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法师《最初的根本佛法》

2014-02-16 汉传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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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缘起

壹·缘起的意义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世间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为法)都不是凭空而有的,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在各种因缘条件和合之下,才能现起和存在。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复存在,这就是佛教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道理。

此外,现起和存在的因缘,其本身又各互有生起的因缘。这种看似牵扯不清,复杂而绵密的互动关系,就形成了解释宇宙万法生起,乃至生命起源的一种中道不二、精深微妙的道理,这个道理就叫做“缘起”。

当初佛陀在菩提树下、金刚座上,夜睹明星而证悟成佛,他所证悟的便是这个宇宙人生的道理:缘起法。

“缘起”是佛教的根本教理,也是佛教异于其他宗教、哲学、思想的最大特性。《楞严经疏》说:“圣教自浅至深,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佛经上说“一切法因缘生”,就是指缘起。但是,缘起并不是佛陀所创造或制定的,而是宇宙人生本质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则,佛陀只是发现了这个自然的法则而证悟成佛,然后将这个证悟的道理告诉我们:世间的一切诸法,都是“因”“缘”所生起,主要而力强者为因,次要而力弱者为缘,透过因缘和合,才有一切现象,才有一切法(事事物物)的生起。例如:一粒种子撒在泥土里,必须施肥、浇水,以及有充足的空气、阳光,才能长成一棵大树。其中,种子是“因”,泥土、阳光、空气等等为“缘”,这些因缘都具足了,才有长成大树的“果”。

如果从有情众生的生命流转来看缘起,佛陀告诉我们,生命不是由造物“主”所创造的,是由自己造作而成的,并且不是单一原因而来的,它是由“十二有支”因果相续而成的。十二有支又称“十二因缘”、“十二缘起”,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缘起表现在有情生命的流转上,称为“十二缘起”;表现在世间事事物物的生成上,则称为“因缘所生法”。

贰·如何认识缘起

《杂阿含经》中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是说明因缘所生法中,因与果的关系,是缘起最好的定义;也说明了此与彼(因与果)之间是相依相待而存在,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因此,在因果法则上有六条定律:果从因生、相由缘见、事待理成、多从一生、有依空立、佛是人成。从这六条定律中,可以进一步的认识“缘起”。

一、果从因生

缘起的先决条件是“因”,有“因”再加上“缘”,条件具足,才能生“果”。

无“因”就不能生“果”,有因无“缘”也不能生果,因缘具备,则必然果生。“因

”是生起万事万物主要的、内在的条件,是生果的直接力;“缘”是外在的条件,能助因成果,是生果的间接力。譬如:一粒黄豆的形成,种子是主要的“因”;水土、日光、空气、肥料、人工等是助“缘”,如是因缘和合,然后才能发芽、开花、结果。如果将这一粒黄豆始终放在仓库里或沙石上,由于没有外缘的助长,就不可能再有新的生命延续。

所以,宇宙间的万有诸法,无一不是由种种的因缘条件和合所成,离开和合的关系,绝对没有实法可得。万有诸法之所以存在,必定有其生成的因缘,这就是“果从因生”的理则。

二、相由缘见

从“果从因生”的理则可知:“法不孤起,仗境方生”,这个“境”就是因缘,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世间一切现象,都是由因缘和合所产生的假相,其本身并无自性,所以说“缘起性空”,也由于其无自主性,所以随著缘生而现,缘灭而散,因此说“相由缘见”。

三、事待理成

宇宙万法的生起,固然是要有因有缘,但是在因缘果报的生起上,还有著普遍的理则,也就是因果的法则。譬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瓜不能得豆,种豆不能得瓜。“如是因感如是果”,这是必然的理则,违背了这个“理”则,便不能成其“事”,所以说“事待理成”。

四、多从一生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一”就是只有一个,“多”就有很多个;但是在佛教看来,一就是多,多就是一,甚至“多从一生”。譬如把一粒水果种籽埋到泥土里,经过灌溉施肥,而后发芽抽枝,长大成树,开花结果,果实累累;而这一树的果实,就是由一粒种籽而来。因此佛教譬喻布施如播种:“一文施舍万文收”,其道理和“一粒落土百粒收”是一样的,这也正是“多从一生”的理论根据。

五、有依空立

“果从因生”的事象,“事等理成”的理则,这些都是存在的,也就是“有”的。但是,这个存在的“有”,必须依“空”而立。这是说:凡是存在的,都必然是依否定实在性的本性而成立。譬如一张桌子,它是由木头做成,木头来自大树,而大树又是由种子的“因”,加上泥土、空气、阳光等“缘”结合而成。所以,一张桌子,眼前看它是“有”,其实它也只是靠著各种条件,也就是众缘和合所生成的假相,既然是依条件因缘而成,因此说它的自性是“空”。

