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溺爱子女 后果比杀害其命更严重

2015-11-29 汉传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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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印光大师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生于1861年。幼时读程朱儒书,对佛法持批判态度,后因病阅佛经,方知佛法广博精深。21岁时前往终南山南五台莲花洞,礼道纯和尚出家,专修净土。22岁依印海定公律师受具足戒。光绪十二年,阅大藏经,增修《净土十要》等要籍。此后,往返北京、浙江诸寺之间,并闭关六载。1918年徐蔚如刊行大师文章二十余篇《印光法师文钞》,后数相继印出《增广文钞》等著作。1930年,至苏州报国寺,创立弘化社,流通净土宗书籍。1940年任净土道场苏州灵岩山寺住持。同年十一月初三,预知时至,安详圆寂,被认为是大势至菩萨的化身。凤凰佛教《般若讲堂》栏目今日刊登法师开示如下。

对子女任性娇养,后果比杀其身命更严重

来书所说,皆从自己身心习气上究竟,不胜欣慰。然在凡夫地,不能无病,亦不能任而不治。其治之之法,最省力,最得益处,在以病为药。以病为药,则病不为累矣。

即如爱子女之病,决不能断。不妨即以此爱为本,必欲使子女生为正人,没生净土。此其爱,乃以世间凡情,成就出世间圣果。

若不善用爱,任性娇养,则与杀其身,过百千万亿无量无边倍者多多也。国之灭亡,民之涂炭,皆此种不洞事之父母酿成之。可不哀哉。(摘自《印光法师文钞》•复永嘉某居士书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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