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生命观
人世间最宝贵的就是生命,佛教讲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在一切有情众生之中只有人能修行解脱,所以佛陀慈悲开示,要佛弟子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更要慈爱他人的生命。当今世界,自杀已经成为最为危险的现象,不但社会上因挫折压力而自杀者越来越多,而且受各种邪恶极端组织蛊惑胁迫而自杀的人亦为数不少。我们身为佛子,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谨遵佛陀教诲,慈悲为怀,关爱生命,护持净戒,不自杀生,亦不教唆他人犯杀生戒。
一、众生平等,善待生命
生命从何而来,死后又归何处?这是人类永恒追寻的话题。孔子讲,“未知生,焉知死”,体现出儒家对现实人生和生命价值的重视。佛教进而探究人生的实相,追求生命的本源,提出了缘起论、佛性说,以及六道轮回、生死解脱等完整的理论和修行方法。
四圣谛是释迦牟尼佛成道后于鹿野苑所宣讲的四种修学法门,是佛教理论和修行解脱的基石。四圣谛中首先是苦谛,讲人生是苦,生命是无常的。人生有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蕴盛等八种苦,包括三个方面,即人自身因身心的变化而发生的生老病死苦,外界因物欲的得失而发生的求不得苦,以及社会关系方面眷属朋友分离、仇敌冤家共住等痛苦。在所有痛苦中,最终又归结为“五蕴盛苦”,五蕴炽盛如火,所以苦海无边。佛教是最平实的,就是要解决现实人生是苦这一根本问题,所以真正的佛教徒从不介入有违慈悲济世精神的活动,而是以超然出世的品格利乐一切有情。
缘起思想是佛教教义的根本,其经典概括是《阿含经》中所说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万事万物都是相互依存、相待而有,一切法皆依赖一定的条件而产生和消亡。一切生命都由众多因缘聚集以及因果联系而存在,蕴、处、界是组成生命的要素,包含了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由色、受、想、行、识五蕴,随六处而有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认识作用,以及地、水、火、风四大,从不同侧面论证了有情众生是色与心,物质和精神和合的存在。
由缘起论可以推知,一切生命都是因缘而生,有生必有死,这是亘古不变的客观规律。有情生命是有限的,死后亦非断灭而归于无。《成唯识论》云:“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诸非常者,必不遍故。”一期生命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永恒生命的结束,而是新的一期生命的开始。有情生命有前生、有今生、有来生,生命轮转的方向,完全是由自己所作的业决定的,在六趣中生生死死轮回不息,唯有圣者才能解脱生死,出离轮回之苦。
透过佛教缘起论,进而可以通达诸法平等无自性,即平等一如的法性。大乘佛教进而认为,一切众生皆具有清净的如来藏佛性,众生与佛是平等的,一切众生皆有成佛的可能。《梵网经》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平等的生命观要求我们要善待自己,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更要慈爱善待一切众生的生命,不可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甚至是动物的生命。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珍惜自己有限的生命,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解决生命的痛苦,最终达到生死的解脱。
二、人身难得,佛法难闻
佛教讲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六道中的众生只有人能够值遇佛法,修行解脱。六道轮回是佛教信仰的基础,佛教认为,生命的存在形式有六种,众生因为自身的善业和恶业,在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恶鬼道、地狱道等六道之中流转往复,此死彼生,了无出期。
在六道之中,人道众生具有其他各类生命所无法比拟的殊胜之处。三恶道众生因为寒热苦、残杀苦、饥渴苦等众苦煎逼,苦多于乐,故无法修学佛法。阿修罗道众生则嗔恨心重,多数时间都在与天争斗,所以也无暇修学善法。天道众生多为五欲尘心所染,过分贪著享乐,亦无法修行。太苦无力修行,太乐又易于贪著享受,只有人道苦乐参半,有时间思考人生,有惭愧心,有意志力,能够发起宏誓愿力,所以才能参究生命的实相,追求真理,有机会从痛苦之中解脱出来。因此经中常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终不在天上成佛也。”
佛陀常用“盲龟浮木”来比喻人生的珍贵。《阿含经》中说,人身极为难得,如大海盲龟,百年一现,有浮轭木有孔,在海上随风飘动,当盲龟浮出水面,其颈正好穿入孔中。这种机会少之又少,佛以此比喻人身难得。佛经中讲,从恶趣死,生恶趣者多,如大地土;从恶趣死,生善趣者少,如爪上土。所以人身难得,人死之后堕三恶道者如大地土,得人身者如爪上土。
总之,人道的殊胜非其他生命所能比,所以佛教非常重视人生的价值。经中有警示:“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大众当勤精进,如救头然,但念无常,慎勿放逸。”古人也有劝勉:“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佛教要求我们重视人生,其目的就是要我们珍惜此身,用于修学佛法,求证解脱。依据佛陀的遗教和佛法的精神,在没有得到真正解脱之前,绝不可自暴自弃,甚至自残生命。愿所有佛子谨遵佛陀的教诲,切莫辜负此人身!