但是,这个“空”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的空,而是万法的“空性”。事物本身如果不具备空,就无法显出它存在的价值与作用,这个作用就是“空用”。譬如,没有空地就不能建房子;人体的构造,如耳朵、鼻孔、排泄系统等,如果不空,就不能呼吸、排泄,乃至活命;袋子如果不空,就不能装东西,所以要“空”才能“有”,宇宙诸法就是建立在这个空义上。

基于这种存在的现象,龙树菩萨在《中论·观四谛品》中提出“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故,一切则不成”的论说。也就是说,“空”是一切法之所依,如果没有空性,万物将不可能存在。因此,物质的“有”,必须依“空性”而成立,这就是“有依空立”的理论根据。

六、佛是人成

佛陀证悟的是缘起法,在成道之初,曾经说:“大地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只因妄想执著,不能证悟。”意思是说,众生都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但因无明烦恼覆盖,因此不能证悟成佛,正如乌云遮蔽明月,而使月光不能显现。我们学佛,就是要明此生死相续的道理,同时也由“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的道理,断除无明,拂尘去垢,开显佛性,一旦尘尽光生,自然“心光朗照,万里晴空”,获得一个无人我对待、无时空限制、不生不死的境界,这就是证悟的境界,也就是成佛之日,因此有所谓“佛是已觉悟的众生,众生是未觉悟的佛”。《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一有一首偈语说:“一切有情入佛智,以性清净无别故;佛与众生性不异,凡夫见异圣无差。”这就是“佛是人成”的最佳佐证。

此外,在因果的定律上,还有几个特性:

1.因果律中无第一因,亦无最后果。因为因中复有前因,推之无始;果后还会有果,引之无终。

2.因与果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意思是说,因果不能截然分开,“因”可以生“果”,“果”也可以成为另一次的“因”。譬如甲因产生乙果,乙果又可以成为丙因,丙因又可成为丁果,因中有果,果中有因,因果看来是二,其实是一,是相关涉的。

3.因果是通于三世的。有首偈语说:“假使百千劫,所做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这是说明业因不灭,自作自受,而且不论时间久暂,遇缘则起现行。

4.因果关系是二而为一,一而为二。这是说:能生的因,必定有所生的果,果又成因;即能生的果,又必成为所生的因。因此,因中有果,果又成因,因因果果,果果因因,种瓜不能得豆,种豆不能得瓜;善因不会生出恶果,恶因也不会生出善果。所以说:“因果报应,丝毫不爽。”

参·缘起法则中的四缘

缘起的定义就是有“因”有“缘”,因缘和合而有“果”,而从因到果,缘是一个很重要的生成因素。一切有为法生起所凭借的四种缘,称为四缘,即:

一、因缘

因缘是指产生自果的直接内在原因,例如:由种子而生芽,种子就是芽的因缘;换句话说,一切有为法中,能亲生自果的,称为因缘。

二、等无间缘

等无间缘又称次第缘,是指在心、心所的相续中,由前一刹那而开引后一刹那生起的原因。也就是心、心所于前一刹那灭谢,复给予后一刹那生起的力用。前一刹那的心法与继之活动的后一刹那的心法,这种同起的、无间断的相续关系,称为等无间缘。

三、所缘缘

所缘缘略称为缘缘,是指心法、心所法所攀缘的一切对象,也就是一切外在事物,对内心所产生的间接与直接的缘。例如:眼识必以一切色为所缘缘,耳识必以一切声为所缘缘,乃至意识必以过去、现在、未来等一切法为所缘缘。

四、增上缘

增上缘是指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等三缘以外,一切有助于或无碍于现象发生的原因条件。 以上四缘,可分为直接的因生果的关系,这就是因缘;另一种是间接的、疏远的因生果的关系,包括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此外,若就诸法的生起与四缘的关系而言,在物质现象的色法上,只须亲因缘和增上缘二者就可发生作用;但在精神现象的心法上,则须四缘具备才能发生作用。

肆·缘起说的发展

缘起说是佛陀所证悟的独特思想,在原始佛教时代,就已经具备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后世的论师乃以此为根本教理,而逐渐发展出以下各种缘起说:

一、业感缘起

业感缘起是说宇宙万法的生起,都是由于我人的业力所招感。也就是说,善恶的业力可招感善恶的果报,而果报本身又是招感另一次果报的业,如此因果相依而循环不尽,称为业感缘起。这是依《俱舍论》所说。

