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人而作恶 业力也得自己担
核心提示:成刚法师,1944年生,吉林长春人。十五岁开始吃素,劝人放生。1980年在长春般若寺依天台宗大德澍培法师出家。1981年在南京栖霞山佛学院学习深造后回到长春般若寺任方丈,除恢复道场,安住徒众外,尤注重于弘扬佛法。1992年创办般若讲堂,20年来前后讲解《金刚经》、《楞严经》、《佛遗教经》、《佛说四十二章经》、《大乘起信论》等经典。现任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政协常委、吉林省佛教协会会长。凤凰佛教《般若讲堂》栏目今日刊登法师开示如下。
自做业还自受
问:信佛以后吃长素,家人反对怎么办?
成刚法师:这个前两天我给大家讲了,我们佛门弟子要想出苦得乐,自利利他,自觉觉他,出离这个生死的苦轮,就得断除我们的生死习气。不但不杀生,而且不贪食众生肉。因为众生肉都是从宰杀、流血牺牲来的,受极大苦,所以我们要以慈悲为体,不但不杀害众生,不吃众生肉,而且要救度众生,向它宣讲佛法,使它心开意解,解脱烦恼,出苦得乐,脱罪出苦;另外放生救济它,这是我们依教奉行,按照佛的教诫,发起我们正当的修行。
佛说"啖肉者多病",吃肉危害无穷,只能增益生死。立杆就有影,有因就有果,所以我们应当长斋素食,和三皈五戒法相应,如果我们受了三皈五戒,再贪吃众生肉就不行了。但是家里的因缘,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儿女等,因为你要吃素,他们不想吃,所以还得买,还得做,这都是生生世世结下的业缘。
因为一家亲属,都是过去世有好的、不好的因缘,互相酬还宿债,互相抵偿,所以今生结合在一起了;或者你欠他的,他欠你的,有的子女孝顺,就是父母过去有好因缘,今生来报答来了,因为这个结合在一起;有的子女不孝顺,恶打恶骂,就是因为过去父母欠他的债,所以今生来讨债。那么互相偿还宿债,偿还完了,无债可偿了,就各奔东西就散失了。
这都是生生世世的业缘,互相牵扯。不吃不行,不做不行,这都是业缘。但是不因为这个因缘,我们就没有罪过。立杆就有影。但是受报的时候,父母、兄弟、姊妹,虽然至亲,各不相代。比如说,我们给亲属做了肉,吃了酒,我们有罪业了,将来受苦报的时候,他并不来代替我们受报。
所以这个事情在于我们自己的正确认识。那么采取便,说清道理,能够尽量回避,要不将来这个罪业谁来承当呢?自做业还自受。佛这个因果律是不昧的,有因就有果,有业就得循业受报,自做业还自受。就是世间人说的:公修公得,婆修婆得,不修不得,谁造谁受。它是这样。不因为我们现实情况、现时因缘不允许,我们就去吃肉,就去杀生,就没有业,是这样的。
所以我们要用佛法正念观察,采取方便,尽量能使自己循规蹈矩,纳入佛法的规范。如果我们受了三皈五戒,这方面还想修行,那方面还去吃肉,煎、炒、烹、炸,就像水桶似的,上面接水底下还漏,总也不能平复,最后还是一个空桶,那么不能得这一桶水的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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