三、严持净戒,誓不杀生
佛教修学的体系是戒定慧三学,这是解脱生死、通往涅槃的唯一道路。戒是三无漏学的基础,由戒生定,由定生慧,是佛法修学之正途。《华严经》中讲,“戒为无上菩提本”,佛陀临终时教诫弟子们要“以戒为师”,所以遵守戒律是佛弟子的基本行为准则和根本标准。
无论是在家五戒,还是出家比丘戒以及菩萨戒,都将杀生作为根本重罪。《阿含经》中讲:“尼拘陀!云何是汝修行所持四戒?谓不自杀生、不教他杀、不隨喜杀;不自偷盗、不教他盗、不隨喜盗;不自妄语、不教他妄语、不隨喜妄语;不自邪染、不教他邪染、不隨喜邪染。”《梵网经》云:“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波罗夷是佛教戒律中最严重的罪行,比喻为断头,不能再生。犯杀生戒者,将永远被驱除僧团,死后堕落地狱。《华严经》中亦讲到杀生的果报:“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墮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杀生戒包括不杀一切有情众生,而以杀人之罪为最重,既不许自杀、亲手杀,也不许教他杀、劝他自杀。根据道宣律师的南山律,具足五个条件即犯杀人戒:一是人,二人想,三起杀心,四与方便,五命断。即要以人作为对象、要知道所杀者是人、要有杀人的动机、要有杀人的方法手段以及最终将人杀死等五个方面。根据这五个方面判断,自杀即是杀生,同样是违背佛戒的。
佛教认为死亡有三种:寿尽而死、福尽而死、非时横死。《瑜伽师地论略纂》中说:“寿尽死,则业命终;福尽死,则衣食阙;不避不平等,则余缘枉横死。”非时横死是遇到自然界水火灾害及恶缘人祸等而枉死,自杀即属于非时横死之一种。而赞美自杀、教唆自杀者罪业更重,道宣律师说:“今多有人自焚,多有愚从七众赞美其人,令生欣乐,并如律本结重。”也就是说,自焚致死,即犯杀戒;赞美自焚者,也同样犯杀戒。我们佛弟子要坚持正知正见、正信正行,不要受邪恶势力的蛊惑,轻弃人身,罪莫大焉,后悔莫及。
四、结语
佛教是爱好和平、珍惜生命、积极向善的宗教,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和杀戮。自焚是一种极端的自杀行为,是受错误观念以及极端思想的蛊惑胁迫所致,与佛教慈悲为怀、关爱生命的根本宗旨是背道而驰的。不管是出自何种目的,无论是自杀,还是教唆他人自杀,都是邪恶愚痴的行为,都严重违反了佛教的根本精神。所谓的“自焚是非暴力不合作的最高境界”、“自焚不违背佛教教义”等说法是毫无根据的。珍惜人生、关爱生命是人类文明共同的价值取向,只有宗教极端组织等,如臭名昭著的太阳圣殿教、奥姆真理教等才会鼓吹自焚和暴力活动,这种无视人类文明、戕害生命的言行必然受到爱好和平、积极向善的人们所反对和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