二、赖耶缘起

赖耶缘起是说业力是来自于众生心识中的阿赖耶识所执持的种子,这个种子遇缘则生起“现行”,复由现行熏染种子,其后再遇缘,则更生现行,自现行又熏种子。如此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展转依存,互为因果而无穷无尽。由此可知阿赖耶识是一切万法开发的本源。这是法相宗据《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等所说。

三、真如缘起

真如缘起是说众生心识的阿赖耶识虽是形成宇宙一切现象的本源,然而追溯其根源,则为含藏真如的如来藏心。也就是说,诸法是真如由无明之缘而起动,犹如海水本自湛然,由于风的助缘而产生千波万浪,翻腾不已。这是依据《大乘起信论》所说。

四、法界缘起

法界缘起是说万法相互融通,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主伴具足,相入相即,圆融无碍而重重无尽。这是华严宗依《华严经》所说。

五、六大缘起

六大缘起是说一切诸法都是由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遇缘而生起。六大是一切万法的本体,周遍法界,而六大有互具互遍的意思。这是据密教教义所说。

伍·缘起与人生

缘起法显示出宇宙万法生灭变异的关系,也显示出人生苦乐的来源。从缘起法中可以知道,任何事情的结果,都是由因缘所成,所以要获得快乐的人生,就必须培植好因好缘,想拥有和谐的人际关系,便须广结善缘。如果没有植下善因善缘,一旦尝到苦果,也要懂得改善因缘,而不是一味的在果报上计较,乃至怨天尤人,徒使自己陷入重重的烦恼中。所以,了解因缘果报的关系,使我们懂得改善逆缘,培植好缘,广结善缘,随顺因缘。

尤其,缘起法启示我们:世间万法是“无常”的,好的有可能变坏,坏的也有可能变好。因此纵使遇到困难、挫折,只要我们坚忍不拔地朝向正确的人生目标努力,一切的困难挫折终会成为过去,因为因缘所生的万法,有赖于诸缘,一旦因缘散失,所生的诸法自然亦趋于散灭,所以“无常”可以为我们带来新的希望。

诸法既是因缘所生,自然空无自性,无自性便无法自我主宰,所以说“无我”。我们若能正观缘起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就能通达无碍,远离一切爱欲、烦恼。烦恼是系缚众生,使众生不能解脱自在的最大障碍;烦恼既除,当然就能获得生命的解脱。因此《稻芋经》说:“见缘起则见法,见法则见佛。”

认识“缘起”,可以帮助我们:

一、建立感恩的美德

二、培养随缘的习惯

三、拥有希望的未来

四、了悟真实的人生

第二篇 四圣谛

壹·佛说“四圣谛”的缘由

佛陀成道以后,最初为世人宣说佛法,是在波罗奈斯的鹿野苑,为憍陈如等五比丘讲说“四圣谛”,这就是佛教史上有名的“初转法 轮”。

而佛陀最初在菩提树下证悟的内容,是宇宙缘起的真理,只是缘起法则深奥难解,佛陀恐怕骤然宣说,将使尚未起信的众生望而生畏,所以在初转法 轮时,佛陀以“四圣谛”来说明众生生死流转及解脱之道的缘起道理,进而激发众生厌苦修道的决心。

四圣谛与缘起、三法印构成佛教教义的三大纲领,名称虽然不同,意义却是相通的:缘起论的主要内容是十二缘起,而三法印是缘起论的思想基础,四圣谛则是缘起论的具体型态。三者都是初期佛教的根本思想,以后的经论,莫不由此开展出来,因此,我们将四圣谛、缘起、三法印,称为佛教的根本佛法。

贰·四圣谛的意义

四圣谛就是指苦、集、灭、道四种真理。

“圣”,是正的意思,《胜鬘宝窟》卷下本说:“圣者,正也。以理正物,名为圣义”。“谛”,是指真理,包含有审查、真实不虚的意思。《瑜伽师地论》说:“从苦谛到道谛,是如实的,无颠倒的,故名为谛。”又说:“唯有圣者能如实了知,如实观见;一切愚夫,不能如实知,如实见,因此诸谛唯名圣谛。”由上述注疏可知,苦、集、灭、道是四种正确无误的道理,是真实不虚的,是圣者所知见的,故称为四圣谛。也就是说,若能如实知见四谛,便是圣者。因此,《中论疏》说:“四谛是迷悟之本,迷之则六道纷然,悟之则有三乘贤圣。”

《佛遗教经》说:“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可见四圣谛是宇宙间颠扑不破的真理,我们不可不去研究了解。

