明理之人,善能持家教子,则固无不可。彼乃无知无识之人,汝将未能成立之二子交彼管,是汝置二子于下流类中,大失为父之天职。于二子,则为不慈,于祖先父母,则为不孝,于佛法,则为违背归戒。佛法中之六度万行,并伦常应世,亦在其中。汝在家,可以引彼归正道,一乡之人,尚多以汝为标准。汝虽无大作为,亦为一乡仪范。汝若如此办法,若在别位法师,或可大加赞许。光非此类人物,汝莫认错了。

《续编卷上;复念佛居士书》

7、不劝父母修净土为不孝

所言令慈在堂,固宜以此理奉劝,令其生信念佛,以期出生死海,何可谓为过傲。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彼若知其有益,岂有不肯赞许之理。彼若不知其益,尤宜多方启迪。俾生我者,得佛法之实益,是之谓孝。如彼固执己见,不肯生信,但当代为忏悔罪业。诚之所至,金石为开,况母子天性相关。汝果真诚为亲忏悔,亲必有蒙三宝加被,转生信心之日。

汝既知净土法门,尚宜与一切人说其利益,令彼修持,况生我之父母乎。为父母回向,固为至理。而不劝父母,自己修持,便失真实孝亲之义。

《三编卷三;复马宗道居士书一》

汝能素食劝其父母,可谓知本。而妻子眷属,忍令长造杀业,长受杀报乎。必须全家俱素,并以此化及一乡一邑,则救未来苦,为不可量矣。又须令其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生信发愿,求生西方,庶可断除苦种矣。人子孝亲,唯此为大。倘不致力于此,则父母未能往生,其堕落者固多。即令一生二生不堕落,终必有堕落三途恶道之日。静言思之,心何能安。须知世间所最重者是神识。即功成名立,究竟于亲之神识无所裨益。大禹,大圣人也,不救于鲧之神识,化为黄能,(音乃,平声,三足鳖也)入于羽渊。思及此,则劝亲念佛求生西方之心,油然生矣。否则便是忤逆不孝。以不顾父母之神识堕落,其罪甚于杀亲也。

《三编卷二;复陈士牧居士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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