苦谛,是以智慧观察出这个世界是充满痛苦的火宅;集谛,是以智慧彻悟烦恼与造业是形成生死痛苦的原因;灭谛,是透过智慧,证得涅槃自性,究竟解脱生死烦恼;道谛,是达到究竟涅槃的方法。因此,苦、集二谛是迷界的世间因果,集是因,苦为果;灭、道二谛是悟界的出世间因果,道是因,灭为果。

若依因果的顺序来说,四圣谛应该是集、苦、道、灭,何以佛陀要先说果,后说因?这是因为众生的根性,“果”易明而“因”难晓,为了方便化导,因此佛陀不得不先明示苦相,令众生生起厌离之心,再示业因,使之断集,继而示以涅槃乐相,令其欣慕,然后再说修道之法,令其行持,目的就是要使众生“知苦、断集、慕灭、修道。”

参·四圣谛的内容

一、苦谛

苦,泛指逼迫身心苦恼的状态。苦谛,说明人生实相是苦的道理。根据经典的说法,苦有二苦、三苦、八苦、一百零八苦,乃至无量无数的苦。今就二苦、三苦、八苦说明如次。

1.二苦:依身体内外来分,苦有二种:

(1)内苦:指身痛、头痛等四百零四种病的身苦,以及忧愁、恐怖、嫉妒、猜疑等心苦。

(2)外苦:指来自大自然的风雨、寒热、雷电、霹雳等灾害,以及虎狼、狮豹、蛇虫等伤害之苦。

2.三苦:依程度而分,苦有三种:

(1)苦苦:是指人的身心本来就苦,再加上饥渴、疾病、风雨、劳役、寒热、刀杖等众苦之缘所生的苦,称为苦苦。

(2)坏苦:是指原本顺乎己意的乐境,一旦时过境迁,或因故遭受破坏,而逼迫身心的苦恼。如“乐极生悲”或“丧亲之痛”等,都属于坏苦。

(3)行苦:是指一切有为法迁流三世,无刹那常住安稳,使身心感到逼恼,称之为行苦。例如,我们常因“时光飞逝”或“世事无常”而慨叹良多,即属于行苦。

3.八苦:从内容来分,苦有八种:

(1)生苦:在母腹中,正坐胎时,处溷秽中,头下脚上,如坐牢狱;等出胎时,母子交危;既出之后,风触嫩皮,刀割脐带,有苦难言。凡此因出生世间所带来的痛苦,称为生苦。

(2)老苦:从少至壮,从壮至衰,气力羸少,动止不宁;乃至盛去衰来,精神耗减,其命日促,渐至朽坏,是为老苦。

(3)病苦:身是地水火风四大假合而成,不免因四大不调而染患疾病。当病起时,或脏腑损伤,或皮肉疮痈,或全身疼痛,或饮食难消,乃至缠绵床榻,喘息呻吟,是名病苦。

(4)死苦:当命终时,有如风刀解体,生龟脱壳,痛苦不堪,是名死苦。

(5)爱别离苦:自己所亲爱的人乖违离散,不得共处,是为爱别离苦。

(6)怨憎会苦:常所怨仇憎恶的人,本求远离,而反集聚,是为怨憎会苦。

(7)求不得苦:对世间一切事物,心所爱乐者,苦苦追求而不能得到,是为求不得苦。

(8)五阴炽盛苦:此苦是以上七苦的总体。有情众生之所以会产生痛苦,就是因为有情众生的身心是由五阴(色、受、想、行、识)假合而成,故而造作诸恶,如火炽然,生生不息,逼恼身心,苦上加苦,是名五阴炽盛苦。

如果我们进一步就痛苦的对象来探讨,形成苦的原因不外以下几点:

1.我与物的关系不调和:譬如居住的空间太窄小,而人口又多,不能称心如意;书桌的高低、灯光的照明不恰当,无法安心研读等,都会带给我们困扰,因而心中产生不快。

2.我与人的关系不调和:譬如自己喜爱的人,偏偏无法厮守在一起,而自己讨厌的人,却又冤家路窄,躲避不了,这就是八苦中的“爱别离苦”和“怨憎会苦”。

3.我与身的关系不调和:生、老、病、死所带来的痛苦即属于此。

4.我与心的关系不调和:我们的心常如脱缰野马般到处奔窜攀缘,妄想纷飞,不但生出种种烦恼,甚至指挥身体为非作歹,因而造成痛苦。

5.我与欲的关系不调和:欲望有善欲与恶欲之别。善法欲如立功、立德、立言等向上求进的欲望,如果调御不当,将造成精神上的负担。恶法欲如贪图物质享受、眷恋男女欢情等造成堕落的欲望,由此所带来的痛苦,更是不堪负荷。

6.我与见的关系不调和:指因邪知邪见所带来的痛苦。例如:佛世时的裸形外道,因思想见解的错误,不但徒然使身体受苦,也障碍了真理的追求。

7.我与自然的关系不调和:气候寒热所带来的不适,以及水潦、干旱、地震、飓风等所造成的灾难,即属此类。

不管世间充满多少苦,其实佛教之所以讲苦,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知道苦的实相,进一步去寻找灭苦的方法。因此,了解苦的存在,只是一个过程,如何离苦得乐,获得解脱,才是佛教讲苦的最终目的。

二、集谛

集,积聚、招感的意思。集谛就是指形成痛苦的原因,众生由于无明、贪爱、嗔恚等烦恼的驱使,而积集种种恶业,然后依照种种业报而招致种种苦果。众生招受苦果,往往不知自省,反而怨天尤人,更起迷惑颠倒,再造新业,复成苦因,如是烦恼业报展转相生,苦上加苦,以致苦海无边,譬如扬汤止沸,只见滚上加滚,无有已时。

我们如果想从痛苦的深渊中解脱出来,首先要灭除集苦的原因,不再造作新的苦业,快乐的人生就离我们不远了。因此,彻底了解造成痛苦的原因:集谛,是追求幸福不可忽视的要务。

三、灭谛

灭是寂灭的意思,是指灭尽贪、嗔、痴等烦恼,而显现出清净的真如体性。

灭,其实就是“涅槃”的异名。《大乘义章》卷十八说:“外国涅槃,此翻为灭。”《华严大疏》卷五十二说:“译名涅槃,正名为灭。”

涅槃是修道者在知苦断集后,由修道所证得的解脱境界。它是灭除了烦恼、痛苦、人我、是非、差别、障碍等种种无明,而获得的一种境我一如,超越生死,自由自在,光明幸福的圆满境界。

四、道谛

道,是通达的意思,能通至涅槃,故名为道。道谛就是指从痛苦的此岸到达涅槃的彼岸所必经的道路,也就是证得涅槃的正道,一般指佛陀初转法 轮时所开示的八正道。后来佛陀临涅槃时,又加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等,合称为三十七道品,又称三十七菩提分、三十七助道法。循此三十七法而修,即可以次第趋向菩提,故称为菩提分法。略述如下:

1.四念处:又称四念住。

(1)身念处:观此色身皆是不净,即观身不净。

(2)受念处:观苦乐等感受悉皆是苦,即观受是苦。

(3)心念处:观此心识生灭无常,即观心无常。

(4)法念处:观诸法因缘生,无自主性,即观法无我。

2.四正勤:又称四正断。

(1)已生恶令永断;犹如除毒蛇。

(2)未生恶令不生;如预防流水。

(3)已生善令增长;如溉甘果栽。

(4)未生善令生起;如钻木出火。

3.四如意足:又称四神足。

(1)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能如愿满足。

(2)精进如意足:于所修之法,专注一心,无有间杂,而能如愿满足。

(3)念如意足:于所修之法,记忆不忘,如愿满足。

(4)思惟如意足:心思所修之法,不令忘失,如愿满足。

4.五根:根,能生之意,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

(1)信根:笃信正道及助道法,则能生出一切无漏禅定解脱。

(2)精进根:修于正法,无间无杂。

(3)念根:于正法记忆不忘。

(4)定根:摄心不散,一心寂定,是为定根。

(5)慧根:对于诸法观照明了,是为慧根。

5.五力:力即作用,五力是指五种能破恶成善的力用。

(1)信力:信根增长,能破诸疑惑。

(2)精进力:精进根增长,能破身心懈怠。

(3)念力:念根增长,能破诸邪念,成就出世正念功德

(4)定力:定根增长,破诸乱想,发诸禅定。

(5)慧力:慧根增长,能遮止三界见思之惑。

6.七菩提分:

(1)择法觉分:能拣择诸法的真伪。

(2)精进觉分:修诸道法,无有间杂。

(3)喜觉分:契悟真法,心得欢喜。

(4)除觉分:能断除诸见烦恼。

(5)舍觉分:能舍离所见念著的境界。

(6)定觉分:能觉了所发的禅定。

(7)念觉分:能思惟所修的道法。

肆·四圣谛的重要

四圣谛是佛陀初转法 轮时所说,临涅槃时又再三叮咛弟子们,于四圣谛有疑惑者,应该速速发问。可见在佛陀的一代时教中,对四圣谛的阐扬是自始至终的。尤其,在初转法 轮中,佛陀更三度演说四圣谛的妙义,称为“三转十二相”。

第一次为“示相转”,将四圣谛的内容定义加以解说,以便弟子了解。内容为“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灭,可证性;此是道,可修性。”

第二次为“劝修转”,劝诱弟子修持四圣谛的法门,以断除烦恼,获得解脱。内容为“此是苦,汝应知;此是集,汝应断;此是灭,汝应证;此是道,汝应修。”

第三次为“自证转”,佛陀告诉弟子,自己已经证得四圣谛,勉励弟子们只要勇猛精进,必能一样证悟四圣谛。内容为“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断;此是灭,我已证;此是道,我已修。”

从佛陀一再强调四圣谛的事实来看,四圣谛是极具重要性的。四圣谛的内容一如治病的过程:苦,如人患病;集,生病的原因;灭,如病已痊愈;道,如治病的药方。我们学佛,正是为了断除贪、嗔、痴等种种烦恼,而趣向涅槃的境界,所以四圣谛是我们解脱生死的唯一方法。

第三篇 三法印

壹·三法印的意义

教主、教徒、教义,是宗教形成的三个条件。世间上每个宗教都认为自己所宣扬的教义是真理,所谓“真理”是有条件的,真理的条件是:1.普遍如此,2.必然如此,3.本来如此,4.永恒如此。

譬如人有生必有死,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一样,这是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来如此、永恒如此的真理。佛教的“三法印”就是合乎这四个条件的真理。三法印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这是说明宇宙人生现象的三条定律,以此三条定律来“印”证佛法的真伪,就像世间的货物,盖了印鉴的,可以确定它是真货;没有盖印鉴的,便是假货,是冒牌的。所以,三法印可以说是印证佛法的根据;它是识别佛法、非佛法的标准。若与三法印相违的,即使是佛陀亲口所说,也是不了义法;若与三法印相契合的,纵然不是佛陀亲口所说,也可认为是佛法。

在原始佛教的教理中,三法印是缘起说的思想基础,缘起说是佛陀教法的代表,两者意义相通,同为最初的根本佛法。因此,若能理解三法印,也就能把握佛陀的根本思想了。

贰·三法印的内容

三法印的内容,广义而言,是指世间一切幻化的现象。它是原始佛教的基本理论,一切小乘经典都是以“三法印”来印证是否为佛说;大乘经典则以“一实相印”来印证佛法的究竟与否。然而实际上,“一实相印”就是三法印中的“涅槃寂静”,之所以有不同的立名,实在是因为众生的根机有利钝的差别,因此佛陀说法才有广略的方便,而究竟之理只有一个。今就三法印的内容分述如下:

一、诸行无常

“诸行”是指一切事物和一切现象。“行”是迁流、转变的意思。《俱舍颂疏》说:“造作、迁流二义名行。”《大乘义章》卷二说:“有为集起,名之曰行。”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迁流转变的,所以叫做“行”,这个字本身就包含了无常的意义。“诸行无常”是指世间上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没有一样不是在刹那刹那之间迁流转变,没有一样是常住不变的。因为世间上的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因缘所生的诸法,空无自性,它随著缘聚而生,缘散而灭。譬如有情世间的人有生老病死的现象,器世间的山河大地有成住坏空的演变,心念有生住异灭的变化,因此,一切法在时间上是刹那不住,念念生灭;过去的已灭,未来的未生,现在的即生即灭,它是三世迁流不住的,所以说“无常”。

根据经论所说,“无常”有二种,一为“念念无常”,一为“一期无常”。

1.念念无常:念,刹那的意思。《探玄记》说:“刹那者,此云念顷,于一弹指间,有六十刹那。”可见刹那是极短的时间。在世间所有事物中,变化速度最快的,莫过于我人的心念,根据《婆娑论》说:“一昼夜间,有六十四亿九万九千九百八十刹那五蕴生灭。”说明心念的生灭,刹那不住,比闪电还要迅速。《宝雨经》说:“此妄心如流水,生灭不暂滞;如电,刹那不停。”

除了心念是刹那不停、念念无常以外,任何器物由新到旧,都不是突然变化,而是刹那刹那间渐渐变化而成的,所以说“念念无常”。

2.一期无常:在一段时间内,迁流代谢,终归坏灭,称为一期无常。事实上,一期无常是由念念无常累积而来的。譬如人的生老病死,物的生住异灭,世界的成住坏空,都是由刹那刹那的渐变,累积成一期的突变。

诸行无常之所以为三法印之一,是因为它对我们的人生具有积极的激励意义。因为“生死事大,无常迅速”,所以容易生起宗教心,努力修行;生理细胞的新陈代谢是诸行无常的现象,因此可常保身体的无限活力;“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换旧人”,人事的新旧更递也是诸行无常的变化,因此一个社会有机体就能常显生生不息的青春生机。佛陀当初之所以舍弃世间荣华,出家学道,是有感于人生的无常;成道之后,也以苦、空、无常的人生真象来开示众生,因此原始佛教教团的成立,可以说是源于佛陀对于诸行无常的体悟。《大般涅槃经》卷中说:“一切诸行悉无常,合会恩爱必归别离。”体念无常,能激发广大菩提心,完成自己,也救护一切众生。

二、诸法无我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不但“无常”,而且“无我”。“诸法无我”是指一切有为、无为法并无独立的、不变的实体或主宰者。这里所说的“法”,是指宇宙间所有的事物,包括物质现象和心识活动等,是有形无形事理色心的通称。所谓“我”,是主宰和实体的意思;“我”是恒常不变的实体,具有自我主宰的功能;“我”既无聚散离合,也无变化生灭的实体,是独立自主、永恒不变的主宰者。然而,世界上有没有这种单一独立的、自我存在的、自我决定的永恒事物?一般宗教对此都是肯定的。如婆罗门教就认为世界是由大自在天(大神)所创造的,天主教也认为有一个万能的上帝,上帝创造世界,创造人类,上帝主宰一切。但佛教却反对这种说法,认为一切事物皆依因缘而生,缘聚则有,缘散则灭,彼此之间相互依存,并无实体性,因此说“诸法无我”。无我有二种:

1.人无我:是说一般人执著为“我”的身体,是依烦恼业集、五蕴诸法所成,所谓“五蕴和合,假名为人”,是虚妄不实的,如梁柱瓦椽和合而有房舍,离开梁柱瓦椽则别无房舍,因此有情众生只是五蕴诸法所成,没有实体的我,所以说“我”只是假名而已,就如命名为人、狗、猫,都只是一种假名方便,没有一定的实体。

2.法无我:世间一切的事事物物都是依靠种种条件因缘所生成,没有本来固有的独自本性,也就是空无自性,如幻如化,因此说法无我。

由此可知,“诸法无我”是指一切事物皆无自性,无自性即“缘起性空”,这是佛教的根本教义,所以要正确的把握佛教,必须彻知一切法无我。

三、涅槃寂静

“涅槃”就是四圣谛:苦、集、灭、道中的“灭谛”。《大乘义章》卷十八说:“外国涅槃,此翻为灭,灭烦恼故,灭生死故,名之为灭。离众相故,大寂静故,名之为灭。”《华严大疏钞》说:“译名涅槃,正名为灭。”《涅槃经》说:“灭诸烦恼,名为涅槃。”可见涅槃是指熄灭烦恼、生死、痛苦、人我等种种无明火焰,而达于寂灭无染,充满快乐、光明、自由自在的境界。

“寂静”谓远离烦恼,断绝苦患,也就是涅槃的异名。涅槃境界远离诸苦,湛然常住,无生无灭,所以称为寂静。《瑜伽师地论》卷七十说:“三苦永离故,名为寂静。”《杂集论》卷八说:“何故名寂静?于现法中,彼果心苦,永不行故。”

从以上的解释可知,“涅槃寂静”是一种灭除贪、嗔、痴、慢、疑等诸烦恼,身无恶行,心无恶念,身心俱寂的一种解脱境界。

涅槃的种类可分为:

1.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又名本来清净涅槃、性净涅槃、自性清净涅槃。一切诸法的万相,它的理体就是寂灭的真如,所谓性净涅槃,就是人人本自具足的真如。

2.有余依涅槃:声闻、缘觉、菩萨三乘圣者,虽已灭除三界烦恼,更不起业,但是尚且余存过去业力所感受的依身(肉体)未灭,因此名为有余依涅槃。

3.无余依涅槃:烦恼既尽,由过去业力所感受的依身也灭除,无有遗余,因此名为无余依涅槃。

4.无住处涅槃:菩萨以有大智慧故,断离烦恼障、所知障,不住于生死迷惑的世间。由于怀有大慈悲,积极救护众生,因此也不住于涅槃,独自享受安乐。迷惑染污的世间固然不住著,常乐我净的涅槃也不住著,因此名为无住处涅槃。

除了上述四种涅槃之外,尚有一种大涅槃,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意思为如来的法身。《胜鬘经》说:“法身即如来大般涅槃之体。”大涅槃是诸佛的法界,是诸佛甚深的禅定,也就是“常乐我净”的境界,此境界惟佛能证,所以《法华经》说:“惟如来证大菩提,究竟圆满一切智慧,是名大涅槃。”

其实,涅槃佛性是人人本自具足的,当初佛陀在菩提树下悟道时,曾说:“奇哉!奇哉!大地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著,不能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即得显现。”可见自性清净的涅槃佛性,人人具足,但被烦恼、执著、无明等客尘蒙蔽而不能显发。佛陀说三法印,就是为了破除众生的我执,以引导众生出离生死之苦,而得涅槃之乐。所以《法华经》说:“我此法印,为欲利益世间故说。”

参·三法印的正确认知

过去佛教一直给人悲观消极、遁世避俗的印象,这是因为一般人对佛教所说的“苦”、“空”、“无常”等义理,有了错误的理解,以为佛教只是消极的讲苦、讲无常,却不知道其中的目的,是为了让众生认识苦、空、无常的人生真象,从而发起欣乐厌苦之心,积极地追求究竟涅槃之乐。因此,我们对于三法印应有以下的认识:

一、无常才有希望

佛教讲“诸行无常”是要告诉我们,虽然世间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无常的,随时都在迁流变化,如“好的事情会变坏”是无常,但是“坏的事情会变好”,也是无常,所以无常也有它积极、乐观、奋发的一面。譬如一个贫穷的人,只要他肯勤劳努力,也有发财的一天,因为贫穷的现象也是无常变化的;做事遇到挫折,只要能够坚持下去,就可以改变逆境,因为世事是无常的,不会有永远的灾难。因此,无常给人生带来无限的光明、希望与生机。

此外,无常可以提醒我们珍惜生命,把握时间,可以使我们脱离一时的贪欲。尤其学佛的人,有了“生死事大、无常迅速”的无常观,才能精进不懈,进趣佛道,及早成就。所以,无常才能进步,才能更新,才能生生不息;无常蕴藏著无限的生机,是最实在、最亲切的真理。

二、无我才能和众

佛教讲“诸法无我”,是为了破除众生对自身的“自我爱”,以及对我所有物的“境界爱”。因为我们执以为“我”的身体,是四大五蕴假合而有,随著缘聚而生,缘灭而散,毫无“自主”可言。而且从生到死,无时不在生灭变化,因此不是“恒常”而固定不变的。尤其身是众苦所聚,生理上有饥寒、疾病、疲劳等诸苦;精神上有憎怒、畏惧、失意等苦。当众苦逼迫时,欲离而不能,根本无“自在”可言。因此,《摩诃止观》说:“无智慧故,计言有我;以慧观之,实无有我。”

不过,这里所说的“无我”,并非说没有我这个人,而是要我们摆脱有形对待关系的束缚,使自己安住于无人我、无对待的境界中;换句话说,无我是要我们泯灭人我对待,把“我”融入大众中。

佛教是非常重视大众的宗教,离开大众就没有佛法。所以,学佛的人,首先要培养“以众为我”的性格。能够“无我”,才能融入大众,才能“以众为我”。所以,“无我”是个人修行的根本。

三、涅槃才是究竟

“涅槃”是佛教最圆满的世界,但是一般人不了解涅槃的意义,以为涅槃是死后的世界。如某某人去世,便说得大涅槃了。其实涅槃不是死亡,而是与死亡截然不同的超脱境界。涅槃是不生不死、无为安乐、解脱自在的意思;涅槃是灭除我执、法执,灭除烦恼障、所知障,是度脱生死的意思。譬如一个犯人被杻械枷锁系缚时,是毫无自在可言的,一旦卸除了,便得解脱;众生被贪嗔痴等烦恼所系缚,也不得自在,如果修习佛法,断除烦恼,便得解脱,解脱就是涅槃。

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寒暑,白云苍狗,无非梦境;“大厦千间,夜眠不过八尺;良田万顷,日食不过几斛。”面对这样有限的生命,如果我们能证悟涅槃,就能突破时空的藩篱,将生命遍布于一切空间:竖穷三际,横遍十方;充满于一切时间:亘古今而不变,历万劫而常新。这样的生命无所不在,无处不有,可以超越死亡和无常的恐惧,在无限辽阔的时空中生生不息。

因此,我们对涅槃应该有这样的认识:涅槃是人生最究竟的归宿,涅槃之乐不是死亡后才能得到,而是当下就可体证的。能够对涅槃有正确的认识,才能得到真实究竟的常乐我净,才能体会诸佛千古无我的涅槃妙谛,这是我们学佛应有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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